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將繁體字納入義務教育嗎?


謝邀!

首先我要先給出義務教育的定義

義務教育,是根據憲法規定,適齡兒童和青少年都必須接受,國家、社會、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其實質是國家依照法律的規定對適齡兒童和青少年實施的一定年限的強迫教育的制度。義務教育又稱強迫教育和免費義務教育。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點。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的義務教育年限為九年(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這一規定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是適當的。

從我加黑的字體看出來什麼沒有?這是屬於一種強迫性的教育!那麼,繁體字有必要入繁體字么?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三十四條 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十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適齡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改革考試製度,並改進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法,推進實施素質教育。

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

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採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於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 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準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

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製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第四十條 教科書由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微利原則確定基準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行政部門會同出版行政部門按照基準價確定零售價。

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教科書循環使用。

這些是從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摘出來的有關條文

這裡面我重點把第三十八條划出來

第三十八條 教科書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準編寫,內容力求精簡,精選必備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經濟實用,保證質量。

繁體字如果要實行義務教育,必然有繁體字教科書,但是,根據這條規定,「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是繁體字職能嗎?

首先看一條材料:

原則

繁體字簡化為簡體字的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也就是說盡量採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遵照「約定俗成、穩步前進」的原則進行簡化。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精簡字數,廢除同音同義不同形的異體字。1955年我國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廢除了1055個異體字。二是減少筆畫。1964年我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教育部公布了《簡化字總表》,共有簡化字2238個,把平均每字16到19畫的繁體字簡化成平均每字8到11畫的簡化字。

從這個原則上說,繁體字所不具備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繁體字不能夠在較短時間內快捷而且全面的進行普及,因此,相較而言,簡體字的職能,更能夠體現「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其次,我們來看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作用,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第三條 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

第四條 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有關規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這部法律明確規定,簡體字才是「規範用字」,只在第十七條所指出的六個方面提到保留或使用繁體字。所以說,繁體字納入義務教育,根本沒有法律基礎。

以上是從現有法律層面上來說,繁體字不允許納入義務教育的。

那麼,法律也有修改之可能,是不是說我們可以通過合法的法律程序改變呢?

我的看法是不可能。

首先,《憲法》第十九條規定:

第十九條 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

國家舉辦各種學校,普及初等義務教育,發展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並且發展學前教育。

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

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

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這裡面提到一點,提高全國人民科學文化水平,顯然繁體字難以在較短時間內達到這一目的,那麼,為了保障的《憲法》的實行,簡體字從根本法上比繁體字更有優勢。

其次,如若繁體字實行義務教育,那麼這個跟簡體字就形成了雙系統,假設推廣了繁體字,學生們寫出繁簡體交雜的不倫不類的文章,題主以為如何?

另外,現階段繁體教育並不是沒有,廣大高校的文史類專業的一些教材就是繁體字版本。但是,高校教育不是義務教育!所以這和繁體字不入義務教育的命題不矛盾。

最後,依照1935年至今近80年簡體字的推廣時間,簡體字因為簡便,快捷而更為大眾所接受。如果,重新考量樹立繁體字,所要面對的是,80年來幾乎是三代乃至五代人的大變革,這種變革本質上說,對國家的意義並不大(但可見的是,對科研極有提升幫助)。那麼,與其這樣,還不如保持現狀,不通過立法強制實行,個人興趣就好。


現階段不應該但是文科生必須掌握歷史、文言文、繁字體納入必考,必須留有純正文化火種,小日本壞輸出的漢字辭彙現大陸區用得很開心還很自豪,日本自己則把漢字搞成日本一套體系還笑話韓國人廢除漢字現代韓國人才明白過來要恢復漢字重要,連我們自己都認為那是落後的才有了改造漢字白話文,相反世界很多外國精英痴迷中華文化從中悟出太多現代各個領域思想,中國人傻了但現在改晚了會亂套特別是政策方針等應為大多政治辭彙是日產,只有時間能化解當精英層感覺英語香蕉人不適合自己血液時候就是中國5000年文化再次輝煌時候,到那時不要再被小日本耍了


繁體字列入義務教育 文科生考試的時候應該會哭吧……


個人意見是可以在初中加入,作為一門副課教授,主要闡明中華傳統文字的由來、歷史、與簡體字的關係,並基礎地認識一部分重要繁體字。目標只是了解並能認讀繁體,不作書寫的要求。小學就算了…容易造成混淆,影響語文學習。


如果大家的目標是將來恢復繁體字,那就應該在義務教育中教。如果不是,就沒有必要。

以本人立場來說,現在是信息時代,需要寫字的時候不多了,繁不繁都沒有關係,可以教繁體字,做為將來恢復繁體字做準備。


不應該

因為相比簡體字沒有任何實用性的優勢


請問納入二字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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