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基督徒閃婚,被家暴。男方也是基督徒,他想要離婚,卻逼我提出來。因為基督教規定,誰提出離婚罪歸誰?
我是基督徒,男方也是基督徒。我們是閃婚,現在領證快5個月,分居三個月。被男方家暴。男方,蓄謀已久想悔婚,卻遲遲不提離婚,用語言和暴力來刺激我提出離婚。因為基督徒教有明文規定,誰提出來離婚,罪歸誰,我該怎麼辦?
都給你派去了法院和婦聯,你偏偏要等到末日審判,上帝也很為難
一邊說著全知全能,一邊鑽著漏洞。一邊說自己虔誠,一邊把神明主宰當傻子。我不是很懂這種教徒。
基督教還有明文規定,你是他肋骨拆出來的,當他打你左臉時,你應該把右臉也湊上去讓他打得更順手的。你要反思,你有沒有好好侍奉你的丈夫,以至於他會動怒。當你的丈夫管教你時,你有沒有誠心悔改,把屁股撅得更高一點,方便他責罰。
什麼離婚,女權,這是社會主義新時代的獨立女性才有的權力,是女人用鐵和血換來的,和你這種舊宗教的神棍沒有半毛錢關係的。
請不要念著不知道哪裡請來的神,享著娘子軍的福。好好侍奉你的丈夫去。題主,你這問題其實好解決的,你可以暫時改信伊斯蘭教嘛,讓你丈夫說三句「塔拉戈」(Talaq),你們就算離了,然後去民政部門領個本本,大家好聚好散。上帝安拉本一家,他基督徒搶穆斯林的台詞,不算自己有罪;離完婚後你再重新受洗就又回歸主的懷抱了,多和諧。
平安,首先,我很贊同gwi giwi 的回答,原來基督教可以虛偽到這個地步。或者說,原來假道理可以虛偽到這地步,連起碼的羞恥都不要了。
首先,我們說,分居和家暴已經是罪了,作為一個男人,以強暴和惡念待自己的妻子,不僅自己不認罪,反倒試圖將婚姻關係的破裂推卸給別人,既通過暴力和語言想讓你離婚,又通過假教導轄制不讓你離婚,連法利賽人都沒有這麼不知羞恥。
親愛的姐妹,聖經從來沒有告訴你,誰提出離婚,罪就歸誰,彷彿有誰在婚姻這個問題上是乾淨的,當你犯罪的時候,當所有人都試圖指控你,試圖把責任推給你的時候。我們的上帝,為你承擔了一切的責任,背著你所有的罪上了十字架,當那沒有資格定你的罪的人,試著定你的罪時,那唯一有資格定你罪的神,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平平安安的去吧。
所以,親愛的姐妹,你已經乾淨了,你的丈夫不珍惜你,但上帝是何等愛你珍惜你,你在上帝眼裡又是何等的寶貴,你能想像一個人間的父親看到他的女兒被家暴卻不允許她離婚嗎?人間的父都不這樣,何況你在天上的父呢?他豈不更愛你,更心疼你嗎?
因此,我在主里被神所愛又被耶穌所赦免的姐妹,無論魔鬼的控告看起來多麼的可怕,它在你身上已經沒有了權柄,是的,你是犯了罪,但1、上帝赦免了你一切的罪,你在上帝眼裡已經是個義人了,不是因為你做的好,不是因為你沒有離婚,而是因為耶穌已經為你死了;2、你不需要被別人的罪所轄制,因為家暴本身就意味著婚姻被破壞了,你的罪不比任何人的罪更多。
因此,不要怕,你看上帝對你的赦免是何等的大啊。
看完我只有一個想法:原來誓反教可以虛偽到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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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跑出來精分?
說了誓反教虛偽,還要跑出來活生生給我表演一下?
這叫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你們倆還離什麼婚啊!一樣的腦子,這才真是絕配呢!
