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放棄生育後代的權利,或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治療近親生育導致的遺傳病,是否可以允許近親結婚?


以目前的法律規定來說,是不允許的,辦過絕育手術也是不行的,有不少學者探討過這個問題。

我個人的看法仍然是近親結婚一方面帶來繁育的生理問題,另一方面是傳承已久的身份秩序,以及造成的社會效果問題,因為旁人只看到近親結婚,而不了解是否絕育了,這會帶來示範效應,仍然會造成秩序的混亂。

我想以後應該會有所變化,但在法律還未修改之前,這個仍然是不被公開允許的。


雖然在法理學上自由位階高於秩序位階,但是當個人的自由與社會的秩序產生衝突時,還是應當首先考慮社會的秩序。禁止近親結婚並不僅僅是出於對後代健康的考慮,它有著根深蒂固的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對個案予以特許,必將影響到社會的秩序,必將挑戰到倫理和道德,必將引起一連串的不利後果,所以儘管一概禁止可能會影響到相對人的自由,但是兩害相權取其輕,這無可厚非。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締結的三大原則之一就是同姓不婚,根深蒂固的思想很難會在一朝一夕改變。


教科書上只告訴了你近親結婚容易得遺傳病,卻沒有告訴你, 如果你的家族基因好,也是可以強強聯合的,君不見以前貴族都內部通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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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負責開拓思路的,我不是幫人做決定的哈


我認為中國的法律是不會允許的。原因見下分析。

《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翟文喆

摘錄幾段:

貴族和平民的分界線有很多,最主要的一點,是血統,或者是對血統的態度。平民不介意血統是否混雜,而貴族們則堅持只和貴族結婚,因此才叫做一個「族」嘛。所以歐洲大多數貴族都是中表兄弟(姐妹),就像紅樓夢裡面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的連環套一樣。研究歐洲中世紀史,搞清楚8個亨利、6個恩里克或者12個海因里希之間的關係,歷來是件麻煩之極的事,(這三個名字是一個單詞,英語和法語翻譯成亨利,西班牙語和葡萄牙語翻譯成恩里克,德語翻譯成海因里希)。

到底為什麼貴族一定堅持近親結婚呢?不是常說「遠緣雜交,生下小孩聰明」嗎?哈利是個父純血母泥巴,看來正好符合這條規律,德赫黨不也一直在希望聰明的赫敏嫁給高貴的馬爾福嗎?

很抱歉,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馬爾福的家族如果能接受赫敏的話,他們家早就不再高貴了,一頭鉑金色長髮也早變色了,也就不會被各位馬赫黨喜歡了。

我們高中生物書上有這樣一段話,「每個人都攜帶有5~6個不同的隱性致病基因。在隨機結婚的情況下,夫婦雙方攜帶相同致病基因的機會很少。但是,在近親結婚的情況下,雙方從共同祖先那裡繼承同一致病基因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雙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種致病基因的攜帶者,這樣,他們所生子女擁有遺傳病的機會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親結婚者高几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大部分人認為的「近親結婚,生下的後代是白痴」,基本上是從這裡來的。

有沒有什麼問題嗎?

教科書沒有撒謊,但它只提供了一半真相。

問題是對於貴族來說,他們是戰場上的勝利者,是具有優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遠、更聰明、更勇敢)的人群。我們把上面一段話中的「致病」基因,改成「優秀基因」,結果就是:

「每個人都攜帶有5~6個不同的隱性優秀基因。在隨機結婚的情況下,夫婦雙方攜帶相同優秀基因的機會很少。但是,在近親結婚的情況下,雙方從共同祖先那裡繼承同一優秀基因的機會就會大大增加,雙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種優秀基因的攜帶者,這樣,他們所生子女擁有優秀天賦的機會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親結婚者高几倍、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這就是貴族們堅持只和貴族結婚的原因,他們怕流失自己的優秀基因。


「也就是說,優秀的人群如果世代堅持近親結婚,其後代就會特別優秀,或者說,對於優秀的人群來說,近親結婚有利於這個人群長期保持優勢。這就是英國王室即使因為遺傳的血友病屢次減丁,也堅持只和其他王室通婚的原因。」


