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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當以超過動物價值的財富救助(救治?)動物?

今天上地理課,老師講到因為臭氧層收到破壞,南北極臭氧稀薄,發現海獅也有患上白內障的情況,腦洞到是否應該以超過動物本身的價值的價格去治療一隻有缺陷或疾病的動物。

假設一隻豬價值1w,身上有缺陷或疾病治療費用就超過了1w。

或者假設一隻保護動物,治療的費用超過它存在所能產生的一切價值時,是否應當救治。


不多說,上栗子。

坐標藍鯨。

實驗室前幾年的一個秋天來了只流浪狗,特別臟。因為大家喂它吃的,所以就呆在實驗室不走了。

天天就這樣蹲在實驗樓門口。

但是過了幾天發現狗瘸了。後腿拖著走,再後來後腿萎縮了。我餵食的時候小心看了下,原來是狗腿被一根混凝土試驗用的塑料綁軋帶勒住了,狠狠地勒進肉里。狗很難受,不停地咬卻越勒越緊。

到後來徹底瘸了,三條腿走路,天天跟著我們去食堂。打了肉菜都給它吃了。後來感情越來越好。師弟們晚上回宿舍它會跟著他們回去,趁阿姨不注意還進過宿舍睡過好幾回。

但這都是不是長久地方法,眼看天越來越涼,而且學校里流浪狗也總會被保安發現驅逐。幾個同門師弟妹一商量決定給他找個主人,但當時大家都沒有養他的條件,合計著送人的話不能這麼臟也不能瘸著啊,打算給他拾掇拾掇。和附近設計院總是喂它的一個美眉商量大家一起湊錢給他送去洗澡和治療。問了一圈,只有一個醫院願意收治,價格也相對低,治療評價也相對不錯,但因為狗實在太臟而且手術要打麻藥什麼的收費估算下來1300左右。實在是太高了(對於當時的我們來說)。事情就被擱置了下來。

直到有一天,我做完實驗半夜一點多回家,狗在樓下看見我很高興地跟著,但我住的地方遠,只能吼他不要跟著,騎車飛快地想甩掉它,出了校門騎了好遠,停下來,看見它三條腿飛快地跑著險險地衝過馬路,那個三條腿飛奔的姿勢真的讓人差點淚奔。過了馬路他沒找到我,失望地到處看了看最後又弱弱地往回走,卻似乎找不到方向了。他幾乎沒出過這個校門。

我無奈只好騎回去,把它領回學校,又來了一遍。它又跟出來,又來了一遍。騎得的飛快,確定它終於跟丟了,也沒出校門才走。

臟髒的跟抹布一樣的小狗整天跟我們在更髒的土木實驗室里跑。這圖是在走廊拍的。

於是很小心,找了師妹師弟抱著捐款箱,在幾個實驗室遊走勸說加「恐嚇」(不要學。。。),每人出一二十,湊了五百多,加上設計院美眉募到的六七百,把它送去治療了。手術很成功,一身臟毛也被剃掉,露出滿頭的虱子,密密麻麻。醫生很敬業地一個個夾掉。我們給他買了花背心保暖。設計院的美眉在它住院期間天天去看他。

黑點就是虱子,這已經夾掉很多了。舌頭上夾的是檢測脈搏的什麼儀器。因為打麻醉對於小型動物來說還是比較危險的。

穿上新衣服

七天出院後,它已經瘸掉的腿居然能著地了,後來逐漸能四條腿走路。最後被設計院的美眉領養回家,大概從此過上了幸福狗狗的生活。

出那麼多錢不知道值不值得。雖然看不到它,也不怎麼想它,但覺得用有限的錢能讓另一個生命重生一次,是很棒的體驗。畢竟我們都沒有這樣簡單就能被救助重生的人生,但看到有別的生命有這樣的機會,總還是很開心的。

最後要向被威脅著出錢救狗的一些師兄弟姐妹們道歉,如果有機會再做一次類似的事情,不會用這樣(道德綁架加情感)的方式來募集資金。


我覺得並沒有一個比較明顯的界限劃分,就像是禿子理論,拔一根頭髮,十根頭髮,百根頭髮,都不會凸,但是十萬根呢?這裡邊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數字分界線。

首先我沒有養寵物,但是如果有的話,需要花費幾十幾百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如果上萬甚至十萬,不出意外我應該接受不了。當然這都只是紙上談兵。

如果是個人願意為動物花多少錢,我們並沒有評論的權利,別人愛花多少錢就花多少錢。

至於人類拯救瀕危動物的花費,如果是因為人類的過錯而瀕臨滅絕的,我覺得花費多少都不為過,犯了錯就要去彌補。至於由於不適應自然環境變化而瀕臨滅絕的,我覺得當前的瀕危動物或多或少都與人類活動有關吧。

題主所問的那種情況,既然是人類的鍋,就要勇敢背上。

至於自然界優勝劣汰,我聽說南極洲的攝影師約定俗成都是不能干涉動物活動的。如果你救了被海豹追逐的企鵝,對於海豹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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