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人買 Kindle 之後還要買個皮套?
買手機還買套,全是山炮!
平時都放在書包里,害怕屏幕被壓壞,我覺得很合理啊。
之前是用了一個皮套,但是總不敢放到書包里,擔心會碎,於是去買了個盒子,再把原裝的盒子剪下來放在裡面固定,這樣放在書包里也不怕擠了,看的時候直接拿出來看也不會像之前有皮套那樣笨重了。(不知道怎樣可以把圖片轉個方向。。。)
女人是脆弱的,如果我愛一個女人,我就會在跟她雲雨的時候戴避孕套,在我養不起孩子的情況下。
同理,kindle是脆弱的,我愛kindle所以我在使用它的時候會給它帶一個套不然屏幕太容易碎,在我買不起新的kindle的情況下。
以上。kindle的屏比較脆。如果經常帶出去,還是買個便宜的套比較穩妥。但是,我平時是取下的,不然拿著不方便。
發現題目變得正常了。就我使用的Kindle Paperwhite而言,使用皮套的原因是
- 「喚醒裝置」我可以裝個套子,翻開就看書,蓋上就鎖屏。那叫一個舒暢~
- 改善手感
電子產品太輕了放手中,總有種會甩飛的擔憂。
汗手使用電子產品必須都得帶套,要不然就會黏糊糊。套子可以直接進水洗喲~
(我就是那個辜負設計師努力減輕產品重量,改善外殼材質的人。)
------------新老分割線--------哪有這麼多槽要吐。哦,有的。我要吐槽這個問題。。。首先聲明,本人只用過KPW,其它kindle沒用過,所有回答只針對KPW。
本人kindle paperwhite 用戶大半年吧,說說我為什麼要給KPW帶套。最開始的原因是,因為KPW的開關,同時也是屏幕激活及鎖屏按鈕,位置、大小及觸感極其猥褻。這個鈕設置在KPW下邊沿中間位置,在這個位置,絕對不能像手機鎖屏按鈕那樣舒服的一隻手完成激活或者鎖屏操作。對於可悲的地鐵黨,需要頻繁的完成鎖頻及激活操作,因此,嚴重吐槽這個按鈕的操作不便性。從背面看按鈕的位置。自從有了自動鎖屏皮套之後,可以刷的一下把皮套抖開,也能刷的一下把皮套合上,瞬間完成閱讀與非閱讀狀態切換。另外,有了套,還能增加kindle單手持握的手感,以及避免手指的指紋印在屏幕上。在上下地鐵的時候,我會有意識或下意識握緊kindle,不用擔心捏裂屏幕。為什麼要使勁抓緊kindle?因為怕被撞掉,掉進車廂和軌道見的縫隙里啊。
另外就是,本人其他所有的手持電子設備全都沒有貼膜及套,本人喜歡把這些東西直接和鑰匙之類的仍在包里,它們在我的包里親密接觸,可憐的屏幕們都是嚴重劃痕。只有Kindle屏幕是完好的,不過kindle的皮套上被戳破了好幾個窟窿。
最後,個人使用kindle的一個心得就是,閱讀時,kindle更適合單手橫向握持,同時將文字調整為橫向,這樣kindle屏幕最接近紙質書的閱讀寬度,看著最舒服。 同時握持的面積也會增大,握著更舒服。kindle套是必須品,一定要買,別信什麼辜負設計師的鬼話,kindle設計出來就有為套留著的卡槽,加上亞馬遜原裝套的kindle才是完整kindle
這真不是個人習慣問題,電子墨水屏成本極高,表面是軟的,但是裡面有一層薄玻璃,壓碎了再去換屏有時候還不如買一個新的
各位知友千萬別聽信什麼不帶套逼格高的說法,害死人的==在我手機摔得全身磕痕之前,在我壓碎3個kindle屏幕之前
我也覺得保護殼/套這東西是沒用的正好翻到之前換掉的碎屏,就補兩張圖
都是kindle keyboard的第一次碎(卷到床單下,跪在上面了)的時候買了個二手湊合,然後二手又碎(火車上懶得收起來直接放背後然後壓了)就寄到淘寶換了個新屏接著用某一天又碎(睡前在腦袋旁邊,睡醒屏幕就有一道裂痕),索性淘寶一次買了倆屏幕自己動手拆機裝
嗯,然後我終於知道了皮套的重要性我自己就給kindle做了一個皮套 而且我不止很愛惜我的kindle 還很愛惜這個皮套 常常打油 可是有一天我突然覺得這些是徒勞的 因為一個保養很好的皮套 壽命肯定會長過它的主人 也就是說這個皮套肯定會比我活得時間還長 更何況是作為電子產品的kindle 我能肯定用不了多久我們現在手裡的kindle就會被新的kindle取代 那時候的kindle是圓的還是三角的都不好說 我還怎麼繼續用這個皮套呢 我們或者用過或者見過不久前的手機皮套 我就見過鱷魚皮 鴕鳥皮 珍珠魚皮的 雖然不知道真假 但我知道現在這些手機套都成了放在抽屜里佔地方 又不捨得扔的雞肋 唯一價值就是回憶吧 我的觀點是 我們這麼愛護自己的電子產品 除了徒增煩惱 只會讓你的電子產品在不再用的時候還是九成新的
買二手附贈的,不要白不要。
面對這樣的問題你想不想吐槽
N條黑線.... 愛惜東西的程度不一樣 有些靠人 有些靠物
原裝套的手感好到你會不由自主的去撫摸~~~
那觸感 真心是~~~唉 不談了
有個套(殼)最方便的一點就是自動睡眠和睡眠解除,kindle本身的那個鍵真的不好按。當然還有一點是出門在外不論怎麼裝都比較放心。總之選擇有這麼個東西,是純出於實用的考慮,我自己的iphone雖然比kindle貴的多,但是選擇的反而是裸奔,膜都沒貼。
買之前對kindle不了解,網傳屏幕易碎,於是買了套現在用了半年下來,看書還是不戴套舒服,套只是攜帶時起保護作用
個人習慣。有人覺得我的電子產品就應該盡量少點劃痕,少點物理損壞概率(即使本身概率也不高啦),那麼做點保護理所應當。還有人覺得有幾個劃痕沒啥大不了的我就愛這麼用,摔壞幾率本來就低再說摔了就摔了我換新的(我就這種人),那麼不貼膜不弄套子也沒啥。個人喜好罷了,各有優劣,其實關鍵不是別人怎麼用,而是你自己怎麼用著舒服。你怎麼用別人管不著,別人怎麼用,你也管不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