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瑞士通過的「活煮龍蝦違法」法案和歐美西方國家的各項「人道屠宰法案」?
近年研究發現包括龍蝦螃蟹在內的無脊椎動物可以感受到痛苦
於是就這樣了
澳大利亞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給出的指導建議:
1.買專門的電擊器擊暈龍蝦(機器售價2500英鎊)
2.將龍蝦置於冰水中二十分鐘以上使其失去意識
3.以上兩條完成後需儘可能快的殺死龍蝦
4.使用水生魚類麻醉劑AQUI-S安樂死龍蝦
修訂: 此問題原描述可能誤導了問題導向(個別敏感標籤以及未實際標明新聞來源). 現補充引用以及相關上下文
瑞士出台龍蝦法案, 來源CNN: Switzerland bans boiling lobsters alive
請了解相關背景: 立法保護龍蝦, 道理和立法保護牛羊一樣, 為了減少動物承受的痛苦.
澳洲餐館殺龍蝦背叛虐待動物, 來源華盛頓郵報: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animalia/wp/2017/03/07/a-seafood-company-killed-a-lobster-and-was-convicted-of-animal-cruelty/
給知友摘要提示一下: 此法案判決的依據是龍蝦是否在清醒的活體狀態下被肢解。
美國人道屠宰法案, 來源Wikipedia: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Humane_Slaughter_Act
在諸多西方國家, 屠宰牛羊, 也不能直接上屠刀, 一般會用射釘槍一類的東西照著動物的眉毛之間來一發使其瞬間死亡後,再進行屠宰。
謝邀。
已經一年多沒有上知乎了,然後瘋狂被中國朋友狂轟亂炸【哇哇哇你們MFS又搞事兒了】
掃了一遍中文的媒體報道,心hin累。最高票答案概括的很好,答主簡單整理了下timeline和相關法規,讓我們看看「瑞士活煮龍蝦違法」到底有幾分真,憑什麼禁止活煮龍蝦。除了最後一部分,其餘答案內容不代表答主個人立場。理性評論並且請遵守基本禮貌。歡迎在翻譯和中文語句方面探討摳字眼
答案長,善用command+F 跳過你不想看的部分。
I. 1月10日的政府通告里究竟說了什麼
II. 瑞士動物保護法和活煮龍蝦
III. 聽證會上利益團體們 (Vernehmlassungsverfahren)
IV 如何看待?
I. 1月10日的政府通告里究竟說了什麼
活煮龍蝦違法起源應該是源於環球網的報道: 瑞士將保障龍蝦無痛死亡的權利。」俄羅斯衛星網1月11日援引瑞士政府網站消息稱。」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張驁】
這條新聞標題沒問題,點開了下內容就發現很有問題了:
「瑞士聯邦委員會政府會議10日通過決議,將對動物保護法做修正,新法將從2018年3月1日生效。修正案將重點關注打擊非法進口和販賣狗,以及禁止使用阻止犬吠的工具。 有意思的是,新的修正案還提到,將保護龍蝦「下鍋前無痛死亡」的權利。 按照瑞士政府決議,所有龍蝦不可在冰塊或冰水中運輸,其運輸條件應與棲息環境相似。此外,龍蝦死亡應先被擊昏。也就是說,瑞士從3月起將禁止將活龍蝦或其他節肢動物直接扔入沸水中。」
俄羅斯衛星網引用的消息應該是1月10日發布的修正案小結。相對來說本土的Tagesanzeiger的報道更加準確,衷心建議下次引用下搞得清基本概念的報道。
Hummer müssen künftig vor dem Kochen bet?ubt werdenwww.tagesanzeiger.ch修正案小結可以在這裡查看: Revision verschiedener Verordnungen im Veterin?rbereich 答主在這裡再次教給大家,請認準瑞士聯邦政府官方網站: www.admin.ch 有四門官方語言+英語版本。官方發布內容有德法意語三種,下面答案答主主要引用德語版。
首先: 修正的並不是動物保護法(TSchG)而是聯邦政府發布的動物保護行政法令(Tierschutzverordnung縮寫TschV)
很多機靈鬼此刻應該心想問有什麼區別嘛反正都是違法。答案是有區別,並且有很大的區別。瑞士的聯邦動物保護法已經在2013年修正過部分並且在14年1月起正式生效。在瑞士聯邦級的法制也是由憲法-法律-法令三層構成,法令一般需要法律為基礎,個別自主的行政法令可以直接以憲法為基礎。因此此次的行政法令的修改是已修正後的動物保護法為基礎的。最重要的還是法令是由聯邦政府委員會(或其下部門)而不是議會發布, 因此行政法令作為法律的政策落實環節之一併沒有全民否決公投(Referendum) 的威脅。
——所以: 本次來自瑞士餐飲業的抗議可以忽略不計(無發起公投的威脅),如無意外應該是板上釘釘。
其次:本次修正案主要目的是促進謹慎對待動物而不是重點打擊非法進口和販賣狗(德原文:f?rdern den schonenden Umgang mit Tieren, 法原文:(promeuvent )des pratiques qui ménagent les animaux) 這裡請注意用詞: 德原文用的是 schonenden Umgang, schonen在德語里的主要意思是指不刺激/不損傷(含有一層保護的語義), 法語版則選擇了ménager ,對物是指愛惜,對人是指有分寸,遷就。(答主法語水平戰五渣,對ménager對應翻譯接受合理探討)
其中重要的幾項包括:
- 修正動物相關展會的規定(例如禁止在展會裡設置供於撫摸的籠兔,小雞以及小型嚙齒動物子)
- 禁止使用一切阻止犬吠的工具以及針對違法犬類買賣採取措施
- 新增加的售賣寵物籠時賣方的書面通告義務(Deklarationspflicht)
- 明確了動物保護委託者在動物實驗中的職位和作用
- 闡明『專業性處死動物』的相關規定
- 以及你們愛(吃)的龍蝦
大家最關心的「龍蝦相關」德語版的小標題是 Der Hummer ist künftig besser geschützt : 龍蝦在未來將得到更好的保護。 其中主要規定是針對進口龍蝦以及螯龍蝦科生物的運輸: 禁止放在冰塊或放入冰水中運輸。 以及所有水產品(活)其運輸條件應與棲息環境相似。
敲黑板: 這裡說的是 alle im Wasser lebenden Arten 是指所有水產(活)包括但不僅限於龍蝦。 以及將屠宰規定擴展到螯龍蝦科生物: 因此在餐飲業通用的活煮方法不再適用於龍蝦。
以上是一月十日聯邦政府針對聯邦動物保護行政令的修改。
II. 活煮龍蝦和瑞士動物保護法中的屠宰規定
一月十日的公告里已經表明了本次行政法令的修繕是基於瑞士動物保護法的基礎上,並且是在議會的推動下,聯邦委員會才發起的行政法令修正。而針對活煮龍蝦涉及到動物保護法的屠宰規定中的麻痹義務(第一百七十八條) 至於為什麼現在麻痹義務擴展到龍蝦上答主慢慢來說。
我沒有找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動物保護法,找到的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8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公布 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_中國人大網)因此沒有直接對比。
首先瑞士動物保護法TschG第一章第一條就明確說明了這部立法的作用: 這部法律的作用是保護動物的尊嚴和安康 (die Würde und das Wohlergehen) 。
Art. 1 Zweck
Zweck dieses Gesetzes ist es, die Würde und das Wohlergehen des Tieres zu schützen.
在說道動物的尊嚴,活煮了它是不是就是侵犯了他的尊嚴之前。 課代表答主給你們直接看第三條對於尊嚴的定義, 我不僅幫你們翻譯,合格的課代表我還幫你們分好了段。
Art. 3 Begriffe
In diesem Gesetz bedeuten: a. Würde: Eigenwert des Tieres, der im Umgang mit ihm geachtet werden muss.
尊嚴:動物保護法將動物的本性價值(Eigenwert)定義為動物的尊嚴,在和動物的交互中必須尊重動物的本性價值。此處將Eigenwert譯為本性價值而不是自我(Eigen)價值是參考了法語版的用詞valeur propre
Die Würde des Tieres wird missachtet, wenn eine Belastung des Tieres nicht durch überwiegende Interessen gerechtfertigt werden kann.
Eine Belastung liegt vor, wenn dem Tier insbesondere Schmerzen, Leiden oder Sch?den zugefügt werden, es in Angst versetzt oder erniedrigt wird, wenn tief greifend in sein Erscheinungsbild oder seine F?higkeiten eingegriffen oder es überm?ssig instrumentalisiert wird;
侵犯尊嚴的德語版用的關鍵詞是Belastung(負荷)動物保護法給的定義為:在沒有更高利益為緣由之下無故給動物造成負荷。並且在第二句進一步解釋負荷 的定義:主要指給動物造成疼痛、痛苦或者傷害; 它被(人)凌辱及(人為讓動物)感到恐懼; 嚴重對它的外表或能力造成侵害、以及過度利用(工具化)。
關於尊嚴,答主覺得法語版更好一些. 法語版突出了(人為以及強迫性)的部分,並且避免了【負荷】這種需要進一步定義的用詞。直接通過il y a contrainte 句型直接定義需要約束的行為(疼痛,痛苦或者傷害)
dignité: la valeur propre de l"animal, qui doit être respectée par les personnes qui s"en occupent; il y a atteinte à la dignité de l"animal lorsque la contrainte qui lui est imposée ne peut être justifiée par des intérêts prépondérants; il y a contrainte notamment lorsque des douleurs, des maux ou des dommages sont causés à l"animal, lorsqu"il est mis dans un état d"anxiété ou avili, lorsqu"on lui fait subir des interventions modifiant profondément son phénotype ou ses capacités, ou encore lorsqu"il est instrumentalisé de manière excessive
動物保護法第三條 b.定義了動物的「安康」。 但這和禁止活煮龍蝦並沒有關係,因為活煮龍蝦被禁止是在基於屠宰的麻痹義務(第一百七十八條)擴展到螯龍蝦科類為適用群體的基礎上。而屠宰中的麻痹義務則是基於第一條保護動物尊嚴和安康的基礎上。
瑞士聯邦動物保護法在第二條說明了適用界限。動物保護法的應用範圍在脊椎動物上。由聯邦政府執政委員會來決定應用在哪些非脊椎動物上以及相對的適用界限。聯邦政府執政委員會應遵循對非脊椎動物認知能力的科學認知
Art. 2 Geltungsbereich
1 Das Gesetz gilt für Wirbeltiere. Der Bundesrat bestimmt, auf welche wirbellosen Tiere es in welchem Umfang anwendbar ist. Er orientiert sich dabei an den wissenschaftlichen Erkenntnissen über die Empfindungsf?higkeit wirbelloser Tiere.
