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規「老小區加裝電梯本幢或本單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這一規定合法嗎?

雲南用水困難,全國同胞一家親,為解決雲南用水問題,加大稅收力度。你們同意嗎?

扯道德素質永遠比談實際更慷鏘有力。

我住一樓,我需要電梯?不需要!憑什麼要我出錢。我住二樓我需要電梯?也不需要,憑什麼?其實,我更敢興趣的是三四樓怎麼想?

好,就算我不出錢,電梯直接也影響了房價。電梯一裝,本來的一樓優勢變成了劣勢。採光,噪音,蚊蟲等等問題。。。

怎麼辦?關我屁事,坑蒙拐騙也好,找平衡點解決也罷,道德綁架隨他去。

合法!的的確確合法。

一個人的權利重要還是一群人的權利重要?

如果那一個人是你呢?

我相信極大部分,極大部分,極大部分人不具備捨棄自我成全他人的高尚品德。

so?一群偽君子罵真小人?


我不分析這裡面經濟學原理,

也不想分析法律,

更不想思考平等

這是個扯不清的話題

我想說的的是造成這的原因

很有可能是因為老齡化的加劇

真的,因為目前新建的房子往往是有電梯的

一般在2006年以前的房子沒有電梯(大城市有些有)

而目前住在這些老破小的往往是

老年人,城市務工人員

年輕人上個六樓不要太輕鬆

但實際上老年人上3樓就抗不住了

盼「老樓加裝電梯」試點真正動起來 - 生活日報數字報刊

繼續推動老城區舊樓加裝電梯

在北京,你住的老舊小區加不加電梯?以後這套政策方案說了算!

在老城區,有很多建成十多年但沒有電梯的5層或者6層老樓,年輕人上上下下毫不費力,但是許多年邁、殘疾的老人住在這樣的老舊小區中,腿腳不便加上沒有電梯,上下樓很成問題,不得不困守家中。從去年開始,北京市開始為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加裝電梯確實方便了不少,但是這費用怎麼算?哪些小區可以裝?這些困惑都將得到解決,因為北京市已經在研究電梯增設方案了:

15萬老樓單元門可加裝電梯

據北京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電梯保有量大,達到21.1萬台,數量僅次於上海市,已成為電梯保有量世界第二大城市,其中住宅電梯10.3萬台,佔總數的48.8%。隨著城市人口進一步老齡化,老舊小區多層住宅老年人出行困難的問題日益突出。

據統計,目前北京市6層以下老樓,共有15萬個單元門具備加裝電梯條件。

針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市質監局開通了「業務辦理綠色通道」,具體措施包括,打通技術通道,暢通救援通道,免除檢驗費用等措施,加速解決老舊小區出行難題。

小千從北京市質監局了解到,下一步將落實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維修資金,協調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政策,解決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維修資金問題。

安裝和運維費用因地制宜

老樓增設電梯資金哪裡來、費用怎麼收?這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目前老樓增設電梯的安裝和運行維護費用,北京市並沒有統一規定,由各區和試點工程因地制宜來決定,目前主要有業主共同籌資、單位或集體組織出資以及租賃模式。

「從目前已建成和正在實施改造的項目數量看,單位或集體組織出資的最多,也有部分為居民共同集資和租賃模式。」

業主共同籌資是指由同一單元內業主共同集資,多按樓層高低以不同比例出資,樓層越高出資比例越高。此種籌資模式目前正在東城區、朝陽區和丰台區試點工程中採用。單位或集體組織出資模式,如丰台區丰儀家園小區和兆豐園小區,由村民共同決定,村集體組織出資。在丰儀家園小區,加裝電梯和投入使用後的費用都由村委會負責,居民不需要出資,再如海淀區牡丹園東里3號樓,增設電梯改造由產權單位出資。

租賃模式的收費則大都採用居民乘坐時刷卡付費,如海淀大柳樹5號院6單元最早推行的「自願申請、免費安裝、有償使用」模式,投資公司持有電梯產權,依靠向居民收取運行費的方式運營,東城區和平里一區4號樓4單元和石景山八角南路22號樓2單元採用此種模式。