「考察人類的婚姻史,貴族們總是傾向於近親結婚。也可以說凡是貴族文化佔上風的時間,婚姻法或者婚俗就傾向於近親結婚。古代中國人在東亞地區是優勢民族,受儒家貴族文化的影響,歷來就流行姑表親,以至於古漢語中的公公婆婆被稱為「舅姑」,因為沒過門之前叫慣了,過門之後一時改不了口。...那麼為什麼人人皆知「近親結婚後代白痴」,並且現在中國的法律明確禁止近親結婚呢?繼續使用你們的洞察力,試著分析一下。」


「遺傳規則的完整表達應該是:對劣質的基因來說,近親結婚不利,遠緣雜交有利(所謂遺傳病,只是劣質基因的極端情況),而對優秀的基因來說,近親結婚有利,遠緣雜交不利。...平民們只有禁止貴族們的近親結婚,才能分享貴族的優秀基因。中國當代的婚姻法並不是特例,凡是在歷史上平民文化佔優勢的,都會有大量的親屬婚姻禁忌。在羅馬天主教的教規中,最多的時候曾經禁止七代以內的血親結婚。(歷史上天主教會主要是代表平民的立場,這個問題很複雜,不展開討論。貴族們一直反對這一教規,後來教皇特地作出了例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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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敏為什麼不能嫁給哈利


真愛真的需要那張紙么?


我覺得在「適當的前提下」,可以。

什麼是適當的前提呢?

不導致社會關係混亂化,不會嚴重威協家庭成員、尤其是未成年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

血親不能結婚等社會觀念、道德、法律問題的原因:

1、後代問題;

2、社會關係混亂;

3、家庭成員人身權利;

4、未成年家庭成員的人身權利。

5、其它未想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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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基因問題,可以基因解決;

2、論理問題需要達成共識,但思想是不斷改變的;

3、我覺得機器人的進步可以部分解決此一問題;

4、最需要關注的問題,我覺得未來機器人的進步也有機會部分解決此問題;

5、未知

能保證以上各點的話,我認為是可以的。


大自然有好多花朵都是自花授粉。


清潔魚,海兔,蝸牛,蚯蚓都是雌雄同體。

匈奴王昭君好像嫁過好多首領,還有他們的兒子。


達爾文,陸遊都是娶過自己表姐妹的。


沒什麼,都是自己的選擇。任何人都有自己選擇的自由,社會只是給他們提供參考。如果有人拒絕近親結婚並因此顯示自己高人一等,自己為這個社會負責之類的話,逼格就太低了。


法律禁止近親結婚,是為了考慮到整體社會的負擔(比如有近親結婚生了不健康寶寶,然後不負責拋給社會或者攜帶隱性基因後患無窮等)。這個法律,就像抗生素,殺死了細菌也殺死了好多無辜的菌(代指不生孩子者),但整體機能正常運轉起來還真需要這劑抗生素。


我的一個老師對這個問題專門跟我們闡述過她的理解。

答案是不可以。你會和你的親人結婚嗎?除了會覺得奇怪甚至不可理喻,那最核心的原因是什麼?

——為了通過不同思維的人的結合,來使得下一代更優秀,而不是停滯進步。

擴充開來講,比如這樣:假設你和你的親哥哥結婚。而你們倆是在相同的環境長大,有著相近的思維模式、生活習慣,所以你們所組建的家庭的文化會和你們成長的環境相似,那你們的後代即使生理健康,也很難再有精神、思維上的突破和改進——因為沒有不同的家庭文化的碰撞與磨合,沒有新的外來的觀念的引入,近親結婚的結果是這類家庭的進步速度會很慢甚至停滯。

然後補充一句與該問無關,但這位老師繼續有講的內容,她以同樣的理由解釋了她不支持同性戀的原因之一,因為男女的觀念差異比同性之間的觀念差異更多更具有磨合的挑戰性,所以同性戀們在一起要克服的情感磨合問題要更容易,因為一般人總會更了解自己所在的性別陣營的特點。我覺得老師說的挺有道理的,我相信有部分同志是因為懼怕異性交往,有心理陰影才轉向同性……


如果把這個問題限定在法律框架上討論,那麼這個問題就變得狹隘沒有意義。

不防這麼問:近親為何要結婚呢?