請看答主已經粗體標出的句子。「聯邦政府執政委員會應遵循對非脊椎動物認知能力的科學認知"
在基於龍蝦被承認有一定認知能力的基礎上,本次修正案將麻痹義務擴張到了龍蝦以及螯龍蝦科類身上。 所以修改此行政法案需要科學舉證的是:
a. 龍蝦有一定的認知能力
b. 龍蝦有能力感到疼痛、痛苦和恐懼。
如果科學研究能夠成功舉證並且肯定以上兩點,那麼動物保護法中的麻痹義務對螯龍蝦科類是適用的。
在聯邦執政委員會肯定了以上兩點後,修正後的178條是:
Wirbeltiere und Panzerkrebse dürfen nur unter Bet?ubung get?tet werden. Ist die Bet?ubung nicht m?glich, so muss alles Notwendige unternommen werden, um Schmerzen, Leiden und Angst auf ein Minimum zu reduzieren.
相關的屠宰規定不僅適用於脊椎動物,同樣適用於螯龍蝦科上:屠宰時需要麻痹。 在無法進行麻痹的時候有義務用盡一切辦法將(動物的)疼痛、痛苦以及恐懼降到最低。
由此可見活煮很明顯犯規了,顯然在活煮的過程中,並沒有用盡一切辦法將動物的疼痛、痛苦以及恐懼降到最低。但並沒有明文規定必須電擊(敲黑板) ,因為瑞士聯邦政府對脊椎動物的屠宰規定是屠宰程序中必須馬上導致動物的感官和意識昏迷。無痛屠宰對政府來說最主要的是由熟悉過程和動物的專業人士來執行。放血(猶太的Kosher食物)過程中動物必須是昏迷的。
III. 聽證會上的利益團體們
瑞士在立法/修改法律付諸於實行之前會召集利益團體舉行Vernehmlassungsverfahren(聽證會) 來確保新的法律政策能夠順利推行。聽證會的記錄、過程和結果也是在聯邦政府官網上公開可以查詢的,有意願的也可以訂列印版。答主繼續給你們地址: Abgeschlossene Vernehmlassungen 自行尋找#Vernehmlassung zur ?nderung von Verordnungen im Veterin?rbereich
首先參與本次聽證會的除了各州,政黨(參加本次聽證會的四個黨分別為:綠黨 (自由偏左),FDP(保守偏右), SVP(右派)以及PVL(左))還有:動物、自然保護組織、 農牧業利益團體、高校和研究所以及例如處理污染機構等。
對於在屠宰動物方面的修正,大家基本抱著肯定態度。多數贊成將麻痹義務擴張到螯龍蝦科上。(反對聲音依然來自於餐飲業)但其他團體要求更明確規定什麼是允許的麻痹手法。動物保護組織則希望將麻痹義務擴展到蝦和墨魚類。
IV . 如何看待?
答主的看法是:你們可真能小題大做。
在議會聽證會上討論相對熱烈的內容是針對「專業性處死動物」和「動物保護委託者在動物實驗」這兩項。七頁的總結提到龍蝦不過五六句話,這麼一大段還是靠唱名撐出來的。專業性處死動物不僅包括獸醫的安樂死,最主要是包括屠宰場。同時瑞士政治中相當有話語權的團體是農牧業的利益集團。農牧業利益集團立志於保護本土產品,加大同類競爭產品的進口難度。這次提出的專業性處死動物涉及屠宰成本,對瑞士畜牧業意義重大。瑞士對肉類標準從飼養到屠宰至包裝運輸的標準都卡的非常高。拋去瑞士肉產品的高質量不談,其實屠宰上的嚴格標準和高成本操作無非也是對本土產品的保護主義延伸。同時也有一篇答案已經點出了瑞士作為內陸國家,對於水產品並不是很熱衷。本國餐桌上常見的除了傳統的河鱸(Egli) ,水產品里消耗最大的是三文魚、金槍魚和蝦。
所以龍蝦這種進口食材的成本提高對瑞士人來說其實不痛不癢。吃貨答主誠懇的說,這些年我去了那麼多餐廳,龍蝦擺上當天菜單的餐館我真的沒見過幾個。而且見了我也不會去點 —— 因為真的不好吃。牛肉如果說是強推的話,在瑞士點海鮮水產的人那真的是相當想不開了。
而對於遊客來說: 來瑞士你不吃乳酪鍋... 你點龍蝦嗎???、
喵喵喵?
答主有必要點明一下立志於環保的瑞士綠黨是瑞士目前第五大黨派。環保和動物保護在瑞士的policy agenda上是非常重要、也是經常出現的話題,並不屬於小眾意識形態。
這次的行政法令的修正實質上是在13年後修正的動物保護法為基礎上進行的進一步政策落實而已。並且此次的修正推動後手還是議會。而推動修正動物保護法的則是2006年民間發起的聯邦修憲公投提案:「跟得上時代的動物保護」Eidgen?ssische Volksinitiative "Für einen zeitgem?ssen Tierschutz (Tierschutz - Ja!)" 鏈接見: Eidgen?ssische Volksinitiative "Für einen zeitgem?ssen Tierschutz (Tierschutz - Ja!) 這個提案在議會探討過程階段被撤回了。因為它不需要通過修憲,而是議會主動提出以修正動物保護法來落實。(關於瑞士全民公投制度、意義請看專欄科普)
這次的修正案通過最普通、正常、公開的方式回到了瑞士人民的生活里。2006年公民們發出的改變意願終於進一步執行和落實了。
其實,說白了就是:
【瑞士人民群眾樂意,想搞,喜歡當鍵盤俠說的聖母】
【有錢,任性,反正不怎麼吃龍蝦。】
【山民式略略略: 老子又給歐盟你們下絆子提高門檻】
這次的修正案更加值得關注的難道不是【聯邦政府明確了動物保護委託者在動物實驗中的職位和作用】嗎? 瑞士除了銀行、建築和機械製造,其實生物學和葯業製造也是走在前面的領頭羊相當拿得出手呀。
所以瓜也吃夠了。
散了吧散了吧。比起這個還不如做個思考題:
Kos聆聽了漁民,施下對Byrgenwerth的詛咒。那麼人類在Great ones眼中是否並不屬於螞蟻而是屬於龍蝦呢?
1 關於「2500英鎊的電擊器」
電擊器並不必要。要使龍蝦失去意識,冷凍是簡便而有效的方法。題目描述故意寫成1234,誤導讀者相信rspca的建議(本身亦非法案所要求!)包括了電擊器。實際上電擊器和冰水是平行關係,兩者目的相同,可以互相取代[1]。
法案本身的要求是電擊(未限制器材)或者直接用刀捅死腦子,新增成本為零[2]。
所有強調2500英鎊設備的回答,包括題目描述在內,都是利用了這個誤導,在刻意引起對資本的反感這一直覺,沒有找到這一法案的重心。
2 龍蝦螃蟹等動物的確可以感受到痛苦嗎?
這個問題即使在學界也甚有爭議,主要是因為定義痛苦非常困難。現有的動物保護法律,基本上都是建立在某種感性達成的共識,而非毫無爭議的科學事實的基礎上。因此,立法不過是反映民意罷了。誠然,這裡的民意既包括了大多數民眾觀念的轉變,也包括了極端組織的非對稱影響力。
3 那麼,在立法時不是應該避免這些非理性的因素嗎?它們畢竟限制了個人的自由!
堅持這一原則的困難在於,如果原則上拒絕任何基於情感的立法,那麼似乎一些不那麼有爭議的立法也失去了根基:比如說,對殘忍殺害猴子等行為的禁止。
3.1 子非猴,焉知猴之痛?
猴子不會感受到與我們非常類似的痛苦的可能幾近於唯我論(「全世界只有我才能感受到痛苦,因為其他人的痛苦都有可能是裝出來的」)。
3.2 那麼我們應該只禁止對於我們相似的動物的虐待,因為只有它們才能感受到與我們相似的痛苦。
這時我們才回到了這個問題本身:龍蝦等甲殼類動物是否應被歸類為與我們足夠相似,以至於我們應該立法來減少它們的痛苦?
我個人的意見是現有的證據足以使我傾向於人道對待,但不足以使我支持立法禁止他人採取同樣的措施(相關討論詳見:活蒸螃蟹屬於虐殺動物嗎?)。
可惜,這個問題下面的回答,90%都離題萬里。
[1] What is the most humane way to kill crustaceans for human consumption?
