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和義大利的議會制度與英國的西敏制到底有什麼區別?
百度上只有一句德國與義大利的議會制與西敏制不同區別到底是什麼?
我再來班門弄斧一下吧,若有常識錯誤,煩請指正。
首先強調一點:西敏制是議會制(或者叫內閣制)的一個子集,在橫向對比的時候,議會制政體之間的差異,要遠小於它們和總統 / 半總統制政體之間的差異。不過,即便兩個國家都屬西敏制,也不意味著它們的運作機制完全一樣。換言之,若設今日英國的「西敏度」為 1,則其他同樣採用西敏制的國家可能有 0.9 或者 0.5,但絕對不會也是 1。而縱向來看,一百年前的英國也不會是 1,畢竟再穩定的政治體制也會隨著立法和實際施行而緩慢變化。西敏制的種種特殊之處大多來自英國在憲政實踐中的傳統和習慣,正當性源自「自古以來」,沒有成文的依據;而其他制度的政體可能是設計出來的,所有程序和細節都寫在法典或者章程里。以下主要說說三點「西敏議會制」與「非西敏議會制」之間的差異(而不是議會制與其他政治體制之間的差異,雖然前者基本上也是後者的一個子集)。
第一個最直觀——但並不是最基本——的區別:座位不一樣。來看看西敏制典範國家,英國和加拿大的下院:
(照片來自馬爾他政府網站)
可以看到,西敏制的議員們全部或者大部分成兩排對坐,傳統來說執政黨坐在(議長的)右側,反對黨坐在左側。反觀德國和義大利的下院:
(義大利議會照片來自 http://Bloomberg.com)它們像絕大多數其他政體的議會一樣,席位排成扇形或馬蹄形,甚至在九九年之前,德國下院座位乾脆排成圓形。
座位排布對與會者的心理影響頗大,西敏宮下議院對坐的兩排座位之間距離很近,號稱「兩劍之隔」,即兩側最前排各自拔出佩劍向前伸出時,劍尖能碰到一起——雖然這只是毫無根據的市井傳說,但對坐的人的確會傾向於對抗,一方議員站起發言時必須直面對手,但身邊背後也都是自己人撐腰。反對自己的政黨的行為(比如對本黨派的法案投反對票)在西敏制里也就因此俗稱「穿堂(crossing the floor)」,即穿過中間的空地坐到對面的意思。
而扇形議會則會讓人們傾向於尋找共識,配以發言人需要走到中央、面對整個會場的議事規程,可以避免爭吵——但並不能避免打架。
這就是為什麼維基百科的議院條目上,採用西敏制的席位示意圖許多(但不是全部)會畫成這樣:
(上圖為英國下院)(上圖為印度下院)
而其他絕大部分國家會畫成這樣:
(上圖為德國下院)(上圖為義大利下院)當然也不是所有西敏議會都採用對坐,除了上面加一個半圓的變種,還有刻意要表現出與西敏制有所不同的蘇格蘭議會:
此外,部分西敏制國家還有不屬於兩派之外的所謂 crossbench 存在,這個術語也是由英國上院里垂直於兩派排列的座椅而來,就不細說了。總之如果看到一個國家的議會大部分人明顯分成兩排對坐,那麼它一定是西敏制(但反過來並不成立:如果不是對坐,則可能是含西敏在內的任何一種政體)。第二個較大的差異是西敏制的官方反對黨和影子內閣。在大部分議會裡,在野黨雖然都可以叫做反對黨(Opposition),但典型西敏制下,最大的在野黨有個官方的稱號,比如英國、加拿大和直布羅陀叫做 Her Majesty"s (Most) Loyal Opposition,「女王陛下(最)忠誠的反對黨」,儘管「忠誠」和「反對」出現在同一個稱號里聽起來有點精神分裂,但忠誠是指對國家(君權),反對是指對政府(執政黨)。在女王榮光已經暗淡的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印度,議會認定最大在野黨的頭銜就是簡單的 Official Opposition,「官方反對黨」。
另外,西敏制的反對黨一般會組建一個不具任何實權的鏡像內閣,其領頭人通常就是反對黨的黨魁。其作用一方面針對執政內閣成員一對一「專人盯防」,一方面也為將來打下江山組閣做準備,這個鏡像內閣叫做 shadow cabinet,影子內閣。不過並不是所有西敏制國家都會有官方反對黨和影子內閣,比如新加坡沒有什麼能與執政黨抗衡的力量能充當反對黨;而我們可愛的蘇格蘭沒有官方反對黨,但每個在野黨都有自己的影子內閣。
反觀德國和義大利,反對黨就是指所有議會內的非執政黨,它只是一個術語,沒有政黨會得到任何官方的特殊冠名。反對黨也不會專門成立影子內閣(義大利曾經在〇八年弄過一次,第二年就解散了)。
第三個比較明顯的差異是,西敏制國家一般是普通法系,換句話說,西敏制議會的立法權有一部分分給了司法系統。當然這一條也不是所有西敏制國家都符合,比如南非混合了普通法和民法法系,蘇格蘭和魁北克也都屬於混合體。而其他議會制國家幾乎都是民法法系,司法系統對立法的影響較小。
