求助?我真的不對嗎?我真的不孝嗎?能有什麼方式說服母親?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這個小城市房屋拆遷,政府賠款大約50萬左右,當地房價在2800-3500元/平,賠款後母親的計劃是重新購置一套房產,房產證寫我的名字(老房子是我過世的父親留下的),我也贊成,但是在購房款上我們出現了分歧,我的意思是全款購房。母親的意思是賠款只付首付(19萬)由我還貸,剩餘賠款她留做養老。然而,房屋是我母親及繼父居住,我母親70年人,尚算年輕,我26,最多兩年就會出嫁。考慮到由我還款會給我及未來的家庭造成承重的負擔,我十分反對;其次就是我家老房子的原有歸屬我覺得做為遺產繼承我應該享有部分產權,同時老房子的所有家電,部分傢具均由我購置(賠款包含此類),我認為賠款我享有部分支配權。當然還有有一個最大的原因是我與繼父關係非常惡劣(視彼此為空氣,0交流,繼父酒醉後經常惡語相向。)我很擔心,即使我承擔了還貸的費用,等母親百年後扔會面臨糾紛,畢竟要住幾十年的是他們不是我,繼父的兒子也是非常不講道理的人。然而我的這些顧慮母親通通不在乎,只一味的說我沒有良心,我不孝,房子不買了,寧願租房住,我出嫁她也不會出一分錢。我只想知道在普遍大眾的看法里,我是不是真的錯了?如果我的想法也沒有問題,那怎樣才能說服母親呢?求各位大神點撥!
有些時候有些事情在特定的環境下,是沒有對錯之分的。題主只需要想想,如何才能在不破壞母女關係的前提下,為自己爭取到更多利益。建議:題主可以提出房屋全款購置,但每月給母親上交一定的生活費用(具體費用可按三十萬/四十年,合一年七千元),畢竟七幾年的媽媽還有能力謀得一份養家糊口的工作(或者你們已經有一份工作),這樣一來,母親手裡不會有大筆現金為你的繼父或哥哥所用,又不至於背上個不孝罵名。如果母親不同意,那麼題主態度就堅決些吧。
你拿走法定繼承份額再自己買
先禮後兵吧,遇到這樣的媽也是無可奈何。建議和媽媽協商,賠款一人一半,動之以情,你是女孩,也要嫁人,她作為媽媽不能幫襯你理解,給你分點錢買嫁裝。至於媽媽怎麼用她的25萬,你就不要操心了,她和你不是一條心了,操心也是浪費表情。如果你媽媽不同意,那就只有法院見了。別怕丟人,別怕閑話,你保住那25萬才是保住你的未來,你未來好了,你媽媽萬一二婚失敗還有退路,要全拿去作了,你們兩母女就什麼也沒了。所以關鍵在你,哪怕撕破臉皮也要把25萬要到手,這是你以後人生的轉折點哈!
開玩笑呢。你才是不孝,首先房子是你媽媽的,你沒有一分錢股份,就算有,也是你爸一半,然后里面給你的1/3,也就是1/6屬於你的。剩下全是你媽的。
全款了,你媽手裡一分錢沒有,這樣子可能嗎?她現在還有現在的老公。
最切實際做法是緩和大家關係,如果實在是你繼父不堪一用,你只能用實力告訴你媽,錢在你手裡更加保值,升值更快。 要記住,這房子不是你的。。。。。是你媽佔大部分份額的。如果是我,給我15萬,他們願意買房買房,願意貸款貸款,房子和我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我以後也不會要房子。
努力爭取自己的利益,能溝通最好,不能就算了。孝順和疼愛孩子是相互的,如果爹媽做不到愛孩子,真的有必要必須去孝順么?這個問題我保留意見,至少我覺得如果我爹媽對我不好,不好意思,那我真的不會孝順,甚至會恨他們,生下來不對我負責,到底誰的錯更大?
不過還好爹媽對我很好,我只是考慮過這個問題,如果碰到不愛的爹媽我會怎麼樣。。。
我贊同一年給一定的生活費,既可以不讓自己背罵名,也能最大程度的保證這部分錢不被繼父那邊揮霍一空,同時也可以全款買房,而且每年給生活費壓力也會小得多19萬付首付,31萬放在手裡,那麼用不了多久,就會被繼父和他的兒子想法子弄走的。
建議題主這樣:
19萬付首付,
6萬放到母親手裡存著,每個月題主再給母親點兒生活費,不用太多;
剩下25萬交給題主,房子現在是題主的名字,題主負責還房貸。
支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訴諸法律。母親再婚,人在屋檐下難免會顧慮再婚家庭比較多。你也應該為自己考慮,爭取你該爭取的部分。
這是一個溝通問題(O_O)!溝通可以教給你,有沒有用不曉得!
是她錯了,相信自己
先不用談孝順不孝順,首先做一個一個算數題。
50萬的拆遷款,按照遺產繼承,你母親佔一半,剩下的一半你、你母親和你爺爺奶奶各三分之一。 50÷2÷3=8.3萬,你8.3萬,你爺爺奶奶8.3萬,你母親33.4萬。 按你母親的處理方案,首付19,她凈得50-19=31萬。而她按照法律本身也只能繼承33.4萬而已。33.4-31=2.4萬。 她只損失2.4萬,但中間的得失相信你也是很清楚了。最後,想到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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