[2] Switzerland rules lobsters must be stunned before boiling
學習Gordon Ramsay的龍蝦切法就行了,殺死龍蝦只要一秒不到。(視頻在最後,包括怎麼殺死龍蝦、烹飪和去殼)
先看一下龍蝦的解剖圖:
步驟一:找到龍蝦腦後的十字線,大概是其心臟的位置;
步驟二:把刀刺入龍蝦的心臟;
步驟三:向前切,破壞龍蝦的腦,至此龍蝦已死。
完整視頻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QjdcUuw3Ykwww.youtube.com這種笑話早在中國古代先賢就講過了(滑稽)
(多圖預警)
【《莊子,達生》:「祝宗人玄端以臨牢柙說彘,曰:「汝奚惡死!吾將三月豢汝,十日戒,三日齊,藉白茅,加汝肩尻乎雕俎之上,則汝為之乎?」】和瑞士人吃過飯才知道,很多瑞士人是不吃海鮮的
不光是不吃,你點了海鮮,腥味還會另對方想作嘔
瑞士人吃什麼?正常的肉類之外,還有大量的乳酪和巧克力所以,對面在吃濃重口味的乳酪也是讓普通中國人想作嘔在陸地高原國,龍蝦就是小眾食品食材,對於此法案的反對力量很小
本來歐美的大城市超市是看不到活海鮮的,一般都是冰鮮或者本來煮熟再打包,龍蝦活著運到瑞士就不是一件日常可見的事。一盤餃子一千人民幣,瑞產豬肉打折也要兩三百人民幣一公斤的國度,一千公里或者地球對面外運過來的活龍蝦價格得要多恐怖可想而知,反正平民我是接觸不到的了。對一個大家不太愛吃,奇葩有錢人才想到吃的活煮龍蝦,為了換了一點點內心的安慰,整個禁了也沒啥的。另外瑞士的保護主義農業奇葩法律多了去了,比如
入境免稅肉類每天限額一斤(想去法國德國省錢買菜?小心海關叔叔秤你的肉)肉類動物DNA測試檢驗產地animal welfare ordinance方面會告訴你:「寵物主人不得修剪狗狗的尾毛,飼養在封閉房屋中的狗,每天應有足夠時間鍛煉。 小狗在出生 56 天之內不得與母狗分離。 倉鼠必須成群飼養。由於雌性倉鼠在沒有雄性在場時會相互爭鬥,不鼓勵多隻雌性倉鼠一起飼養。理想情況下,應將每兩隻雌性倉鼠與一隻閹割過的雄性倉鼠混合飼養。 同樣的,長尾鸚鵡也應成雙成對飼養,否則會打架而導致喪生。 貓咪必須能每天接觸到人。如果條件不允許,也需讓它們能接觸到其他貓咪」"諸如此類原文這裡:https://www.blv.admin.ch/dam/blv/en/dokumente/tiere/rechts-und-vollzugsgrundlagen/animal-welfare-ordinance-tschv.pdf.download.pdf/Animal_Welfare_Ordinance_(TSchV)_position_as_at_1.4.2011.pdf法學在讀博士駱偉倩的回答很有趣,她引用了Peter Singer的思想,Peter Singer是我最喜歡的哲學家之一。推薦大家去看看。
這是她的文章標題:物種主義:我們為什麼要在乎一隻龍蝦的痛苦
接下來,為了表示對Singer的喜歡,我從床上爬起來,披上衣服,寫下這個回答。
標題就定為,《做一個自豪的物種主義者:我們為什麼不要在乎一隻龍蝦的痛苦》
Singer的論證,大致如下:
1.人類和其他物種並沒有本質區別。
2.人類能感受到痛苦,一些其他動物也可以感受到痛苦。
3.我們應該致力於減少痛苦。
鑒於人和其他物種沒有本質區別,那麼在我們致力於減少痛苦時,就不能只關注於人的痛苦,也要減少能感受到痛苦的其他非人動物的痛苦。
放在這個龍蝦的例子上。其論證如下:
4.根據一些科學研究,我們認為,如果某種動物具備A特徵,那這種動物就能感受到痛苦。
5.根據一些科學研究,我們認為龍蝦具備A特徵。我們認為龍蝦能感受到痛苦。
根據3和5,得出的結論就是6:我們應該致力於減少龍蝦的痛苦。
以上說法,看似有理有據,實際上不對。
因為1是不對的。人類和其他物種的確有本質區別。
人類是整個地球上唯一擁有語言的物種,其他的動物可以實現跨個體溝通,但是它們無法使用抽象的語言符號進行跨個體溝通。人類的語言符號極強的表徵能力,可以指稱不在場甚至不存在的東西,還可以自我指稱。
現在有人問,那還沒有學會說話的人類幼體,豈不是和其他動物沒有本質區別?
沒錯。人類幼體在學會說話之前,的確和其他動物沒有本質區別。但是「本質主義」早就成了哲學論證的靶子,遍體鱗傷。我們不需要「本質區別」,我們需要的只是重要區別就夠了。人類幼體有學會說話的可能性,而其他動物都不具備這種可能性。這種還沒有成為現實的潛能,就是人類幼體和黑猩猩、海豚、龍蝦、蘋果樹、細菌等東西的重要區別。
也就是說,當我們設定道德規範時,當我們劃定道德圈子時,這個圈子需要包括一些東西,也要排除一些東西。
在我的這個圈子裡,所有的人都被包括進來了。所有的非人的東西都被排除出去了。不僅僅是龍蝦,東北虎、丹頂鶴、大熊貓、寵物貓、寵物狗等等,全都被排除出去了。
被排除出圈子的東西,只需要被當作工具,不應該被當作目的。當作工具就是說,它們對人有用,那就有價值。它們對人沒有用,那就沒有價值。它們對人有好處,那就利用它們。它們對人有壞處,那就消滅它們。我們不需要去關心工具本身。
有些人的圈子會劃定得大一些,不僅僅是人,還包括靈長類動物以及海豚等聰明的哺乳類動物。這些人認為,我們不應該把黑猩猩和海豚當作工具,我們應該尊重這些動物本身。我們要像對待人一樣,平等地對待這些動物。
有些人的圈子會劃定得更大一些,不僅僅包括人和聰明的動物,還包括了所有長相漂亮的動物。比如貓、大熊貓等等。這些人就不多說了,反正大家都是外貌協會。
現在的問題核心,就在於這個圈子究竟應該畫多大。畫得太大,那人類都不要活了。吃碗飯都要被指控為謀殺水稻了。用洗手液洗個手算不算謀殺細菌?
圈子劃定得太小,也不合適。比如,曾經的那個圈子,只有歐洲成年白人男性。後來,女人也被划進圈子裡,小孩和老人也被劃入圈子裡,其他顏色皮膚的人也被划進了圈子裡。曾經,白人把黑人當奴隸一樣的工具。因為大家覺得白人在圈子裡,黑人在圈子外。這很正常。後來大家覺得這不太正常,就把黑人和白人都劃在圈子裡。
圈子的大小,一定要有度。我目前認為,最好的度,就是把所有的人劃在圈子裡,所有非人的東西都劃在圈子外。這個,這個圈子本身並不存在。這個劃圈的範圍是一個道德倡議。我提出了這個倡議,你可以提出不同的倡議。我們可以再討論,再協商。
補充:不知不覺寫得太長,忘了簡述我的論證,現補充如下:
1.制定道德規範就是畫圈子,圈子內的東西平等相待,圈子外的東西當作工具利用。
2.目前的情況是,還有很多人沒有被畫在圈子裡。我建議平權主義者先致力於把人都畫在圈子裡,再去關心非人動物。我預計在三五百年里可以完成這個人際平權大業,屆時可以開展動物解放運動。
3.圈子外面的東西,能不能感受到痛苦,不重要。龍蝦就算能感受到痛苦,那隻要它在圈子外面,就不用關心。假定某種食物做法,需要增加龍蝦的痛苦,從而讓它吃起來更美味,那也是可以的。圈子外的工具,如果其利用價值更高了,對圈子內的好處更大了,那何樂不為呢?
4.人們之所以會忍不住關心非人動物,是因為人類有默認運轉的同情心。當某個小孩要掉進井裡,我們在旁一定會提心弔膽。當這個同情心的對象是動物時,我們就會不由自主地關心動物。
5.有同情心是好事,但同情心需要被理性管理,才對社會福利的最大化有幫助。當我們把資源投入到我們很同情的流浪貓狗身上時,就忽略了機會成本,也就是還有無數流浪人需要我們幫助。之所以幫貓狗,是當時突然對貓狗開啟了同情心,而當時並沒有流浪人出現。
6.綜上,有些時候,我們要用理性壓抑自己的同情心。當同情心泛濫成災時,我們可能只看到一時一地,看不到更長遠的大局。
向空聞道:「方丈,在下有一事不明,要向方丈請教。人死之後,是否真有鬼魂?」空聞沉思半晌,道:「幽冥之事,實所難言。」張無忌道:「然則方丈何以虔誠行法,超度幽魂?」空聞道:「善哉,善哉!幽魂不須超度。人死業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佛家行法,乃在求生人心之所安,超度的乃是活人。」張無忌登時領悟,拱手道:「多謝。」 -----《倚天屠龍記》 這些繁瑣而看似可笑的動物保護法,其實對於動物沒什麼幫助,只是某些人的內心感覺好一些而已
從法理來說,保護動物不被虐待,其實是為了保護社會大眾的心理(免於悲傷),法律的角力雙方都是人,是大眾的心理重要還是屠宰場的利益重要,是這兩者之間的利益平衡,動物本身不是法律的主體。太多人提起動物保護法,議題不是聚焦在這個利益平衡的抗辯,而是扯動物本身,就很可笑了。
換句話說,動物自己究竟覺不覺得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社會大眾是不是認為動物會疼並因此感覺傷心難受。如果大眾心理確實是這樣的,那麼就可以提出保護的訴求,同時與食品供應產業的利益進行博弈,取得一個利益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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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個度娘的法律定義: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至少在中國的法律定義裡面,法律的當事雙方都限定為人,並且必須同時存在權利和義務。動物是不存在義務的。動物只能說福利,不能說權利。
看到高票答案有一個談專業立法問題的,所以這裡再補充一點關於法律設立的問題:
撇開具體的要怎麼對待動物的問題,就法律談法律,我覺得有一個問題必須面對,那麼就是一部法律的設立,固然是需要流程需要成本的,但是一部法律的廢止,則比前者難上十倍。所以立法時候,不僅要考慮立法時候的成本收益,也要更加深遠的考慮到,如果以後條件改變,這部法律需要廢止,那麼需要多少成本?
一個社會逐漸固化甚至死亡的標誌,恰恰就是層層疊疊的法律,只設立不廢止,最後幾乎壓垮社會。所以法律要有謙抑原則,這不僅僅是在刑法,其他法律、條例都一樣。西方福利制度現在存在一大頑疾,就是福利(包括人的福利和動物福利)只能增不能減,在此基礎上,要增加動物福利的法律,必須慎之又慎。
PS:對比中國這些年的發展,有一些就是西方社會想不到的各種奇招,比如各種暫行條例,這就是為了廢止做好成本控制的方式。
想到一個笑話。
農場主和顏悅色的對豬說:來來來,我們大家討論一下,你們想怎麼被吃掉啊?大家各抒己見,百花齊放哈!
豬(戰戰兢兢):我,我們不想被吃掉……
農場主(和顏悅色):看,跑題了吧!
如果龍蝦能說話,你告訴它我們現在決定給你一種更不痛苦的死法,你猜它會說謝謝還是mmp?