此外還有一些比較細微的差別,比如西敏制一般會明確說內閣是 Responsible Government (責任政府),即內閣必須對議會(而不是君主或者國家元首)負責,議會對內閣不滿的話可以通過拒絕通過政府的預演算法案或者發起不信任動議來逼迫內閣下台。但實際上,大部分(如果不是所有)議會制政體中的內閣都對議會負責,畢竟內閣成員自己就是議員,只不過這一理念沒有像西敏制這樣明確的表達,又或者議會控制內閣的方式沒有那麼有效或極端,比如現在聯邦德國的議會沒有能單純導致內閣下台的不信任動議,要想替換總理,必須先有半數以上議員認同一個替換人選。又比如西敏制國家一般會有國家元首向整個議會講話的國會開幕典禮,源於英國的 State Opening of Parliament,非西敏議會國家一般沒有。
如無額外說明圖片來自維基百科。目前排第一的答案說了很多,沒大錯但也沒說到點子上。
西敏制的核心特徵是單一選區多數決的選舉制度,和由此產生的(事實意義上的)兩黨制。
由於每個選區只有一名議員能夠當選,小黨能夠獲得議席的可能性很低,絕大多數議席由兩個大黨把持。而且一次大選中往往其中一個大黨能獲得過半數議席而單獨組閣(否則稱為懸峙國會,需要建立聯合政府或少數派政府)。
英國最近一次懸峙國會是2010年大選產生的,最後保守黨和自民黨聯合執政;再上一次是1974年,最後工黨單獨組建少數派政府;再往前一次則要追溯到1929年。
對比來說,歐洲大陸國家聯合執政簡直就是家常便飯,比利時從1954年起一直都是聯合執政。由於首相一般都是議會多數黨的黨魁,在推行政策時受議會阻力也較小,理論上說只要能保證黨內一致就可以通過議會。謝邀。
義大利的不太清楚,但是德國是略知道一些。
英國的西敏制其實是一個很龐大的概念,由殖民時期所形成的立法行政司法體系均可以被劃入西敏制的範疇。立法上來看,西敏制議會通常分為上下兩院,上院由君主指定的貴族組成,下院由民選的平民組成。西敏制在選舉時信心單一多數制原則,這樣做的直接後果就是英國形成了實際上的兩黨制(很多國內百科書上會寫英國是兩黨制國家,這是錯誤的)。一戰以前英國基本由托利黨和輝格黨輪流執政,20世紀以後開始稱保守黨和自由黨。一戰以後自由黨衰落,二戰結束至今,英國一直由保守黨工黨輪流執政。
德國國會與英國議會最大的不同就是選舉制度,德國採用的是比例代表制,即每個政黨在根據普選票的結果分配國會議席。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德國大多數情況下無法產生占絕對多數的政黨,政府通常由兩個甚至以上的政黨聯合組成。
單一多數制和比例代表制各有利弊,但是就反應民意來說,比例代表製做得更好。@Paul Chu 其它答案似乎都是從英聯邦法系(美國忽略不計)與德國議會制度差異來分析的,而接下來我要簡單分析一下義大利的議會制度。義大利和德國議會制度的相同點,是議會下院都採用了比例代表制(以色列受德國影響亦是如此),這導致政府在大部分情況下都無法由某一個政黨單獨組成。所以每當涉及義大利大選時,新聞里總會提到「中左聯盟」與「中右聯盟」兩個詞,前者以普羅迪、倫齊等為代表,後者以貝盧斯科尼為代表。這一制度的弊端是任何一個政黨都難以發揮強大的影響力,特別是在法案表決和大選時,某些小黨為了討價還價反而會藉機倒戈(說白了就是「窩裡反」),嚴重時甚至會迫使內閣全面改組,阻礙立法進程。然而上述這些對於義大利來說並不算最致命的。倫齊為何要賭上政治前途來推進義大利憲法公投?《比較憲法》一書曾著重介紹過義大利議會制的獨特之處——參議院與眾議院相互制衡。上次大選之後,中左聯盟在眾議院占相對多數,而中右聯盟在參議院占相對多數,假如某一項法案在眾議院表決通過,必然會在參議院遭否決。通常在其他議會制國家,下院可以對該法案進行二次表決(例如日本國會的「強行通過」,只要由眾議院2/3以上議員二次表決同意,法案無需經參議院表決即可生效),然而在義大利,任何情況下所有法案必須同時獲參眾兩院表決通過才能生效。不僅如此,義大利參眾兩院都有權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這簡直就是義大利議會制的硬傷。設計這一制度的初衷在於防止義大利戰後再度出現獨裁政府,實際後果卻是義大利政府平均每1~2年就更換一屆,每一部法案生效都要經過極為漫長的時間。倫齊推動憲法公投的初衷是好的,奈何「半路殺出個程咬金」,還同時拿下了羅馬和米蘭兩市市長。向來標榜反歐洲一體化的五星運動黨,很可能藉機擴大影響力,這才是為何此次公投會跟脫歐扯上關係的最主要原因。http://view.inews.qq.com/a/20160929A07XIY00
謝邀!
請用Google或者Yahoo查詢,你就能找到正確的答案了。--欲求真知,遠離百度。需要看三本書:《當代英國政治》,《德國政府與政治》,《全球化時代的歐洲政治》,都翻譯成中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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