這個問題估計是題主編出來專門釣魚的……虧我還這麼努力的,給你寫這麼有營養有乾貨的回答,大家散了吧。這是答主ID,
http://www.zhihu.com/people/fu-yun-28-32?utm_source=com.miui.notesutm_medium=social性別男,0贊,0感謝,0回答,0被關注,1提問。所有的活動記錄開始於兩天前,同一時間關注了51個話題,提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最開始標籤只有一個——基督教,後來我加入了婚姻,家庭,情感等標籤。剛剛題主又修改了問題,系統給我推送了通知(因為我修改過),所以才發現。
大致觀察了一下這個問題下的答案,題主沒有跟任何人在評論區有過交流,遭到了那麼多嘲諷吐槽(沒幾個正經答題的),居然沒有在問題描述里有進一步的解釋,除非題主@浮雲能用更加細節的事實來在評論區有交流,否則恐怕這個事都是編的……
最主要的是,如果這事是真的,最合理的方式是直接去問所在教會的牧師,其權威性應該會更強,完全沒有必要來知乎註冊個賬號,專門問問這麼一個問題。我懷疑題主不但釣魚,而且只粗淺了解一點相關知識,根本沒見過真正基督徒是怎麼樣的,如何與教會互動溝通。
請幾位鑒定一下,反正我很難想像不問牧師問知乎的基督徒 @Xizhi Zhu @西風 @陳張 @鹽光 @無名氏 @野仙
男女交往中有兩個鬼門關,一個是因為男女本身思維帶來的交流困難。一個是因為原生家庭不同帶來的交流困難。
所以,在戀愛階段總會有那麼一個階段,爭吵非常厲害,分了又好,好了又分,分分和和沒完沒了。而閃婚可能還沒有進入這個階段,就已經結婚了。
這段時間的典型特徵是:
其實男女的思維是非常不同的。男生的思維其實特別表面,他們無論說什麼,聽什麼都是從最字面的意思去理解。而女生在理解的時候就會拐好多彎。所以,如果認為丈夫是「逼自己提出分手」,那你真的是高看男生了,一般男人想分手就會直接說的,這種拐彎抹角的含蓄表達一般男生是很難理解的,更別提主動應用了………
第二,在語言的使用上,女人把語言作為表達情感的工具,比如題主那句「蓄謀已久」,主要並不是說謀劃很久的意思,實際上是要表達題主對丈夫的極度不滿。「已久」指的不是字面上時間長,而是不滿的程度深。
而男人在語言上,則會更直接的把他當做信息的傳遞工具。比如我開頭對「蓄謀已久」的評價,我作為男人很自然的就會關注,蓄謀已久到底是多久?如何證明他在蓄謀?這麼做他有什麼好處?而如果男人此時關注這些,女生很容易認為男生是顧左右而言他,有意的氣自己。
再有男人生活中會更在乎原則。女人更在乎關係。以下是親身經歷,當時兩個女人坐在我身旁聊天,內容是這樣的:
女人A向女人B吐槽他的丈夫C,C有兩個朋友合夥開公司,男的D和女的E。
有一次合伙人女E因為私事,要求合夥的公司為她開個方便之門。(什麼事忘記了,肯定不是大事,但屬於跳過正規流程。)結果被合伙人男D一口回絕,於是女E找到丈夫C評理。
重點來了,對這件事的評價居然以男女為分界,形成了兩個完全不同的陣營。
丈夫C,合伙人男D,還有在旁邊聽故事的我,這三個男的持相同觀點:既然是公司就應該走公司的流程按規矩辦事,不能因為私事破壞制度。
我傍邊吐槽的兩個女士A,B,和合伙人女E這三個女的持相同觀點:女E之所以選擇合夥,是因為朋友關係,(這五個都是彼此認識的朋友),朋友有難居然說這麼冷血的話太不對了。
我在一旁聽兩個女士的這番話,簡直目瞪口呆,因為我一直把我的觀點(男方觀點)當做,全世界都知道的理所當然的事。可當我看到兩個女士在以同樣的心態,訴說完全相反的道理時,我感覺自己三觀都開始崩潰了。
現在看來,男人重原則,女人重關係。男女的思維差異竟然可以這麼大。
其實男女之間還有很多很多小的差異。比如:
1,當一個陌生人出現在你面前時,女生第一眼一般會看他的衣服,男生會看他的臉。
2,當你在一個大街上漫無目的的走時,一般女生的目光會在自己周圍不斷的掃視,而男生則會把目光鎖定在遠方的一個點上。(當然這是在沒有特意去看什麼的前提下)
所以據說這就是為什麼男生比較愛看美女的原因,因為當男生看美女的時候,身邊的女生很容易發現,可當美女看帥哥的時候,他們的男朋友卻在目!視!遠!方!