偽善。
對於這些龍蝦、鵝肝、螃蟹什麼的,我就一句話:
對這些動物最大的尊重,就是把它們做得好吃,而且不要浪費。
哈哈哈,想起了我保存在手機里很久的一張圖。
圖片來源可以看到,侵刪。(其實我覺得原貼也有嘲弄的意味,樓下這評論的確讓人笑出聲。)偽善。
憑什麼龍蝦就處於被宰的地位?真正尊重生命的話,就應該設計一套機制保證龍蝦可以反擊,而不是只能被吃。
我的設計是這樣:設計一大一小兩個水池,大池面積100平方米,水深根據實際參與者身高調整到淹沒至下巴。小池面積1平方米,水深0.5米,水池上方設置感應攝像頭,隨時偵測池中物體的位置。每個水池被平均劃分為100個方塊,其中一個隨機方塊為「觸發區」,每過一分鐘就會刷新一次重新指定一個隨機方塊為觸發區。
規則就是,要吃龍蝦的這位老兄,請自己走到大池裡,要被吃的這隻龍蝦,被放入小池裡,系統啟動,感應攝像頭隨時檢測兩個池子里的人和龍蝦,一旦檢測到人踩中觸發區,則判定人勝出,一旦檢測到龍蝦游過觸發區(垂直投影面積超過20%落入觸發區方塊)則判定龍蝦勝出。
(因為人的體型和智力優勢,所以要求人必須在水中行走方式前進以踩中為判斷依據,而龍蝦只需要游過即可)
輸掉的一方會立即被電暈,然後肢解,煮熟,送給對方做晚餐。
用這種方式,雙方可以在儘可能平等的前提下完成一場紳士的競爭,並儘可能的保證雙方都有被吃或者不被吃的機會。
這才叫尊重生命。
我認為很多動物保護主義者其實面臨著一個悖論。
他們以「人類並不特殊」的名義號召「尊重生命(具體表現就是題目中這樣的行為)」,但這兩者是有矛盾的。
貓玩老鼠的時候難道很尊重老鼠的生命?
狐狸「殺過」的時候難道很尊重雞的生命?
你們所謂的「尊重生命」才更像是有特殊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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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八荒 的答案(顧八荒:如何看待瑞士宣布的「活煮龍蝦違法」?)可以說非常神奇了。
殺牛的時候當然應該速戰速決而不是拖上兩小時,這也可以說是出於對某些東西的尊重的,但這被尊重的東西其實是生產效率,不是那頭牛的生命。
你有必要搞清楚一點:
不管是原始部落的亂交,還是中世紀的教會火燒異端,或者是古埃及的奴隸制以及現今的企業管理制度,都是在有限的生產力下通過博弈形成的某種社會規範,是生產關係的一部分。
你奉若圭臬的「道德底線」也是。
而龍蝦跟這裡面涉及的任何一個人都完全沒法比——它哪兒有參與博弈的能力?
不光龍蝦,就連人類本身在脫離社會體系的情況下也是沒有任何權利可言的。
「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馬克思
不想被AI干,就動手干AI啊!
干不過?那你還能怎麼辦啊?
當然機械飛升還是墜吼的,別想著干來干去的了,我們都是AI。
但問題是...祈禱?祈禱有卵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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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Jackson 的答案(Michael Jackson:如何看待瑞士宣布的「活煮龍蝦違法」?)強行共產,你這樣子啊是不行的。
「感化」都出來了,而且自己都承認是類似於宗教了,那還談什麼共產主義?
「共產主義者從不向人們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們應該彼此互愛呀,不要做利己主義者呀等等;相反,他們清楚地知道,無論利己主義還是自我犧牲,都只是一定條件下個人自我實現的一種必要形式。」
——馬克思
這段話我已經貼到不想貼了,但像你這樣的發言逼得我只能繼續一次又一次地把它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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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這是跟我杠上了啊,但你這個姿勢水平還是需要提高的。
既然你已經承認這是你的「自我實現」了,還在這兒宣揚個什麼勁?
你的自我實現憑什麼就成了所有人的自我實現了?
這什麼鬼......
共產主義是要實現公有制的,換句話說就是私有財產不存在了。
現在的瑞士符合么?
曰:「臣聞之胡齕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何可廢也,以羊易之。」』不識有諸?」
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為愛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曰:「然,誠有百姓者。齊國雖褊小,吾何愛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曰:「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以小易大,彼惡知之?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王笑曰:「是誠何心哉!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曰:「無傷也,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孟老夫子去拜見齊宣王的時候聽說了這麼一件事:
有一天齊宣王正在大堂坐著(可能是個大堂經理什麼的),有個人牽著一頭牛從堂下過去,大王問:「哎,小孩,恁過來,你牽個牛這是要上哪弄啥類?」牽牛的回答:「弄去宰了祭祖先!」
大王很傷心的說:「別了吧,你看這個牛瑟瑟發抖,什麼罪也沒有卻要殺了人家,找個羊代替了吧」
羊:「我有句MMP可能再不講就沒機會講了!」
然後孟老夫子就借題發揮說了幾句流傳千古的話:這是仁義之術啊大王!這是你見到了牛但是你沒見到羊。一個禽獸對於君子來說,聽見它活著就不忍心見到它的死亡,聽到它的聲音就不忍心吃它的肉,所以君子遠離屠宰場。。。
在這裡引述這段故事,其實是想說人類是有同情心的,但是同情心是有條件的。這頭說MMP的羊和這頭瑟瑟發抖的牛,對於讀者來說都是同一個事情,他們的死對於讀者來說是同一件事情,但是對於看到了牛具體行為的齊宣王來說,顯然這兩者不是同一件事情,這是完全不同的同一件事情。
假設一個種族主義者看到了一個黑人被打的視頻,他可能會無動於衷,甚至還很快樂,但是如果對於一個黑人來說,這同一個視頻會是一個感同身受的事情。我朋友之前沒小孩的時候,從來不會去看關於小孩子的社會新聞,她是一個跟新聞無關的人,但是她懷孕以後跟我講:「卡卡,遭了,我怎麼感覺這個社會這麼亂啊,到處都是偷孩子,孩子從樓上掉下來,孩子被電梯卡住的事發生。」假設她自己沒有懷孕,她顯然不會去關注這個事情。也就沒有這方面的同情心。
龍蝦不是第一天這麼殺的,瑞士人之前也不是沒有做過龍蝦的食物,與其笑話人家聖母,不如研究下為什麼比較理智的瑞士人突然出這麼一檔子法律,是什麼電視節目,或者是哪個關於煮龍蝦的視頻火了,才讓瑞士人開始同情龍蝦了呢。我們中國是不是能夠透過一些渠道干預影響瑞士的法律呢?這才是我們該做的。。。。
所謂的動物保護主義,實質上反映了我們人類內心深處的某種焦慮——未來遭遇外星人入侵的焦慮。到時候,外星人和我們之間的差距,可能比我們和動物還要大。所以我們現在善待動物,其實是希望未來外星人能夠善待我們。再往深了說,這種焦慮源於對外星人的不了解, 我們不知道他們的科技水平,政治制度,經濟結構和文化形態,我們甚至不知道,他們是否分科技、政治、經濟和文化。
類似的,西方左翼很多飽受詬病的主張,都源於焦慮。除了擔心外星人入侵,他們還擔心中國的入侵。他們擔心中國崛起以後,像他們當年他們殖民中國一樣,去欺負他們。所以他們不再損別人牙眼,而是努力宣揚寬容,給原住民道歉,搞政治正確。但是西方不明白的是,正如我們人類不了解外星人,他們也不了解我們中國人。
長期處於分裂的西方,其實很難理解,大一統帝國的天下觀。很難想像操著不同口音和語言、不同膚色、民族和信仰的人,能夠在歷史上的一半時間,都和平共處。
很多人奇怪,在中國,愛國、崇拜領袖是政治正確,是憤青;而在美國,不愛國、說華盛頓是奴隸主才是政治正確,是酷,是叛逆,是憤青。
這說明中國人更愛國嗎?不!
