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J1/綠卡的簽證的問題?

背景知識:大部分持有J1簽證的人,在J1結束後要滿足身居本國兩年(可累積)的條件,才可以申請美國永久居留。

2012年的時候呢,我用了一個J1簽證來美國實習,當時幫我辦簽證的機構沒有提及任何「回國兩年」的要求,我也一直不知道。

2014年我來美國上學,然後就沒有出境,在此之前,只在香港+大陸待了一年半。

2016年,公司幫我申請H1B,沒抽中=。=同年,我申請結婚綠卡,等到十月底才面試,面試當場,簽證官說,你這個J1歸國不足兩年呀……

我回去研究了一下,其實有J1的歸國要求的話,H1B應該也不能申,不知道為什麼公司給我申了。我追問了一下,公司律師說,抱歉,我們看錯了……

--- 一言難盡的分割線 ---

  • 公司律師如果發現了這一條,應該會給我及時辦waiver豁免,或者至少讓我知道有這麼個東西,我自己會查是否影響綠卡。
  • 但說起來他們沒有造成直接損失,他們只對工作簽證負責,我H1B直接沒抽中,根本連審材料都沒有。他們並不對我的婚姻綠卡負責,雖然他們也沒有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 我也有責任,就是我犯傻沒有找自己的律師……
  • 哦對你說OPT STEM?對,我有24個月延期呢,但我覺得都能申綠卡了我辦STEM幹嘛,學校小米也講你都申綠卡了就不歸我們管,新的I-20我也不給你發了……這個早就過期了,就不提啦。

--- 回國的分割線 ---

也沒什麼關係啦,不過是回趟國而已,也不是什麼大事,就當Gap咯。

大概11月,12月,最多明年1月回國。我是學產品設計噠,CMU畢業,紐約AOL工作一年半。我覺得我還是設計背景偏多一點,但也很喜歡產品經理的一些職責。回國以後還不一定上班,因為我爸媽太久沒見我,想留我啃老(誤。不過我也在看機會啦,prefer國際公司的UX Designer和初級PM職位。

私信戳 -&> 酈橙 錦妖


恭喜酈橙 錦妖撞上了神級暗坑:J1的歸國服務。

平日里被F1包圍著,各種辦事的流程都跟F1一樣,久而久之就會覺得F1與J1差不多。只有到了轉身份的這種大日子,uscis會跳出來,拿著這條歸國服務,從中作梗。

真要說責任劃分,2-8開吧,公司2,你8。但賠償估計是沒有的,每年因為身份問題離職的人多了去了......

但無論如何,這回國2年依然是繞不開的一個坎。轉h1b,轉綠卡,都需要回國待夠時間。拿OPT extension, 也只是緩刑。實際上從你畢業那一天開始,這個問題就已經無解了:你很難湊夠回國待半年的時間。真正應該做的,是在上學期間study aboard,選擇在國內上半年學。

不過你都是結了婚的人啦,這綠卡已是你囊中之物,飛不了的。趁此機會在國內gap year一年,遊山玩水,吃香喝辣,豈不美哉?

祝歸國後一切順利。


個人認為,搞簽證的這種事情,任何人都不會給你負責任的,但是你的未來的僱主可能會在法律允許的義務以外額外的照顧你,顯示出人道主義的光芒。


我是題主!總結一下就是圖樣圖森破了,還有人說不想離開美國的話可以搞個記者簽證。。。這是要我搞大新聞嗎!

沒關係啦,畢竟第一次結婚(希望是最後一次咯),第一次辦綠卡,沒什麼經驗,還以為和留學一樣可以DIY呢。律師還是很重要的!

我就回國一段時間咯,攢夠了再回美國 :)國內好多好吃的想想還有點小激動~


簡而言之不諮詢移民律師是最大的問題,所以法律角度講,責任還是在你自己身上。

1. 中介沒有義務提醒你。只要中介沒有騙你說J1不用離經滿兩年,中介就沒有任何責任。

2. 公司律師方面比較tricky。這一段牽涉到很多法律概念,你直接讀結論就好。首先公司律師不是律師,他們是沒有律師執照的。那麼Duty of Care方面以及Standard of Care方面法律對他們針對申請H1B這件事到底有什麼要求都不好說。而這兩個問題會影響公司律師對你是否承擔疏忽責任。而且即使有責任,就你陳述的事實來說,恐怕Legal causation這一關也是過不了的。所以我的判斷是很難追究到公司律師的責任。

3. 你自己方面。直接原因是不了解法律相關規定,根本原因是知道自己辦移民也不找個移民律師諮詢下。當然客觀講,退回到當時恐怕你也是不會想到去問律師的。所以這件事雖然責任在你,也並不代表你錯。這就是你人生必須要經歷的一個階段,坦然對待就好。就像其他回答中提到的,配偶是公民,留在美國總有辦法的。還是花點錢問問律師看看以後應該怎麼辦吧。


只有我好奇樓主的婚還結嗎?


