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簡化字將多個漢字合併為一個的做法?
如題,感覺簡化字合併的很多漢字之間,除了讀音方面沒有關聯,或關聯不大。
如「盡」和「儘」、「鬆」和「松」、「臟」和「髒」等。
在我意見,這些被合併的簡化字和異體字當中,有些是需要整理的,但不是所有都要改。大陸的規範漢字經過了多年的推行,許多合併字的用法已經廣泛了,不能說改就改,說恢復就恢復。如果非要改的話,恐怕只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所以我不認為,所有的合併字都不好都要恢復。譬如「才(纔)、出(齣)、驚(驚)、簾(簾)、吁(籲)、噸(噸)」這些字,它們在現代漢語的白話文書面語中,歧義不大,原字一或是不很常用,二或是太多筆畫。當然在古籍中對它們的処理,另可商榷。但總的來說,它們不須被完全地恢復。還有,合併字的好壞是什麼?對它如何処置?這些問題還是逐字討論為好,不宜總括起來隨便下結論。還有一點我想說說的,就是每逢討論簡化字的合併字,都免不了提起簡繁不對應的問題,包括它們造成的種種困難。近年來許多學者,也提倡過恢復一些地位關鍵的合併字。可即使說合併字有需要進行整理,解決的方法也不是只有「完全恢復原字」這一個。接下來盡量講一些常用於規範和整理異體字、合併字的処理方法,其中也有些小小的提議。
一、可以改變簡繁漢字或正異漢字的對應關係
有一部分合併字,在古文和方言出現時,產生歧義的概率更高,有時還會造成更難使用,很不方便。這個問題遲早總得改,但要達到目的,不一定要完全恢復原字。有的時候,只要改改它們在官方字表被規定的關係,抑或加幾條特例說明,已經足以應對情況。譬如我在以下的提議,都是通容個別情況的例子。
- 秋(鞦):「鞦→秋」改作「鞦韆→鞦韆」,只簡化詞形。
- 千(韆):「韆→千」改作「鞦韆→鞦韆」,只簡化詞形。
- 粵語詞「韆鞦」不簡化作「千秋」,避免歧義。
- 須(鬚):「鬚」字在古籍和單用時,不合併(普通話大多構詞用,不單用,不大影響)。
粵語中「鬚」「須」兩字不同音,兩者又多單用,不宜合併。
- 胡(鬍):「鬍」字在古籍和單用時,不簡化(同前例,普通話大多構詞用,不單用,影響小)。
- 余餘(余餘):農曆四月的別稱宜寫作「餘月」,還有在古籍中一律不合併。
- 冬(鼕):「鼕→冬」改作「鼕→咚」。
- 「冬」作為象聲詞在現代漢語其實已經分化成「咚」字,這只是對字表的更新而已。
二、只恢復一些特定的用法或義項
有些被合併的異體字和簡化字,可以考慮進行所謂的「局部恢復」。實際上《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發布以來,恢復了許多個異體字,多個例子當中都用到了這個辦法。因此,進行局部恢復的方法,經常也在姓氏人名、地名中的異體字等情況出現。加之過去的成果和經驗,都證明了局部的恢復,也就是小改,是實際可行而較為穏定的方案。我在以下舉出的提議都基於這個方法。
- 並(並):恢復「並」字,僅用於中國音韻學聲組代表字「幫滂並明」。其他意義用「並」;
- 同《通用規範漢字表(意見稿)》。
(分清濁音的方言多不同音,倘若恢復也可以,但得先商議)
- 系(係繫):現行規範都作「系」(係繫→系),導致「系」字成了多音多義的字。我認為可以恢復「系」字來承擔「繫」字的義項,由此而減少多讀。也就是說,恢復後只分筆畫差不多的「系」和「係」,筆畫比較多的「繫」由「系」分擔。
整理後「係」字有 jì、xì 兩讀,只作動詞;「系統」的「系」則讀 xì,作名詞。
- 箇(個):恢復「箇」字,僅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其他意義用「個」。
地名如「箇舊市→箇舊市」。
- 硃(朱):恢復「硃」字,僅用於表示硃砂和地名。其他意義仍然簡化成「朱」;
- 同《通用規範漢字表(意見稿)》。
- 鉋(刨):恢復「鉋」字。「刨」從此只讀 páo 作動詞, 「刨冰」一詞中讀作 bào,其餘讀 bào 的都用「鉋」。這樣「鉋」字就只有 bào 一讀,只作名詞。
