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聖經的角度分析辱母殺人案?

如題,作為一個基督徒,看到這樣的事情第一反應就是我也會和於歡一樣拿起刀。但這是人的血氣,道德倫理與法律該如何平衡?上帝又是怎樣叫我們解決這樣的困境?


謝邀。

以下是我之前寫的答案:

1、不借高利貸,做事要給自己足夠的余錢以救急。

2、不要碰賭博。賭場裡面說不定被人下藥染上毒癮,後續就會借很多高利貸。

3、注重家族親情,親戚有難的時候要幫,自己發財的時候要儘力拉親戚一起發財。

4、生兒子要培養尚武的性格,從小習武。

從基督徒的角度來說,首先,我們更應該在事情沒有發生的時候竭力避免借高利貸,包括在禱告中就要預先求上帝保佑我們遠避災禍。聖經新約和舊約都有現成的經文。

雅比斯求告以色列的 神說:「甚願你賜福與我,擴張我的境界,常與我同在,保佑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 神就應允他所求的。 (歷代志上 4:10 和合本)

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 (路加福音 11:4 和合本)

其次,要更多的為家族禱告,以前我更多禱告的是求上帝祝福我的家比親戚的家更興旺發達,這件事情以後我開始更多求上帝祝福我們的家族興旺發達。

再次,上面的第四條,我是一直在做的。我不是說法律和警察一點都沒有,我只是想說這世界常有罪惡產生,所以我們要成為強有力的男子,這不僅讓我們能在患難的時候自保,更是榮耀。

最後,如果於歡的良心沒有責備他殺人的罪,那麼上帝面前他沒罪。世俗的法律判他有罪,那是因為法律和審判官可能有毛病,所以繼續上訴,看最後結果怎樣。不管最終結果怎樣,至少我看他的行為象義人,他做了正確的事情。

上帝給我們自由,我們凡事都可做,然後自己承擔結果。換我不會用水果刀,可能也不會只殺一個,如果事後我的良心被責備,那我就認罪悔改。

希望弟兄在世為人有真性情,不要受古印度思想的轄制,信耶穌信成吃素的那樣就不對了。


感謝邀請,從聖經角度講。你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當你的家人受到侵犯時,你當保護你的家人。


不能對基督徒道德捆綁

遇到惡人,真到了那個程度肯定要挺身而出


如果按照舊約的話,舊約里雅各唯一的女兒底拿受辱了。雅各的兩個兒子利未(摩西的祖宗)和西緬用詭計把辱她的人的城給屠了。於歡的母親如此受辱,想必也可以殺人。

但是按照新約的話,恐怕不能因此殺人。

無論如何,向黑幫借錢,或者與黑幫有瓜葛,都是不行的。在此分享兩句:

新譯版 詩篇101章第四節 「我要遠離心思悖逆的人,不與邪惡的事有任何瓜葛。」 這句說明要遠離黑幫,混混之類的人。

和合本 羅馬書12章第二節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這句說明,不要因為世人都說是個男人就殺就動手等等,就覺得自己必須殺他,否則就不是男人,要細想到底符不符合教義,神是否喜悅你怎麼做。


10戒中不可殺人西伯萊文為不可謀殺,其中含義自己體會


這個還用上升到《聖經》的高度去討論嗎?

都被欺負成那樣了,還不許人玩命啊,兔子急了還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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