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保送來獎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例如見義勇為)的學生合理嗎?

近年來經常有各種因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例如地震中捨己救人的小英雄而被保送的事情發生。我想知道,這種臨時決定予以獎勵的行為,合理嗎?有相關規定嗎?(在這裡,必示對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的尊重。只是,現有的獎勵機制真的是合理的嗎?)

為自己問題描述不準確道個歉先,最前加上「如果」可能更到位。


合情但不合理。

國內但凡涉及眾議的話題都免不了偏頗,部分人被一時的激動沖昏了頭腦,部分人借勢發力推波助瀾,還有部分人想得太遠庸人自擾。

我當時聽到這個新聞是在交通廣播,老媽也在邊上。她聽完的第一反應是,這孩子賺大了,然後才回過神,這孩子真勇敢。不要怪她老人家勢利,實際媒體表述的心理導向就是功利性的。我媽問我意見,我調笑說以後說不定能出條產業,有案底的慣犯作案前先聯繫家長,可單買可團購;流浪漢也能靠假溺水賺家長血汗錢。

以後慢慢地,道德就不值錢了。這是玩笑話你們也別當真。

中國人就是太講效率,一步步把大家教急了,總想著一步到位,一勞永逸。實際往往飲鴆止渴,貽害萬年。

我不反對保送的獎勵,但我覺得宣傳手法上很有問題,特事特辦不見得壞, 還談不上規則不規則,但怎麼表達確實應該講求分寸。

社會需要見義勇為的風氣,不過不是用這種方式來鼓動的,這麼赤裸裸的利益關係,不讓人往功利處想都難。再加上針對的群體和發生時間的特殊性,明顯是新聞爆點大過事件本身,相關單位如此急眼,用知乎的話來說,真的是飢不擇食,吃相太難看。有什麼實際作用嗎?還不如感動中國來的走心呢。

這種特事宣傳,往往風頭過了就一切照舊,大家都不傻,他們見義勇為可以保送,我呢?能給我什麼保障呢?升職加薪還是美國綠卡?

公交車上遇到小偷,大家照樣沉默。

麥當勞里遇到歹徒,大家照樣無措。

火車站中遇到暴亂,大家照樣裝死。

……

別把人性想得太輕薄了,好像一次保送就能打進400cc雞血,就像大力水手吃了菠菜削鐵如泥似的。

我告訴你本質是什麼吧,本質就是彩票的頭獎,不是用來叫你做公益,而是利用你的投機!

壓根沒把你當好人。

說白了,這就是面子工程,口頭風采。唯一的社會意義是無形中讓道德更勢利了。

真要獎勵,在媒體通稿中,應該先明確表示這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孩子,詳細敘述其學業水平和在校表現。然後敘述事發過程,闡明家境難處。把充分條件先做足,規則漏洞看起來就不會那麼明顯。

最後保送作為獎勵,沒有塵埃落定就不要大張旗鼓,用詞要審慎,不要表現得那麼輕率,在考慮就在考慮,已錄取就已錄取,加分就加分,補考就補考……總之行為與獎勵之間的等價關係是不能被破壞的,而且物化美德實際是一種褻瀆,能避諱具體內容就避諱一點,這是對當事人的尊重。

除了媒體,還要說一點不合理的地方,就是本身在獎勵的定量上是欠妥的。

不能因為是高考生就額外補償,實際可以參加第二年高考,然後加分+經濟補償,這才是最合理的。

因為如果見義勇為者本身的實力就不錯,他可能更願意接受這個方案,因為願意提供保送的大學極有可能他看不上。同時補考試卷挺搞笑的,高考是同卷劃比例,他一個人就得按分數來,可行性很低,操作性差,接受的院校肯定不多。獎勵實際就變向壓縮了他的選擇範圍。

但如果他實力沒有達標,那麼遞橄欖枝的院校對他來說就是意外的收穫,接受起來會十分欣然,但是不排除一些別有用心者作秀脅迫的成分……

古話不患寡而患不均。

很多這種案例會引發口水戰,並不是單純的嫉妒,付出與回報的不匹配才是頭。看好,我說的不是不對等,而是不匹配。

有時候你應得獎勵是一個吻,他卻給你一沓錢,你不高興,我也不高興,因為我缺錢的很吶,於是我仇富了。你不快樂,我不快樂,他現在快樂,以後不見得快樂。


支持加分,支持走自主招生,支持獎勵財產,支持換個好的高中復讀。不支持保送


延遲高考合理;報送獎勵不合理。

前者是對考生的救濟;後者是破壞規則變相鼓勵學生見義勇為,不應提倡。


這麼高尚的行為。應該直接當領導啊。

以前工農兵舉薦上大學。

陳某貴。吳某賢不都是因為勞模當上了領導么。

道德高尚。保送上大學不足以獎勵他的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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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汶川大地震中捨己救人的申龍、王佳明、歐陽宇航、張博四少年,分別被保送進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解放軍裝甲兵工程學院;焦作籍消防戰士荊利傑因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被保送進入昆明指揮學校學習。2009年,被評為全國抗震救災小英雄的德陽東汽中學女生馬小鳳和「可樂男孩」薛梟,也分別被免試保送到復旦大學和上海財經大學。2010年,在玉樹地震中連救4人的小英雄尕瑪朋措也被保送進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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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都是不合規則。

公立大學如果有捨己救人道德模範酌情保送的規章制度。

那麼請公示出來。讓大家知道。

例如清華大學每年酌情保送或者降分錄取全國道德突出代表。。。。什麼的。

如果沒有。誰給的權利保送??

結果一涉及到這樣的事情。

不是規則如何而是由領導招生辦權衡。

一碰到這種事情。就是校領導知道了考慮到什麼什麼情況如何如何。

請問學校是校領導自己家開的么。

是教育局自己家開的么。

就算是全民公投也要走程序先改規則再特殊情況保送。

規則不確立。這不是典型的領導說是啥就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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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在說道德。

人人都在破壞規則。

那麼還要規則幹什麼。

高考是選拔性考試。通過考試選拔出所謂的人才進行專業培養。

為什麼奧數能保送。因為奧數競賽獲獎代表在全國全世界數一數二的專業人才。

同理。為什麼化學物理全國競賽能夠保送。

至於藝術生。體育生也是要參加文化課考試的。

那麼見義勇為。

符合哪個條件???見義勇為的過程中體現了哪個突出能力??

道德??

道德高尚就能上大學??怎麼不道德高尚直接報送博士呢??

那他當上教授見義勇為震驚全世界是不是保送一個院士噹噹。

反正按照道德帝的標準。院士常有道德高尚更難得。中國需要的道德。。。。。

如果輸合理的降分優先錄取還合乎情理。直接保送就是典型的人治。領導拍腦子做政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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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大學畢業了。不存在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

說什麼見義勇為就是交了一份答卷。

更是扯淡。

大學教育是專業培養不是素質教育。

再說他見義勇為被新聞報道了。那麼多見義勇為沒有被新聞報道的是不是不公平。

他高三保送了。那別人如果高二見義勇為是不是就沒有機會保送?

這又算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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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就跟以前引渡賴昌*。

打包票免死一樣。

這不是扯淡么。

國家的法律法規難道就沒有人在乎??

都在應時而變。都是拍腦子做事。

偌大的中國沒有一個真正尊重規則的人???

說舉例不當。我無意爭吵。但是國家法規是改判多少年就應該堅持。

他引渡不引渡回來根本是兩碼事。為了把他引渡回來而在法律上妥協。

那我們還要法律幹什麼?????

同樣的。

他見義勇為跟高考完全是兩碼事。

如果因為為了獎勵他而在高考招生制度上妥協。

那麼每年幾百萬人考試這麼多人努力學習所依存人才甄選制度不就是個笑話么。

並且注意。!!

沒有人有任何權利說他見義勇為就比別的學生更加道德高尚!!!!!!

這一點。

媒體老師也好只能表揚他。

但是沒有權利拿他跟其他同學做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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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國之所以都說道德低素質差。

就是因為都不遵守規則。

就是因為規則無人care。

先看領導。再看民意。

沒有一個較真的人。

建議直接創辦一個道德高尚大學。

從小到大所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拾金不昧都酌情保送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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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什麼健美操航模加分不合理。

確實。我也覺得不合理。

規則不合理怎麼辦。。。。

要我看。所有不合理的存在貓膩的地方都應該改。

怎麼改。慢慢改。平等公平是建立在尊重規則上面的。

不是建立在因為有人能夠通過已經建立的規則貓膩保送。

我們再把誰誰誰繞過規則保送就是無傷大雅甚至正確無比的事情。

一個鼓破了。不是趁著破了使勁捶。而是不要捶它想辦法修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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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表面上是順應民意。實際上是違背既定規則綁架民意。

歸根到底。

保送公立學校不支持。

加分可以告訴我們根據那條那項哪個規章制度甚至哪個紅頭文件。

如果沒有。那麼就不支持。因為這就是胡作非為。

發現了一個現象。越是道德帝。越是陰暗的揣測他人的動機。

一個大學的事情。一天到晚你是嫉妒吧你不會救人吧巴拉巴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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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帝溫情帝又要說了。那麼多官二代富二代花心思保送上大學。

你們怎麼不較真了。

。。。。。。。。。

誰跟你說我不較真了。

這樣的人碰到一個我鄙視一個。

我從內心到行為到言語都認為這樣違規是屬於道德有問題而且犯法。

但是。你不能要求我說。因為有人違規上大學。我就出去上街散步吧。

沒有足夠的證據我也沒有理由舉報吧。

畢竟作為一個個人我沒有義務把我有限的人生用在對付既成事實的不公當中。

。。。。。。

你如果有人發帖子說某某某花錢代考上大學你們怎麼看。

我同樣會說。這屬於犯法。應該抓起來。有證據應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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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沒看。私信我也關了。

不完全是根據最近的見義勇為的事情說得。

更多是根據網上網友的言論有感而發。

不要說外國怎麼樣。

外國也不是什麼事情都是真理。

之所以排版這麼亂完全是因為想到哪說到哪。

以前有個童話。叫金斧頭銀斧頭的故事。

我只不過覺得。道德高尚固然是好事。但是政府也好公立大學也好。

如果有制度照著制度做。不要動不動就做神仙。

現在不是封建社會了。對個人的獎勵不是由他們自己說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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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同學見義勇為。記者去採訪。說失去了高考機會。你有什麼願望啊後悔否?