北京市已完成電梯安裝並投入使用45部

小千從北京市多個老樓加裝電梯的試點項目了解到,一層居民往往是反對意見最多的——與自家沒多大關係、還有可能被遮擋光線。

但在丰儀家園,村民代表的一席話,讓很多一層住戶痛痛快快簽了字:「您想想,您以後串門也更方便了,那些住在您樓上的老街坊下樓也能舒服點。」

在加裝電梯的意見徵詢階段,小區里三四十位村民代表,挨家挨戶聽老百姓對加裝電梯的想法和建議。這樣的溝通機制,讓加裝電梯逐漸成為共識。

截至目前,北京市老樓完成電梯安裝並投入使用的共計45部

,除了丰儀家園,還有東城區和平里一區4號樓4單元、海淀區大柳樹5號院6單元。另據了解,

北京市還有23部老樓加裝的電梯正在施工

,分別位於西城、海淀、朝陽、丰台和石景山區。

老舊小區增設電梯將出政策方案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在已經完成安裝的小區中,村委會、居委會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

針對居民工作難、籌資難等問題,住建委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加快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政策方案,擬進一步發揮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促進居民群眾儘早達成加裝電梯共識。同時擴大試點範圍,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推動形成加裝電梯管理服務市場化機制。

此外,在北京市開展新階段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試點工作中,也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

說白了,為了養老而已

為了社會養老的進行,目前社區養老會成為主流

2017年中國人口老齡化現狀分析、老齡化帶來的問題及應對措施【圖】_中國產業信息網

據統計,2015年60歲及以上人口達到2.22億,佔總人口的16.15%。預計到2020年,老年人口達到2.48億,老齡化水平達到17.17%,其中8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3067萬人;2025年,六十歲以上人口將達到3億,成為超老年型國家。考慮到70年代末,計劃生育工作力度的加大,預計到2040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達到頂峰,之後,老齡化進程進入減速期。

現在這麼多老人,未來政府只能加大引導社區養老

這最便宜,所以修電梯吧

我想我還是好好賺錢吧,養老靠自己

以後有錢了,想住高級養老院就花錢住,想請人照顧也好,都可以

否則老了真的很麻煩!

ps:


先用經濟學原理分析問題

1.假定整個單元樓都是一個人所有,即交易成本為0或者非常低的情況下

小區住宅安裝電梯會使得整個單元樓價值之和增大,超過電梯本身價值加上原來樓層價值,所以應當安裝電梯

2.假定整個單元樓從1-6樓分屬不同人所有,即存在交易成本的情況下

此時,交易成本比較高。我們知道,假設安裝電梯會增加樓的總價值,但是由於樓層不同,受到電梯給予的收益價值不同,而且無法談妥,安裝電梯被無限擱置。

3.現在引入第三方,政府。

政府知道安裝電梯可以增加樓的總價值,所以可以強制單元樓安裝電梯

同時,政府可以通過調研來了解各樓層無電梯的房子市場價值和有電梯房子各樓層的市場價值,可以要求收益高的給予收益低的補償,且可以直接確定補償價值。

比如在安裝電梯前,各樓層價值之和為100,一樓16,二樓18,三樓20,四樓18,五樓16,六樓12

安裝電梯之後,價值之和變成了120,其中安裝電梯花費10,此時各樓層價值變成了

一樓14,二樓16,三樓20,四樓22,五樓26,六樓22。

因為總收益為10%,所以每層樓的收益都是10%,這樣一樓17.6,二樓19.8,三樓22,四樓19.8,五樓17.6,六樓13.2

超出這個價值的房屋所有人應該把錢拿出來補償給價值不足的房屋所有人。即一樓應該拿到3.6的補償,二樓3.8,三樓2,四樓應該拿出2.2,五樓8.4,六樓8.8,多出來的錢正好付電梯安裝費。


看了某些回答,我慶幸修地鐵不需要全體市民同意,不然中國現在恐怕一條地鐵都沒有。

按照這些人的邏輯。市中心的居民肯定要反對啊。我當年幾萬塊一平買市中心,容積率高,面積小,沒綠地空氣還不好,不就圖一個交通方便嘛。你們買的郊區房幾千一平低密度,大花園,空氣好,本來要擠一個小時公交才能進城的。現在地鐵一修,20分鐘就進城了。房價漲的比我市中心還貴,好事都給你佔了憑什麼啊。修地鐵挖我家門口期間各種圍擋影響我出行,修好了還有噪音震動問題,我的權益受損太大了。除非給我巨額補貼,不然堅決反對。

其他地鐵不到的郊區業主,當年大家都是幾千塊一平的郊區,憑什麼給你修地鐵漲到幾萬一平?修的錢里還有我交的一份稅,這公平嗎?什麼?2,3,4,5號線再修到我這。憑什麼是我等後面的線不是你等?除非地鐵先修到我家,不然堅決反對。

