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sir字的用法是否有文法錯誤?
在香港,大家普遍把男警察或是男教師稱為 xx sir 如陳sir,鍾sir
但是 不應該把sir與姓氏位置調換(如 Sir William)才是文法正確嗎?另外, 按照他們對sir的用法 為什麼不把女警察叫 xx madam 而是 madam xx呢?請問他們對別人xx sir文法正確嗎?如果正確,那為什麼madam又是相反?還有就是國外一般把男老師稱mr xx,而香港人接受英式教育為什麼很少稱男老師為mr xx的人?
請各位指教。。。
說一下個人完全基於語感的猜測,粵語裡面有一些類似陳sir的詞,比如陳伯、張生(張先生)、貴叔、劉太(劉太太),那陳sir恐怕就是這種語感代入。至於madam周,這可能是因為madam有兩個音節,想想粵語裡面類似的花名(外號),比如口水昌,爛賭陳,豬肉榮,大麻成,奸人堅,金毛玲,蛇仔明,倀雞英。madam周恐怕是這種語感的代入。
Sir 字在粵語的採用(例如陳 Sir)不應被理解爲英文語法的問題,它實際上已經屬於香港粵語了。
香港粵語中,男性存在著「姓氏 + Sir」的稱呼。
還有就是國外一般把男老師稱 mr xx,而香港人接受英式教育為什麼很少稱男老師為 mr xx 的人?
這個我天天都在用,例如稱呼老師爲 Mr Lee。用 SIr 或者 Mr 的用法都是視乎習慣而已。部分男老師以 Sir 稱呼,部分以 Mr 稱呼而已。用 Mr 的情況下就是依從著英文的原則而已。 Same as "madam XX".
粵語對話下夾雜著所謂的英文詞彙只被理解爲一個發音來代表某個意思而已,要進行英語溝通時則會依從英語的文法要求。
君不見一般稱呼人x sir的時候都是用中文的嗎,例如李 sir,梁 sir…然而madan在粵語中幾乎沒有運用,使用時後面一般是跟韋氏拼音的英語,例如 madam lee,madam lueng…或者學校中的 miss ho(何),miss tsang(鄧)啦之類而不會跟中文姓氏在後面
所以 x sir這種用法是融入了英語之後的粵語,用以稱呼某位老師或者警官或者敬重的長輩
多說一點,其實x sir這種用法不會在書面用語中出現,香港學校基本要求英語文章不能出現中文,中文文章不能出現英文,所以香港學生的作文是很忌諱出現x sir這種中英夾雜的表述的怎麼沒有人上這圖?新紮師姐早就教過方中sir的sir字怎麼寫
粵語的文法其實比較複雜,部分用法類似於文言文或英文,而部分又與現代漢語類似。
就稱謂而言,基本上,
Sir = 先生 = 生
例如,陳生,陳sir,陳先生都是基本相同的意思。這個和現代漢語是類似的。
一般「陳先生」是比較正式的場合使用;陳生和陳sir則是口頭上用的多。一般如果用sir,都是指年紀比自己大的人或者是老師。這邊稱呼所有的男性老師,教官等等都可以為sir。
對於女性的尊稱,例如老師或者教官等等,一般稱為madam,很少帶姓。如果帶姓的話madam放在前面。例如madam chan。
而如果是自己的客戶之類,一般都稱為miss,就是小姐,無論年紀多大。
女性的miss或者madam的用法和英文是一致的。
所以說,粵語文法,混用傳統漢字、粵語漢字、英文,自成一套系統。
這應該說是香港漢語中的特有用法。它雖然是在漢語跟英語接觸的過程中產生的,但不能單純用英語去衡量對錯。
另外,英語中 Sir William 也不是「威廉先生」的意思。一是應該用 Mr 而不是 Sir,因為 Sir 作為前綴是「爵士」的意思,只有單用的時候才是「先生」的意思;二是 Mr 應該用于姓而不是名之前。
是錯的。sir屬於不規範的漢語。雖然不規範的漢語也有它自己的語法(比如網路用語B慢慢發展成一個詞根這樣的東西),但使用不規範的漢語就可以看成錯誤的用法。至於要稱呼人為陳sir,還是sir陳,還是陳さん,都是不規範的。
香港文化繼承於清代,但又獨立97前的中國,所以香港這塊彈丸之地承載了中西方的文化,不論是英語還是粵語在日常運用上都自成特色,不能用一般英語文法或中文文法來衡量。