同學說。我的願望就是去藍翔。不後悔。還能再考。。

那領導怎麼獎勵這個同學。

同學要說。我的願望就是去哈佛。

那領導怎麼獎勵。

同學要說。千萬別保送清華。我這輩子就不喜歡這樣的學校。沒勁。

那怎麼獎勵。

同學要說。我家窮。爸媽做生意虧了上千萬。跑路中。求捐款。

那怎麼獎勵。

如果道德高尚的同學能夠保送大學。後果就是道德不被認可的同學無法上大學。

這個事情已經在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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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濰坊訊 「你瞧,這是我家孩子在社區當義工時拍的照片」,「你家小孩捐衣服時的表情真可愛」……元旦前夕,在濰坊市濱海三中,家長們正在饒有興趣地觀看學生期末道德成長檔案展。

  長期以來,學校對學生道德素養的評價主要依據班主任掌握的「品德操行」記錄,很多情況下流於形式,無法真正反映學生的道德發展過程與水準。為改變這種局面,濱海三中加強學生道德檔案建設工作,將每個學生的道德行為量化,並記錄在案,實行一生一檔,一生一卡,每個學生的道德行為都用數據形式表現出來。道德檔案彙集了學生在德育方面的信息,為教師、家長等人提供了更加豐富多樣的評價材料,使教師能夠更加開放地、多層面地、發展地評價每一個學生的發展水平,保證了評價的全面性和科學性。

在路上看到老師不打招呼,可能被作為不道德行為記錄在案。日前,華中師大在我省高校首次為學生建立「道德檔案」,並在班級中新增道德委員。

據介紹,此次建立道德檔案首先是在該校文學院試點。該院輔導員毛德勝介紹,道德檔案以 傳統儒家道德觀「仁義禮智信」為評判標準。每名學生道德分數共100分,「仁義禮智信」5方面各佔20分,各方面分別設有具體評判細則,學生違反了就要扣分。在每年評先評優或入黨時,將以道德分數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毛德勝介紹,比如「仁」方面,反對「個人主義,自私自利」,如果學生參加集體活動不熱心,不關心班集體,在年終打分時就可能被扣分。「禮」方面,比如一些學生路上看到認識的老師也不打招呼,就可能被扣分。「信」方面,代同學答到也會被扣分。

執行這些日常道德監督,則由各班挑選德才兼備的「道德委員」負責。道德委員會及時記載學生的道德操行,並定時向老師彙報歸檔。

對此,該校文學院新聞系03級學生張卜元認為,「建立道德檔案,能形成一個監測網,對我們的行為產生約束力」。但也有許多學生認為,這種道德委員監督、道德檔案記載的方式,會給學生背上道德枷鎖。

  今年7月1日,畢業生陳露拿到了「德育證書」,這意味著她通過了學校的道德考核,也將順利畢業。

陳露的德育證書

  陳露是貴州貿易經濟學校2014屆畢業生,「德育證書」是她所在學校畢業前的第一道門檻,如果通不過道德考核將延緩畢業。今年,該校約有10%的畢業生沒有拿到「德育證書」,這將意味著暫時不能畢業。

  該校「德育門檻」讓一部分學生暫不能畢業,不少學生和家長為此不能理解,認為學校把關過嚴;也有人拍手大讚,認為設「德育門檻」有社會責任感。一時間,針對「道德門檻」的爭議之聲此起彼伏。

  畢業生「道德門檻」該不該設呢?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德育積分達合格以上才能畢業

  陳露是貴州貿易經濟學校2011級學生,所學專業是數字媒體技術應用。她從進校開始,學校就給她建了一個「道德檔案」,每學期的考勤分、獎懲分等,都將統計納入該檔案。

  陳露們所學專業的學制是3年,她們的道德總積分是600分,每學年是200分。學校採取增減分法進行考核,每學期統計匯總1次。學校在辦理德育證書時,根據學生考核分數統計,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4個檔次。

  按照該校的考核標準,只有達到合格以上的學生才能順利畢業,兩學期連續考核為優的學生,將推薦評選優秀。

  陳露在3年學習中,積极參加集體活動、遵守各項行為規範,有過在校實習的經歷,還獲得了一項全省比賽的獎。同時,她兩年的德育考核分都是優秀。這次畢業前,她獲得了德育優秀,拿到了德育證書,也因此順利畢業。

  與陳露一樣,拿到德育證書的畢業生,佔到了該校90%的比例。她們畢業後,學校會推薦就業,用人單位對德育表現優秀的學生也很認可

  作為本屆全國敏感委員,李敏感琳5年來一共提交了21份提案,「我的提案都得到了相關部委的答覆,辦理情況我比較滿意。」今年,她的提案多關於新能源、節能減排、道德建設等內容。「我覺得應該給每個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檔案,以此來約束大家,每個人都要『知恥』。」(《新安晚報》3月5日)

這是一篇刊登於《人民日報》的文章,雖然已經是幾年前的事,但讀過後卻讓人難以忘懷:一名在德國的外國留學生,學業成績很優秀,動手能力也很強,拿到博士學位後,自認為可以理所當然地留在德國工作,沒有任何問題。可他四處求職,拜訪過許多著名的大公司,沒想到均遭到拒絕;甚至連小公司都拒絕錄用他。

他百思不得其解,便問自己哪裡不符合要求。當對方指著電腦讓他看關於他的道德記錄時,他驚呆了。原來他在乘公交車時有三次逃票記錄。在德國乘公交車買不買票全憑自覺,但有人不定期抽查,若被發現逃票,將被記錄在案。而逃票被查到的幾率是萬分之三,這位高材生居然被抓住三次逃票,可見其是根本沒有自覺買票的習慣。這樣的失信者在當地幾乎不可能有公司會錄用,最後,這位老兄在德國實在混不下去了,灰溜溜回國了。

一個成熟的社會,首先應該是一個講道德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裡,人們做每一件事才都會用心仔細想一想,才能多為他人考慮一點,人們才會寬容互助,和諧幸福。因此在很多發過國家,注重誠信等道德考核已經成為一種趨勢。比如在美國,雖然其主流社會道德觀與我們有差異,但他們的「實踐成績」、「社區服務成績」等都有個人道德素質和人格評介成績。

結果就是一個有道德黑點的人,別說政府招錄公務員,就是租房子、找工作的時候都會處處碰壁。「檔案」恢恢,疏而不漏,讓不道德者無路可逃。正是因為有了如此完善和規範的制度,才使得人們在「小節」上不敢有絲毫大意,講誠信講道德也就成了一種習慣。而各種作假之事在我們身邊是數不勝數,可又有多少人會因為不道德而受到處罰呢?

因此,我們應該有一份這樣的「道德檔案」,在各類細節問題上多多關注,使道德高尚者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讓道德淪喪者付出極其沉重的代價。再說,這也是建設一個良性和諧的社會的需要。


反對,因為擔心如果保送成功了,以中國人的小聰明,明年就會有演戲見義勇為的,演的保證逼真的讓你看不出來。。。。。


作為個案,這個冰冷的體制對遭受不幸的人網開一面,我是支持的。

但是,我非常反對採取某種政策或措施,鼓勵在校生見義勇為。

我認為,未成年人應該是社會保護甚至呵護的對象,任何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的教育,都是對生命的漠視和不尊重。

我們學校應該專門開設安全教育課程,教育學生正確的認識和處理各種危急狀況,例如遇見犯罪,正確的處理方式第一是躲避,第二是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報警。、

未成年人見義勇為不僅會危及自己的生命,而且很多時候於事無補。在大部分情況下,犯罪分子持械,主要意圖是威懾,不一定非要危及人的生命。設想一下,本來人家取得財物就要離開,兩個剛剛受完英雄主義教育的高中生熱血沸騰的衝上去,不讓對方走。後果是什麼,就不用我說了。

火災等災難發生時,也是這樣,作為未成年人第一原則是逃離。很多年前,有一個英勇救火的神童,叫賴寧,他的事迹被廣為宣傳,現在想來,真是可笑,一個十二歲的小孩,怎麼去救火?這本來就是一起事故。

另外,如果有人溺水,我也不主張未成年人施救。有過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下水救人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因下水救人雙雙溺亡的新聞非常多,甚至我看到過身強力壯的年輕人因下水救人而被淹死的新聞,更何況孩子?有過新聞,一個小孩落水,跟他一起玩的孩子一個接一個去救,最後淹死了一共六個孩子。

我們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最重要的就是教育他們學會尊重生命,而且首先要學會尊重自己的生命。我們一說尊重生命好像就要流血流淚,感動的死去活來,其實不是這樣的,尊重生命其實是一個再日常不過的行為,乘車的時候,綁好安全帶,騎車時,戴上頭盔,這就體現了對自我生命的尊重。在校園裡,我們對孩子的安全教育、防災教育做的很差,反倒是經常鼓勵一種不怕犧牲的英雄主義,這不是對生命的尊重,這是對生命的冷漠。

更進一步說,我甚至也反對鼓勵成年人見義勇為。很多見義勇為,如遇持刀歹徒、衝進火海、下水救人對施救方來說,都是屬於會危及自己生命的高危行為,應該由擁有專業設備的專業人員來進行。因此,作為一個普通公民,能及時報警就算盡到了義務。

生命是同價的,我們的教育機構,沒有權力教育一個孩子犧牲我的生命來營救另一個處於危險的生命。


首先要知道,見義勇為在高考加分政策中是有體現的,一般是加分或者優先錄取,在我高考的時候貌似是加15分,提倡見義勇為是好事,也需要大力弘揚,但是保送什麼的就不要跟風了,網友這種輿論導向的形成是他們認為現在的社會風氣導致見義勇為的現象很少,『他們品德高尚有資格上好大學』。

這種說法和評論很不負責任

1:如果品德好,難道說現象的高中生品德都很差?沒有一個人品德高於兩位奪刀少年?他們就不能保送?