「政治正確」是什麼?就是你要刻意強調的事情。
對於中國,偽裝成一個民族國家,搞民族主義,搞領袖崇拜,是需要刻意強調的事情。但是我們的本能是什麼?是「糞土當年萬戶侯」,是從秦皇漢武,一直罵到風流人物。是「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平等觀念,不管上層再怎麼內儒外法,軟硬兼施的告訴我們「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基層社會信仰的依舊是墨子那套「兼愛非攻」。
西方更加不明白的是,刻意為之的「政治正確」和本能的平等觀念終究是不同的。就像你不管怎麼善待龍蝦,終究是要吃了它的,西方不管怎麼口頭上善待有色人種,終究還是要奴役他們的。這與中國把世界各國人民當兄弟是不同的,這與本能的「兼愛非攻,寧有種乎」是不同的。就像基督徒再怎麼刻意的去不歧視穆斯林,他與無神論者對所有宗教的一視同仁是不同的。然而前者又很難理解後者的想法,所以才會出現文章開頭所提到的焦慮。為今之計,只有將我們的文化推廣出去,讓世界理解中國,才能夠最終消除這種焦慮。
和殺牛羊時需要阿訇念經差不多
還可以更刺激一點:既得利益群體(以下簡稱權貴)不想把平民當同類看了,他們對此事的掩飾是號稱要把動物也當同類看,從此權貴心安理得地以超出對平民的待遇,來優待按自己喜好挑出來的動物(一隻好蛐蛐高過買貧苦人家一條命的錢),而不在他們喜好範圍內的動物他們是不管的。
比如PETA之流歇斯底里抗議撲殺流浪貓狗,流浪貓泛濫威脅鳥類和小型野生哺乳類他們是不管的,流浪狗咬傷平民他們是不管的,更加虛偽的是,PETA自己大肆「安樂死」貓狗他們更不管。
所以龍蝦痛不痛他們是不管的,普通人買不買得起龍蝦他們是不管的,賣龍蝦的因為成本上升賣不動要大量「處理掉」的龍蝦他們是不管的,自己高碳排放的生活方式滅絕掉的海洋生物更是不管的——只要一邊讓龍蝦只為自己口腹之慾去死,一邊用新規定讓自己心安理得「我都不讓它們痛耶」,一邊認為(被他們剝削而用不起電擊龍蝦器的)平民這麼野蠻活該吃不起龍蝦,卻無視平民攢血汗錢才消費得起他們隨便消費隨便炫的東西的痛苦。
說白了就是那些「能顯示自己仁慈、讓自己保持良好的自我感覺」的動物,是比作為新時代農奴的工薪階層平民,更貴更可愛的道具唄。
利益相關:本人吃得起電擊過的龍蝦,但是怕權貴和精神權貴們玩太嗨,到時候平民造反順帶把我一起滅了【手動滑稽】題外話。建議以後想吃肉的人都必須自己殺只雞,讓這些文明人士感受下自己吃的肉都是怎麼來的,然後再去侃什麼對動物的道德仁義。
感覺更像借人性行貿易保護及限制市場份額之事。不能採用冰塊和冰水,要符合龍蝦生長環境運輸——控制進貨來源。買專門的電擊器擊暈龍蝦(機器售價2500英鎊)——讓我想起了須購買清潔爐才能繼續賣的規定。
澳大利亞哲學家Peter Singer在其1975年出版的著作Animal Liberation(《動物解放》)中就挑戰性地提出了「物種主義」(speciesism)這個概念。他認為,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類,即便認為自己並非種族主義者或者性別主義者,也一定是物種主義者 —— 他們認為人類跟其他動物有著本質的不同,比如說動物無法進行理性思考、無法在道德上對自己進行約束、無法參與到社會的建設和討論中、無法用武力對抗人類對他們的對待等等;因此,非人類的動物理應比人類得到更少的權利。由此推演,動物可以被用來作為實驗用品和肉食來源,即便它們在此過程中感到了極大的痛苦,人類也無需為此感到愧疚。
但是,人類對於動物的態度真的是因為以上的那些原因嗎?人類初生的嬰兒也無法進行理性思考,無法在道德上對自己進行約束,無法參與到社會的建設和討論中,無法用武力對抗他人對他進行虐待,但絕不會有人認為他們可以被用來作為實驗用品和肉食來源。歸根結底,Singer認為,這是因為絕大多數人類都是物種主義者 —— 一個初生嬰兒的生命和權利要遠高於一個哪怕有著七八歲孩子智商的海豚或大象的生命與權利;人類社會對於嬰兒的優待並不基於他們的能力,而僅僅是因為他們是人類群體的一部分。
這一問題還可以延伸到種族主義和性別主義的問題上,Singer在書中提出,性別主義/性別歧視的理論基礎也是男女在生物特性上有所不同,而事實上,男女在生物特性上也確實存在著一些無可辯駁的差異,比如說男性的上肢力量普遍強於女性,男性無法進行生育和哺乳等等。但是人們逐漸開始認同,男女的生物差異並不能正當化在社會、經濟、文化、政治上給予男女不同的待遇。同樣,在人類社會中,一個智商為90和一個智商為130的人,一個非常有道德和一個完全無道德的人,一個積极參与政治討論和一個從不關心政治的人,雖然人生軌跡可能完全不同,但社會也不應該對他們進行區別對待。
所以,Singer認為,從生物特性來區分誰應當有什麼樣的權利是無法解釋現代人類社會對於種族、性別、國別、性傾向的看法。歸根結底,平等是道德問題,而非事實問題 ("Equality is a moral idea, not an assertion of fact")。
換句話說,對於動物採取什麼樣的態度,取決於人類社會的道德觀,而非事實上動物是否與人類有著本質的不同。這也說明了,動物界中老虎吃羊並不考慮羊是否痛苦並不能作為一個論點很好地支持人類也可以無需考慮動物痛苦地對他們進行殘殺和使用,因為,畢竟,老虎社會中不存在道德準則,而人類社會中則存在。關鍵在於,人類社會的道德觀是否發展到了需要免除動物痛苦的程度。
在歷史的發展中,人們逐漸認識到了種族主義和性別主義在事實上和道德上的問題,而Singer認為下一步便是人類也應當認識到物種主義在道德上存在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Singer並不認為動物應當與人類平等,而是著眼在了一個非常窄的道德議題上,提出了同等的痛苦(「suffering」)就是同等的痛苦這個概念,即不論這種痛苦是作用在什麼物種身上,只要會產生同樣的痛苦,就應當被一視同仁。
比如在此題中,立法目的在於免除小龍蝦因為活煮而會遭受痛苦,與Singer提出的痛苦理論是一脈相承的。其實,這種痛苦理論可能比大家想像的接受度更為廣泛。比如說,最近發生的成都六樓扔柯基事件(如何看待 1 月 11 日「丟狗半月後找回愛犬屍體 撿狗人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這個新聞?),大家對此的憤怒很大程度上便來源於大家對於這隻名叫Lion的小柯基在生命的最後時刻感受到的恐懼、痛苦和害怕——如果從極端的物種主義來看,他不過是一條狗,他的痛苦根本無關緊要;正是因為人類(特別是寵物主人)可以下意識感同身受地去想像另外一個物種產生的痛苦,所以才會對新聞中何女士產生如此多的憤怒和鄙視。
當然,消除性別歧視的努力已經持續了100多年,距離真正的平等依然任重道遠。而消除物種主義則更需要人類社會在經濟上和道德上都進化到非常高級的一種狀態。瑞士作為發展到一定的階段,開始考慮動物權利的問題,我覺得是一件好事。如果民眾覺得該法律的實施會導致煮龍蝦成本上升而不願意履行,那麼他們自有自己的民主體系來改變這個法律。
最後說句題外話,最早提出這種高級狀態的恐怕還是佛教的「眾生平等」,佛教中很早就對於獅子、螞蟻、一朵花可能會產生痛苦進行了思考和討論。而從理論到達實踐,歷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關於我自己是否信服Singer的理論再說兩句,我理論上認同「同等的痛苦就是同等的痛苦」這一概念,但無可否認我也是個物種主義者。畢竟肉還是要吃的,看到小強了恐怕也還是要打的。不過呢,減少實驗中對於動物不必要的使用,減輕在屠宰場上動物被宰殺時的痛苦,盡量不要對任何動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我還是希望可以慢慢在社會中推行,並在不久的將來成為人們道德體系的一部分的。
1.買專門的電擊器擊暈龍蝦(機器售價2500英鎊)
2.將龍蝦置於冰水中二十分鐘以上使其失去意識
3.以上兩條完成後需儘可能快的殺死龍蝦
4.使用水生魚類麻醉劑AQUI-S安樂死龍蝦
這個不是道德的問題,是有人利用道德問題來賣設備的問題。
我開發了一個電擊設備,賣了楊永信一套,但是還是沒什麼人買。於是沒有需求也要創造需求,龍蝦怎麼死就突然變得很重要了。這樣每個賣龍蝦的餐館都要多花2500英鎊,成本最後當然是廣大顧客和餐廳老闆承擔了,我一邊頂著愛護動物的道德高帽,一邊還能在政府協助下賺錢,多爽。
這也就是瑞士人均收入很高的國家,可以消費得起這種所謂的道德。不僅僅是龍蝦這類的,包括殺牛羊,直接一刀下去等著放血而死,這個會被認為是對動物的虐待。但是貧窮落後的國家地區,吃個牛羊就已經不易了,人活著都痛苦了,哪裡還顧著畜生。
卧槽,這幫當官的要了多少錢,居然制定一個標準,就能收錢收到一個電擊器賣2500磅
這回扣吃了8000%吧?
你看,為啥人家基建明明可以搞,卻不再搞了
因為有新的財路了啊,一個電擊器回扣能收到8000%,你一個高鐵回扣能60%都不錯了,弄額1000%整個國家都沒那麼多錢,這個利潤率太低了,是花展的瓶頸!
1000%的回扣,打發叫花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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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覺得瑞士開了個頭,以後歐洲紛紛效仿
這樣的話小龍蝦也能出個生產巨頭了,因為一般人很難殺小龍蝦,殺了就要吃懲罰。
那就只有大型企業殺起來最划算了,就能整合一下,大家都吃冰凍的~難吃是難吃一些,但你想吃就只能這麼吃嘛~
最好以後就只剩一個專供人飼料,這樣利潤才是真的高,不吃就餓死你們這幫人類孽畜。
果然老歐要步入後工業時代啊~(得開發更多倫理工具創造價值感啊)。
我估計過不了多久,人家還要考慮什麼人類細節平等福利呢,你們活那麼久幹啥,為啥不讓給工資低(這三個字劃掉)的難民呢。
emmmmm,他們浪費的是太久了,該節約一下了。
不過我還是覺得吧,美國那套辦法更有潛力,老歐這幫人太理想化了,總是從組織術裡面動腦筋,我看是要玩死自己。
話說,歐洲好久沒打仗了,後工業打仗不知道怎麼打的,大概是嘴炮+難民與流浪犬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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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冰水法在大規模處理中還是別想了,如果不是大規模企業乾的,隨便說人家冰水不可靠就行了(個體耐受力很不一樣嘛)。然後你泡了那麼長時間的水,我就問你這玩意兒凍起來運輸會成啥樣。
餐廳要想搞就更只能用電擊器咯,你用冰水肯定要出事情,你要保證不出事兒,那就把蝦泡個大半天,我就問你這蝦還能不能吃。
動物權力保護的一大特徵——方法多,但可靠的方法只有一個或者極少數幾個,同時這套方法必然具有如下特徵。
1:固定投入大,但長期成本低於常規屠宰(可以排除或迫使中小型機構整合,其實這事兒傳統肉類或者糧食早就整合的差不多了,幾十年了,所以現在我們看到的是新一點的東西。你就當是電信企業制定行業質量標準就好。)。
2:便於流水作業,作業時間必須較短且容易培訓,最好能機械化完成(不然人力多貴啊)。
3:必須方便對硬體設施監管(因為新方法往往會導致口感變化,消費者接受程度下降,所以為了避免「同行襯托」,要變那大家一定要一起變)。
你看,電擊殺豬,電擊殺牛,為啥都傾向於選電擊,而很少用什麼氣體法。
因為電擊總是能簡單粗暴的滿足123點條件。
你用氣體的話,固定投入比電擊小得多,長期成本也比較高。
不太方便流水作業,對於作業本身複雜環境要求高很多,這樣就很難機械化完成了,得老修。
氣體也很難監管,你設備有了,但是氣體設備的固定投入小,有個設備不算什麼。而你進了多少氣只有你自己的帳才清楚,這樣查起來就很簡單了。電的話看公家的電費就可以了,這個更靠譜(當然電擊設備是長期設備,損耗程度也就更容易可靠的觀測了)。
說冰水殺的,你們肯定沒殺過蝦。
蝦殺了之後冷水過一下能增強口感,你冰水直接殺蝦試試?80塊錢自助無限量的那種蝦(而且考慮到成本,估計還要更貴,活蝦直接冷凍的話會更難吃),其實還不如那種蝦,直接吃起來和松針差不多了。
又貴又比其他殺法冷凍的蝦還難吃(就算是做成冰鮮的,冰塊分量也更大),要你你吃?
