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看一些法學和哲學的著作,但是有人問我無因管理,特徵是啥,我真心不知道,是因為我沒有法學天賦嗎?
如題,剛才舍友問我們早上講的無因管理,忘了,什麼是債,債權的特徵,忘了。難道是因為法學著作讀多了,讀傻了?
學好民法、刑法、行政法,走遍天下都不怕。如果不是法理學研究生,那些書不看也沒什麼。
簡單,源概念是最難解釋,不用解釋。
去看徐國棟的一本書。上周末參加一招考,招我法律專業的,物權法、合同法、刑法、行政法、各類訴訟法等等通通放馬過來吧!
可是你論述題是「依法治國的概念和基本要求」,是毛意思啊!還給了七分!最後的案例分析那麼多才八分!雖然,學過的啊!背過的啊!初中就學了!大學也學過!工作了也常講啊!可是它的概念是啥啊!還給了那麼大兩頁答題紙!還要求有條理不羅嗦!真想忽死出題人!
看吧!依法治國可比無因管理常見多了,有幾個能背出概念和基本要求的?
所以,並沒有毛關係。梁慧星說:民法學得好不好,關鍵在於基本概念的掌握程度(大概是這意思)。看到某答案下面評論說能看懂晦澀的法學專著卻不記得概念,想問句:你真的看懂了么?
所以題主你只是在看吧
或許,這叫做眼高手低吧。
問題在於法律哲學與法律實務,雖然兩者密不可分,但卻屬於兩門不同的學科。有思考能力念法律哲學和能打官司寫法律文書是兩件事。
像我念法政哲學,能讀懂Hart的《法律的概念》或Dworkin的《法律帝國》等法律哲學專著,但我不會判案,只知道法律判案的基本程序,細節不懂,不懂如何打贏官司。但反過來說,像我許多法律系的朋友,他們念不太懂這些經典的法律哲學著作,但他們會打官司,又懂得各項法律條文與規定。
那麼究竟誰才有法學天賦,誰又沒看書呢? 答案是無法比較,因為這是兩回事。謝邀。(同時)多看課本法條。
謝邀。書讀少了。
謝邀,答不上來只是因為你沒好好看書……
謝邀。無因管理在我看來就是管閑事的…
謝謝邀請。
無因管理是民法中的一個概念(制度),是債產生的原因之一。
構成要件: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有為他人利益進行管理的意思,管理他人事務。簡單來說就是國家鼓勵人們做好事,所以在你沒有義務但是幫助他人的時候,你因為幫助別人花的必要費用是可以要求受益的人還給你的。但是實際上當然比所能說的概念要複雜。我其實不太贊成說本科的老師沒有用而市場機構的司考老師比較好。
無論是法律還是什麼,都有理想和實際之間的差距。這種差距可以縮小,但無法抹殺。老師除了給我們講一些技術性的,「有用的」知識,還會在無形中傳授我們法律的觀念,理念。這大概就是科班和非科班最大區別。在看一些事情的時候,就不會那麼生搬硬套法條,而是懂得從不同的角度看問題。首先,我要回答的是:這個和天賦沒有關係。題主能否記得無因管理或者什麼概念構成要件之類的,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是否從書里,實踐中學到東西。 人的記憶容量是有限的(至少我這麼認為),隨著時間流逝,記憶就會越來越模糊,導致忘記。
那我們看這麼多書有什麼用呢? 看是看,理解是理解,這個過程中學到最重要的就是方法。知識忘了沒有關係,方法記住了,邏輯形成了,相關體系建立了,就是學習到了。不太清楚題主的情況。題目說題主經常看法學和哲學方面的書。我覺得看書是挺好的一件事。
就我自己而言,我是法本,但是我除了專業書之外幾乎沒有看過法學著作。因為我覺得光看專業書都挺耗時間的,我一個字一個字看,生怕錯了一個字。還會聯想實際。但是在學習的過程中,我在分析案件的時候,腦袋中所學的各科的相關知識是能連在一起的。比如說在勞動合同中,有關的條款我從合同法中可以想起,也會聯繫勞動法的有關知識。如果題主想更好地學到法律或哲學或其他,我覺得是先把最基礎的概念,知識學懂,在頭腦中構建一個大概的觀念。學得比較深入再去看法學著作這些書籍。畢竟我覺得能寫法學著作,大概也成一家之言,知道根基才會更理解作者的意圖吧。
養得根深,才能枝繁葉盛。1、要麼是釣魚
2、要麼是法學生?
確實需要考慮轉行
3、要麼不是法學生?
那情有可原可是,不是法學生,念叨有沒有法學天賦幹嘛?
4、又回來,
可能是釣魚。。。謝邀。看到這個問題後,我就問了一下我可愛的舍友們無因管理是什麼,結果4個人沒能把大體意思說出來。看來他們也得考慮考慮轉行了呢(捂臉笑)題主剛學到民法分則,大概是大一或者大二的學生吧。我們當時整天打遊戲,連民法分則有沒有都不知道呢。再說題主還經常看一些法學和哲學的著作,說明對此感興趣,這就很不錯了,法學天賦這種東西確實有,但是學法律的人不一定都需要這個,畢竟有天賦的人太少太少了。所以題主不要妄自菲薄喔。再來回答下題主的問題吧,題主是想問為什麼早晨剛講過無因管理這方面的知識,到了中午就不記得了,而且平時自己還讀過一些法學方面的書,感覺挺失敗的,是吧?那先問你個問題好了,題主上課時通過老師的講授肯定能明白這個詞的意思是吧|?只是回憶的時候沒有印象了。這說明題主的理解能力沒有問題,只是並沒有能夠精確記憶下來。其實像無因管理這種詞屬於法學術語,就是法學家為了解釋現實中出現的法律問題而創設的名詞,這種詞是只運用於法學領域的,所以單純從字面上理解,不太容易就能直接猜出它的意思,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做鋪墊,因為無因管理這個詞不是單獨存在的,它涉及到債,債權,物權,這整個其實就是一個體系,沒有了物權或者債權的規定,無因管理也無從談起,其中是有一個邏輯關係的,也就是大前提,小前提,結論,若是沒有掌握這整個體系,單純記住這個詞其實是不太容易的。這也是為什麼題主記不住的原因。想告訴題主的是,法學這門學科很重要的一點就是需要打好基礎,尤其是民法這種體系性比較強的部門法,若想學好,先讀懂課本,並且熟練掌握,沒有最基礎的東西,再看法學著作也是收效甚微,因為你可能還理解不了那些著作的精髓,當你讀熟了課本,再去看法律著作,才能明白著作的精彩之處。順便推薦一下民法學的一門巨著,台灣民法學家王澤鑒的《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五星推薦,看過之後你會發現民法的邏輯之美,雖然現在看對題主來說有點早。至於如何記住這些法律術語,到了期末考試的時候你會記住的,相信我\
問這種問題的多半不是學法律的,我的老師教物權法的第一課,問什麼是物,然後花了一個半小時解釋這個問題兩千多年來民法屆沒有定義,然後,老師的專業是法哲學,我一直認為應該歸在哲學領域
沒必要嘲諷題主,有的人就是喜歡法理而不喜歡民商刑,沒必要強行讓題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