- 鉅(鉅、巨):「鉅」可用於表示「大而堅硬的鉄塊」(古文多用),其他意義用「巨」;
- 「鉅」的用例如「聖賢心若金鉅,飆風不能移」;
- 《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已經恢復了「鉅」,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三、僅在古籍中用原字,其餘照用簡化字
有些簡化合併字和原字音同義近,在白話文還經常相通,歧義不大。這一類合併字,可以考慮在古籍保留分化,而在一般情況下沿用現行規範字。比如「迴、緻、製、纔」等字,可以在古籍恢復原字,加個注釋。還有在古籍使用原字,本身其實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 17 條中規定的特定情況之一,即:「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四、完全恢復
《簡化字總表》過去只恢復及類推了「疊、覆、像、啰」四個字。完完全全地將它們恢復,效果明顯直接。但是推行新規範需要時間,需要精準的計劃,還會造成短暫的轉換時期。所以合併字並不適宜在同時間內,恢復分化成太多個不同漢字,以免對民生造成混亂。倘若要恢復分化一組合併字,下列舉的目標都是要考慮並達到的(無特定順序):
- 針對簡繁轉換經常出錯的字;
- 避免同時恢復多個高頻字;
- 減少由合併導致的多音字(方言兼顧);
- 減少歧義,分化多義詞,以求精準;
- 兼代字和被兼代的原字相比,筆畫相差不遠;
- 優先考慮原字聲旁相同而差別只在形旁的合併字。
根據這六條準則,我認為可以把一些容易分化的、影響不大的合併字恢復,以測民意。比如以下列舉的,都是比較容易恢復的字。
- 當(當噹):「當」作象聲詞時,分化作「?口當」(仿照對「啰」字的恢復)。
- 舍(捨):「捨(shě)」和「舍(shè)」音義不同,合併後「舍」成了多音字。恢復可減少多音字,「扌」部也只是差幾畫。
- 麹(麴):現行規範把「麴」整理合併成了「曲」字,而最近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就把「曲」字恢復類推成了「麹」,可是只用于姓氏人名。其實即使進一步恢復「麹」的原有義項,影響也不大,因為它在現代漢語中多數是構詞用的。
- 「麹」的片語如:「大麹」「酒麹」「麹塵」。〔注意〕現行規範里「大麹」和「大麴」被混同了。
- 擺(擺襬):「襬」字另有所職,不常用,把它合併不如類推作「?」以歸一律。
- 彌(彌瀰):「瀰」可類推作「?」,「?」和原字差別不大,常用片語只有「瀰漫」和「瀰瀰」;況且偏旁受心理影響,一般人也很容易接受把「瀰漫」寫作「?漫」。另外,「瀰瀰」和「??」略有不同。
五、古籍中附原文對照或加註釋,不恢復任何字
理由同第三項。短期來說,這是成本低、見效快的辦法,不過強制規定或提倡所有的教材、書籍等各種出版物都跟從這個習慣並不是容易的事。長遠來看,也沒有解決兩岸三地的簡繁轉換問題,不過也不會帶來任何巨大損失和風険。在我意見,第五項非常適用於古籍中不常見的分化字(或有歧義,但被合併卻很少用到的原字),還有就是原字結構或者筆畫太繁複的字。
結論對待不同的合併字,情況也不同。整理簡繁漢字不對應的問題,也不一定要完全地恢復分化它們的原字,其實還可另尋他途。以上五種情況,都是從規範字近十年的整理過程中總結出來的。除此之外,當然還有更多進行規範的政策。比如另外一個辦法,就是實行多中心標準(pluricentric model)。實行一個多中心標準的中文規範,比如說可以收錄「容許漢字」「標準漢字」三者作為「三層規範」。接下來說的只是理論,無興趣者大可忽略。一言以蔽之,倘若當局想要把某個被合併的簡化字重新分化,可以先把它收錄為容許漢字,而只在標準漢字中實行分化。轉換期間,在考試出現的容許漢字都不扣分(一般刊物、法律及官方文件以外都可用它)。