哪個傻佬會選擇用這種殺法?就算是升華乾燥做蝦粉的,也沒人會這麼殺蝦吧(不過我想應該沒有用龍蝦做蝦粉的傻子……這比用櫻桃餵豬還奢侈)。
大概會變成冰法提供便宜蝦(但是按照這套模式,估計冰凍冰水都不會好使,電擊反而會主流,這麼點人口沒必要開兩條生產線吧)
後工業時代的小農經濟(不過這次農民不再是農民),以後估計會和韓國的消費情況有點像。
這個問題下的答案以嘲諷和反對居多,而利用生態倫理學來進行辯護的高贊答案則被踩在下面,這多少可以反映出生態主義(包括理論和政治實踐)在國內少有人問津的窘迫現狀。
關於動物共情的問題,目前很多人家裡都養有寵物,對於這些人而言,那些寵物往往會被視為T家庭內部的一員或親密夥伴,擁有和家人一樣的待遇,進而對動物產生伴侶共情,從而主張保護動物權利,然後再經由消費主義次文化圈的認同和擴散,群體政治訴求,開始從文本觀念走向政治實踐。
只不過在缺乏生態主義實踐歷史的天朝,動物保護相關的觀念目前僅僅局限於小圈子裡的認同(部分在網路上活動的次文化小圈子成員以及形成線下實踐的動物保護愛好者們),並沒有擴大化到整個社會,而形成廣泛的政治實踐(有相應的政治需求,但不被主流承認並形成道德共識),社會主流並不會將那些寵物視為與自己地位平等的一員,連人道屠宰都沒有在天朝落實。
動物保護在天朝本土比較典型例子是玉林狗肉節,雖然這些狗粉在網路上的形象有點偏負面,不過就目前而言,這些次文化小圈子基於對動保等理念的強烈認同,擁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現實行動力(對比於其他費拉小圈子就很明顯了,當然,缺乏自組織更多的是利維坦使然),從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個體形式的賣狗肉商戶未必是這些狗粉的對手,而由於天朝特色,過於追求穩定的科層制官僚在這樣自發團體面前,往往會應對失措,而不得不對他們妥協,包括對狗販子和狗肉攤主進行施壓,規範屠殺販賣狗肉的管理等等,從而儘快息事寧人,逃脫上級領導對自己的問責。
這多少算是「狗粉」們不經意間利用了天朝政治制度所取得的一點點成就吧,雖然很多人無比討厭這些人。
與眾人所臆想的不同,瑞士並不是所謂的「白左」國家,而是長期由保守派政黨執政的國家,宗教保守,對LGTB性別平權不太友好。
只不過其國內有相應的動物保護政治實踐議程,這種動物保護更多的是從基督教倫理道德延展出來的政治實踐(道德延展主義,從人類到動物),而無論其國民對於動物保護的立場如何,或反對或支持,都得面對這個這個議程,然後圍繞其進行辯護,反對或支持。
生態主義政治議程的有無是關鍵,擁有相關政治議程的國家地區和沒有政治議程的處境差別很大。
這有點類似於女權問題(雖然瑞士的性別平權不敢恭維),在缺乏性別平權議程的地區,不存在性別歧視問題,也不需要性別平權,女權要想取得進步極難;而擁有性別平權議程的國家和地區可以對國家和社會慢慢進行變革,一點一點地積累和進步。
至於從生態倫理學進路對瑞士龍蝦法案進行辯護,由於個人並非倫理學相關專業的學生,能力有限,就不展開了,瑞士龍蝦法案的理論依據也不是來源於這些,大多數人對這些抽象理論並不感興趣。
就本人所知,要想為動物保護進行辯護,除了Peter Singer的倫理學進路之外,還有很多種理論進路。只不過在實用主義為主,缺乏生態主義政治議程的天朝,這些做法只會被人們當成「白左聖母」而加以嘲諷和戲弄。
至於動物保護未來在天朝具體會發展成什麼樣,本人並不知道,預示未來的難度太高了,如果中國只有「北上廣深共和國」的話,可行性倒是會極大提升……
一直沒辦法忘記那條大雞腿。
我要給@肛里拉出個電鋸補充下,限制自然人進食的自由來牟利絕對不是老歐洲的獨特創新,在歐洲、亞洲和非洲,罪惡的壓迫者禁止人民食用「未經正當程序屠宰的動物」古已有之,近現代以來更有擴大到非動物製品領域的行動。
一定要打爆這些混蛋的狗頭。把安樂死龍蝦的錢的人力,拿來捐給非洲難民啊,捐給冰花頭中國小學生啊。
怎麼歐洲沒公知這麼拆台嗎?偽善。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然則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荀子·性惡》
公共生活的政治圖譜,無論是威權集中還是個人自由,都不該動搖社會的根基。簡言之,A.人類中心主義是不容置疑的法理圭臬,B.天生萬物供人類驅使是物質文明的基本前提;人與動物共存的自然界,至始至終都要隸屬於人的社會,而非相反;要先愛人,再愛動物,愛人類的動物的前提,是尊重人類社會本身。
對無脊椎動物,施行人道主義式的電擊安樂死…或許有一天,真的要對著抗生素低吟大悲咒和哈利路亞了。這些年來,白左和動保分子最突出的成就,就是執拗的、無畏的刷新著人類愚蠢程度的底線。
「善者偽也」、偽善之輩,這二者必須有所區分。很有意思啊,每次這種事總是少不了國內國外的撕。我一度懷疑這種人是不是故意引戰的。
我們國家僅僅用幾十年就做到了那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幾百年才能走完的道路。經濟總量排行第二這不是吹出來的。僅僅在一百多年前,我們還是被人家欺辱侵略的對象,而今天我們已經用東風和世界和平對話了。我說這個的意思不是說腦殘小粉紅,我們走的是和別的國家截然不同的道路,實行的是完全不同的主義,前面沒有什麼例子給我們指路,純粹摸著石頭過河,所以我覺得,犯錯誤真的很正常,大方向上,我們在往好的進步,綜合國力不斷提升,百姓生活蒸蒸日上,這就是好事。剩下的存在的漏洞,缺點,這是允許出現的,畢竟是黑燈瞎火摸出來的路,走歪了很正常,只要在不斷的糾錯,在往正路上走。這就是好的,人民生活就是有盼頭的。畢竟14億人,960萬平方公里,出點啥事真的太正常了,出事不怕,只要改就行了。你非要揪著那一兩件事,件件上綱上線,噴都噴不對地方,看哪裡出事了,你連提點有用有腦子的建議都不會,天天除了你國你國,就是看看人家,高級一點的,拿著不知道哪裡道聽途說來的數據和歷史,說,這就是被掩蓋修改的歷史,你們的正史都是被糟蹋了的,這才是正史。。。。嗯。。。。。。。你開心就好。煞筆,呸。
參照難民問題,引得歐洲民眾日夜不得安寧,可是執政者彷彿吃了秤砣似的把一條條賣國求榮的法律出台執行,還用人權,民權,愛心,女權的思想來洗腦民眾。他們真的腦癱么?
不要小看歐洲那些國家頒布的任何一條看著腦癱似的條例法律。因為它們的背後是資本家撈金套錢的狂歡會。它引出來的利益鏈是你怎麼都想不到的。以前看小說,看到上世紀末的《彩虹六號》里極端環保主義者認為「人類是地球之癌」,謀劃殺掉99%的人類、看到《三體》里ETO不惜滅絕所有人類也要把地球交給外星人……時只覺得作者想像力充足。現在年紀大了,深深覺得作者見識高明
——誰敢說這幫人將來真的做不出這種事呢?
想起來忘了從哪個問題下面看到的答案,大意是:
宗教最擅長的就算「鳩佔鵲巢」,當宗教在一個地區發展時,會不斷宣揚自己的一套教義,要求統治者對其給予尊重,用數年、數十年的時間把這一地區的世俗法律逐漸替換為這個宗教的教法,用這個宗教的道德重新定義屬於世俗的道德,直到最後成為一個政教合一的地區
當一群人為了自己的所謂「惻隱之心」逐漸剝奪別人吃狗肉的自由、殺雞的自由、用常規手法殺龍蝦的自由、吃用放血法殺死的牲畜的自由,並依靠社交網路和媒體對反對者處以「私刑」時,又和宗教有什麼區別呢?
