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遲遲沒有制定具體的《動物保護法》?
動物保護方面並非完全無法可依,現行的是《野生動物保護法》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4-08/30/content_1925402.htm,但保護範圍保護比較窄,只適用於「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關於立法的次序問題我寫過一個百搭答案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186445/answer/14268205,在動物保護方面一樣適用。很遺憾,此問題的本身內容存在相當多的錯誤。不知提問者從哪裡copy來的?
「1866年,美國就已經制定了《聯邦動物保護法》」:美國從來沒有什麼動物「保護」法。提問者大概指的是Animal Welfare Act(動物福利法案),最初制訂於1966年,經過數次修訂,最新版是2010年2月1日發布的。這個法案適用於研究、展示(動物園和斗獸等)、運輸及拍賣的動物,不涉及伴侶動物。
請參考:http://awic.nal.usda.gov/government-and-professional-resources/federal-laws/animal-welfare-act美國在聯邦級別與動物福利有關的法案另有兩個:Humane Methods of Slaughter Act和Twenty-Eight Hour Law of 1877。前者看名字就知道了,是關於怎樣「殺」動物(儘管是「人道地」殺)而非「保護」動物的;後者也挺有趣,是關於跨州運輸動物時,禁止在不給飲食和休息的狀態下,連續將動物限制在某一空間(車廂)內超過28小時的。聯邦級別的動物福利相關法案只有這三個,都與所謂虐待無關。反虐待法(anti-cruelty law)或伴侶動物法(Companion Animal Bill)之類的法律皆為各州獨自製訂,內容當然不能與聯邦法律抵觸。有意思的是,不才瀏覽了一些州的這類法律,尚未發現不準銷售和食用伴侶動物的規定。只有加州,禁止銷售伴侶動物(貓狗)的肉(但未寫明禁食)。請參考http://www.animallaw.info/articles/ddusicacl.htm另外「殺一隻狗賣或拿來吃,可判處5000美元及1至4年監禁,如果是外國人,不僅要被處罰,還要被永久性驅逐出境」等言論,看來頗為驚世駭俗,但我搜索不著,懇切希望提問者給出來源。感想:客觀理性的討論才能使人獲益,以感情取代理智不可取。甚至如果連立論或問題的基礎都是虛假的話,由此產生的討論和激憤還有任何意義嗎?如果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話,肯定會注意第三條
野生動物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當你看到保護動物的法律比人權法案還優厚的時候,你會自卑的
人還保護不了呢怎麼保護動物啊.其實政府還挺有自知之明的,另外我及其反對+鄙視對動物屬種不同而產生的選擇性對待.
把中國尚不發達,中國尚有幾千萬的貧困人口作為反對動物保護立法的理由並不成立,事實上,同為發展中國家的越南、印度和泰國在動物保護方面都比中國做得好。
在我看來,更為根本的原因在於中國從來都沒有宗教傳統,以及自古以來秉承的實用主義哲學,促使中國人對於動物保護立法不積極甚至排斥。
西方的動物保護理論,其基礎大多源於宗教和哲學傳統。
我們知道,無論是環境論理學,還是動物解放運動,它們的一個核心觀點就是反對「人類中心主義」,這與西方宗教思想是暗合的——在教義中,神才是中心,人從來都是卑微的,在神面前眾生平等,而源於教義的齋戒和飲食禁忌傳統則從另一個側面促進了人類與動物的和諧相處。
受到相當廣泛支持的動物解放運動,則來源於對「人類中心主義」進行質疑和反思的哲學/科學思想——這是西方學界的另一項傳統,來源於古希臘哲學的辯論與質詢傳統對於西方近現代哲學、科學、宗教都有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但在中國,自」獨尊儒術「以來,在哲學界就不再有辯論與質詢的精神存在,而」儒家「哲學被統治者一再篡改,到頭來已經成為了一種徹頭徹尾的」實用主義「哲學,」萬物為我所用「的哲學自然不會支持廣泛的動物保護這種對人類毫無現實利益可言的思想。
欲了解更多關於西方動物解放運動的思潮,請閱讀彼得·辛格的《動物解放》一書:http://www.phil.pku.edu.cn/personal/wugsh/sources/liberateofanimal/index.html不敢奢望保護,減少虐待就熱淚盈眶了。
看看那一例接著一例的虐待動物的惡行吧。
悲觀的想法:即使制定了法律,也無法救贖那些變態人的心理。他們會找更為隱蔽的方式來虐待無辜的動物。在中國,人類是一個比動物更亟須保護的物種。
到了今天,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已有了轉變,也許要不了太久,我們中國人對動物的態度也會改變,也會有我們的《動物保護法》,再也不像目前這樣,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剩下的就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態了。還有人總是在說,人都沒顧上,還管什麼狗。我認為,關心人類和關愛動物這兩件事情並不矛盾,也不衝突。為什麼非要對立起來看待呢?人類越進步,應該關注的生命範圍就越大。只顧自己,不顧一切,那是野獸的生存法則。
出自孟非隨遇而安
中國某種程度上真的很落後,例如人與動植物的生存權力與權利方面,環境之所以被破壞到今天的這種程度,很大原因是人們根深蒂固的就沒有保護生存環境這一思想。
米國的法律是根據公民的願望制定的,瓷國的法律是為了讓公民閉嘴制定的。這種沒有政績又可能得罪人的事情,LD們是絕對不會去做的。
何況就像知乎里一部分所謂理性分子的言論,愛護動物對一些國人來說是件丟人的事情。那些漠然的越過流浪漢,對小偷等行為無動於衷的人們,聽說有人要保護動物,馬上就像挖了他們祖墳一樣憤慨,細緻理性的分析認證保護動物是邪教教義,可是他們自己 「既不會救人,也不會救動物」。人尤如此,獸何以堪
因為保護人的工作,還沒做好...
每天都有那麼多的生命被虐殺,怎麼就不急了?! 保護生命都不急,什麼急?! 冷漠地對待生命,慢悠悠地立法,不急的結果就是幾代的對善良的信仰又喪失了,又培養出一批麻木冷漠殘忍的人類。當然急!
應該有《野生動物保護法》,打獵什麼的是不被允許的,比如東北有些地方野豬泛濫,就是因為不讓捕獵給慣出來的,結果就是野豬啃了莊稼,你還不能打死它,只能申請損失補助,這也是很無奈的事情。
明明是不存在的東西,有些人談的津津有味。
給你講個笑話,狗權高於一切!
沒人用過搜索引擎嗎?09年就開始徵集意見了好不?http://www.google.com.hk/search?hl=zh-CNnewwindow=1safe=strictbiw=1304bih=683q=%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8A%A8%E7%89%A9%E4%BF%9D%E6%8A%A4%E6%B3%95oq=%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8A%A8%E7%89%A9%E4%BF%9D%E6%8A%A4%E6%B3%95aq=faqi=aql=gs_l=serp.3...2176.2607.0.2932.3.3.0.0.0.0.0.0..0.0...0.0.uvy45AOiIvA 立法是個很慢的活,等流程全完事了,自然就會出來,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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