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猴」這一行業為什麼消失了?


實名反對上面的回答。不了解一件事的背景,盲目進行批駁並不是客觀可取的做法。

首先耍猴並沒有消失,而是處在後繼無人(可能這個詞某些意味會讓聖母高潮)即將消失的階段。

耍猴藝人主要是河南新野這個地方的,那兒耍猴是世世代代傳承謀生的手段,猴子也是人工繁育好幾代的。耍猴藝人也是跟猴子同吃同睡當作家人的,甚至女人用自己的奶喂小猴子。訓練猴子的時候打是存在的,但並不會狠打,一是因為猴子在當地很貴二是打一般是訓不好猴子的。可能是因為表演設定上都是人與猴子互相捉弄,給人的感覺是人跟猴子關係不好。實際上就跟說相聲捧哏逗哏一樣,私下裡不融洽,檯面上更不可能演的那麼自然了。對猴子親如家人,這是猴戲藝人傳承這門手藝時一併繼承的道德標準。

我覺得人類社會在某個階段存在某種現象是因為環境使然的,猴戲並不是輕鬆的活路,猴戲藝人靠這個手藝掙個乾淨活命錢,是因為他們沒有別的出路,用自己「前衛」的價值觀去道德綁架,進行一番批判,不考慮現階段的時代背景,要他們立馬」別他媽耍猴了,都去讀大學學挖掘機「,這顯然是沒有考慮周全。

對了,我們還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就這樣。


贊同@醞釀感情的貓 的回答。

推薦觀看《帶著猴子走江湖》。

我小時候也是傳統的聖母小女生,小學辦板報還有感而發「批評」過一個周末看到的耍猴。差不多十年沒看到過耍猴了,最近春節回家在萬達廣場邊看到過兩次,也是遠遠避開沒去湊這個熱鬧。

直到今天晚上看到cctv-9記錄頻道,耍猴人說他們不在大地方耍了,因為會被舉報,一般是十五六歲的女娃娃,猴子打人引人發笑,但人打猴子就不行了要被舉報。

大家聽到鞭子很響,那是因為打在了地上,打在猴子身上根本發不出這個聲音。他們也根本不會真正打猴子。耍完一場後,耍猴人和溜子(負責向觀眾收錢的人)牽著猴子去小飯館吃飯,點的包子和面,直接拿起包子,挑了一夾面喂猴子,特寫到猴子吃東西的姿態,簡直跟人一樣。

紀錄片里耍猴的幾個地方,都是一些縣城,山東菏澤。在此回答題主問題,「耍猴」並沒有完全消失,我小時候(十年前)常看到耍猴,後來隨著經濟發展,我在的地方漸漸成了耍猴人口中容易被舉報的「大地方」,所以轉移到了在這十年間發展起來的新縣城。至於為啥我最近已經又看到兩場耍猴,在重慶主城區,我也不明白。

但是「耍猴」這個行業確實正在消失,不僅僅是後繼無人,畢竟現在比耍猴體面又掙得多也不要學歷的工種也很多,社會在不斷創造新的廉價工種,而不需要像幾百年前那個村一樣自己闖出一條耍猴的活路。現在僅剩的耍猴人也因為年齡等問題逐漸回鄉,片中耍猴人耍了幾場嗓子就啞了,他說「要是兒子娶了媳婦,自己就得回家逗孫子。要是不逗孫子,是會被村裡人罵的。」

看紀錄片深有感觸的幾個片段:

耍猴人感嘆「清明一過蔥苗就長起來了」,耍猴只是一種形式的外出務工,做農活掙不了錢,只有在過年期間熱鬧的時候外出掙錢。

「不管我這次出去掙的錢多與少,我這猴子安安全全的跟我出去,跟我回來,在這玩耍的一兩個月中,我的心就得了」

雖然猴子都是按照排練做的動作,但往往下手不知輕重,耍猴人很容易受傷,去小診所不捨得花幾百塊(可能是打防疫的針),就讓醫生簡單處理了一下。普通人活得體面都要拼盡了全力。

還有耍猴人的江湖規矩:

耍猴的差不多都是一個地方出來的,如果兩撥耍猴人遇上,大地方就各耍各的,各憑本事;小地方就輪番耍,收益平分,中間交換溜子,說明賺的錢互相坦白。紀錄片里的一撥耍猴人遇到了另一撥不認識的,很自然的就按照江湖規矩來,耍完後交流才知道兩家是隔壁(這裡看了挺傷感的,為了生活不得不外出,農村裡都不認識鄰里)