看了評論,再說兩句吧。1樓作為利益受損方,獲得補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鬧的最凶的往往是2-3樓這種本身也是受益者,只不過自己獲得的利益沒有別人多,就覺得吃了多大的虧並且索要高額補償的人。如果每個人都抱著這種思維,那社會是無法進步的。

鑒於有些人說修地鐵所有人都是獲益的,沒有類似加裝電梯一樓那樣的利益受損方。我隨便在百度上搜了一下。


可以,只要電梯不建在一二層就行了。


這個問題要這麼來看,和之前一個火車上應不應該給不方便人群換下鋪差不多。

從道德的角度來說,我們確實有義務幫助那些有困難的人,犧牲小我,成就他人,互助互愛。

但是,我個人認為,這種道德需要建立在弱者是沒有選擇權的基礎上的,否則按中國社會的尿性,就是壞人裝弱欺負好人,你的道德和良心全部變成了他人的利益。

什麼叫選擇權?比如發達沿海地區應不應該幫助內陸貧苦地區,當然應該,因為內陸貧困地區的人民是沒得選,生下來就在這裡,你生在貴州甘肅的山區和生在北京皇城腳下,生下來這起點就差了幾代人。所以支教也好,捐物捐錢也好,投資也好,做什麼都好,這種幫扶是應該的。

如果弱者本來是有選擇權的,但是他想著自己弱自己有理,我就選對我最便宜的,到時候我占著道德的高地去逼迫其他人給我讓步,便宜兩頭占,豈不划算。這種時候,就不該幫這些弱者。

中國的美德不僅有幫扶貧弱,也有自強不息。如果無賴都能搭便車,那社會早就被拖垮了。

回到這個問題來。

老式小區一般層高都不高。當時選房子的時候,每個人都是有選擇權的。黃金樓層就是最貴,頂樓就是最便宜。那時候買黃金樓層和低樓層的人,可能就考慮到要住一輩子,所以多花點錢吧。買頂樓高樓的就是覺得,現在年輕爬樓鍛煉身體啊,以後老了再說,先能省就省一點吧。一晃幾十年過去了,大家都老了,每個人都按自己的選擇和付出開始承擔相應的後果。這個時候,住樓上的就開始覺得自己可憐,要鬧,要裝電梯,樓下不同意我們就以多數人的暴政鎮壓他們的異見。好處都要佔,打著道德的旗幟,反正自己弱,自己老,自己人數多,自己占理。

這種就是堅決不能同意的。

要裝,也可以,那就是必須得到所有業主的同意。樓上要拿出補償來補償樓下,樓下同意了,才能裝。如果樓下獅子大開口呢?政府應該站出來,制定相應的符合客觀市場水平的補貼標準,協調雙方。我覺得這樣的情況下,大部分問題都可以得到解決。

權利義務對等,付出多少代價承擔多少結果,如果好處想白拿,兩頭想通吃,這是要堅決抵制和反對的。


技術改變一切,技術解決矛盾。(用技術來補充法律一刀切帶來的損害)

破解還是需要我們的電梯產品啊(我們也是全國最早做的,已取得國家專利,通過交大檢測)。樓道電梯,不改變樓道結構,閉合只有15cm的寬度。聯繫電話13505825555

你可以百度安吉馨之助.......我們銷售的樓道電梯和樓道代步器是行業標杆.....價格是垂直電梯的一半且不需要審批http://m.1688.com/offer/535841085629.html?spm=a26g8.7662792.1998744630.1.gPvncl


現在停車這麼困難,乾脆把老小區頂樓改停車場,1.2樓可以把車用電梯運上去停,然後電梯下來,這樣多好。矛盾不就解決了嗎?電梯對1.2的也有用呀?

什麼?你說6樓不同意加蓋停車場?那就3分之2同意就完事了。

簡直完美

分割線更新^_^

昨天閑著無聊隨意腦洞一發,並沒有認真思考什麼,只是表達一下,不是事都對所有人都是只有好處沒壞處的。候車無事,更新一發

利益相關,我住商品房5層的一樓,帶花園。如果要加電梯,顯然不能接受。我也有21層的電梯房的20樓,如果要拆電梯,從1到21層一家補50萬,我也不能接受。

其實和採光,空間都無關,只和資產利益有關。5層的房子,無電梯的話,在我們這個3線城市,3樓最好賣,其次是2樓,4樓,再是1樓。不過我的房子帶一個比較大的花園,其實是小區最貴的房子,單價最高。也比5樓好,5樓送閣樓露台。轉二手房的時候,市場各有所好,但是5樓帶閣樓價格最低。如果加電梯,5樓成了最貴的,1樓最低,為了你的方便,需要加個電梯,影響我的資產?