2:見義勇為本來就有加分,那今年通過見義勇為加分的是不是太慘了點,都不到20分,未免太不公平。

3:破格錄取或者保送這種事情,最好體現在一方面有極大的特長,比如計算機,數學。但是不希望是道德,首先不是說道德不好,而是道德沒法定義,道德很難分出高低,而且道德又分很多種類型,假如一名老師,學術道德非常之嚴謹,品格極其高尚,但是一輩子沒什麼學術成果,難道讓他去領諾貝爾獎?

4:很多大學已經拋開橄欖枝願意錄取,可能是真的被兩名大學生的行為感動,但是,不排除是為了博取輿論好評,有炒作的成分在裡面。

5:不能以臨時的規則去破壞現有相對平衡的規則,因為這樣導致的結果是未知的,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我是今年的考生,一個人表現優秀,不能以能否破格上大學來體現,在現有的規則下,見義勇為所得的獎勵應該是和見義勇為有關的,而不是跟上大學有關的。

高考有自己的規則,見義勇為有自己的規則,雙方不能夠強行干涉,本來就是兩件事情。所得的獎勵不能夠混為一談

我認為的正確的做法

考生方面,首先要參加考試,已經為了他們兩個重新命題了,所以他們兩個今年還是可以高考的,然後對見義勇為的行為進行高考加分,一切都按照加分政策進行。

大學方面,如果有大學願意錄取,建議採取降分錄取,可以參照自主招生模式,可以視為該考生通過了自主招生,這樣學校方面也不會顯得太過。尤其建議名校這樣做。

社會方面,可以對考生的行為進行表彰,年紀輕輕就能有這種勇敢的行為非常難得,給獎金也很好,開什麼表彰大會的,開就行了。

可能有人會說見義勇為受傷會耽誤考試水平或者考試心態,如果耽誤書寫,可以跟醫生協商考試時間適當延長,如果耽誤心態,可以提供心理諮詢,總之,不要把道德跟高考強行綁架,否則一場好戲最後只能以鬧劇收場。

我認為見義勇為應該具有普遍性,但不鼓勵貿然出手,這樣反而會增加危險,一個社會的見義勇為風氣不應該從見義勇為者身上去查詢原因,如果路不拾遺夜不掩戶,壞人壞事自然也會變少,現在見義勇為事件發酵到這種地步,跟最開始的扶不扶老人一系列現象都有關係,有些人是真的冷漠,而有些人是不敢熱心,我覺得後者才是大多數,如果立法能跟著完善,多弘揚善行善舉,見義勇為才能沒有後顧之憂,人們素質和社會風氣才能慢慢改變。

手機碼字如有排版和錯別字問題請見諒

剛答過類似的一個問題,如果重複了我去刪掉


誰知道背後有沒有人利用這個事情達到自己的目的呢?借花謝佛開個門,以後自己就都可以了。網路輿論是可以操縱的,怎麼分辨?


如果佔用自主招生的名額,我認同。如果佔用統招部分的名額,我反對。

最後,我反對大張旗鼓地宣傳,這種見義勇為,應當獎勵,但不應當鼓勵。


都在討論「讓不讓他們上大學」,你們有考慮過大學的感受嗎???

我是認真的!!

這不是搞笑啊!!

「用保送來獎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例如見義勇為)的學生」這樣的決策無論怎樣看都是不合理的;

「給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現(例如見義勇為)的學生以高考加分(或降低錄取分數)」這樣的決策卻是合理的。

但是前提是做這個決策的人是對的人!

我很是贊同Meva的回答中對於「遵守規則」的看法,但是在這個問題上我無法苟同。

高考應該是一次公平的比賽,考生受教育的權利不應該當作所謂的「獎勵」,由公權力給與某個考生。

要「法治」而不是「人治」!!

可是你們爭來爭去,什麼道德標準,什麼遵守規則,有誰考慮過大學的感受?有誰考慮過大學的立場?

大學不是什麼進行「專業培養」或者「素質教育」的地方!大學是進行反思、批判、探索、發展的地方,是對整個社會肩負責任和使命的。

大學最基本的精神應該是「獨立」!!獨立與社會,獨立於大眾!!

大學不應該被公權力控制,不應該被所謂的民意左右,甚至不應該被具體的什麼「招生準則」「教學規範」束縛!!

被公權力控制的大學有什麼問題我就不說了,大家有目共睹。被當作一種社會資源分配的高等教育失去其批判反思的本質,和技校沒什麼區別。

而被民意左右的大學也同樣稱不上大學。因為民意也是將高等教育甚至科研當成社會資源來看待,順應民意的大學不過是換了控制者而已。

「XX大學是花全國人民的錢建的,怎麼才在我們省招50個人啊,要擴招啊!!」「花我們納稅人的錢就去研究石頭剪子布?開除那個教授啊!!」「花那麼多錢研究曹操的DNA有個P用啊!」

民意根本不會在乎什麼人口比例、博弈論、歷史學和人類學,大眾只關心自己能分到多少,自己是不是對的一方。沒有獨立於民眾的大學,談不上什麼對人類社會和歷史的批判與反思,這樣的大學失去其本質。

至於具體的規則就更不能使用與大學的教學和科研中了。我認為大學無論在人文社科還是科學技術上都是應該具有探索與發展的責任,沒有任何人與任何規則可以判斷其方向的正確性。

說了這麼多,我想表達的就是:中國的大學應該將其獨立精神從公權力和民眾手中奪回來,重建大學應有的本質。無論招生的權利還是學術權利都應該掌握在大學自己手裡。

試想這樣一個場景:美國民權運動末期,黑人獲得了和白人一樣的受教育權,但是在南部的北卡羅來納州,白人精英們仍激烈反對黑人學生進入本地的私立大學就讀。

校長不顧校董事會的反對、冒著激怒校友會的風險,接受的第一名白人學生。這不是迫於黑人社團的壓力,不是迫於政府壓力,而是為了國家每個人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權利。

30年後,這個學校再一次忍受輿論種族歧視的指責、不顧黑人社團反對,沒有按照人種比例錄取最後幾名黑人學生,而是錄取了排在他們前面的白人學生。這是因為在種族歧視日漸淡化,黑人權力甚至矯枉過正的今天,真正的公平應該被接受。

這個場景所展現的正是一個大學應有的獨立精神。

所以對於保送這件事,大學應該展現其獨立的精神,不必上級下什麼指示,如果願意降分或者保送,可以。聲明原因,是見義勇為的精神符合學校的傳統精神還是為了鼓勵見義勇為的精神。

民眾也可以表達自己的看法,同意就點個贊,反對就上電視節目、寫文章指責學校和校長。最後大學是迫於壓力放棄,還是堅持錄取的決定都沒有關係,大家都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一次又一次,大學在堅持和放棄多次後獲得獨立的精神,而民眾也通過一次次的反對限制了學校的權力。

大學真不是什麼傳授知識、教授技能的技校,不能簡單的「你給我按規矩來」,而應該「你按自己的想法來,但是我要會表達自己的看法」。該怎麼招生怎麼搞學術大學該自己說了算,尊重大學的獨立性,然後才能使大學成為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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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皆是本人的中二看法,如有不足請見諒。

最後不得不說,大學的獨立精神在中國跟共產主義差不多一樣遙遠。先不說ZF不會放棄教育行政化,單單民眾對於大學的看法就100年也不一定改得過來。

大家都把高考當科舉,大學就是翰林院,待幾年就改變命運了。可笑


我記得新聞報道上也有說,見義勇為的考生平時的表現也品學兼優,想必成績還是不錯的。很多人都贊同平時成績比一考定終身更好,那這位考生有了這個事迹,再結合一下平時成績證明這個孩子有能讀大學的學力再保送有何不可?

當然我不知道這樁保送決策人是否是這麼考慮的,如果確實有綜合考慮學生平時的表現和成績,說人家是一拍腦子做的決定就很不合適了。也呼籲當事人和媒體,應該公布這個決策做出時,校方的態度和決策方式,保證程序透明和正義。

另外,這種保送一般都屬於額外附加的名額,而且僅僅兩人,我不覺得因此就能佔用了誰的名額了。

今後有沒有人可能造假沽名釣譽?可能會有,但是通常來講,這種事第一樁才能引起廣泛關注,後來的就未必能吸引人注意了,這畢竟是小概率事件,所以我不覺得這種事就能形成一定規模,而且次次都能開特例。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你沒救人參加了高考覺得別人救人能保送不公平。別人救人受了傷,頭上手上好幾個大口子好久都好不了,還硬要人家跟你一樣考試,或者乾脆來年再考,這就公平了?

我不認為救人之後,給予其延後考試、加分或保送是一種「獎勵」,而傾向於認為這只是一種『彌補損失』。因為受傷,很可能導致他們不能高考,不得不耽誤一年時間,或者因為傷重無法正常發揮,眼下這將是他們最大的損失。延期、加分或保送,都是在儘力彌補他們可能的損失而已。

當然,我覺得比較合理的解決辦法是這樣的。

1、綜合平時成績,老師和同學的意見,估測該生的高考成績在什麼水平上,結合其學力和個人意向,為他推薦保送水平相匹配的大學。

平時假如只有考個普通一本的成績,也不要勉強推薦清華北大。

2、延後參加專場高考,並擬定一個合理的加分值,以彌補考試因受傷可能導致的發揮失常

雖然很多人反對加分,但我認為在這件事上可以應用加分,當然要事先擬定好加分不能無限大,如果個人水平太差,那這個加分也幫不了他的。

這種止損措施應該尊重考生個人情況,也要兼顧公平,如果只是因為救人,就將一個只能考三本院校的學生保送入重點大學,就是不適當,但如果考生平時就有相應實力,保送入水平相襯的大學,那是他們應得的。完全要求不照顧見義勇為的孩子也是一種不公平。當然實施政策也要仔細研究。有分寸,有原則,又能切實幫助考生是最好的。


我們沒認為他不值得獎勵,捐款就是獎勵,媒體社會讚揚就是獎勵.單獨高考就是獎勵。

而名校報送得是有相關規定的,你不能說一個人見義勇為出名了,就爭前恐後得來要人。

那麼多見義勇為的,是不是都給他們大學上啊?沒有見報紙的,沒有出名的英雄怎麼辦?