辦j1簽證的時候簽證頁那麼小一張紙也有 two year rule applies的字樣,2019表上應該也有,你讓中介辦了就自己不多看一眼么。。。要說責任,還是你自己的責任多一點點吧。

waiver只需要三個月,現在立刻辦就是了。因為身份問題到手的工作飛了的聽說得太多了,非要追究個責任幹嘛呢?


嚇得我趕緊把J1 waiver letter找出來壓壓驚

具體條件一點都不複雜 參照J-1豁免申請按步驟準備材料即可

當時申請一個月左右就搞定了 現在弄應該來得及


其實不管怎麼樣先申請STEM Extension才是正解…因為這樣的話稅實際上也低一點(婚後用家庭為單位應該差不多)。再加上180天失業才有影響,還是很爽的

如果來不及J1 waiver又不想回國的話…我給你支一個奇葩招數…你可以搞一個I簽證(記者);這東西國內一大堆新媒體可以搞、包括網媒什麼的。掛靠一個有設計新聞類的媒體,然後用I簽證飛著玩,湊滿半年就行…但是之後怎麼回公司去工作是個問題…


這個問題有這麼難嗎?law is law。

既然受限於J1簽證,那就老老實實回國呆夠兩年。over。

其實很多人犯法,都是因為不懂法。很多人被抓了之後覺得自己特冤,我不知道這個也算犯法呀,我不知道那個也是違法啊!我冤啊,我賣鳥才賣了一百塊錢,你判我死刑呀,我從台灣買玩具槍,你又判我死刑啊,我都不知道這個違法的呀。

法律說,這鍋我們不背。


這個事情要說負責任的話對不起就是你自己的責任,簽證頁上有這一條你自己沒看。我當時是直接從歐洲某國來美的,拿的J1,按道理我是應該有兩年回國服務期的,即使我在歐洲的那個國家也是工作簽證,沒拿中國一分錢。但是不知道美國大使館簽證館不太熟悉業務還是怎麼回事,直接就在我的簽證頁上鉤上我不受兩年回國服務期限制,後來申請綠卡的時候還糾結得不得了,網上問人都說我要辦豁免。後來我的律師說無論規定怎麼樣,既然你的簽證頁上明文說你不受兩年歸國服務期限制你就不用辦豁免。我就沒有豁免,綠卡直接拿到了。

也就是說USCIS無論怎樣的失誤他們都不會認為是自己失誤。


題主和我心態很像啊。我家裡之前給辦eb-5,我以為這個十拿九穩的,所以工作期間一直沒有尋求僱主sponsor。然後那個項目涉嫌欺詐我連526都沒過。幸好現在的僱主比較給力讓我在h1b過期前排上了隊(抹淚


那個要提前申請豁免,估計也有方法補上的


momo...我當時來美國也是J-1過來的, 然後一直知道有2 year rule這件事...嚇得我趕緊去準備辦waiver了 (其實回國玩一年也不錯, 只要公司還要你回來的話


J1 有兩年歸國服務期是個常識。不知道這個基本事實是你自己的錯。


辦綠卡都是找專門的律師的

公司的律師,是為公司服務的,不是為你服務的

如果是你花錢找的律師,你完全可以追究他的責任

那麼問題來了,為啥你不找律師呢?也花不了三五千美元。你以為移民律師是幹什麼吃的?


It"s a tort question instead of breach of contract question. For recovery from negligence in tort, your injury/damage have to be caused by "the breach of duty of the company". As in here, your damage (cannot get greencard because of J1 visa limitation) is irrelevant to the company. The failure to check your material does not CAUSE you lose the chance to get greencard. Thus you cannot recover damage from the company"s lawyer.

Btw, I am pretty sure most in-house lawyers passed at least one state bar.


這不是錦妖么。好像婚姻綠卡可以apeal要求免於home service的,但這個全看uscis的心情。


都是At will哪來什麼補償

你要是現在F1身份還合法的話趕緊找小蜜要OPT extension的I20呀,你申綠卡有移民傾向那得是Visa Officer說No,小蜜沒權利不給你新I20。

拿了新I20去辦Extension --&> 一邊工作一邊辦理J1 waiver(貌似最長不超過半年)--&> Waiver下來繼續嗨皮的處理綠卡吧(≧▽≦)/

既然知道h1中籤率低……當初應該做好準備先拿OPT ext的EAD工卡的,感覺還是掉以輕心了不然也不至於這麼被動 :-)


責任來說,你也有,如果通過律師辦的話律師也有。因為在130還是485表的instruction上特別提到了對J簽證持有者境內轉綠卡是有特殊的要求的,對於申請綠卡這麼大一件事,起碼得把要填的各個表格和提交的材料弄清楚吧。

不過還好,可以同時申請工卡,既然已經與公民結婚了,拿到綠卡只是時間問題了。至於後續該怎麼處理,建議請律師吧。


擦,強行送你回去玩一波還不爽還想怎樣,我都6年沒回合肥了,接下來幾年也不知道回的回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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