說沒影響的,要麼沒有買過房子或者沒想過換房子的。

房子造好的時候就是沒電梯的,買的時候你不考慮會老會換房嗎?不方便了,請換房。而不要影響別人來舒服你自己。

加電梯和地鐵,修路完全兩碼事,地鐵是人人有用,電梯是1.2樓無用,樓上爽。所以,沒有補償,請不要拿出需要1.2樓大度的聖母情懷。這年頭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傷害利益,一切好說,我也願意做好人做慈善。傷害我利益,還要覺得我不夠理解你?一切免談。

正如一個答主回答的,高層拆電梯,補償給每層樓50萬,你願意1樓的拿嗎?事實上,造的時候,一樓也是分攤了費用,很多小區12樓也出電梯物業費的,但是這在買房前是明確的。以後要隨意改變房子結構和樓層用途,還說和12樓無關就是搞笑了……

我就是考慮的多一點自私點,不可以嗎?讓你明天能漲價的股票今天低價拋掉你願意?

另外,我說的是商品房,至於無產權的公改房之類的,我也不知道如何談論,沒接觸過。

1樓也有很多缺點,加電梯強行把1樓的缺點加大,5樓的缺點縮小,市場上購買意願的人群會減少和增加很多,這麼大的利益受損,一樓為何要大度給你樓上的方便?


利益完全不相關,我家是兩梯三戶。

但我非常反對此政策。我更反感那些道德衛士!

原因是我們不能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而讓少數人去做出犧牲。

影響採光、破壞結構、噪音等都是可想而知的弊端,但一樓二樓得到什麼了嗎?他們有義務為樓上犧牲嗎?

如果可以,我建議所有知乎用戶投票表決一下是否可以把那位呼籲「少數服從多數」的最高票答主的全部家產折現平分給大家,我相信一定會被通過的——除了他在那裡苦苦哀求「我錯了,再也不提少數服從多數了!」

如果國內是這樣的,我會有一種深深的不安——我們的私權會被各種理由侵犯!

比如:

這麼多無家可歸的人,住你家吧!廣大的流浪漢們,同不同意啊?好的!除了房主反對,全票通過!砸門!!

這麼多光棍漢,把你家18歲的閨女拿來給他們泄泄火吧!好不好啊?好的!除了閨女家反對,都同意!捆住了!別著急,一個個來!把褲子給我們扒下來!!

那個高票回答還TM什麼聯合國也是少數服從多少,你難道不知道聯合國就是大流氓欺負小國家的地方嗎?!

有了電梯後,本來值錢的一二樓成了雞肋,本來被老人們(或將變老的中年人)望而卻步的高層不僅安靜、視野好而且立刻方便了!價值馬上暴漲啊!這絕不是僅僅採光之類的變化,這是數十萬甚至數百萬的財產的漲跌啊!怎麼就會有這麼多道德高地的佔領者在這裡好意思「少數服從多數」「老年人不容易」云云。

你家老年人不容易,咋不想著拿出自己的錢給老人家換底層或有電梯房,卻要求別人犧牲自己來滿足你的需求?!

因為,反正你家不住一層!!!

補充:

另外,幾十年前買房或分房的時候,樓層都是確定的,各樓層的優缺點都是被認可的並以此為依據支付房價的。

想當初,你們年輕,嫌底層臟和吵,反正高層爬的動,享受著大視野和安靜。順便鄙視腳下的髒亂差的世界。太高的樓層則房價低一些,少花錢多跑路,合情合理。

如今,你們老了,底層的優勢變大了,就開始要求犧牲底層來繼續滿足自己了。而買了低價的過高層的人更加要求裝電梯,房價立刻大漲了,穩賺不賠!啥?影響當初更貴的一二樓的採光通風了?管我毛事?你尊重老年人嗎?你以後不會老啊?你講道德嗎?你不會體諒別人啊?——每句話好像都有理!

反正,啥好事都得占著!