又有人開始玩排比句了是嗎,那我也來一個:
前天他們侵犯了餐館進行正當商業活動的權利,我不喜歡狗肉,我不在乎;
昨天他們侵犯了普通公民保護自身隱私的權利,我沒打過寵物,我不在乎;
今天他們侵犯了普通消費者處置自己食材的權利,他們天高皇帝遠,我也不在乎;
等到某一天他們說我不配為人的時候,他們的標準已經變成了政治正確,大家只是皺了皺眉就接受了。
看到有一個答案提到了物種主義還有些欣喜,結果看下去是反駁出一條「人和動物是有本質區別的」。還有後面一堆張口就來的論證~我瞬間覺得心涼了一半,我覺得很多人根本沒有好好思考倫理學問題的意願,他們只是想表達自己的意見。坦誠一點,所有物種都有區別,但人和其它動物有什麼本質區別?他自己的論證也是關於人更高級的而已,還是物種主義。
但倫理學上這個問題討論的出發點是suffering,遭罪,痛苦。善和人道如果基於一種自私的雙標,那麼作為善還能站住腳嗎?如果是基於同理心和避免遭罪,那我們是不是也該考慮其它動物,付出一點代價來不讓它們遭罪。如果認同人道和善的天然正確,那麼這種物種主義的指責是成立的,你我都是物種主義者,人和其它動物的差別是強弱對比而不是本質差異,這和種族主義是建立在同樣的基礎上的。這也能讓我們多少理解曾經的奴隸主們,多些反省。當然即便如此也不代表以後我們要解放動物。承認吧,人類其實不是為了善而創造善的,人類是為了幸福。人類社會對於家畜來說就是我們能描述的最恐怖的地獄了。
回到這個問題就是,我不支持這種人道輻射,因為我不認同寬泛的人道主義,這是一種傲慢,即便我們再牛逼我們也是一種動物而已,鱷魚將角馬活活撕碎有罪嗎?蟒蛇生吞獵物有罪嗎?這都帶來了suffering,平等是建立在雙方能共同遵守規則上的。痛苦的感受來自生物趨利避害的需求,是為他自己服務的而不是我們加之於其身。即便對於人道主義者,這種痛苦也相當於龍蝦自己挾持自己的痛苦來綁架人類,這樣說就能直接感受其荒謬之處了吧。
最後我也覺得關於動物關懷和民族問題上知乎眾普遍太麻木狂熱了,讓人後背發涼。至少我是反對虐待行為的,因為虐待是享受他人的痛苦,無論出於什麼理由,至少是傷害自己的心理健康,就像自殺一樣是不符合社會倫理的,還有散播虐待行為的就是危害社會了,所以我反對表演性質的殺生,比如活煮章魚,生魚片切下來魚還在動這種,但不反對不電擊殺豬,因為放了血肉才好吃。社會需要所謂聞其聲不忍食其肉的君子倫理。這不是虛偽,是功利主義(很多人會直接把這個當噴點吧)。最後貼個其它問題: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4883677/answer/141824112?iam=5d98c389b35811055dd3427eaf704d47utm_source=com.miui.notesutm_medium=social這個回答下讓大家看看群眾的判斷力,我們可以多麻木變態,重點是其它答案和評論區。真的,給個似是而非的理由直播虐殺就萬人叫好了,到時候利用這些人搞個民族仇殺啥的不要太容易,其實很容易就能把人不當人的人是大多數,他們的判斷力差不多如此。PS:這個問題下我也很反感酸了吧唧往西方意識形態、階級立場和肉糜上劃拉的,有沒有符合你們「白左」所說的那種人,肯定有。但有更多的西方人只是論事,他們的發言可是沒經過我們這種東方撕逼的洗禮,很容易就踩雷。踩了我們就自嗨起來了,這些傻*白左,全給我往這個筐里裝,裝進去我好一箭穿死十個!把白和左綁在一起這種手法真是妙啊!按照吃貨的常識,殺海鮮越利索,海鮮肉質越新鮮越好吃,完全可以達到口腹之慾和人類同理心的大和諧。所以立這個法大概除了吃飽了撐的以外——只能批評有利益集團打算賣設備了,這和本國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為理由行政命令一刀切購買安全設備,也不管能不能用得上差不多——問題在於這種建議並沒有多少強制性,也就是你可以買也可以不買。
估計部分瑞士公民就算心裡有怨氣也就罵一句mmp,不會像這個問題下某些人那樣如喪考妣。
ps.一有這類問題,就免不了有人拿著國外消費政治正確的問題來給自己國家的某些腌臢事擦屁股,很煩哦。
外國人願意怎麼玩管咱們屁事啊!人類日常食用的肉類,被殺死時候都有感覺(痛苦)吧?要不要全部整上人道主義?原來搞笑的人哪兒都有,不分國界!
這法律基本是個擺設。
民不告官不究。又沒人在每家每戶家裡安攝像頭監視。誰知道你怎麼煮的龍蝦? 所以根本不用當回事兒,該怎麼煮就怎麼煮,反正沒人知道。
如果政府設置了舉報獎勵機制。。。
嘿 那就更有意思了!從此煮龍蝦變得像打游擊戰一樣,下鍋到死亡之間的這段時間要關門拉窗帘嚴防左鄰右戶看到舉報。一顆賽艇啊!不過就是苦了那些賣龍蝦的餐廳了。
餐飲業這種受公眾監督並且時不時接受個突擊檢查的行業,估計不好打游擊,只能乖乖地冰凍電擊打麻醉了。「Waiter! 勞資的龍蝦怎麼還沒上?」「不好意思,Sir,您挑的那隻龍蝦太活潑了,凍不住電不暈還抗藥。」幸虧瑞士沒有麻辣小龍蝦,不然餐廳需要專門設立一個「龍蝦麻醉師」的職位了吧( ??ε?? )我實在想不明白這件事有什麼值得嘲笑的。
正所謂保暖思淫慾,一旦滿足了溫飽,人類就會做許多和溫飽無關的事,而這些事在沒滿足溫飽的人看來很可能事匪夷所思甚至是可笑的。
一個靠打獵為生的非洲原始部落的人,如果聽說你們這些現代人竟然不吃野生動物,並且還保護它們,一定會笑掉大牙,還說你是傻子。
不讓活煮龍蝦,只能說明瑞士人滿足溫飽太久了,追求的東西越來越讓某些剛剛脫離溫飽的人看不懂了。
不讓活煮龍蝦,從某種程度上講,的確是增加了一點點社會運行成本,但是這事發生在瑞士,全世界人均收入最高的國家,人家不在乎那點成本,甚至還願意付出,你管得著嗎?
吃地溝油的人,操吃龍蝦人的心,有必要嗎?
從茹毛飲血到形式繁複的高級文明,是人類發展的必然方向,「活煮龍蝦非法」是不是太矯情,這是可以討論的,但是如果你不問來龍去脈,上來就自作聰明胡亂嘲諷,那我只能認為你輕薄無知,坐井觀天了。立法的原因不是保護動物,是保護一些人的「感受」。
重點不是觀客事實上「動物痛不痛苦」,而是指一些人會不會覺得「動物痛苦」,而不好受。
比如,
舉辦葬禮,其中有「頭七」這種說法。
指死人會在頭七那天,最後回來看看親人。。
你可以爭辯嘲笑,這是一種迷信。
說:「世上怎麼可能有鬼?還會回來?太可笑。」
你邏輯是通,但你不通人性。
葬禮、頭七這些東西,從來不是為超度死人,而是為安慰生人。
比如美國立法不能殺狗。
原因不是狗本身,是因為如果你殺狗,會讓很多人難過。
如果你可以不考慮我們的「感受」,那我們也可以不考慮你的「感受」。
而且我們會比你更不考慮。。。。
我打破你的木製傢具,成本1000元,我賠給你。
這樣就沒事。
我打破你家祖宗牌位,成本只要10元,我賠你雙倍。
為什麼你還生氣?
你在意什麼?
為什麼木製傢具與木製祖宗牌位,在你的理解中是不一樣?
因為祖宗牌位是你對死去親人的「感受」,
而我們人人都要在意你的「感受」。
我們在意你的感受,你也要懂得在意我們的感受。
人生不是一座孤島,社會需要相互協作。
葬禮、墓碑、祖宗牌位不是一開始就存在。
有些人會覺得這是迷信,有些人會覺得這是一種感受。
這不要緊,我們人人要為自己熱愛並神聖的事物,去努力戰鬥。
你看到最後,相信的人多。
很多國家就會建立《破壞墳墓法》,它承認一點,破壞墳墓與破壞私財物的罪責是大不同。
愛狗的人,如果爭取到國家相當基數的人支持,那就可能會立法。
讓國家法律承認,狗就是與其它動物不一樣。
木製傢具與木製祖宗牌位因為感受不一樣,所以不一樣。
狗與它其動物因為感受不一樣,所以不一樣。
前些日子,從鄉下拿回兩隻雞,殺雞的重擔就扛在了我的肩上。
拉開脖子,放血,場面還是挺殘忍的。女室友說我毫無人性,居然就這樣殺生。
我說你要直接剁了它的頭,它到倒是一了百了,可頭剁下來瞬間,血濺你一身,你咋辦?
她撅著小嘴,說可以送去外面殺啊,反正我殺生時候濺她一身也不是少有的事了。
幹完活之後,憑藉我的手藝,這大肥雞我弄得堅韌而甜美。
她美滋滋吃著雞,我問她:「不殺生哪來這麼好吃的雞?」
她倒是一改聖母態度,說:「雞這麼好吃,你殺的時候別讓我看見就好。」
差點看成活摘龍蝦違法…話說這一套在中國真不管用,我不相信有中國廚師會樂意遵循這個。
拿道德談事兒的法律,吃棗藥丸……
以禮殺人,吃人的舊社會……簡直吃飽了撐的...要我說就是生活太好 物質得到滿足就開始盤算著在精神層面上樹立一種道德高尚的形象讓動物不痛苦?不吃讓它回歸自然物競天擇死亡啊 你既要吃還要假惺惺的說我們讓動物死的安詳死的平靜 噁心不噁心?假如歐洲經濟哪天崩盤 吃肉對這些專家是奢侈的事情 到那時候再看 如果街上有一頭牛這些偽善者能把它活啃了你信不信?歐洲聖母婊的嘴臉一向無恥 國內一些自媒體跟著奴顏卑膝的叫好也是夠沒有底線。
我記得整整7年前的2011年初,我在一位同學的推薦下看了剛剛出來的《三體》第三部。裡面的人類的種種聖母婊行為給我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當時我心想人類不至於這麼二逼吧。但自從看了2016年美國大選之後,我才猛然發現,歐洲這些聖母婊們比三體里距今200多年後的人類走得遠多了。現在想來,要我是托馬斯·維德,我才不會遵守和程心的約定,停止抵抗並交出那些反物質子彈。不給我造光速飛船,我就帶著你們這些聖母婊們一起陪葬。反正你們以及你們的後代56年後也會被二向箔拍成一張畫,不如現在就死在正反物質湮滅中吧,還知道是怎麼死的,不像二向箔,人類還不知道它的原理。
回到問題,這種法律如何執行?你是準備在所有水產品市場、所有餐館、所有家庭的廚房裡都安裝攝像頭24小時不間斷監視嗎?這不是平白無故增加社會運行成本嗎?天天把精力花在這些事情上,真正緊迫的事情絲毫不關心,也是活該被綠化。不過被綠化後倒是沒有這麼多破規矩了。當然整件事背後有沒有什麼利益糾葛,我真不知道,因為我沒有更進一步的信息可以讓我做出判斷;我也不關心,因為我的肉身在中國。
下面有回答說人類文明會變得越來越文明,所以這種事情是大勢所趨。我想扯得遠一點,你們真的像葉文潔那樣認為「一個科學如此昌明的社會,必然擁有更高的文明和道德水準」嗎?你們真的認為宇宙中那些超級文明甚至神級文明都是道德和正義的化身嗎?如果他們有朝一日來找你們的麻煩,你們真的認為愛與和平可以感化他們嗎?如果不能,你們在精神上有沒有與他們抗爭到底的思想準備?還是說你們寧願被殺或者被奴役,也不願意放棄愛與和平?如果你們想為這種事情而死,我其實一點也不在乎,只要別攔著我抵抗或者造光速飛船逃走就行。但如果敢攔路,我絕對不介意在我用反物質子彈招呼外星人之前先在你們身上來一發試試效果。按照目前歐洲這種給囚犯配超級舒服的單人間以及發生恐怖襲擊之後只會擺花、點蠟燭、愛的抱抱來看,我對你們在外星侵略者到來時有沒有勇氣抵抗或者暫時撤退以求東山再起深表懷疑。
說到這裡,我想起費米悖論的一個解釋:大過濾器。目前人類已經通過了冷戰這個大過濾器,我不知道這一次算不算得上是又一個大過濾器。如果是,那一個文明的發展路程還真是多災多難,蘇聯解體也不過才26年,居然又來一個大過濾器。
評論區有人提醒三體3是2010年底出版的,我不好意思記錯了,特此改正。但你硬要說我秀,我不知道看本小說有什麼可秀的,最近距離當時看書正好是整數年份,這是我說話的習慣,我只好把你刪了。權利永遠是靠自己鬥爭來的
別人施捨的權利不是你的權利,也終究不會長久
想不死得那麼痛苦?可以啊。
龍蝦們可以絕食抗議,放鍋煮里時勇敢的跳出來與人搏鬥
說不定最後人類就會妥協呢
可唯獨這份權利不能靠人類所謂的良心發現而得來
否則,這對自己沒有半點好處,只不過是一小撮聖母心泛濫的偽善者自我感動的戲碼
龍蝦和人其實不就是一樣的嘛?你們就這裡等著不要動,我馬上把楊永信洗成人道主義鬥士。
我覺得把活人丟給龍蝦,它們肯定不會先電死你再吃的。
他們忘了人類是怎麼站上食物鏈頂端的了。自我「去野化」,佩服。
動機是好的。
但要考慮人類目前的文明程度和生產力發展水平。
也就是說,人類在連自身都沒有顧全的情況下,有沒有資格對動物做出如此高標準的關愛?