「江湖老規矩,溜子們不能去收孩子的錢。如果孩子主動給錢,就讓猴子去握握手。」

伴著耍猴人濃重的口音,還真的挺有俠氣的。

我覺得任何古老的行當,都有自己的一套規矩,比某些現代精英們掙沒良心的錢豪氣到不知哪裡去。所以以後看耍猴表演,講講江湖規矩,溜子來收錢就給,乖~

不說了,明天上街找找耍猴人:)


被雷軍發揚光大了~


是因為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對耍猴等相似娛樂活動需求大幅減弱了。

獼猴分布於: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北部和中國南部的廣大地區。

普通獼猴

而巴基斯坦和印度以及其他部分地區的耍猴行業依然十分興盛。

猴戲

耍猴子有一套!絕對好看!令人驚嘆!太平湖猴子表演之一

Rawal Lake 20131222 冬至 周日 猴子2

The disturbing world of the Street Apes in Jakarta

同意上邊鏈接里Chidalu Andrea的話「stop trying to simplify the problem. there"s always more to it.」

Photos: Performing Street Monkeys 印度尼西亞的猴戲。

Street organ 「西式」的一種娛樂

The Organ Grinder"s Monkey: Robert Rangel, Steve Hui: 9781483626796: Amazon.com: Books

似乎是借用耍猴現象作為引子探討作者給汶萊王室提供安保偵探服務。

汶萊王室是世界上最有錢的:哈桑納爾·博爾基亞

Robert Rangel Books

google檢索 : goat monkey show 就會發現大量巴基斯坦的節目。

檢索巴基斯坦耍猴也可以得到很多。

最後,耍猴只是大量消失事物中的一個而已。

《百年孤獨》中描述的眾多娛樂活動不是也早就消失了嗎。

馬宏傑:耍猴人在江湖

我與耍猴人老楊的結緣

養猴人黃愛青_馬宏傑

當然和法律也有很大關係。

題外話:人類養豬就是為了吃,這不是畸形嗎?看來江浙地區的人最「畸形」了。

吃水不忘挖井人實際上是個笑話,實際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誰在挖井。


這個現在景區比較常見,一般在猴子出沒的山區會有表演。

城市裡現在你敢隨隨便便聚眾,輕輕鬆鬆治你個擾亂社會治安罪,就算不去派出所,猴子可能會給你沒收。再不濟可能遇上聖母婊,罵你虐待他們祖宗,然後再舉報你。

所以說現在不是社會和諧了,是都轉戰鍵盤黨了。

匿了


沒消失啊,現在都改賣手機了。


都去打電子遊戲了


上上月我在蘭州還見了呢。


沒有消失啊。不過,應該也快了。

前兩三年春節,我還在街上看到過耍猴。耍猴人衣衫襤褸,小猴子雖然靈活但很瘦弱,圍觀的人還不如 江南皮革廠倒閉了 攤前的人多。肯打賞的人就更少了。

其實挺感慨的,很多這樣的傳統娛樂活動就這樣落寞了。因為有了電視,有了網路,能去很多地方,見識很多新奇的事物,這些形式重複單一的節目對我們也就不再有吸引力。

就像我小時候愛看 曲苑雜壇,如今對雜技之類的沒什麼興趣了,總覺得翻來覆去就那些動作或者是老動作的變體,很難有太多的新意。


小時候看過耍猴,那時候還小大概6,7歲吧,只是看著耍猴人用鞭子打猴很不喜歡,心疼猴子。耍猴的鞭子不小心脫手,正好滑到我腳前面,我撿起來了,死活不給耍猴的。周圍人,耍猴的甚至我父親都訓斥了我。父親甚至前幾年還提起這件事,說我不知分寸等等。在他們認為,耍猴就是給人看的,耍猴的打猴那是他的本分和本職,而我搶了耍猴的鞭子就是不對。那時小不懂,但是並不接受訓斥,直到今天我也為我當時的行為驕傲,作為一個孩子能出於本心而不是順從社會中平常被人接受的事情。一直沒改變過,這種表演你可以說他是一種文化,但他是一種應該消失的文化,我當初認為這種虐待動物的行為不是種正常行為,但其它孩子呢,他們可能內心有和我一樣的想法,覺得猴子很可憐。但在他們看到我被訓斥之後呢,他們會不會認為這是一種正常。

拒絕動物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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