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愛狗人士花50餘萬買下1381隻狗 並安置在高郵護生園?
「愛狗人士」在廣西玉林花50餘萬買下1381隻狗
千餘只「玉林狗」安全抵達高郵護生園紀實――附緊急求助公告(圖文)_放生(應該算是宗教行為吧)補充個鏈接,順便鄙視下題主講話不帶乾貨的習慣。
廣大狗販喜大普奔,繼續增加進貨量;廣大偷狗賊喜大普奔,決定以更加辛勤的工作和更加精熟的業務能力回報社會的厚愛。
這個時候,就可以提:廣大山區窮困孩子吃不飽飯上不起學,竟然有人……
關於狗肉節的,看了很多。解釋了太多,也爭辯了太多,有時覺得,算了吧,道不同不相為謀,別人認定了的,解釋也沒有用。 我一直不明白那些狗粉為何如此樂衷於抹黑我玉林,有些甚至於不惜歪曲事實。
突然感到一陣悲哀。
或許他們不是只要抹黑一個玉林,他們抹黑的只是一切反對他們的。只是玉林剛好出現在他們的視線里了,一個大活靶子。
我玉林只是個八十線開外的小城,經濟一般,旅遊資源一般,城市建設一般,沒啥亮點,只想低調的過活。從沒敢想過要在全國人民面前露臉,沒那實力。
不成想,第一次露臉竟然是如此負面的。連國外都知道了,
對不起,給全國人民丟臉了。
關於荔枝狗肉節,本來只是我們自己關起門來自家親朋的一次聚會吃喝。也沒想過,為什麼就會出名了?回過頭來一想,噢,是我們太張揚了,怪我們。不該吃狗肉的,狗是我們的好朋友,我們應該吃豬肉,就叫豬肉荔枝節好了。不對,這也不行,聽說也有同胞不吃豬肉的,所以我們也不能吃,嗯,就這樣。下次我們就吃荔枝吧。就叫夏至荔枝節了。
負面影響讓我們措手不及。
他們說我們虐狗。
好,我們就虐狗吧,我們道歉,對不起,虐到你了。
他們說狗是偷的,
好,原來自己養的買的也叫偷,那就是偷吧。
他們說殺狗場面太血腥,
好,我們關起門來殺。
他們說我們吃相太難看,
好,我們關起門來偷偷吃。
他們說招牌不能有「狗」字,
好,撤掉。我們不賣狗肉,只賣肉。
他們說……
我們也想說,你們聽嗎?
抱歉,一開始就跑題了。只是看了太多這樣的問題,身為玉林人忍不住想吐槽下。平均360左右一條, 假定都是中華田園犬,故一條平均40到50斤重,也就8、9塊一斤。生狗做成火鍋損耗、人工、房租等等算下來應該翻3倍。後來查了查2015年玉林熟狗肉25元一斤。說明什麼?說明賣狗的是良心價啊。------------- ------------- ------------- ------------- ------------------
補充修改:都反應40斤重了,貌似應該是20斤左右。以前20塊買了個小土狗就那麼肥給我個錯覺肉狗就那麼重呢。現在回憶起來那狗三個月開始一身明顯的塊狀肌肉,一副兄貴樣,哪裡是普通狗。可惜後來被隔壁老頭葯死了。
這樣一筆錢都能讓人變成狗了
(消息本身的真實性尚存在疑問)
我很贊同這種行為,與高速公路攔車、堵屠宰場搶狗相比是不小的進步。
希望狗粉們繼續保持,如果有一天玩膩了或者玩不起了,一定不要打著放生的旗號放得滿大街跑,或者吃了或者挖深坑生石灰覆蓋作無害化處理。如果因為生病會刺激到醫療行業的種種灰色收入,那我們還是不要去看醫生好了;
如果因為救被綁架者會增加匪類的野心,那我們還是不要去救好了;如果同性戀爭取平等權益會被打死,那還是不要去爭取好了。所有的惡行不公,不是交易行為本身,而是因人心的黑暗造成。不是善心善舉在縱容罪惡,是對善心善舉的懷疑和抨擊,是是非不明,黑白不分,縱容了罪惡!