為了愛情?扯蛋吧你,如果就只是為了愛情,那你私奔啊,找個沒有人認識你們的地方,隱瞞近親的事實,你們仍然可以相親相愛啊。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要了解婚姻制度的誕生和其意義。

在人類還是母系社會時,當時是沒有婚姻的,因為當時人類還在樹上摘果子,獲取食物不需要任何協作,直到後來森林退化,人類被迫離開了森林,此時獲取食物就變得艱難,只能通過捕獵才能獲得食物,這些事女性無法自己一個人完成,於是女性選擇了綁定男性為其獲取食物,但男性不傻「我怎麼知道你肚子里的是不是我的」,解決這件事的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向整個族群宣告「以後這個女人就是我的了,你們誰也別碰」,於是就有了婚姻。

直到農耕文明,在中國古代,有個詞叫明媒正娶,如果一對男女沒有媒人保媒,社會是不承認他們是夫妻的,人們只會把他們當成「狗男女」,只有通過媒人做媒,這段婚姻才會被承認。在西方國家也有類似傳統,例如婚禮要有神父見證。

而到了現代社會,結婚要辦結婚證,沒辦結婚證的男女,我們最多只承認他們是一對戀人,而不是合法夫妻,只有辦了結婚證的夫妻才是受法律承認和保護的。

為什麼?

婚姻制度的本質實際上是在傳遞一段訊息,一夫多妻制所傳遞的信息是『以後這個女的就是我的了,這是得到族群承認的』,一夫一妻制所傳遞的信息是『以後我們相互之間只屬於對方,這是被我們這個社會所承認的』。

明白了婚姻的本質你就能明白,近親除了愛情之外為何要結婚了,因為他們想要得到社會的承認,想要獲得他人的祝福,還有想要得到法律的保護。

然而,這三點正是近親戀人想要得到卻無法得到的。因為亂倫行為即使不生育,仍然是在挑戰他人的認知,在挑戰社會秩序。道德(社會)和法律的底線是:即使能接受性交易合法化,也永遠無法接受那些會破壞秩序的行為,因為道德和法律本身就是秩序。


影響近親結婚的因素 顯然不止是後代遺傳病方面的問題 其中包含更多的是社會倫理方面的問題 作為一個傳統的中國人 首先在思想上就很難接受近親結婚 但在一定意義上來說 這種情況未必能阻止 就另一方面而言 既然已經放棄生育後代的能力了 那也不在乎 結婚的那一張紙。仔細斟酌 這種情況就和同性之間的婚姻一樣 在當代的中國是不能接受的 不過不久的將來 這種情況可能會承認也說不定。畢竟就我們的歷史而言 這種情況實屬常見。


不領結婚證哈。我爸媽的一個朋友就是和表姐在一起,兩個人都快五十了,相親相愛。二十幾歲的時候兩人都結過婚,都有自己的孩子。沒幾年就分別離婚了。據我爸媽說,那個朋友從小就喜歡他表姐。So……


不用放棄,因為同輩的近親結婚生下的孩子基本都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極個別現象。


社會觀念不是一成不變的。

拿同性戀婚姻舉例說,中世紀的時候同性戀被看做是一種疾病,而現在人們觀念轉變了,已經有許多國家法律認同同性戀婚姻。

回到近親結婚這件事。

中國古代表親聯姻的情況很普遍,歐洲也有很多近親結婚的例子。

新中國法律規定不允許三代以內近親結婚,是出於人口質量問題考慮的,如大家所知,研究表明三代以內近親結婚生子,畸形兒的概率是普通嬰兒的三倍。經過幾十年以來法律的推行,近親不能結婚已經深入人心。

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因果關係。通常情況下,通用的社會道德上升為法律。而後,法律反過來影響社會道德。近親結婚的情況屬於後者。

當近親結婚人口質量上的隱患不存在了,這條法律的出發點也就不存在了,這個時候近親不能結婚的社會觀念是不是會慢慢轉變,轉變了的社會觀念是非會反過來影響這條法律呢?

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


這個也沒辦法,我們道德觀念是依據社會的進步來看的』


不表明意見。只是想問一下各位通過代換其他亂倫關係來反對兄妹的答主,你們是無意還是有意的無視了這些關係中相比兄妹多出的一些東西?


感覺會很麻煩,那很多的法不都要修改,什麼婚姻法之類的,夫妻義務又怎麼辦 我認為,沒讓你結婚不意味著,你們不能在一起,非要名分幹什麼


我支持合法化,真心祝福所有相戀的兄妹終成眷屬


第一,表親不是近親。第二,就算是父女二人結合,後代也不可能是全sb。比如說@ac上的@滾床單的時候想什麼呢。第三:你不說,誰知道?


從倫理上講,差輩兒結婚比近親同輩兒結婚更應該禁止,但顯然婚姻法還是優先從健康角度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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