他們還想讀研讀博呢?

那你說我要是考研奪刀了,你是不是獎勵給我個研究生?

我要是考博奪刀了,你是不是獎勵我個博士學士?

我欠錢奪刀了,你是不是把我欠的幾千萬給我補上?

不是高考生咋辦?


首先沒有保送....

清華大學對「單獨考試分數達一本即可自主招生錄取」這一「傳聞」進行了否認,稱從未給出「達到一本錄取分數線」的門檻,也並非媒體報道的「通過自主招生考試」形式進行錄取。

清華未給「奪刀少年」設一本線門檻 保送無定論

在公開表示希望錄取「奪刀少年」的大學中,清華大學無疑最受關注。清華大學招生辦主任於涵昨天下午公開表示,教育部門將為兩位學生單獨組織考試,既褒揚了道德,同時也尊重了規則。

此前,柳艷兵曾對當地媒體表示,如果今年考不上大學,就外出打工,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昨天下午,當被問及這個問題時,柳日生卻否認了兒子的打算。他告訴記者,如果今年上不了大學,那明年就復讀一年。「不會讓他就這樣出去打工,一定要他上大學。他現在的成績雖保持在全班前10名,但模擬考試成績離一本線還差100分,沒想過報考重點大學。」

柳日生還透露,雖然柳艷兵的傷情近日恢復不錯,可以攙扶著下床走動,但因為是頭部受傷,目前還不能複習功課,對學習和考試的影響都很大。「醫生說差不多月底能夠出院,等出院了,再複習準備考試吧。」

伸手奪刀不是他們的責任,也不是他們的義務,但他們去做了。

他們不是在場最應該出手的人,他們還是高三學生。他們心中沒有去計較這件事的後果,他們沒有想過,他們可能會死,他們會受傷,他們還要參加高考。對於高中生來說,高考才是他們首要的任務。

所幸他們只是受了傷,他們只是失去了參加高考的機會,如果他們死了呢?他們應該怎麼緬懷他們?是冷嘲熱諷地說:不自量力。還是英雄……

他們還活著,我們是不是要將這參加高考考上大學的機會替他們補上。因為救人,他們失去的參加高考的機會,不是錢……對於這些普通人家的孩子,高考的重要性遠遠大於錢。

這不是一種不公平,這恰恰是一種公平,因為他們額外做了一件很多人,就是很多大人都不會做的事。可他們因此失去了他們人生中最重要的機會。他們完全可以袖手旁觀,然後也可以心安理得參加高考,伸手奪刀不是他們要做的。

另外現第一名的答案,提到了12歲的賴寧。這裡學生,已經高三了。很多高三的學生,都成年了,沒成年的,也即將成年了。我也不鼓勵在不能自保的情況下伸手救人。

但問題是,他們做了。他們做了在場的大人都沒有做的事。他們受傷了。我們應該是批評他們的不自量力,還是佩服他們不去計較的勇氣。

我不會去評價這些大人,因為這都是人性的一面。在這些少年的身上,我也看到了另外的人性,恰恰是我們這些大人在經歷的過程中,慢慢丟失的東西。他們的赤誠,他們的勇氣,他們的單純不去計較。我們失去的,他們身上都有。

他們失去的是參加高考的機會,不是錢……

還有一件事是:

為柳艷兵提供單獨考試的機會,看似是一種公平,實則是另一種不公平。參加高考不是機械應答,不是說平時有多少水平就一定能夠考出多少分。最終的考試成績,既有著一定的運氣成分,也受著當時的身心狀況影響。柳艷兵經歷了這麼大的事後,已經不在「高考狀態」上,過了那個學習、考試的興奮點。以柳艷兵現在的身心狀況,想要考出好成績,哪怕是正常發揮,恐怕都很困難。也就是說,現在讓柳艷兵單獨考試,看似公平,對於他本人來說卻是一種不公平。」

慢慢成長的過程中,我只知道好人越來越難做...我們只關心自己。自私是人類的本性,善良曾自何時成了我們所歌頌的。所以壞人越來越猖狂,因為我們自己越來越壞,對好人也越來越苛刻。

我們還記得小悅悅事件的那位拾荒阿姨嗎?

路人視而不見,唯獨她把孩子抱起。

可沒有想到,竟然有人猜測她是不是想出名,是不是在炒作。街坊鄰居也在背後指責他是不是博出名。

她也因此獲得了巨額的獎金,人們開始關心她拿到了多少,關心她把錢花哪去了。

她不得不離開那個生活已久的城市到別處生活。

看似平凡的舉動,我們也要去苛刻。

所以我不知道這些學生,獲得的是巨額獎金,你們接下來的事,是不是要問他們,你們要把錢花哪去了?

你們可以注意新聞,這類的事情,如果是巨額獎金,當事人都會把錢捐出去,他們為什麼不自用?他們完全有理由想怎麼花這些錢就怎麼花這些錢....

我只知道竟然讓我遇到了一個難得的好人,我們就要善良些地對待他。

我們只計較別人是不是比我多得到了什麼,卻不知道他做這些事的勇氣。

他們比我們多做了一件事,一件你可能不會去做的事情。所以他得到了一個額外的機會。


這件事情都沒發生吧。建議修改題目。描述內容說的是保送而不是延遲高考。

08年汶川大地震,四位學生保送清華、北大、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解放軍裝甲兵工程學院;焦作籍消防員被保送昆明指揮學校學習;09年兩位被保送復旦和上海財經;10年,玉樹地震,一位被保送至清華。

這是目前能找到的具體保送的情況,大部分省市見義勇為是以加分為主。

-----------(個人觀點分割線)----------

公平太難了這個世界本來就不是公平的,有人在指責麥當勞時沒人上前,出現了鍵盤俠,也有人在見義勇為以後討論獲得的是否公平。

公平所謂何?而且各時情況不同,在麥當勞事件發生不久,我覺得這個保送主要也是為了提倡一下精神,這個話題討論的越多越好。

最最重要的是,上大學是為了什麼?知識在不同的人手中擁有著不同的力量。

在要求別人的時候總會用規則秩序來強調,而這些都只是人去制定的而已。說到底保送只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事情而已。


如果發生了,可以給予保送過允許延遲考試予以補救,但堅決反對把此作為政策導向。


參見某朝舉孝廉制度。

任何一種制度出來,都會有聰明人去設法鑽他的空子。

因此任何一種容易作假的行為,不管鼓勵他的存在可以帶來多大的好處,在沒有相對完美的制度保證他不被腐蝕破壞之前,都不適合被制度化的給予現實意義的獎勵(通常都是限量版的榮譽鼓勵+少量的物質獎勵)

所有被破壞了公平和正義的制度,其影響多大,破壞就有多大。


德和才是人才的兩個維度,而且是正交的。大學,作為非義務教育,有必要強調他的職責。所以我強烈反對各種跟專業不直接相關的保送和加分。

對於這背後另一個問題的思考也許更發人深省,到底是見義勇為的獎狀值得尊重,還是牛逼大學的文憑更值得尊重(或者說對這個人的未來助力)。結論顯而易見,我們對一個品行高尚的人的褒獎,必須依靠另一個東西(文憑)來背書才有效。這其中暗示的禮崩樂壞和文憑崇拜真是讓人不寒而慄。


必然不合理,原因就是程序不正義。


首先:1.這兩個學生衝上去的時候沒有人告訴他們你們見義勇為會被保送。

2.沒有人能預料到在衝上去搏鬥的過程中會不會死亡。

3.當時周圍還有很多人,只有他兩衝上去了。

4.保送不是他們兩個提出來的。

5.事情發生以後的宣傳,媒體的報道,社會的反應不是這兩個高中生能控制的。

6.所有針對這兩個學生的責問都是「愚蠢」的。你拿成年人在社會上的圓滑去教育兩個熱血的年輕人是沒必要的。

7.保送不保送,獎勵些什麼,不是由輿論說了算,也不是由幾家大學幾家媒體說了算。是應該建立相關的體制進行商討。(別給我說什麼感動XXX天朝)一家不帶入個人或集體情感的理性的機構進行測評。

8.我不認為保送佔了多大便宜,不保送吃多大虧,給錢多少,對這兩個學生來說都是次要的。他們在那一刻做出了自己認為對的事,就好了。

9.你真的以為不保送大家就考不上大學了。人可以自己複雜點,但不要把你複雜的內心,無聊的揣測拿來用在對年輕人一場簡單行為的分析上。

10.有這點心力,去考慮一下在那種情況下,換「你」,是「保送」還是不「保送」吧。親。


若一個個人因他人見義勇為贈與XXX錢不合理,那保送就不合理


和文革時期的白卷英雄張鐵生沒什麼差別。最起碼是社會關注的套路,官方放話,學校表態的過程都出奇的相似。在社會關注後已被工具化,成為宣傳工具。在法治社會中依舊以暴制暴,與社會風氣背道而馳,這不就是文革期間的反潮流英雄嗎?整個事件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在社會發酵中卻已經變了味。
這種結果的產生不能說是社會人性化的結果,反而是一種社會價值觀改變的表徵。在事件發生前,幾個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對見義勇為已經上升,專家解讀這是通過應試的形式來改變社會的不良風氣。而當道德,傳統這些固有的社會元素都需要通過應試教育來鞏固地位的話,那麼這樣追求到的和諧,不就是一種強加於人們的統治思想嗎?那麼這和特殊歷史時期的特殊思想帶來的思想運動又有什麼差別?
我不是否認見義勇為這種做法,我對他們的行為表達深深的敬意。而我只是對於社會的這種反映感到意外。
謹此以上,純屬瘋言亂語。