吐槽的功力能表現一個人的聰慧,但在這種問題上,表現出的是對黑暗面的妥協和漠然。救助一千條狗,或許可能稱不上很聰明的善舉,但我們要看到其中的善。因為如果不是這種善的對抗,現在就不是人吃狗的世界,而是人吃人的世界了。首先每隻狗都打疫苗的話,假設每隻狗200元,他就又得花掉26萬,假設每隻狗一個月消耗100元狗糧,每個月就是13萬,一年156萬。
只能說,有錢人就是任性!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傻缺行為。狗販子不管是把狗偷來還是買來還是撿回來都是為了一個目的:賣。所以不管是所謂愛狗人士把狗買來養還是愛吃人士把狗買來吃,狗販子都是賺的。愛吃狗的人並不會減少,反而還多了你這麼一個大宗買家。狗販子偷著樂,並且會加大收狗力度。促進了犬類買賣的市場繁榮。
還有,已經花了50萬買狗,是否還有錢購置用來養狗的場所,如果有,場所夠不夠大,能不能讓狗生活的舒適,吃得飽,喝的上乾淨的水,不生病。如果不能,這算不算虐待寵物……如果都做到了,那我也沒得說了,你們有錢人真會玩
PS:我自己家也養了寵物狗,我自己也並不吃狗肉,但並不反對其他人吃狗肉,養或者吃都是他們的權利。只是覺得這種所謂愛狗人士的愛狗行為並沒有什麼意義,倒可以起到反作用。你愛你的狗,他吃他的肉,何必天下大同。別人花自己的錢買狗,用行動來證明自己,不搞破壞不妨礙社會秩序,這是一種值得鼓勵的行為。我不明白為什麼現有的答案全是嘲諷,反正我是支持這種愛狗人士的。
這世界總存在看別人做什麼都是錯的人,我不想說花50萬去買狗值得提倡,但是既然無論怎樣做都會引起別人的譏諷與質疑,何不就按自己的想法去做呢。另有敢於讓我麻木的同性戀問題。
1381隻,光給每隻狗取個名字,並且記住,都得花了好幾天吧。。。
我竟然不如狗值錢
反對包括 @唐缺 在內的很多答案。特別是對此新聞中的義工進行人身攻擊的答案。
首先要聲明,我不是反吃狗肉人士,也深知狗肉在我國美食史上有很長一段歷史。我要反對的不是吃狗肉,而是給一個人扣上風口浪尖的「愛狗人士」的帽子然後對其進行攻擊的行為。作為人們口中的「愛狗人士」,他們用自己的行動來拯救屠刀之下的狗,並對其進行妥當的安置,為什麼卻要為此背負人們的罵名呢?
我們來看看所謂的用50餘W買狗會刺激狗販子,使偷狗販肉等事業蓬勃發展的說法。這種說法默認了這1381隻狗按正常價格賣不到50W,是以更多人趨高利,都去偷狗。然而真的是這樣嗎?廣西玉林狗肉價格2014 參照文中狗肉價格,考慮到現在是狗肉節過去不久,我們並不知道義工購買狗的確切日期,就把狗肉價格按比文中稍低來進行保守估計,算20RMB/斤。按圖中狗的大小來,我按狗身上可食用肉15~20斤算。用x表示賣狗肉所得。1381*20*15&附幾個小段子,與本題並無直接關係,供諸君玩賞。
1.夾著大風的暴雨終於過去,大明走在小路上,享受著雨後的寧靜。忽然他看見海邊上有很多因為大自然的威力而擱淺在海灘上的海貨在殘喘。吃貨大明喜不自勝。大明已經架起了鍋,升起了火,備好了料,正準備要將佳肴下鍋。忽然一個大腳踹來,鍋被踹到一邊,大明被人一把推倒。抬眼看時,已有幾個大漢圍住大明。「誰TM讓你吃這得魚的,我X尼瑪。你知道這是啥魚不,X尼瑪勒戈壁,尼瑪X狗X子的。」2.夾著大風的暴雨終於過去,小明走在小路上,享受著雨後的寧靜。忽然他看見一個小孩在海邊上把一隻一隻擱淺的魚扔回到海里。小明笑了。小明走到海邊,對那小孩說:「你看看,這攤上有這麼多魚,你扔得完嗎,誰在乎啊,傻B=。=」小孩忽閃著眼睛看了小明一會。他又跑去扔起下一條魚,「它在乎!」以及再下一條。「它也在乎。」-------修改分割線--------
評論里提到了供需關係。買這些狗會拉高需求,這是有道理的。 @阿阿阿@牧威@伍小五從這看 @唐缺 的答案也是有道理的。然而我依舊要反對以此為依據進行人身攻擊的。新聞中用的「愛狗人士」一詞讓我們對文中主角有先入為主的印象。我們覺得他們就是要將吃狗肉這種行為從地球上消滅的人。但沒有跡象表明,買下這批狗的人和 攻擊食客的人/聲稱」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人 是同一批人。我們甚至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反對吃狗肉的。面對眼前品種各異的小狗,他們沒有損害別人的利益,而是用能想到的最有效的方式將其救下來。誰能想那麼多蝴蝶效應?先把眼前的救下來吧。這不能說有什麼高尚的地方,但又有何過錯呢?為什麼我們不能喝一杯雅哈咖啡,好好說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