歡迎留言討論,只要不是帶情緒謾罵的,我都顯示評論。罵人的直接舉報,不親自刪,免得髒了手。

關評論保智商 @道個 再隨便掛一個,我真的迫不得已關評論,免得更多人被禁言一周 @塞納河山

他 @塞納河山 的回答也極其精簡而有力度(我舉報的不是這個,而是他給我回答的評論),看得出是個性情中人。所以怪不得我啊


首先答題,這是合法的。

但確實不合情理,尤其是北方老小區,1層沒有像某些南方地區加高至2層位置,缺點是陰暗潮濕、不透風、私密性差等,唯二的好處是方便加違建(現在北京嚴查,基本被拆除)和不用爬樓梯。加蓋電梯後,進一步陰暗潮濕、不透風、私密性差,外加施工期間吵雜,好處一點沒有。還有重要的一點就是資產貶值。

至於說賠償,本來住老小區的人,家境就不富裕,能給1層多少賠償?

我覺得是否能給1層多些面積?北京這邊給老小區加固時,拆除了1層的違建,但是加固樓體,外牆都外擴了,實際也不比原來的違建少多少。

看南京的方案,是在樓棟外面新建電梯,打掉北側樓梯部分的外牆,進行連通。這樣不如把1層北側往外擴大一些。如果有中戶,那沒辦法,但是對1戶賠償總比對3戶好。


一個成熟且有二手成交的小區,1樓-6樓的價格比值是穩定的,好的樓層與差的樓層價格差異在15-20%很正常。對於買入房子的人,優勢與劣勢都是已經體現出來的。裝電梯就會改變現狀,會導致房價比值的劇烈變化,實質就是房產價值的轉移。相對於電梯安裝費用,房價的整體變化對家庭的影響更大。下面就根據我自己的觀察,用模擬一個比例用表格來對比一下,具體比例每個小區會不一樣,但是去房管局查一下數據就一目了然了。


狀態 1樓 2樓 3樓 4樓 5樓 6樓

安裝前 300萬 315萬 350萬 330萬 310萬 290萬

安裝後 280萬 300萬 330萬 340萬 340萬 315萬

簡單的推論可以得出在電梯安裝後1-3樓的利益都會受損。所以如果要安裝電梯,得先把房產價值轉移的問題解決掉,然後是再討論電梯安裝費用的問題。這就是改變現狀需要付出的成本,哪有不想花費什麼成本又要什麼好處都撈的事情。

我想了幾個解決方案:

一、4、5、6樓跟1、2、3樓商量出一個房價補償方案,然後再按比例出電梯安裝費。

二、高樓層的如果想裝又覺得1、2樓利益沒受損,那麼就跟1、2樓按市場價換房好了,多退少補,換完後再按比例出資裝電梯,看看有幾個人還願意。

三、原拆原建,在不改變容積率的情況下試試有沒有辦法抬高1、2樓,或者稍微提高一點點容積率,多出來的一樓房子政府收走或者出售(新買的人電梯是現成的,買的時候就已經接受了)並補償土地出讓金。這個方案最難,但是如果是我,我就選原拆原建,原拆原建後才是真的大家都受益。

現在是經濟社會,社會運行都有其背後的經濟原理,就不要用老人爬不動這些情懷來壓人了,何況還想殺人誅心。

想起來什麼再補充。


為什麼總有腦殘認為少數服從多數就得是瓜分我錢包呢?你們是有多想要我的錢啊,窮死算了。只要法律規定可以投票瓜分私有財產,你們投票唄,我肯定同意。

能理解公共面積嗎?你家門口的區域不是你的,懂?真當放個出門墊就是你家的了?修電梯一沒有侵佔你家區域,二沒有影響你房價本身。恰恰相反,會由於周圍房價一起漲帶動你家房價,只不過你家沒有六樓漲的多。就這就不願意了?

那些認為我買房子的時候貴所以現在也應該貴的,以此要補償的是不是在做白日夢?00年北京某地段房子與遼寧同樣價格的房子,經過17年漲了二十倍。因此遼寧部分小區業主遊行:我們也要這麼貴!有沒有點邏輯性了?你可以拿:我採光受影響等原因要補償。但是你認為原先我買的貴所以現在我還得住貴的是不是有點不要臉了?

另外說一句,直接給某些人看,修了電梯一樓房價也不會降,只是你漲幅沒有六樓高罷了。公共面積一分一毫不會少,沒有任何佔用一說,評論區里有位什麼都不懂,還認為是佔用了一樓的公共面積。說白了,無非某一小撮渣子不願他人利自己無所獲,只願他人無自己有。看到別人撿錢了,反而以為自己損失了,真是個笑話。

這提問者屁股坐的都是一二層的位置,當然也就不知道提的問題歪到哪裡去了。這個問題問的就很屁股歪。不需一二樓同意這個問的,說的好像一二樓公共面積成了你一二樓的一樣。

多數人服從少數人不合法?對不起,這個事一旦寫進法律或者零時文件里就合法了。

聯合國可以修憲,剛好也是2/3以上就可以修,2/3以上外加五常同意就可以通過。難道也不合法?難道每條都得你好我好大家好?