我是這樣看的,首先,假設這確實是真正意義上的見義勇為,而不是對保送的尋租行為,

那麼,見義勇為的行為,是一件能讓全社會收益的事情(對象直接受益,全社會間接受益),而當一個人為了全社會的利益而導致個人損失的時候,全社會有義務補償他的損失。

比如,他因為見義勇為而而受傷,並且罪犯無錢賠償,那麼,政府應該出醫療費(全社會賠他的醫療費,委託政府具體執行),但是,這是補償,不是獎賞,也就是說,只能補償他的損失,而不能再有超出損失的給予,他不可以在這個事情裡面,獲得損失以外的額外的利益(獎賞不應該由政府來頒發,但不反對民間機構設立此類獎金)。

具體到這次的事情,這兩人見義勇為的結果,也導致了他們個人的損失,他們的損失不是醫療費,而是失去了參加高考的機會,那麼,理論上來說,社會應該補償他們的這個損失,至少,讓他們單獨再獲得一次考試的機會,是完全應該的。

至於說直接保送,如果不佔其他考試的名額,那麼,結合他們之前的學校成績,也不是不能考慮,這主要是考慮到他們的身體近期是否適合考試,以及單獨考試的成本和可行性問題,但應該公開透明過程和理由。

現在,對保送有非議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們的大學向來是進去難出來容易(畢業證書的含金量被質疑,公信力不夠),否則,保送又如何呢?他沒本事修完學分,是拿不到畢業證書的,就算保送他,也只是浪費他的時間而已。而他能畢業,那就說明他有那個水平了,為什麼要反對呢?


meva講話也不積點口德,太刻薄了,也是他口中看到的道德素質低下的中國中的平均一員。

我首先說我的觀點,無論結局如何,人不應該因為做了對的事而受到非議。這些小孩兒沒做錯什麼,說話的適合麻煩你們別帶上他們,就憑他們在關鍵時刻表現出的勇氣、正直和智慧,他們至少在那一刻是高尚的可敬的,誰也不知道他們以後會發展到何處,但不能抹殺他們身上人性的閃光,拿來跟賴昌星相比,和錯誤的時代去相比,合適嗎?怎麼他們做錯了嗎?

其次,說中國人不守規則,沒較真,那我也來較真一下,現行法律法規里又有哪條說不許這麼特招了的呢?又有哪條說做出這樣的決定需要公布、需要向社會解釋、甚至需要什麼公投了的呢?

最後,說不公平的,冒著這麼大的危險,才取得這樣的機會,最終得到學校的認可,我也不認為有什麼不公平的,撒馬利亞人的義舉可以讓他上天堂,一個小孩男人了一把上個大學怎麼了!

法律原則是法律不禁止既是合法,道德的原則是捨身抗罪惡就是義,合法又合理,他冒了別人沒冒過的風險,得到了別人沒得到的禮遇,世界上沒有更公平的事了。

相反,付出而沒有收穫,才是最大的不公。


這和古代的舉孝廉有什麼區別?被老祖宗淘汰了幾千年的東西……

中國走後門的地方已經太多了,請不要再破壞高考的公平性了。

大學選拔人才是看學識,而不是看見義勇為。

對於見義勇為的考生,他們做出了很大的犧牲,國家應該重金補償他們,幾百萬都不多。但是破壞規則的事情,還是不做為妙。

補充一下,個人認為題目的描述還是有問題的,延遲高考不算是獎勵,保送才是獎勵。


好人就一定適合高等院校嗎?我覺得不一定啊,人格上的高尚與學術水平沒什麼關係,但是現在大家都把上大學當做唯一的出路了


換個時間考試都能叫獎勵,你們是把高考當成祭祀了么,改個時間還得麻煩一趟神仙是么。。。


作者:李蓬國

鏈接:捨己救人到底值不值? - 李蓬國的回答 - 知乎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

李蓬國:宣傳「捨己救人」不如提倡「保己救人」

1月18日晚,一條尋找勇救落水兒童小英雄的帖子,刷爆了很多四川樂山井研人的朋友圈。原來,當天下午4時許,在井研縣城茫溪河八賢橋附近,兩位女孩將一名墜河小男孩救起後默默離開了。隨後,被救男童母親發朋友圈全城尋找「恩人」,當地網友接力轉發找到了救人小英雄——井研中學高一女生朱麗妍、但余婷。1月19日中午,井研縣委書記周華榮、縣長劉勇來到井研中學看望慰問兩位「小英雄」。周華榮表示,兩位同學在他人遇險、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危急時刻義無反顧挺身而出,其見義勇為、捨己救人的英勇壯舉值得大家學習,這是「井研正能量」、井研人的驕傲,全縣教育系統、共青團縣委要號召廣大青少年向朱麗妍和但余婷兩位同學學習。(1月22日成都商報)

兩位中學生見義勇為的無疑是值得點贊的,但是否應該號召廣大青少年學習「捨己救人」呢?我以為不然。

據報道,在發現小男孩掉進河裡並開始往下沉的危急關頭,朱麗研迅速把手機扔給身邊的但余婷,衣服和鞋子也來不及脫掉,一縱身就跳進了冰冷的水中。朱麗研一把抓住了那個落水的小男孩,小男孩也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緊緊地把朱麗研抓住了。河堤是一個斜坡,朱麗研一隻手抓住小男孩,另一隻手怎麼也抓不穩河堤坎。同時,小男孩拚命地掙扎,搖擺得特別激烈,現場情況十分危急。幸好,朱麗研摸索到河堤上有一處裂縫和兩個坑,就用手指迅速抓住了一個坑,身體一時穩定了下來。在旁邊的但余婷見此情況,順勢拉了一把,兩人共同把小男孩拖出了水面,拖上岸來。

「當我和但余婷把小男孩拖上岸邊的時候,小男孩還把我的手抓得死死的,我用了好大勁才把他的手掰開。」談起當時的情景,朱麗研仍心有餘悸。

如此看來,雖然最終兩位女同學合力把小男孩救了上來,但過程還是太驚險,稍有不慎,很可能不僅救不了人,還搭上一條人命。

事實上,由於救落水者而不幸犧牲的事情屢有發生。去年7月份,一則「19歲女孩兩次跳河自殺5人施救,6人均不幸溺亡」的新聞廣為傳播,輿論一片惋惜之聲。針對此事,我在一篇題為《要「救命」不要「搭命」》的評論文章中指出,生命是最可寶貴的,救死扶傷、見義勇為永遠不是一種「迂腐」的行為;見死不救、靜觀其「死」,終究是冷漠無情之舉,理應受到批判。當然,救人之心可嘉,但救人也是一個「技術活」,也要講方法,否則不僅可能救不了命,還有可能搭上性命,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

在甘肅日報的相關報道中,介紹了「發現有人溺水,你該怎麼辦」的常識,比如,「如果發現有人掉到江里或者跳入江里,首先應該打電話報警,水警在接到指令後會馬上出警,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施救。然後大聲呼救,叫更多的人來幫忙。」「如果溺水人離岸邊不遠,可以就近尋找繩子或竿子把人拉上岸。(也可以將衣服連在一起當做繩索)」「需要下水就溺水的人的時候,一定要大聲告訴他,不要驚慌,有人在救你。」「營救的時候最好繞到溺水者的身後,千萬不要迎面施救,那樣可能被溺水者抱死」……

這些都是很實用的技巧,如果按這樣的方法做,也許就不會發生「救命反搭命」的悲劇。

說回到兩位女中學生救落水小男孩的事,幸好跳河救人者「自己會一些游泳」,否則,如果連基本的游泳技能都沒有,卻要貿然下水救人,很有可能被急流沖走,或者被小男孩當作「救命稻草」死死抓住而溺亡,再次上演「救命反搭命」的悲劇。

我在這裡反覆分析跳河救人的危險性,不是叫大家「見死不救」,而是強調應該在宣傳「見義勇為」的同時也要注重「見義智為」,既要有救人的精神,也要有救人的能力;如果實在沒有救人的技能,與其一頭扎進水中,不如選擇報警、在岸邊拋繩索等方式施救。

再說,「救人」的精神固然可貴,但何必抱著「舍己」的心態?生命對每個人是最可寶貴的,在「救人」的同時也注重「保己」,豈不是更好?一味地宣傳「捨己救人」,實際上等於宣傳一種「一命換一命」的思想,並非理性的「正能量」,實在不宜提倡。

要「救命」不要「搭命」,要「救人」也要「保己」。

文/李蓬國

本文為李蓬國原創內容,歡迎關注李蓬國網站、微信公眾號「挽弓搭見」。


確屬特殊情況,延遲高考可以。

比如6月7日早上高考突發情況,那因為這個耽誤一年不合適。

保送一些普通學校也可以,但要有名額限制。

你不能保送的太多。


1.我贊成大學審查標準的多元化,我甚至贊成公立學校把「為學校(而不是校領導)贊助X千萬」作為酌情降低錄取標準的依據。建議分到單獨一個學院或者畢業證上標註一下。

2.我反對「破格錄取」。出現第一次,可以破;第二次,就應該思考並寫進招生規章,讓第三次能夠按照規章執行。

3.潛規則是永遠存在的,比如說我第一條舉的例子,不可能擺到檯面上,但肯定會有。但不代表沒有辦法約束這種行為,同上。

4.一提到道德問題有些人就要交智商稅了。 @草頭蔣同學你不要太忙,前半論證你站在普通民眾角度反對規則,你對抗的主體是招生章程;後面又筆鋒一轉掛著「道德掌門人」的大旗開始摸見義勇為的狗頭,對抗主體變成了」這不爭氣的不道德社會「,還」差點讓我產生見義勇為不是好事的錯覺「,比起思想道德修養,我覺得邏輯學導論應該是你重點補習的科目。

5.所有樓層無論冷靜還是激烈地表述」無規矩不成方圓「的出發點,正是所謂」公正「。當一項決定被放到檯面上公開討論,它就更有可能正確地執行。一邊期盼」特例「的網開一面,一面又痛罵政府的各種不透明,精分晚期?