這些都是親測有效的,不信你也可以找個異性問一問,反正我試的結果是100%正確。
因為男女之間猶如不同物種一樣(真的是經驗),交流起來真的是特別困難,特別需要忍耐。而愛就是在這種忍耐中體現出來的,熬過這段以後就會好一些。
除此之外,還有家庭的問題,如果說男女差別只是讓你覺得彼此之間不是同一個物種,那家庭問題就會讓你覺得你們根本不是一個星球的人。以下是一點經驗。
我的知乎回答:農村的公公婆婆要帶 20+ 親戚來我新家給我們溫鍋,被我阻止了,是我做錯了么,應該怎麼處理?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730418/answer/136860240?utm_source=com.miui.notesutm_medium=social總之,既然結婚說明你們還是有感情基礎的,試著包容理解和忍耐,實在不行不是還有牧師嗎?我媳婦就動不動找牧師評理去,然後找一幫人批判我……好吧說多了都是淚,祝幸福平安~你丈夫既可恨,又可笑。他對基督教的理解竟然如此律法主義。聖經說不能先提出離婚的意思是,不能主動撕毀婚姻的盟約,你丈夫家暴的行為已經實質撕毀婚姻盟約了。這裡的「提出」不是說真在口頭提,用行為提出也是一樣。
你丈夫這種做法不過是跟上帝鬥心眼,耍雞賊,難怪先知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利米書 17:9 和合本)。
先知後面緊接著說: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 (耶利米書 17:10 和合本)
神是你的安慰,你的避難所。願你也不要被這些字句捆綁,不住禱告,在與神的親密關係中做出正確決定。離婚!你無罪,因為你是被逼的!請看聖經瑪拉基書2章16節: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他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靈,不可行詭詐。這是大軍之 耶和華說的。
1.用你看剩經的時間,仔細閱讀婚姻法和家暴法(這個真有了)。
2.收集足夠家暴證據後報警
3.法院起訴離婚
你要是還抱著剩經不放,你就按基督教的解決辦法,祈禱去吧。
就像高票答案說的,有幸生在一個已經很進步的時代,生在一個社會環境相對穩定的國家,真是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還要抱著本故事書想做回奴隸。
聖經上從來沒有說過類似於「誰提出離婚,罪歸於誰」的說法。
事實上,如果長期家暴,這個婚姻已經在事實上結束了。施暴的丈夫既沒有和妻子兩人合為一體,更沒有做到為妻子舍己。哪裡還有什麼婚姻可言呢?被施暴的一方,在事實上已經被對方拋棄了,是婚姻的受害者。這樣試圖歸罪給對方的做法,不就和亞當吃禁果之後的行為如出一轍嗎?
要從聖經來講,雖說講了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但也在瑪拉基書上講了「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其實說白了,權利和義務是一體的,你強暴待妻,就失去了頭的權利。你只有善待自己的妻子,妻子自然以你為頭,事事順服。那麼說回題主的問題,你們信得基督教都是流於表面,信得是律法,而不是愛心。那麼都到感情破裂要離婚的程度了,又何必因為誰先提出離婚,誰有罪,這種理由,牽絆自己的自由呢?!