說來說去還不是就你們兩個北面的一二層業主不同意?用你家地了嗎?神TM小農思想

那個seafire,你看看你下面這段話自相矛盾不?

「雖然已有法律明確2/3業主同意就可以加裝電梯。但是少數服從多數並不是合法的,少數遷就人情輿情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國家應當要繼續完善相關法律。」前一句剛說了已經有法律了,後面一句又說這不合法?怎麼滴?你是火星人得用火星法?中國的法律不合法?繼續完善?這條還得怎麼完善?

滿身花影,你的答案有個問題。強行把修電梯變成私利行為,想要以此來站在道德高地上批判一番?呵呵。那修公路算不算私利行為?明明你們家在村口交通最方便,結果現在通到村西邊,西邊也能開個小賣部了,所以這是個私利行為。你就阻止了你們村委會的決定?

至於說戾氣重,請看評論區前排那兩位的表演。以無理取鬧不知道什麼是公攤面積就來強行「一樓的公共區域」另一位不管怎麼說就是要犯罪的心態,強行把少數服從多數歸結到犯罪問題。你遇見這倆人心態能好?對了,來了第三位,認為干一件事必須得所有人同意的。


更新一下,樓上有人說法律有規定,所以少數服從多數就有理。

仔細看了一下《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規劃許可手續辦理規則》。一個是南京市政府發布的「辦法」,一個是南京規劃局發布的「規則」。我還以為搬出了什麼東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以下簡稱為《物權法》)

第二編第六章

第七十一條 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六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第七十九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第二編第七章

第八十九條 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設備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物權法規定了「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採光、通風、噪音免除算不算合法權益?「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是否可以包含本棟的其他業主?

通過物權法還有其他問題,比如,79條規定的大修基金,也是2/3業主投票。那豈不是整棟樓的大修基金就用來修你們高層的電梯?一二樓業主當然不同意!這個可不是買房的時候就有的電梯!

法律方面不是很懂,拋磚引玉,有錯誤的地方請各位指正,感謝!


原答案

如果不影響採光通風雜訊隱私,那就和一二樓沒關係。只要2/3業主同意就行。反正1,2樓不出錢。

要是有影響,可以找個評估機構評估一下,然後協商補償。個人認為也可以要求樓上住戶補償。

大部分人當初買樓的時候考慮全面,一二樓必然採光本來就不好,又潮濕,唯一的優勢就是方便。現在樓上的為了自己方便,要讓他採光變得更差,變得更潮濕,唯一的優勢還沒了,還不想出補償?

老年人出行重要,老年人兒童房間採光不重要?樓上有些人屁股偏到天上去。

至於補償多少,可以協商,可以訴訟。

少數服從多數的確高效,但要以不損害少數人的權益為前提。拆遷還有補償呢。


全國人民投票把馬雲、王健林等人家產要不要分了,要不要把中南海當公園。

這要是合理,

我就認為南京該規定合理。這種破規定就是踐踏自由,污衊民主。


什麼時候推廣到魔都啊,魔都加裝電梯推進得太困難了……


有一個很粗暴方法,國內禁止不動產交易即可,禁止圈地炒房,已購房屋不以任何形式買賣。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不接受任何改正。可以提問題。

補充一個,那些說樓上和樓下換的,這個你要看是裝電梯之前還是之後,之前的話,誰搭理你啊,之後的話,樓上又出裝電梯的錢,又要搬家到樓下,裝修又要開掉20-30萬全包左右,誰知道以後會不會因為房子缺點的問題幹起來。

真要解決上下樓的問題,直接全部拆了蓋新房算了。房子值多少錢,按照新房現在的價格去掉蓋房的費用分配就好了。

我們這裡有個安置區,房子按照人頭分,但是房子不可交易。如此簡單除暴的方法就看政府有沒有誠意咯。


三十年前,我們村要按人頭出錢修自來水!其中有一家不同意,說我家園子自己有井,不修!要出錢的事別找我!