5.至於 @草頭蔣的」極罕見個例不需要死板的套用規則而已。」,讓我們來試著思考這種情況:2014年X大學將見義勇為的XX破格錄取,並聲明這是特例,下不為例。2024年又一起相同情形的見義勇為出現,而且見義勇為者YY這次付出的犧牲更大(此處有掌聲),那是否錄取呢?如果不錄取,你們所謂的「社會公義」和「道德」往哪放?如果錄取,X大學的名聲要不要?被奪走名額的考生答應不答應?如果別的學校以判例法錄取,教育部答應不答應?規則,就是用來回答這些問題的。天天看熱血動漫到處烏魯所衝破一切舊世界的枷鎖什麼的真的不能幫助你們成長,少年。

6.理性思考是人類最寶貴的財富,不要隨便丟棄,也別掛在牆上供起來拜著,試著用一用,不會死人噠。


我欣賞他的勇敢,也欣賞這些大學的好意,但不支持把這種獎勵制度化。道德的獎勵不應該是制度化的,就像在公交上讓座,如果規定讓座就給多少錢,我認為這是一件很壞的事情。

因為人應該有那麼些不功利的精神。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的社會似乎總在厭惡那些付出的人,認為所有的奉獻都是在做態,在沽名釣譽。

給予付出者應得的善意與感激,比為了得到善意和感激而付出,一定是要好得多的。

不要讓制度禁錮道德的騎牆者。


現在優質生源緊張,出國的又多,大學招生有壓力,利用這個機會,花費幾個生源指標,讓自己的大學暴暴光,做個高大上的廣告多賺啊。

至於別的原因,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吧,佔領了高地還有什麼不敢說的?

人么,無利不起早。

什麼東西都有個度,過度的冷漠傷害了當事人,過度的的褒獎傷害了那些一天睡6個小時的孩子們。

大家都是高考玩命玩過來的,誰能對暴發戶服氣?


不合情不合理,和當年蒯大富沒啥區別。


才能可以學,品德卻珍貴的多。

應時而變 不拘一格

庸人大抵都有白痴的見地


我認為的原因是,

我們從沒把大學教育當做是教育,而把大學本身當做了身份,既然是身份,那麼就可以獎勵給個人。就像國王封給人們爵位一樣。

大學教育,更應該是送合適的人去合適的層次的學校讀書。


總結一下這些答案,再答題

一句話:高考制度的受益者怒噴見義勇為走捷徑!

如果要討論這個問題,必須要跟你們說清楚規則的意義是什麼

你們連規則的意義都不清楚的,就這麼叫嚷著這不公平的,不覺得可笑嗎?

規則的意義(都仔細給我聽著)在於保證你的付出能獲得合理的回報

你也許付出了十年寒窗苦,但是這兩位少年付出的是生命,他們有可能因此而死

如果給你一個機會,讓你賭一次命,就算你清楚的知道對面的籌碼是名校錄取通知書,50%的機會,而且是被砍死,你會怎麼選?

他真的走捷徑了嗎?他甚至都不知道會有什麼結局,他就這麼做了

在各國的法律史上都有過很多現有法律無法照顧到的情況,這時候法官應該怎麼做呢?

根據立法精神來判

設置高考的本意就是挑選足夠優秀的高中畢業生進行進一步深造

道德這種沒辦法量化的素質,或者說不能用考試來考核的素質,卻是做人最重要的素質

如果這樣優秀的人不能接受我們這裡最好的教育,那才是中國的恥辱


非常合理

板磚且慢,聽我道理

首先,人的本質一定是功利的,所謂的不功利,是你的利他行為反過來利己的潛在效應,或是吃穿不愁後的上層建築。

如果讓個座位因為能得到公共獎勵那麼讓嗎,當然讓,也許被認為功利,被認為無道德,但最後結果是,需要座位的人得到了座位,大家紛紛願意讓座,大家不擔心自己的父母到了公車上沒有座位,也敢於讓座,從此老有所依,我們的很多法律就是這樣從道德轉化來的。

曾經大媽跌倒,無人敢扶,為何,因為在這種情況中的見義勇有潛在的風險,為善卻最終家庭破產最後造成的影響是社會信任的缺失。

那麼該問題無解嗎,當然有解,其實只要國家或是政府等公信部門承擔了見義勇為的風險即可,就好像一個第三方的信用機構承擔了交易風險一樣,秩序就可以實現正循環。

曾經斯德哥爾摩就用使用類似的機制有效利用公權的構建了一套新的公共交通秩序,有效的減緩了交通擁堵,即使在取消懲罰機制後,秩序依然生效。

因此獎勵是面對見義勇為的最好的方法,讓大家敢於為善,願意為善,共建良好秩序,利人利己。

那麼問題就在於選擇獎勵方式上。

高考的實質是教育資源的再分配,因此保送即是一種非常稀缺的機會資源。

這種稀缺的機會資源對於見義勇為的考生作為獎勵和補償實在是再合適不過。

那麼這種有違規則嗎?

確實有違規則,但規則不是死的,規則是活的,規則就應該為了適應我們社會的發展需要而不斷適時調整,而不能人為了遷就規則而抱殘守缺。

在我們國家,學校確實是國家說的算,所以國家直接利用權力保送學生到大學是非常正常與合理的。

如果你認為不公平,那麼我只能說,公平是相對的,不公平是絕對的。

也許這句話學生暫時無法理解,這一點等進入社會就會明白了。

因此,這種獎勵方式實際是最合理也最佳的策略,它能有效的鼓勵公共秩序的建立,我期望類似的秩序和獎勵也逐步建立,這樣我們的社會會才可能真正和諧。


我就說一句,說著不公平,說政策不合理的人。在那個時候基本都會縮在後面。


或許是因為我的酸葡萄心理和陰暗的內心,我覺得通過保送資格來獎勵見義勇為的行為是欠妥的:

  • 首先是見義勇為這種道德層次的行為缺乏評判標準,可能善惡容易區分,但是善良到何種程度才能達到獎勵「保送」的地步?危害程度么?必須面對持刀歹徒?或者是受傷程度?由醫院開具傷情報告?而且受眾範圍也值得商榷,是只有高三應屆考生才能獲得資格還是高一、高二或者所有學生乃至全國人民都可以通過見義勇為得到「保送」獎勵?那麼我覺得完全可以在每年《感動中國》評選中直接添加「名校保送資格」的獎勵了;
  • 其次,這種風氣一旦興起,那麼對於高中/三學生,在路遇歹徒的時候會不會因為這類的「獎勵」而盲目的挺身而出,平白將自己陷入危險當中,導致受傷、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我想對於其本人、家庭、乃至社會、國家,都希望能夠擁有一名理智的棟樑之才,而不是投機者或者是烈士。

對於此事件中的當事人,我覺得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進行補償,例如:

  • 心理輔導;
  • 提供緩考資格;
  • 一定程度內的加分獎勵;
  • 經濟補助;
  • 等。

記得當年高中班主任說過,「高考或許是你們人生中能參與的最公平的一次選拔了」,所以我認為獎勵還是應該盡量圍繞著「公平」二字。提供的心理輔導可以使傷者儘快的從陰影中走出來,之後通過緩考參加高考,而加分獎勵一部分是對見義勇為的獎章,一部分是對於可能存在的陰影導致的發揮失準的補償,同時經濟獎勵則是對見義勇為的肯定。

過去多次說到過,「不要讓英雄流血又流淚」,但是,過度的褒獎又會不會催生出「故意流血的投機主義者」呢?所以我認為對於見義勇為的獎勵應當符合盡量公平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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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關:多年前已參加高考且未來18年內直系親屬無人參加高考。



男生的勇氣確實值得欽佩,也很贊教育部第一時間的反應,繼續參加考試使用B卷的做法。(其實這樣做也是為後續操作提供空間,且不易被詬病)

但是報送一般高校的做法值得商榷,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是報送港澳高校(前提是對方願意接受)或是由軍校,武警、公安類專門大學破格接收為妥。


不認為是合理的,因為不知道思想品德好與保送大學有個什麼關係。

高考是一個選拔科學人才的考試,不是選拔道德高尚的人(如果有人覺得這個考試不合理,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之內)。從考試科目上就沒發現哪一科和道德扯上關係的。所以為什麼在思想道德上有突出表現就可以保送到別人努力考出好成績才能上的大學?道德水平可以折算成分數?要是這樣各位考生平時多點扶老奶奶過馬路,這樣可以累積多點分數,不表現出來誰知道你高尚啊…

如果因為見義勇為導致高考失利或者無法參加高考,為了彌補損失所以將其保送大學,這樣我也認為是不合理的。首先是規則,哪一個文件允許可以保送的?如果保送了就是凌駕破壞規則,以個人情感代替社會規則。其次這樣是可以成為一個高考漏洞的。一個父親高薪請一個生活不如意的人在高考當天報復社會,孩子見義勇為被一棍打折了手(就不說刀子了,刀子會死人的)無法繼續高考,然後父親再請網路推手、媒體大肆宣傳,不明真相的群眾要求保送孩子上大學,大家覺得我這劇本編的怎樣?折一次手上到永遠都考不上的大學 我覺得挺值的~第三、在一個和道德無關的高考上獎勵太多是不合適的,就像一個人發明了一個有益社會的東西就提拔他當院長主管行政一樣不合適。他見義勇為了可以給他報銷醫藥費,給他獎金,給他全社會的表揚,高考可以給他加分,這些都是社會給他的回報,並鼓勵更多的人見義勇為,如果保送就太重了,這樣跳過了整個高考選拔科學人才過程,這與設立高考的目的是不符合的。

最後想說,這件事上不要憑個人感情去做判斷和決定,要用理性去分析其中的利害關係之後再做結論,感性這東西在45度仰望天空的時候用好了。


如果通過見義勇為能保送大學的話,全國上下的醫院和新聞熱線要被打爆了。

我討厭一切用利益來鼓勵道德的做法,也討厭一切用金錢買賣道德的做法。

這樣只會產生浮誇的數量,而對人心的質量毫無增益。

當發自內心的善良和醜惡的偽善被世俗的標準劃分在同一個領獎台上,你不覺得噁心嗎?


