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有哪些關於法律的事件值得關注?
邀請我?你們希望我跳槽過來么?!
開玩笑啦,接下來說正題吧1.政府大力引導熱心群眾關於景區不文明行為進行譴責,會不會是相關立法問題的前身。2.民法典的路在何方。3.歐盟對英國的最後一句話:你他媽什麼時候滾
4.97的油再也加不到了5.以上的重點只有一二。謝邀。
1.婚能離,非法債務終於也能離了——婚姻法24條
婚姻的債務問題一直是各類離婚案的焦點,離婚後無端「被負債」、財產「被分割」的事件時有發生,對此,最高法於2017年2月20日對「婚姻法司法解釋」第24條作出補充規定:強調夫妻一方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中所欠下的賭債、毒債等非法債務;或他人明知其違法借款目的,還向未舉債的配偶主張共同債務的虛假債務均不受法律保護。
舉個例子:
A與B新婚美滿惹人艷羨,婚後一年,A向親戚C先後三次借款合計150萬元用於賭博、打牌等業務。隨著夫妻感情的破裂,不到4年,二人的婚姻就走向了盡頭。
所以,兩人登記離婚後約定:所有債務均由男方A承擔。(而B沒有想到,離婚時的約定都是不作數的,最後債務還是需要自己與A共同來償還。)
起初,A向劉某償還了40萬,但餘款遲遲不予給付,還款期限已過,A一直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將餘款還清。C一氣之下,將A和B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兩名被告立即償還欠款110萬元,並支付利息39.6萬元。而B認為本案借款用途不是家庭生活,屬A個人債務,所以自己不應該承擔此債務。
在「24條」補充協定未實施之前,法官或會作此判決:A向C借款發生於其與B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後雖已離婚,且雙方約定債務由A負擔,但A與B的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故B應承擔償還借款的義務。
而「24條」補充協定實施後,B只需舉證本案中前夫A此借款用途不是家庭生活,而是賭錢——屬楊某個人債務,且為進行非法活動的債務,即可免除「被負債」的噩夢。
2.拐賣兒童最高可判死刑——刑法明令規定
孩子失蹤,不止是每個家長的夢魘,也對孩子造成不可磨滅的創傷。網上只要是和「兒童失蹤」有關的事情,每個人都非常關注;人們對被拐賣的兒童同情和擔心,對「人販子」恨之入骨!因為誰都有可能為人父母,誰都不願意看到一個個家庭被人販子搞得支離破碎。「我是來自××的承諾者,堅持人販子死刑!」的熱點自2015年起就備受關注,而打拐題材電影《親愛的》電影中一句「失蹤超過24小時,警方才會立案」的台詞亦一度引起熱議,對拐賣孩子現象的關注,人們的態度達到了空前的一致:「堅決打擊!嚴厲打擊!重刑打擊!」
2017年1月1日起,國家重新擬定了有關拐賣兒童的條款:
《刑法》第240條明文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重則死刑,這是對犯罪份子嚴厲的打擊。
3.為尋找失蹤兒童建造一張「保護網」——失蹤兒童聯網保護法案
雖然拐賣兒童重則死刑的條規已通過並實施,但關乎失蹤兒童聯網保護的法案,依然僅在商議中,對此法案的呼聲亦從未減弱。
在美國, 以失蹤兒童命名的警報系統「安博警報」,利用美國緊急警報系統,通過商業廣播電台、衛星電台、電視台,以及電子郵件、電子路牌、簡訊等方式廣泛發布警報信息,從而形成了一個完整體系,將失蹤兒童尋回的比例從1990年的62%升至如今的98%左右。
此後,英國、法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墨西哥、荷蘭、愛爾蘭、馬來西亞、韓國等國家也相繼建立類似的快速尋找走失兒童的社會機制。
反觀我國,先講講數據。
根據警方有關統計資料,我國每年失蹤兒童總數在20萬左右,而能被找回來的只佔0.1%。其中5歲到10歲的孩子,由於自主活動能力較強,反而更容易走失。
去年5月,我國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正式上線。號召廣大媒體積极參与打拐反拐工作,以期利用更加高效的方式快速偵破拐賣案件,讓失蹤兒童家庭早日團圓。
雖說不會百分百把失蹤兒童找回,但這一舉措一定會讓更多的孩子回家,這是一個好的開端。不過,也許我們可以借鑒其他國家,建立起全國的、系統的失蹤兒童聯網保護的法案,才是可能將兒童失蹤案將至最低的有效手段。而從我們目前的科技水平和經濟實力來看,建立全國失蹤兒童聯網保護系統並不成問題,關鍵之處就在於議案通過然後進行實施。
4.穿好衣服再直播——《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
「直播造人」這樣的噱頭已不罕見,早在2016年,直播大隊異軍突起,各個直播平台群魔亂舞,為博眼球不惜使出各種涉黃、涉暴沒下限的怪招。
在網友「凈化網路」的疾呼中,文化部印發的《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終於在2017年1月1日開始施行。
辦法要求,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實名註冊,並採取面談、錄製通話視頻等有效方式進行核實。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依法保護表演者身份信息。
的確,節目上說髒話就算了。但是女主播不務正業露著乳溝和大腿,著實不利於整個社會的健康發展,尤其不利於青少年的健康成長。
不得不說這個《辦法》及時且很有必要,鏡頭前的姑娘們終於稍微正常點了。
5.我們不是餓鬼投胎,請不要獵、虐、食它們——野生動物保護法
雖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的法規早已頒布,但多年來未見明顯成效,販賣、虐待甚至是實用野生動物的事件時有發生。
譬如大象:
據報道,訓練開始,就是要斷絕它和母象的聯繫。在長達6個月的時間裡,他們都被迫站在自己的排泄物中,從此,這些曾經充滿活力和好奇心的小象失去了反抗的意志,精神被徹底擊垮。而後,他們完全被訓練員控制,被強迫做自己無法理解的痛苦雜耍,承受暴力和恐懼的折磨。
諸如此類長期的虐待,莫以為僅是人類受不了的,小動物們也會受不了,也有努力抗爭的時候:
因遭受虐待受盡折磨而反抗人類、再致人死亡的事件其實不在少數,在人人維護自己權益的今天,動物們的權益也理應受到重視。
頒布實施近30年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則在2016年7月2日迎來了第三次大修,修訂後的法律明確提出不得虐待野生動物,對待野生動物不得違反社會公德,並增加了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保護,把「馴養繁殖」改為「人工繁育」,限制和規範野生動物的利用等規定。該法條於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恰在該規定實施後的2月初,微博網友稱自己在廣西考察期間,在當地「李局長」、「黃書記」的邀請下,在其辦公室吃了穿山甲,並配發相關圖片的事件就引起全國網友一片嘩然,而後根據該條例,現已有兩人被拘捕——相比過去的「罰款3000元」,這樣的力度還是相當有威懾力的。
=====================================================================
有點羅嗦,但關心法案就是關心自己的權益,支持也好反對也罷,總有一條與我們相關,只願法制更進步,法治更科學,以上。推薦閱讀:
※公司辦環評(環境影響評估)碰到很麻煩的事,有沒有高人指點一二?
※國內經濟差了這麼多是怎麼回事呢?
※如何評價網吧的歷史地位,網吧的未來在哪裡?
※2012 年政府一系列鼓勵消費政策逐步出台,這些政策有哪些亮點?會涉及到哪些細分行業的商機?
※為什麼各國首都都是該國國內經濟較繁榮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