再一次覺得作為無神論者,真TM的爽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於嗟鳩兮,無食桑葚!於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於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隰則有泮。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兩千多年前的人都知道該咋辦,你還在靠著你的上帝,那時候還沒基督教呢。如果你真的把「聖經」當回事的話,你絕對不能提出離婚。看「聖經」「新約」的教導:
哥林多前書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當然,最好是你能認清楚基督教的邪惡本質,從基督教這個邪教當中走出來。為什麼說基督教的本質是邪惡的呢?請花十分鐘看看我的總結就知道了:
【知乎管理員閣下:我引用的經文,白紙黑字,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具體的章節號也給出來了,大家都可以查證。內容本身比較尖銳,不代表內容違規,盼您明察!又或者知乎只允許對基督教唱讚歌?】
我試圖幫助人們認清楚基督教(包括所有基督教教派)的真相,方法是從「聖經」出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我引用的經文,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歡迎大家查證!!!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家看看耶和華/耶穌十分的行為是什麼「愛」?什麼「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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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對照,上下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耶和華/耶穌完全是__主動地__有意地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耶穌屠殺還在吃奶的嬰兒!!!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基督徒們會辯解說,不要斷章取義,看看上下文,那些人作惡,所以「上帝」懲罰他們。但是,關鍵問題是:
耶和華/耶穌用屠殺無辜嬰兒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耶和華/耶穌用「 使 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令人髮指的方式來懲罰人,這是什麼「愛」?這是什麼「公義」?
2)耶穌的許多大話都吹破了。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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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新約」,耶穌說「信的人」「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基督徒們真的相信耶穌的這種話嗎?全世界上能不能找出一個「信的人」能夠「手按病人,病人就__必__好了」???能「按」好艾滋病嗎?
按照「聖經」,耶穌說「信的人」喝了毒藥也「__必__不受害」。基督徒們會引用「聖經」說:「不可試探你的主」。我的問題是:如果你不小心喝了氰化鉀,你真相信你「必不受害」嗎?
相關經文:
馬可
16:15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And these signs will accompany those who believe: In my name they will drive out demons; they will speak in new tongues;
16:18 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基督徒們會說:你這是斷章取義。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是的,這幾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上面引用的幾節經文,15節中的「他們」「你們」都是指使徒們。但是,16節的主語就已經變了「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裡的主語已經分別變成「信兒受洗的」和「不信的」。到了17節,中英文對照,「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主語是「信的人」,對應的英文是「those who believe」,顯然指的是所有的「信的人」。
3)「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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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據「聖經」,號稱「全知全能」的「基督教的上帝」安排獅子吃草,
b)根據「聖經」,「基督教的上帝」說過的話是不改變的。
c)前面兩條加起來,獅子應該還是吃草的。
但事實是:獅子吃肉。「聖經」和基本事實矛盾,這就證明了基督教的「上帝」不存在。
再舉一個例子:根據「聖經」「創世」的順序,先有地球和地上的植物蔬菜水果,後有太陽月亮和宇宙中的億萬星辰。稍微有點科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和科學矛盾了。
4)「聖經」上有很多根本無法繞過去的自相矛盾。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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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起來有點長。比如我這篇分析: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漏洞百出充滿自相矛盾:所謂耶穌的「復活」是個謊言
5)「聖經」「新約」裡面對基督徒們提出了很多荒謬的要求。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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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句,基督徒們會說我斷章取義。但是實際上,我多年前懷著虔誠的追求真理的心學習「聖經」。經過長達九年的反覆閱讀思考以及和牧師們的討論,我終於敢斷定基督教是虛假不實的。我當年學習「聖經」,中英文對照,上下文反覆推敲,自信沒有「斷章取義」的地方。反倒是基督徒們「解經」的時候經常使用這樣的絕招:「黑」在這裡是「白」的意思。。。。。。
如果有基督徒說我「斷章取義」,我只要回一句:哪裡「斷章取義」了?請拿出上下文出來分析一下!