這樣就可以保證轉換標準的期間,不對識字者造成麻煩。而與此同時並存並用的標準漢字,就相噹噹於現行規範字的地位(出版標準、官方標準等)。這樣,出版物、印刷物等各種日常接觸的信息,都可以為未來的轉換先提供準備。不過上文的例子中提到「捨、?、?」這些字,它們都很容易分清,部件不難,而且筆畫只多差三四畫左右。這些不難恢復的漢字都不需要做到實行多中心標準。但是,對於「衝、後、徵、醜」這些更常用而筆畫更多的合併字,就可能需要這種計劃周長的轉換時期了。重新分化它們,絕不可一同恢復 3 字以上。即使到了轉換標準的中期和晚期,都仍然應該容許它們被使用。可是到了恢復工程將近完成的時候,就應該盡量容許字的數量,同時調節學生的課程,大大減少對識字者一代的影響。在我所見,理想的轉換時期應該擁有以下的特徵:- 新規範中被恢復的分化字,不在 5 字以上;
- 路牌、商標、招牌陸續更改,路人見之不怪;
- 社會上的識字者不受影響,他們只隠約察覚到小小改變;
- 老規範可以在轉換期間,被適當包容。
「那個老漢姦殺了我們幾十個兄弟。」
「那個老漢姦殺了我們幾十個兄弟。」「那個老漢奸殺了我們幾十個兄弟。」仔細揣摩句義,然後回答問題......隨便說說,我一直很奇怪,在《說文》裡面「奸」纔是「犯淫」,「姦」纔是「私」。怎麼現在繁體的通常用法恰好反過來了,希望方家能不吝賜教。應該說,中國確實這20多年,是在緩慢的恢復部分合併字
包括繁體字,也包括異體字但恢復的原理,好像看不太懂比如為什麼是恢復 疊、覆 這些字,而不是恢復別的?這兩個字有什麼特殊之處么?自問自答一下吧。
「我下面給你吃。」「我下麺給你吃。」「我下面給你吃。」
體會一下。我是寧願重新根據字義來造字、也不願意這樣胡亂合併漢字。(每當這時候就覺得知乎「不能檢索自己所曾經回答過的同類問答」這一點特別傻屄、乃至自己連全文檢索的答案都不可行)我還是甩上來我的應對方案吧(下文應作「合併」):# EOF.
下一步「的」
「地」
「得」也要合併了看了關於漢字在中國史上的重要作用的文章... 忽然覺得,繁體字變簡體字會不會利大於弊?漢字是表意文字,多個繁體字合為一個簡體字其實是平白抹消了文字內部的部分信息... 在文學/書法方面造成的損失我不懂,但一個直觀的後果就是台灣同學不時會抱怨看不懂簡體字。這個說不定也是他們對中國認同感降低的一個因素...
英語不合併同音....I"m cumming (我要射精了).I"m coming (我來了)
要把問題放在不同的時代,在過去,繁體字或者正體字筆畫多,書寫速度方面受到了很多限制,平時多有不便,而且不利於文化普及,所以我認為即便一詞多義,造成誤會,畢竟這情況是少數。所以體現的是一種進步。
而現在,絕大多數文案都是打字打出來的,不存在方便與否的問題,文化普及的問題因為教育條件的提高也不存在了,所以從文化的傳承角度,有恢復的必要的。
但是,不能因為現在覺得沒必要就否定過去的變革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上古「子丑」之子與「子孫」之子不同,後來不是合了?和「醜」簡化作「丑」是同理也。「該」有「應當」和「此/這」兩無干之義,和部分簡化字的多義也差不離。
我認為將本來意思相差很遠,卻因為讀音一樣而合併為其中寫法簡單的一個字是一種很粗暴的做法。某些簡化工作我是贊同的,比如「憂鬱」變成「憂鬱」,但是更多的就像「每個部門檢舉出兩個右派」一樣變成了數量性的政治任務。我主張凡是不同讀音具有不同意思的多音字,應當拆分成不同的寫法,盡量做到一個字只有一個音。雖然現代漢語寫白話文用複合詞不會出現文言那種一個字就是一個詞,如果可能代表的意思過多會造成閱讀者誤解的情況,但也能讓讀者和外語學者少費點辨識讀音的勁吧。
推薦閱讀:
※「陽」這個字簡化得如何?
※有哪些簡化得不錯的簡化字?
※為什麼把「一」叫做「幺」?為什麼知乎搜索中輸入「幺」字顯示出的是「么」?
※「並(竝)」、「並(幷)」、「併」這幾個字如何區分?
※為什麼大陸把「強」改成「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