一個學生用命換來的東西,只是一個大學的保送名額。如果下次你遇到這種情況,你也見義勇為了,我覺得你有資格享有這一切。記住那個學生是本可以不這麼做,而他做了。那麼本來可能不是他的,現在就能是他的。難道這不公平嗎!非要讓這孩子再等他傷好了,再老老實實高考,結果不理想。大家能換位想想這孩子心裡憋不憋屈。親,誰還能在高考那段時間發生那種大事之後,還能平心靜氣的參加高考。多點理解好嗎?這本來就是他所做行為,社會給他最大的認同。


見義勇為值得鼓勵,就怕過分讚揚後引起變味,就像感動中國十大人物一樣。如果有一天這些事情能夠成為喝水吃飯一樣平常,我會很為祖國自豪。


招遠事件出來的時候你們一個個的都在說見義勇為多麼困難,成本多高,把那些說自己敢上去的人封為「鍵盤俠」。

現在有學生不顧自己今天參加高考,見義勇為,奪下歹徒的菜刀,你們又來討論人家該不該被保送,被保送會不會破壞規則,你們還真是無聊啊!!!還有那個說當時四川地震你就應該去參加救災混報送的,因為成績還不錯所以沒去,你們真是十足的展現了一把什麼叫功利主義!受教了!摺疊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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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已經說得很好了,我來稍微支持一下排名第一的同學吧。

在一本書上看到一個故事如下:

問「父母處於危難,強盜替我救了他們,要表示感謝嗎?」

答「這是世上罕見的大恩,怎麼能不感謝呢?」

問「如果我有了用人的權力,強盜請求任用,我可以推薦他嗎?」

答「怎麼能推薦呢?任用有德的人,這是帝王的公典,我怎麼可以因為私恩破壞它?」

問「假如你任管理刑獄之職,強盜關在獄中,可以放了他嗎?」

答「怎麼可以放了他呢?上天討伐有罪的人,那是天下的公法,我怎麼可以因為私恩破壞它?」

問「那怎麼來報答他的恩德呢?」

答「如果需要我時,為他而死也可以;需要我的家產時,為他傾家蕩產也可以。其他的患難,可與他共同承擔。」

希望能給大家些許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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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公平公正原則,而未必適合當事人本身,反而引導了大眾不腳踏實地的追求捷徑的意識。


真是夠逗的,難道在見義勇為的時候心裡想的是上了,就能保送清華?人家是在出於個人利益有目的性的去幹嗎?什麼叫hero?一幫吐槽的也大部分是在爭取社會資源中失意的吧。只要你不要再來吐槽倒地無人扶起,過街車不禮讓,人情冷漠之類的。社會資源傾斜很正常。而且提供更好的教育資源比獎勵五百萬要更好。正能量的人得到更好的成長機會。


這些獎勵確實有不合理的地方,獎勵是為了鼓勵大家見義勇為的行為,可見義勇為者往往難以在見義勇為的過程中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利益,很多時候大家不是不想見義勇為,而是見義勇為後自己就成了受害者,所以,要鼓勵見義勇為的行為首先還是要保障見義勇為者的安全。


讓我純走心的在這裡留下我在知乎的第一個答案吧。
合理。
這樣的人受到什麼樣的獎勵都合理,都不為過。


我覺得吧,見義勇為的確是個好事情,應當大力推廣。不過大學是培養文化知識的地方,這種優秀人才應當保送當領導,既不佔用大學名額,又凈化了公務員隊伍,多好


民辦大學特招沒問題,國公立的怎麼可以隨意破例?正好高三就保送大學,那正好拆遷是否多獎兩套房?正好申請貸款是否必須放貸?那大四就工作隨便挑?那高一、高二呢,也可能傷情影響學業啊?憑感性而沒有理性,講特例而不講法理,這只是動物國的水平。


有媒體報道,如果柳艷兵有意向報考清華,在參加高考補考後達到一本錄取分數線,並且參加清華自主招生考試合格後,清華大學將錄取他。

清華大學否認了「達到一本錄取分數線」的門檻,也否認了「通過自主招生考試」的形式進行錄取。在和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進行溝通之後,清華大學今日表示,在柳艷兵完成教育部專門組織的高考補考後,如有意向報考清華大學,將在「既定的政策、規定允許的範圍內」積極提供幫助。

以上是隨手百度的新聞,沒有保送清華,也不需要這麼激烈。


我認為保送上大學不是一種合理的行為。保送上大學,可以看做是對於他的行為的一種獎勵。但是這種獎勵本身對於他真的有利嗎?我看見說他能保送上清華,但是這個成績優秀的學生,「不出問題的話能夠考上二本」。這就決定了,如果他真的上了清華,或者任何一個名牌的高校,他和周圍的同學的差距,至少在基礎上,可能都相差的不是一丁半點。這種獎勵到底是幫助了他還是害了他?

另外,我覺得用一個人的道德程度來決定他能去什麼學校,本來就是對高考制度的一種扭曲。正是因為有一些人能隨意扭曲高考錄取制度,所以會不斷地曝出高考錄取腐敗的現象。另一方面,網民們可能喜聞樂見一個小英雄進了清華北大,但是與此同時,他們可能又擠佔了幾個十分刻苦努力的高三學生上清華北大的名額。這樣做能算公平嗎?

總之,我覺得僅憑一個人的道德程度就同意保送是草率的。畢竟將來工作,能力,為人至少是不輸於道德的一個方面。而我們現在過於拔高道德的地位,實際上是一種社會分工上的倒退。


合理補償 拒絕特權


首先我覺得這兩位學生值得讚揚,其次我認為若是因此保送對其他考生未免有一絲絲不公平,雖然不是每個人遇到這種事都能像他們一樣見義勇為。第三我覺得如果能直接保送軍校或是警校可能更為恰當。


高考這種制度,在它沒有被淘汰,沒有被新的制度取代之前,維護它的公平、公正也應該還是最重要的。金錢、地位不能染指,道德能不能就給加分呢?依據在哪?如何操作?怎麼控制?一開先例,能不能保證不被別用用心者利用?

應當表揚這名同學的勇氣。但是讓個孩子見義勇為,結果身負重傷,這種事情不值得提倡。

讓我詫異的是,面對那名歹徒站出來奪刀的居然是兩個孩子,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幾個看法

  1. 現在社會需要正能量,好人得有好報,個人覺得是合理的。
  2. 大學多他一個不多,對於考生,最大的回報應該就是這個。
  3. 選擇去和他自己能力不匹配的學校不一定是好事,但好的學校能有相對好的環境。


首先要明確一下什麼叫做合理。從我們國家幾千年的文化發展來看,我覺得是有合理性的,但是從從人性的角度來考慮又是完全不合理的。

(1)從社會性上來說,我覺得這種行為有其合理性,而且古來以有。題主一定聽說過孝廉吧,就是說專門為了「孝順親長、廉能正直」的人設的一個官職。這種行為起於漢武帝時期,在明、清也是舉人的別稱。我們為什麼這麼重視類似於表彰的行為呢?從根本上來說是因為我們國家從來都不是一個法制國家,「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管這句話是否有人真的踐行過,但是我們封建王朝對帶不同階級的人實行的確實是不同的法律。曹操以發代首的故事,就表明了在人治時代,大權集於一身的情況下,法治是無法實現的。

那麼我們要如何治理土地如此遼闊的泱泱大國呢?答案就是道德。拿明朝舉例,明朝出了個大儒叫做朱熹,他說的話被視為當時的經典,而這些經典久成了治國的依據。具體怎麼實踐呢?舉個例子,比如一個地方的縣官管理的地方出現土匪,皇帝的降罪聖旨可能是寫的工作怠慢以致匪類猖獗也可能寫的是工作作風太極端逼良為娼……諸如此類,反正就是不會說你辦事不力云云。必然要從聖人的經典中找出一句話說你道德不行。而負責這些蛋疼到無聊事情的人就是文淵閣的大學士們,他們平時除了修了修書,就是使皇帝的聖旨符合經典。明朝也有個比較實務的張居正,節約成本可以堪比今天的職業經理人,可是看看他的下場(雖然有他個人人品的原因)。

在政治體制不完善、交通條件不變、監管不嚴的情況下,用道德去管理國家就避免了法治管理的一些很多問題,起碼監督和量刑取證方面就不必那麼麻煩。皇帝天天上早朝和經筵也是為了諸如此類的原因,就是道德上的表率,然後團結文人集體,才能上下一心治理國家。皇帝只有明君和昏君的說法,從來沒說過給皇帝績效考核,做個KPI吧。能符合道德的就是好皇帝,比如上早朝,壓根就跟沉迷於美色沒關係,唐朝的皇帝兒子取老媽老爸取兒媳婦的,沒有人指責亂倫,倒是後來唐玄宗不理政事被人吐槽很多。而不上早朝基本上就是一個昏君的開始了……歷史上好多窮兵黷武,政治不行的國君也因為堅持不斷的上早朝,所以避免了昏君的說法。所以只有不明事理的君王,而沒有無能的君王。