好,言歸正傳,大家看看「聖經」「新約」隊基督徒們提出的種種荒謬的要求: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女基督徒們在教會要「閉口不言」,女基督徒們遵守嗎?
「聖經」「新約」明確要求基督徒們生病的時候要請人來抹油/禱告,基督徒們遵守嗎?
再比如,「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也非常清楚:
a)「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b)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c)「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d) 為什麼「聖經」「新約」要求基督徒們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呢?其實邏輯上也很清楚: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要用「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主」,那麼請思考一下:基督徒們過性生活的時候心裡還想得起「主」嗎?我猜早就把「主」丟到爪哇國去了吧!
相關的「聖經」經文和分析請參考: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新版)
等等等等。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基督教的知識,或者感覺基督徒給您的「解釋」似乎有道理,請您務必聯繫我。謝謝!
都什麼回答啊?
我與他們不同,我的回答將是一股清流,請靜心聽我說:
你
現
在
需
要
做
的
當
然
是
聯
系
上
帝
啊
!
我們做點什麼好事總想讓鬼神知道,做點什麼壞事總想讓鬼神不知道,我們太讓鬼為難了……… ——郭德綱
題主,這是法律問題。需要找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條款。如果老天想救你但是你卻不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老天都幫不了你!
更何況這世界上也沒有什麼救世主,也是不應該依靠什麼神仙與皇帝的。
聖經裏描述神所厭惡的丈夫的形象:
13 你 們 又 行 了 一 件 這 樣 的 事 , 使 前 妻 歎 息 哭 泣 的 眼 淚 遮 蓋 耶 和 華 的 壇 , 以 致 耶 和 華 不 再 看 顧 那 供 物 , 也 不 樂 從 你 們 手 中 收 納 。
14 你 們 還 說 : 這 是 為 甚 麼 呢 ? 因 耶 和 華 在 你 和 你 幼 年 所 娶 的 妻 中 間 作 見 證 。 他 雖 是 你 的 配 偶 , 又 是 你 盟 約 的 妻 , 你 卻 以 詭 詐 待 他 。
瑪 拉 基 書 2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16 耶 和 華 ─ 以 色 列 的 神 說 : 休 妻 的 事 和 以 強 暴 待 妻 的 人 都 是 我 所 恨 惡 的 ! 所 以 當 謹 守 你 們 的 心 , 不 可 行 詭 詐 。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
瑪 拉 基 書 2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8 人 若 不 看 顧 親 屬 , 就 是 背 了 真 道 , 比 不 信 的 人 還 不 好 , 不 看 顧 自 己 家 裡 的 人 , 更 是 如 此 。
提 摩 太 前 書 5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5 耶 和 華 試 驗 義 人 ; 惟 有 惡 人 和 喜 愛 強 暴 的 人 , 他 心 裡 恨 惡 。
詩 篇 11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4 你 們 禁 食 , 卻 互 相 爭 競 , 以 凶 惡 的 拳 頭 打 人 。 你 們 今 日 禁 食 , 不 得 使 你 們 的 聲 音 聽 聞 於 上 。
以 賽 亞 書 58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10 愛 是 不 加 害 與 人 的 , 所 以 愛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