三十年過去了,那人早死了,水管也要重新換了,費用依然按人頭平攤,每人一百塊。那家的兒子說,我家出五千就幫我修一下水管吧。各種好話說盡但依然沒通過……

後來,村裡又修了路,通了路燈,修了廣場。不同意的人肯定有,(比如,我家人常年在外平時不回來的。我家人少,憑什麼要和人多的交一樣的錢。)但到交錢的時候沒一個人敢說不的!


原來沒有電梯的房子加裝了電梯,這件事屬於時代的進步、社會的進步。

而反對進步的一樓,就是既得利益者。這時候需要用拔河原理來解決問題。所謂拔河原理就是正反兩方,不看誰的人多,而是看誰的總力量更大。支持加裝的一派力量更大,就加裝,補償什麼的另談。反對加裝的一派力量更大,就裝不起來。

依照我國的國情,馬列主義者一般是傾向於達到反動派的。反對進步的力量通常都會被打倒。所以只要願意出錢的人把錢湊夠了,就能裝上電梯。


不講道理的假設 : 把原有電梯的電梯拆掉,以後也不許裝(沒理由的,必須拆)。從一樓到十樓統一每戶補償50萬, 4樓以上的肯定覺得憑什麼一二三樓的和他們賠償的一個價。

你們樓下的沒電梯又沒多大影響,而且採光、通風更好,空間更大,不用給你們賠償了,把你們那份給我們(樓上)吧!


如果真是老人上下樓困難,這個就夠了吧。


多簡單點事兒啊,讓高低層互換唄。樂意裝電梯的肯定是不想住高層,那給你換到低層不就行了嗎?


一樓堅決不同意。

我家一樓,現在房價4萬,頂樓7樓只有2萬8,還不好賣。

裝了電梯請問我還能賣4萬嗎?頂樓大幅升值,可能3萬5就賣了,到時條件更好的高樓層的房子入市必定導致一樓房價下降,甚至我家可能還賣不到3萬5。就單看我家的損失,以100平計算,就是五十萬。而頂層直接得利70萬。

請問,憑什麼你得利70萬,我損失50萬,還想讓我同意,為了錢,別說高院,我可以堵市委大門去!

更不用說以下的

每次房價漲,我一樓的漲幅都要比頂樓大。你現在280萬漲到350萬,漲幅25%,請給我400萬25%的補償,也就是100萬,加上我房子的降幅50萬,也就是如果能補償我150萬,我同意。否則,沒門!!!!


首先我被裡面的大多數答案所震驚了!

竟然爬滿了自詡中產階級小強的知乎溫床。居然沒什麼人理解人權?

三分之二業主的依據,恐怕來源於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有動用維修基金,管理物業費等權益。

我先貼下《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

第五條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經本幢或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業主的同意,並就下列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一)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及分攤方案;

  (二)電梯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的分攤方案;

  (三)確定電梯使用單位。自行管理的,出資增設電梯的全體業主為使用單位。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為使用單位;

  (四)對權益受損業主的資金補償方案。

換句話說

1.要達到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必須要有一,二層業主同意,至少一個(主要考慮有些業主找不到人)

2.只要佔用了別人家外窗,花園,就必須有書面協議,否則不允許建

3.出資和分攤協議,需要全體業主確認的。這個肯定不是三分之二業主決定的,要所有人簽字畫押。否則政府擔擔子

4.補償協議,不簽可以吧,可以,就是肯定不會發你建設許可證。

5.電梯使用單位,全體業主或物業,不存在不交錢不讓用,除非你物業費也不交^_^

各位覺得打臉了就把答案趕緊刪掉,這真不是小學生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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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很多人不認可三分之二住戶在七層往上的時候會損害底層用戶的權益。我個人認為,這肯定會有,但是應該是個案。

還是列舉原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證明、未列入房屋徵收改造計劃、且未設電梯的四層以上(含本數,下同。不含地下室)非單一產權住宅。

1.合法產權(職工福利房也要辦好三證,或者是商品房)

2.未列入改造計劃(棚改有很多都在拆六七十年代甚至八十年代的房子了)

3.非單一產權(把很多七八九十層的職工宿舍排除了)

最後再說一些。我國住宅直至九十年代以前絕大多數採用磚混結構,因為我國缺乏建築材料,所以以前很多房子連圈樑都是採用一種叫做鋼筋磚的做法。這和現在的混凝土是完全不同的。以前的砂漿等級也非常低,所以房子高了是很危險的。

六層基本上是極限了,絕大多數還是三到四層

至商品房出現,由於88版防火規範等出台,基本上已經是控制在六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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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一句抱歉,下面是大逆轉