同樣,在我們這個國家,咳咳…………法制仍不健全,還有XXXXXX,交通仍不發達,管理成本較高的今天,以道德作為一個治理國家輔助辦法依然是不錯的。其實,就是想告訴大家,要按照到道德規範的去做,什麼是道德規範呢?請自行參考我們的思想品德課本、毛概、馬哲,書裡面告訴我們要怎麼擁護XXX的領導和有諸如此類。所以小的道德行為的獎勵也是為了強化大的方面的道德觀念,所以道德方面的獎勵在這個國家顯得尤為重要。(關於類似的例子我們可以參考建國初期的勞模和郭明義,其道德上的意義已經大於他們本身對社會產生的實際價值)

這並不是這個某個人或者組織的刻意而為,更像是這個龐大民族的慣性,保持了幾千的文化和觀念,我們已經適應了這樣統治和被統治。孔子已死,但是經典仍在。為了保持國家的長治久安,我們的潛意識裡都認為這種行為是可取的,所以從這種角度存在合理性。

(2)從人性和管理來講,完全不合理,具體可以去了解一下朋黨之爭和孝廉的一些故事,看看《萬曆十五年》也不錯。用一個可衡量的標準去衡量一個不可衡量的道德,就像說郭明卓說的一樣,難道那兩位少年的品德真就比當時周圍的所有人高,我打電話報警就不高了嗎?從某種角度說,大學時應該培養人才的地方,選拔優秀的人才固然沒錯,不過只會把優秀的人培養成優秀的人的學校似乎也沒人認清自己的義務吧。

總結,以上,希望自己不要被查水表。啊哈


在面對生命危險的時候,平日里大罵國人素質低下的你沉默了。在這個時候,敢於挺身而出的人被保送其實比任何一個學霸都讓人心悅誠服。

當你遇到不法侵害時,大街上人來人往卻無人挺身而出,那該對整個社會有多大的絕望!當你的面前正發生一起兇案,其他的路人都遠遠避之,而你冒著生命危險只為拯救一個陌生人,(而且他還不一定會感謝你,或許你受傷了也沒有人為你打120、110)這個時候你的內心又是如何掙扎的呢?

如果上天給我一次機會,讓我高考前遇上一起xx 案,並告訴我見義勇為了可以被保送去理想大學,我想我大概會淚流滿面地跑開,在驚恐中對被害者萬分同情和對罪犯深惡痛絕,而不是施以援手吧。


反對排名第一的答案,洋洋洒洒,張口閉口提規則,先確定是不是再來噴,我不知道這兩個同學是不是合乎規則,但是我知道我知道保送里有一條是給國家和社會做出過貢獻,這兩個同學難道沒有對國家和社會做出貢獻?看到「道德帝」這個詞,出奇憤怒,提道德怎麼啦,什麼時候提到道德也要被戴上高帽子,要遊街嗎?

保送又不是國家部門指派哪所學校,說XX大學你去錄取了這個人,因為他見義勇為,而且學校的行為,大學作為教育機構,我覺得是有權利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去選擇自己的學生的,如果學校連選擇自己學生的自由自主都沒有了,那才是真的悲哀。

而另一方面,見義勇為有何不對?為何配不上一個上一個好些的大學的資格,合理合法,退役運動員,立過功的軍人和烈士的後代都可以保送,英雄的後代都可以保送而英雄不行?他們當時站出來去手無寸鐵去面對歹徒的利刃的時候心裡肯定沒有想我為了保送而去的,萬一他被歹徒殺害了呢,忘了幾天前的招遠麥當勞的事兒了嗎?

所以,於情於理於法,他們配得上這份榮譽。


實名反對當前最高票 @Meva

這麼無腦激憤的答案都能頂到第一,這年頭是不是只要噴一噴道德帝都能被大家交口稱讚,大呼過癮了

麻煩噴的正high的時候能動動腦子么,還什麼一切不合理有貓膩的地方都應該改,這是要偏激的飛起么,照這個路子只要犯罪都槍斃不得了,那樣各種犯罪都少了,一切都和諧了

既然各種規則與貓膩在高考中都存在,這是一個現實,那麼在這種現實無法打破的情況下,為幾個捨身救人的騷年,網開一面,搞個大學上上有什麼的,幾個說要報送的也不是多好的大學,好的大學不都提出來條件了么。

哪裡來的不公平,哪裡來的不合理了,一群看著個小偷都不敢說話,報個警都怕被人打擊報復的懦弱之人,是什麼給你們的勇氣,腆著個臉來說這幾個英勇的騷年不能得到大學錄取上面的一個小小照顧,你們是有多狹隘才如此見不的別人好?覺得不公平的,砍你幾刀死了拉倒,不死給你個大學上上,你幹麼?別什麼你已經大學畢業了,假設一下小情境面對一下自己心裡陰暗的小角落就不行么?

一邊噴著道德帝一邊奔向一個規則化的極端,還一群人頂著,這是要變身小小紅衛兵的節奏么?幾個如此英勇的騷年,腦子一熱挨了幾刀,還他媽在醫院裡躺著呢,就有這麼多人為他們可能得到的一點小利益噴的滿口吐沫,還標榜自己是尊重規則,真是笑死個人,敢問各位對生命有一點點尊重么?別說人不是為了上大學去豁命,人就是為了上那幾個學校去豁命,完了給人個大學上上,又有什麼的?you bufu you up 啊!

高考貓膩多著呢,研究生博士生就更多了,我一個同學少數民族的都能直接去人大搞個研究生上上,也不用挨上幾刀,因為人是少數民族人才。大把的不合理,也沒見人噴的這麼high,估計見著了這些人還得去給跪舔,倒是幾個英勇的騷年,點燃了你們high爆的神經,如果諸位真是堅持規則的正義之士,這麼多高考貓膩估計早就讓各位群情激奮,,奔走相告,走上街頭了。

你們真的是那樣的人么?

以我陰暗的心裡來揣測,諸位說到底不過是碰到一個標榜自己個性,有機會反對社會某種常人認可的稍主流價值觀,噴一噴道德帝的機會,忍不住全體high起罷了。說白了,不過是一群懦弱的人見不得別人好而已。

我對這個事情本身既不支持也不反對,我只是看不慣這群人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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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說一個事,我媳婦的爺爺是抗美援朝老兵,一起去的人都犧牲了,自己命大活著回來,但是廢了條腿,在雪山上困了很久有凍傷,至今每天塗凍傷膏還包紮,也不能待太陰冷的地方,回來住在我們市中心的一片老平房,前幾年搞開發,房子拆遷了,多大的房子補了多大的面積,多出面積按市場價買,也沒比別人多撈到什麼好處,前一陣房子蓋好了回遷,按當時拆遷順序,因為種種原因當時拆的不算早,中間吧,所以老夫妻倆根本選不到如意的房子。按照我的邏輯,這回遷是政府管,爺爺當年抗美援朝,保家衛國,不求多搞的面積不求多搞點錢,好歹讓老人能住上個冬天也能早晚曬上太陽的房子吧(我們這是江南),拆遷回遷那麼多托關係搞小動作的,爺爺這點合理需求看在是個老兵的份上總可以吧,結果還是沒有弄到。

為這個事情我納悶也憤怒了好久,今天看到這個問題,我算是明白了,要是我告訴你爺爺只要有個身體不舒服,所有醫藥費都是政府管,各位是不是又要high起了?納尼,你不就傷了條腿么?政府保你腿不就完了,別的地方還要政府報銷,這是在赤裸裸的打破規則!!


從這個問題看到無數的陰暗心理。

這也很正常,畢竟這幾十年來中國本土社會道德因為上層原因導致整體下降,大眾逐漸不滿於這種狀態卻無力反抗,遂亦發冷漠,討論起某些義行也往往如此。這是社會人性普遍現象,不足為奇。

那麼,換個角度看看呢?

那兩位學生遇到這種危機時,豈不知道高考是決定他們人生前途頭等大事么?十幾年的教育豈是白受呢?他們知道。但當時別人在受傷害,他們想到的僅僅是去阻止這樣的事,所以高考對他們來說瞬間就不重要了。

那麼他們會怎樣想?

作為一名已經工作多年的歷屆生,我相信,當此事發生過後,他們心裡必定已經做過復讀等一切進一步的打算。那麼在這個節骨眼上,教育部提出延遲考試,我相信他們是願意接受的。但有學校提出保送,他們會怎麼想?在這兩個選擇中挑一個,顯然是保送來的輕鬆,但是要選擇什麼專業呢?哪個學校呢?這很困難。我想,他們若是拒絕「這麼好的機會」在他們親友眼中一定是傻瓜吧?

  • 相信我,他們面臨的抉擇,比各位在這裡的口水仗絕對艱難多了。

如果我身處他們的地位,我不會更為難。

因為在我當年高考成績不錯的情況下因為沒有達到自己想要就讀專業的標準,我是在許多親友的鄙視下選擇復讀的。

而他們,還有一次當年高考的機會!

是的,這是一次很好的補償!

——「我沒有失去我所以為一定失去了的機會!」

所以,只要不在外界評論他們蠢(嘲笑他們放棄接受保送)的壓力下,選擇接受高考延遲,是最好的選擇!

並且,他們豈會聽不到各界對他們的評頭論足呢?現在是個信息時代,說他們帶起特權之風、不合理保送、破壞規則……各種言論,傷害不了那些有權階層,但一定會傷害到他們。換作我,我會怎麼想???

是的,如果是我,我會寧願選擇復讀,也不會讓你們這些人拿著我的一次心甘情願的義行引發的社會效應說三道四!但是我還有家人,我需要顧慮他們,所以我會寧願選擇參加二次考試,也不願接受這種遭人非議的保送,持刀歹徒都面對了,這點骨氣還是有的。

所以說,面對艱難選擇的不是我們,而是這兩個孩子。

為什麼不把選擇的權利交給他們,讓他們自己決定要走哪條道路呢?

  • 如果他們最終選擇了接受保送,說明他們也有自己的軟弱(你們甚至可以說他們也不外如是)。

  • 如果他們選擇了接受延遲高考,甚至復讀,我們就一定能看到,他們正是我們看到的,那個能夠把正直、善良堅持到底的人,我們就應當給予他們最正當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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