當然,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要為動物減少痛苦,這是對的。
但如果為了動物的幸福生存而給人類造成巨大的痛苦,這就不合適了。
以身飼虎,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如果一切都為了動物的快意和幸福,那把我們關在狩獵場里,讓動物去捕獵人就好了。
那動物多開心啊!動物多快意啊!對動物保護的多好啊!
可是,對人的保護就不好了,對不對?
所以,這是一個平衡的問題。歸根結底,是一個度的問題。
那這個度怎麼把握? 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這個「惻隱之心」,大家可以好好體會。
如何看待?
吃飽了撐得。
要是餓極了,別說活煮了,抓到活龍蝦我能生吃了。
多說一句:聖母心、白左,以及動物保護,都是吃飽了的時間太長了的一批人吧?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用哪個電擊器,用刀快速插腦捅死好像也是合法的。
那大概不會有人買那個電擊器了,廚師不傻啊……插腦殺龍蝦還算是基本功。
The new law doesn"t mean taking lobster off the menu. There are methods of killing them which are considered more humane -- and which Swiss chefs might now adopt.
"With an experienced chef, using a large, sharp knife, thrust into the right place into the head of the lobster and then cutting down along the midway -- that should kill the lobster very quickly and effectively -- and is probably the most humane way in a small operation," suggests Elwood.
Switzerland bans boiling lobsters alive
人家不過是想拉動GDP,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
1.專門的電擊器直接明碼標價2500英鎊;
2.將龍蝦置於冰水中二十分鐘以上使其失去意識,冷凍設備、別墅地窖等冷鏈產業舉雙腳贊成!
3.以上兩條完成後需儘可能快的殺死龍蝦,這就是服務業提高服務質量乘機抬高價碼的空間啊……
4.使用水生魚類麻醉劑AQUI-S安樂死龍蝦,好高大上的術語。
嘴上都是道義,肚子里儘是生意。
光這一則新聞,我就看到了售價2500英鎊的電擊器、水生魚類麻醉劑等東西。誰知道後面還會出現什麼。
當然最大的生意還是這些制定標準的各類「動物保護」「防止動物受到虐待」的組織。
不是說嘛,三流的企業賣產品,二流的企業賣服務、一流的企業賣標準。
我啥都不用做,嘴皮子動動:「你這個行為不符合我們的標準」「你用的這款機器不能減輕動物的痛感」「我推薦的這款才是符合標準的」「你不用我們的產品,不按照我們制定的流程來操作,我就號召別人抵制。」
這無本萬利的生意做得太賺了!
評論區挺有意思的,我指出這麼搞就是一刀切,只要是個動物就不要讓其在處理過程中感受到痛苦,而不是很多人所謂的"他們把問題複雜化"。
一堆想嘲諷的評論不僅沒有反駁到點子上,反而變相支持了這種觀點。你們的邏輯與詭辯都需要好好補一下,真的。-------------------------------------------
我發現很多人都陷入了一個奇怪的誤區,覺得歐美人屁事多,這種東西還要特定弄個法律。你們大概是搞錯了什麼,這個法律說到根本是為了符合"動物保護"這個核心概念。龍蝦可以不考慮痛苦,那麼其他動物呢?就算牲畜類無所謂,那麼實驗動物的痛苦呢?你們說,這不一樣,好,那你是不是就要為此額外製定一個法律來界定到底什麼動物的處理不需要考慮痛苦,而什麼需要。你們又說,這種事還要法律規定,這不都是常理么。那就奇怪了,一條法律規定就能搞定的事,你們非要用模稜兩可的社會常識來規定?歐美這是在動物保護這個概念上直接一刀切,所以說到底誰才是屁事多的一方?另外,這個法律的影響很小,龍蝦正規宰殺流程里第一步可以一刀切斷頭部的神經節,然後你丟滾水愛煮多久煮多久,不違法。你要說這麼一刀捅了龍蝦的一身鮮活就沒了,那我只能說你大概也是個龍蝦腦子。(滑稽好活煮龍蝦違法,空腹吃飯不益於身體健康。
龍蝦弄死再煮,空腹吃屎到七成飽再吃飯。
補上總結語:放狗屁!
以上就是看法。
徹頭徹尾的虛偽。有些人信所謂的藏傳佛教,拜了上師法王,從此不吃為他而殺的動物,比如家裡買的活魚活蝦,但市場里的那些豬肉牛肉是吃的。這不是有病嗎?不是徹頭徹尾的虛偽是什麼?無非是買個心安,在道德的高地上有往上走了一步,其實呢,講難聽點就是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人類既然站在食物鏈的頂端,破壞了整個地球,就彆扭扭捏捏了好嘛,其它地方不注意保護環境,盡在這些方面上瞎搞。生怕我們不知道你們是文明社會?
孟子曰:「臣聞之胡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何可廢也?以羊易之!』不識有諸?」
王曰:「有之。」
孟子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為愛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王曰:「然。誠有百姓者。齊國雖褊小,吾何愛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
曰:「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以小易大,彼惡知之?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王笑曰:「是誠何心哉?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
曰:「無傷也,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不如兩千年前看得明白
謝邀,這年頭吃個肉越來越難了。。。又是電擊又是麻醉,不如扔沸水或油鍋里瞬間斃命,我要是龍蝦,我要是龍蝦,我應該會感覺瞬間就死亡要比折騰來折騰去舒服一些吧,我只想安安靜靜吃個肉,要是你們真的怕它痛,那就把肉戒了吃素吧。。。阿彌陀佛。。。
現在的知乎充斥著一群根本沒有仔細考慮過問題自以為很明白就開始胡亂答題的人。
關注這個問題的人可以閱讀David Foster Wallace的Consider the Lobster,雖然這篇文章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但至少能幫助你更全面客觀地思考這個主題。而不是在這裡看一群自以為是的人用缺乏邏輯的語言亂答一氣。只是立法要求人道宰殺顯得不夠真誠,也不夠公平公正。
應該讓吃龍蝦的人先從自己身上割一塊與其所吃的龍蝦重量一樣的肉來喂他要吃的龍蝦,以顯示對生命的尊重和公平公正對待所有生命的態度。進一步推廣
讓喝牛奶的人抽出與所喝牛奶等量的血來餵奶牛,以顯示對生命的尊重和公平公正對待所有生命的態度。
吃菜的人要剁一塊兒與所吃蔬菜等量的肉埋在菜地里做肥料,以顯示對生命的尊重和公平公正對待所有生命的態度。
願聖母婊的光輝忽悠著你。
呃不,願聖母的光輝護佑著你。對了,剁肉的時候記得發視頻到網上,我會點贊的,老鐵666。話說瑞士不是不靠海么
那為什麼能吃到活龍蝦而不是冰鮮龍蝦?
看來貧窮不但限制了我的想像力
更限制了我對立法與民意的理解力
白左越來越有意思
我們辛辛苦苦幾百年爬到食物鏈頂端,做點吃的bb半天為了人道,所以我們會賣給你更貴的屠刀
不能斬首嗎?
窮逼沒有吃過龍蝦,斬首了龍蝦可以吃嗎,或者說對品相有影響?我跟你講,別亂逼逼,什麼龍蝦放冰水二十分鐘才能殺,你就是想給你上菜慢找借口!
一看就沒讀過中國歷史
在中國歷史有這麼段
武則天有一次禁止吃肉
為檢查效果,
武則天讓宰相婁師德去看看。
下面官員肯定要招待啊。
宴席上,首先送上來的是一盆羊肉。
基層官吏解釋說:這羊不是我們殺的,是狼咬死的。
接著送上來的是一盤魚。基層官吏又聲明:這魚也是狼咬死的。
還有唾面自乾也是來自這裡
為什麼出這道新聞
大概率是某些政客為了得到環保組織的選票,
你看一些愛狗人士的瘋狂
"愛狗人士"圍堵湖南駐京辦:為長沙遭撲殺狗討說法,
這些環保組織少部分也是利益的勾結
性質變了
人家有錢有閑可以搞這個啊,咱們一發展中國家吃貨大國才目前沒精力沒錢搞這個。而且電擊死亡的肉的口感要比咱們這种放血死的的口感差多了。啥時候日本人不捕鯨不搞泳骨了,啥時候韓國人不活吃章魚了,啥時候放貝爺的節目一片罵聲了,可能這種活動也就該到咱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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