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傢具結構?
兩種櫃體的基本結構,圖一頂包側,圖二側包頂。我感覺兩種結構都差不多。不知道選用這兩種結構時需要考慮的因素是什麼,設計?工藝?強度?效率?經驗?還是啥?困擾好久了,求解救。
重要次序依次:1、外觀2、功能3、結構
4、成本
其實4者是互相依賴。但實際製作中,可能更多的考慮的是加工廠的「習慣」。(用料方式,加工方式,工藝等實際操作方面的習慣)通常是高的柜子側包頂、側包底,如書櫃、衣櫃。矮的柜子頂蓋側+側包底,如鞋櫃、餐邊櫃。
傢具施工裡面應該說是沒有完全對齊這個概念的,組裝傢具里任何的對齊都是有1-2mm設計餘量。
比如頂板和側板連接,側包頂結構,都用18的板子,如果是完全對齊的理想狀態,那麼在山板上預埋塑料件的孔位應該是距邊9mm,但是實際生產中這個孔位邊距會是10mm或者11mm,太靠邊了預埋的塑料件也容易把模板撐裂。作為高的柜子來說如果頂包側這個餘量就會露在外邊,算是算不上瑕疵的瑕疵,而且側包頂有個好處是可以將頂板上偏心件孔位完全隱藏在看不到的地方,讓柜子看起來更乾淨。原則是能不露五金件就不露。
矮的柜子,一般面板是整板,主視面是在面板上,當然要用面蓋側的形式,要不然會和上面說的似的有個1mm誤差,造成面板不平了,這時候那個1mm就是面板比側板多探出了1mm,這種矮柜子視線都集中在面板上,側面有點「不平」也就無所謂了。這個多出來的餘量在我們這邊叫「把台兒」 音同「八台兒」。這是結構設計里的不成文規定,不管板式還是實木。
我個人觀點是能用側包頂的全用側包頂,這種側板我們也叫山板,就是起到整個框架支撐作用的,頂天立地才更結實,包括底板,也是一樣的意思。我們公司要求1.4米以上側壓頂,便於安裝。1.4米以下頂壓側為了美觀。
我認為這兩者之間沒有本質區別,第一個翻轉90度,不就是第二個嗎?那麼目前常規的做法是第二個,如果你要是非要打破砂鍋問到底,我認為原因如下:1.總體看,第二個更美觀,側板頂天立地,穩重,而第一種有種壓抑的感覺;2.就是誤差問題,兩個板子垂直交叉,實際上會產生偏移誤差的,第二種是把這個誤差控制在單元櫃以內,而第一種是將誤差控制在之外,會和其他柜子疊加誤差,最終導致不美觀;3.就是板件的連結問題,如果是吊櫃,第一種你放東西上去,底板有掉下來的可能,如果是第二個種,底板掉下來的可能遠遠小於第一種。
假如您的櫃頂上要放東西,那麼就選擇頂板蓋住側板的那種,因為板式傢具中「板」與「板」之間的連接用的是五金件,如果選擇頂板嵌入式,那麼連接件要承受剪切力,可能強度不夠,而如果是頂板蓋住側板的話,承受櫃頂物品壓力的就是側板了,這樣相對來說更安全一點。
@楷卓木邑說的很好,從外觀要求上詳細闡明了「側包頂」和「頂包側」兩種結構的適用範圍及原因,最後的結構原因點到一些。我這裡還要補充一點結構上的原因。「側包頂」適合更多樣的櫃體,不論落地式櫃體還是懸空式吊櫃,都是這種結構更適用。落地式的因為地面可能有不平,如果是底包側,則柜子難以裝平;側包頂底的,與地面接觸只有兩塊豎向側板,底板可以抬高,加上踢腳板即可。而懸空式櫃體,因受力點集中在底板,方向朝向地面,如果是底板包側板,那麼三合一中膠塞就要作為這種力量的唯一承受體,相對於側包頂底結構來說,安全隱患是更大的。
給大家看幾個案例:
希望能幫到你!側夾底,是符合32MM板式傢具系統規範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生產大量的標準件(打好孔的側板),和功能件(中間的橫板 抽屜 門板等等)配合使用。但國內的現狀來說,主推全屋訂製,有一部分可以生產為通用件,有很大一部分不行,所以三合一連接件只起到了代替榫卯連接的做用,所以你可能看到各式各樣的奇葩結構。還有二個情況,一是,功能要求必須頂壓側,比如鞋櫃最上面是抽屜,那必須面大一點,否則抽屜面不被蓋住,那個縫裡會進髒東西;二是,因板材質量不好或為使用更持久,所以採取底托側的生產方式,市場上有大量的底托側廚櫃底櫃,雖然不符合32標準,但更牢固,也對安裝工要求低(櫃腿位置可以隨意點)。
看得見頂板的時候頂蓋側看不見頂板的時候側包頂
板式傢具幾乎都是對抗重力的,盡量讓受剪力的截面面積大,從材料學上這麼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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