羅 馬 書 13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19 情 慾 的 事 都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 就 如 姦 淫 、 污 穢 、 邪 蕩 、
20 拜 偶 像 、 邪 術 、 仇 恨 、 爭 競 、 忌 恨 、 惱 怒 、 結 黨 、 紛 爭 、 異 端 、
21 嫉 妒 ( 有 古 卷 在 此 有 : 兇 殺 二 字 ) 、 醉 酒 、 荒 宴 等 類 。 我 從 前 告 訴 你 們 , 現 在 又 告 訴 你 們 , 行 這 樣 事 的 人 必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國 。
加 拉 太 書 5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你的丈夫如果如是上面所描寫的樣子,那麼他已經做了很多讓神厭惡的事情,和誰提離婚已經沒有太大關係。
你的題目裡只描述了你丈夫的問題,不可否認家庭暴力是嚴重的犯罪,不但應該受到法律制裁,更是被神所厭惡。而婚姻裏,妻子和丈夫都有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出了問題一定不僅僅是一方的問題。而一切的答案都可以在聖經裏找到。
聖經裏描述的丈夫對妻子的責任:
23 那 人 說 : 這 是 我 骨 中 的 骨 , 肉 中 的 肉 , 可 以 稱 他 為 女 人 , 因 為 他 是 從 男 人 身 上 取 出 來 的 。
24 因 此 ,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
創 世 記 2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28 丈 夫 也 當 照 樣 愛 妻 子 , 如 同 愛 自 己 的 身 子 ; 愛 妻 子 便 是 愛 自 己 了 。
29 從 來 沒 有 人 恨 惡 自 己 的 身 子 , 總 是 保 養 顧 惜 , 正 像 基 督 待 教 會 一 樣 ,
30 因 我 們 是 他 身 上 的 肢 體 ( 有 古 卷 在 此 有 : 就 是 他 的 骨 他 的 肉 ) 。
31 為 這 個 緣 故 ,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
32 這 是 極 大 的 奧 祕 , 但 我 是 指 著 基 督 和 教 會 說 的 。
33 然 而 , 你 們 各 人 都 當 愛 妻 子 , 如 同 愛 自 己 一 樣 。 妻 子 也 當 敬 重 他 的 丈 夫 。
以 弗 所 書 5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7 你 們 作 丈 夫 的 , 也 要 按 情 理 ( 原 文 是 知 識 ) 和 妻 子 同 住 ; 因 他 比 你 軟 弱 ( 比 你 軟 弱 : 原 文 作 是 軟 弱 的 器 皿 ) , 與 你 一 同 承 受 生 命 之 恩 的 , 所 以 要 敬 重 他 。 這 樣 , 便 叫 你 們 的 禱 告 沒 有 阻 礙 。
彼 得 前 書 3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聖經裏描述的妻子對丈夫的責任:
22 你 們 作 妻 子 的 , 當 順 服 自 己 的 丈 夫 , 如 同 順 服 主 。
23 因 為 丈 夫 是 妻 子 的 頭 , 如 同 基 督 是 教 會 的 頭 ; 他 又 是 教 會 全 體 的 救 主 。
24 教 會 怎 樣 順 服 基 督 , 妻 子 也 要 怎 樣 凡 事 順 服 丈 夫 。
25 你 們 作 丈 夫 的 , 要 愛 你 們 的 妻 子 , 正 如 基 督 愛 教 會 , 為 教 會 捨 己 。
以 弗 所 書 5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你 們 作 妻 子 的 要 順 服 自 己 的 丈 夫 ; 這 樣 , 若 有 不 信 從 道 理 的 丈 夫 , 他 們 雖 然 不 聽 道 , 也 可 以 因 妻 子 的 品 行 被 感 化 過 來 ;
2 這 正 是 因 看 見 你 們 有 貞 潔 的 品 行 和 敬 畏 的 心 。
彼 得 前 書 3 Chinese Union Version (Traditional) (CUV)
以上責任和義務你們婚前是否知曉?婚後是否做到了?如果都沒有的話,那這段婚姻是否本身就欠考慮,是否值得再繼續下去?聖經裏確實說過不可以離婚,耶穌也說過不可以隨便休妻。但是比離婚的罪更大的罪是,本該合而為一的兩個人卻並不相愛,且互相傷害。所以當斷則斷,不要一直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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