以下摘錄的是南京規劃局5月的一份文件

首先跟各位解釋下程序,城市建設項目前期需要規劃部門出具規劃許可證,這是key point.也是本次建設中唯一的真正關鍵點。

寧規規範字〔2017〕2號

關於發布《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

規劃許可手續辦理規則》的通知

7.6.3 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經充分協商,建設者與異議人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按照以下規則處置。

7.6.3.1 建設者提出對權益受損業主具體的資金補償方案,並將補償方案提交街道。

7.6.3.2 街道制定維穩方案,向建設者出具「信訪維穩承諾書」。

7.6.3.3 公示人根據街道意見形成公示報告,「信訪維穩承諾書」作為公示報告的附件。

文中提到可以跨越利益受損人資金補償協商而由街道辦出具所謂維穩承諾書,完成公示程序。而公示則是作為規劃項目申請規劃許可證的最後一步。

談完事實,我還是談下想法。說實話,我很震撼的。之前看到有人把這個跟公共利益畫等號,我是完全不認同的。公共利益是以不損害絕大多數人利益並對整體是有利的為前提的,需要公共決策,執行,秉著誰決策,誰執行,誰受益,誰損失,誰負責。

在本次事件中,好像看起來,在建項目樓棟之全體居民成了決策主體,這個主體是自發的,公共的,不受政府干預的,政府所起作用只是起監管,包括城市規劃,建設安全,消防質量,採光通風,治安等等。但是,並不能涉及其決策內容,和責任在內部的劃分,甚至受益和損失。

我認為這項規定是有違背基本公共管理辦法的。政府對公民權益干涉是不合法的。


我有兩套一樓的房。

你問我同不同意裝電梯?

我同意啊。

說採光,本身6層以內的板房南北通透,一個電梯能擋多少?

說窗外景色,老闆房、老小區窗外壓根也沒多少景觀可言呀。更何況一個電梯能擋多少?

對我而言沒啥實質性的損失。即便有那麼一丟丟利益損失,也不需要那麼斤斤計較吧。做人嘛,把心放寬,也犯不著為一點屁大點的事去折騰。至於房價什麼的,想那麼多累不累。

只要不叫我出錢,建築結構上不敲出什麼問題,就當方便大家出行羅。

你問6層以上的住宅怎麼算?6層以上(頂層複式的7層算作6層)住宅,根據建築規範的要求,本身不就應該要帶電梯的么。


一切的一切歸根到底還不是因為錢的問題。

目前來說低樓層受影響的一般就是採光和噪音,也有人說到了個人隱私的問題(就是從觀光電梯裡面可以通過窗戶看到人家家裡面發生的事情)。一些人說的很對,大家可以談補償的問題。可是目前的現狀恰恰是這個補償的問題談不攏也沒法談啊,高樓層說就是補償你噪音和採光的損失費,頂多也就幾萬塊錢。低樓層說要按照裝電梯前後一樓和七樓的房價變化來補償,這樣一般動輒就好幾十萬不止。大家的出發點完全不一樣,可是如果就只補低樓層人家十來萬的話,七樓房價漲了小百萬,一樓跌了幾十萬。這不僅僅是高樓層漲了多少錢的事兒,這也是從人家低樓層家裡拿了幾十萬的事兒啊。這是要落你頭上,你願意嗎?

那些說少數服從多數的,火葬場和陵園建在你家隔壁,這個計劃應該會被通過。你願意嗎?

那些說低層的就是見不得別人好有紅眼病的,你剛買了個學區房,然後隔壁幾個小區出了幾百萬贊助費把他們划進了學區,你要和他們一起搖號進小學。你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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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電梯給老年人生活造成的各種困難,在居委會掛職期間,我深有感觸。他們中的很多人米面油不敢買中袋大袋裝的,要是腿腳不靈便的話更有可能一兩天不下樓。但是這些都不應該是強制要求低層住戶同意加裝電梯的理由。貼一張我在掛職時,幫高樓層的阿姨大爺們背大米上樓的照片吧,省的你們有人說我站著不腰疼以後也會老這種話。


補償方案應該讓六樓提,看看給一樓多少補償合適,然後讓一樓先選房,可以選跟六樓換房,讓原來的六樓住戶拿補償,也可以選還住一樓,自己拿補償。


很多老房子的結構根本不適合家裝電梯,加裝以後佔用原先的樓梯道不說,還要破壞結構,影響北側採光,特別是底層的光線本來就不好,凡事根據實際情況吧,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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