但日常用語跟正式場合的用語完全是兩回事,香港人自然分得清什麼時候該用正式的Mr去稱呼老師,什麼時候用港式英語叫sir。「Sir」在香港,除了對男的敬語(用於警官、老師、洋人等)之外,還有另一個同音字的另一個用法,而這個字是有漢字可寫的。「Sir滑梯」,正字是「瀡」,字例有「滫瀡」,即用淅米水使食物柔滑。
其他有字可考的冷僻字的例子還有:
- 「Hea」,正確寫法是「迤」,此字原有「斜行」之意,現今卻演變成無所事事的同義詞。當見到人做事得過且過,會形容他做事「呢咁hea」,正式寫法應為「捩咁棄」
- 「kick溺卡嘞」,正寫為「虢礫緙嘞」
- 「陷吧難」,原來應寫作「冚唪唥」,全部丶所有的意思,魯迅在《三閑集·在鐘樓上》提到「冚唪唥」,説這個詞「凡有『外江佬』幾乎無不因為特別而記住」。
- 「瀨野」,正寫為「吔野」,原意是指感染了性病,後引伸為做錯了事
- 「蚊瀾」,即被蚊叮後的紅腫,正寫為「蚊赧」
- 「山卡啦」,偏遠的地方,正寫是「山旮旯」
- 「哦個」,正寫娿哿,形容人姿姿整整,三心兩意,猶豫不決
- 「?腳」,書面語為「抖腳」,但有另一個詞「??腳」是享受的意思
其他的請自行收看彭志銘的解讀:
洋人怎樣學廣東話:
Cantonese-English Stardict Finall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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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沒有錯誤。
題主覺得香港的叫法跟英國不一樣,所以覺得這樣的叫法有待考慮,其實是忽略了一個東西,叫做varieties。
簡單來說,地球那麼大國家那麼多,不可能只要是說英語的地方用法都是一樣的。受歷史、政治、文化、經濟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某個地方使用的英語會受當地的影響,簡單來說就是varities了。最常見的就是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這兩個varities在很多方面明顯不一樣,但你不能說其中一種是錯的。
而香港英語早就成了一種varities,所以說只要這種用法在香港地區廣泛被使用者所接受,我們就認為這種用法是正確的。但是你去到其他地方不能這麼用,比如說你去英國說Willian Sir就不對了。
再說Braj Kachru提出的Three Circles of English:(見下圖)
香港的英語處於outer circle,就是說雖然英語不是當地的母語,但是該語言在該地區廣泛使用,並且該語言在教育、司法、立法等領域都會使用英語。換句話來說,香港的英語對英語也是有貢獻的。再舉個例子,處於expanding circle的中式英語里一句很經典的用法就是no time no see,在以前這是不被人接受的,但是如今英語為母語的使用者也會這麼說,你很難說這樣子是錯誤的。
所以語言的用法很難去說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誤的。只要這種用法在當地被人普遍接受,我們就可以認為這樣的用法是對的,但是你不能跑去英國說eat liao(新加坡英語),別人甚至可能不理解你在說什麼。
英語在英國有英國的用法,在美國有美國的用法,在澳洲有澳洲的用法。
在香港的香港用法怎麼就錯了呢?憑什麼拿英國的劍絞港人的舌?
Sir William 是威廉爵士的意思吧?
我想到了方鍾sir
純粹口語 Ho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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