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音樂是不是已經不再是人們重要的娛樂方式了?音樂產業在娛樂產業中的地位是不是已經很低了?

1.單純的「聽音樂」是不是已經不再是人們重要的娛樂方式了?音樂是不是漸漸變成了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遊戲等等娛樂形式的附屬元素而已?用通俗的語言表達就是:現在還會有人專門花時間只聽音樂嗎?

2.音樂產業在娛樂產業中的地位是不是已經很低了?是不是已經成為了「粉絲經濟」的賺錢手段,或者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遊戲等等娛樂產業的附庸?

3.從藝術的角度來看,娛樂方式的創新和融合(遊戲、試聽結合的娛樂節目)是阻礙了音樂藝術的發展還是推動了音樂藝術的轉型蛻變?

4.以上三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因地域不同而有所不同?只是大陸是這樣,還是全中國(廣義上的)都是這樣?抑或是整個世界都是這樣?


題主定義的「單純的聽音樂」,即在特定的時間,把聽音樂作為排他性行為

我想說,這一行為,一直都是非主流。

1980s,隨身聽(walkman)大行其道,很大的原因是,他滿足了人們「一邊聽音樂一邊還能幹點什麼」的需求。畢竟聽音樂這碼事,不像電影、閱讀等沉浸式體驗,對身體感官及注意力的要求,那麼高。

至於那些「單純地聽音樂」,一般發生在非富則貴的家庭,機膽,皇帝位,音量澎湃而來。

我搜索自己的記憶,「單純聽音樂」的場景其實好像並不多:2009年在北京的一家肯德基聽剛入手的林生祥《野生》;2016年7月在北京的一家酒店裡聽五月天《自傳》……其他的,好像就得追溯到,大學時候用discman聽陳綺貞精選集、在崗頂剛買回來的Iron Maiden,中學時候用卡帶機聽張信哲的《信仰》、任賢齊的《心太軟》。

答案似乎已經出來了:我為這些音樂,都付出了代價

小時候,我省下早餐錢來買磁帶。大學的時候,我用稿費來買原盤和口盤。現在,當音樂唾手可得的時候,我花費時間(購買的等待)和金錢來獲取他。為了聽到五月天的新唱片,我在凌晨5點起來,忍耐了10個小時的長途旅行。

我的付出,決定了我對其投入的精力。

演唱會,音樂節,你當然投入了。因為你買了門票。而且在很多時候,你是擊敗了無數競爭對手獲得的門票。

你是否知道,幾年前,Beatles版本的Rock band的熱銷,帶動了一大批年輕的群體,去購買Beatles的唱片。

再說一次:

投入,決定了熱愛。

投入,可以是時間,也可以是金錢

所謂發燒友,其實本質是:熱愛

題主的所有疑惑,都在於,你看到了太多的廉價甚至免費了。


任何一種藝術都是雙向的,它對你的侵染能力決定你對它的關注程度。交響音樂會,各種音樂的演奏現場都有很多人去,如果你學個樂器,你就會更加喜歡聽相關的演奏,感受演奏的氣質和味道。

每個人的重要娛樂方式非常非常不同,不可一概而論。比如我喜歡畫畫,那麼除了自己畫畫之外喜歡看各種各樣的畫,會選擇自己喜歡的臨摹,那麼一張單獨的畫放電腦里可以自己臨摹一個晚上,臨摹完人物形體換換衣服可以再玩一個晚上。

同樣的,我也喜歡音樂,是耳機發燒友,那麼對於我來說每天專心聽2個小時以上的音樂是必然的(不幹別的事情,一般是晚上,關上房門和燈,帶上耳機半躺在床上安心的聽完2個歌單,精力集中的時候會注意所有的配器和氣息流動,音色。精力鬆弛的時候會靜靜的讓音樂的起伏情緒被動的帶動自身。不知不覺會忘記時間的流淌。(題主可能沒想過花幾萬幾十萬幾百萬買音響設備的人不用來純聽音樂難道是看電影的嗎?在HIFI音箱和耳機屆,說起多聲道電影用音響或者多媒體音箱一般都是用一種鄙視的感覺表達——一股AV味道。不是片子,是AV功放的味道,當然對於AV的就是純HIFI音箱咯,突出的就是一個專用聽音樂。)

同樣是娛樂我專心乾的,還有泡茶,熏香,都是每天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

電影我覺得還是很好的,但對於電視劇,我就不感冒了,恕我直言,我覺得相對於音樂來說,這個時代與我最開始淡出娛樂視野的是電視(我已經幾年沒看過電視了,即使開電視機和投影儀也是電腦上放電影或者動漫和直播)。

至於音樂產業這種事情其實和音樂需要從完全不同的兩個角度來說。比如繪畫作為一個產業在最大眾的領域已經很難保持獨立,音樂相比已經很好了。但反過來,用純HIFI設備的人估計很多很多都不聽大眾消費音樂,對粉絲和歌星貌似不感冒(我自己對流行音樂一無所知,音樂是個非常個性化的東西,我喜歡新古典金屬,V家電子合成,日系女聲,古風,和歌,民族曲風,中世紀聖詠和幻想曲風,但別的都不聽(其實音響設備到貴了之後適應面也很窄,不但只能聽音樂,還只能聽一種風格的音樂,比如現在我的主要設備就是聽清淡類音樂好,靜電耳機,中高頻好,低頻很少,沒有氛圍感但非常通透。)那麼說回產業,產業分為大眾和小眾,大眾走量,小眾是做到有利潤就可以了,其實繪畫作為小眾還是有很大很大市場的,那麼音樂就更大了,而且音樂作為大眾娛樂產業的一部分依舊具有強大的影響力,這點很厲害了。既然做產業就是賺錢,大眾何為大眾,主要就拼受眾人數——就是粉絲嘛,所以「粉絲經濟」是大眾音樂產業的有機組成部分,沒什麼好說的。

至於是否成為附庸,我認為,那個叫跨界。我本人是搞影視的,影視中最賺錢的兩個崗位,調色和配樂。按照我的理解,我感覺片場工人,燈光工人,可能才是勉強算附庸,而到了分錢的時候,我覺得連導演,攝像,都是給調色師和配樂師打工的...

從藝術角度來說,音樂始終在人的聽覺感官領域擁有統治地位,也就是說,無論你電源、遊戲、電視劇,只要是涉及到聽覺領域你就繞不開音樂,只是一個團隊將音樂和視覺以及其他體驗方式打包給你了罷了,你試試一個遊戲配樂差到一定程度再好的遊戲性都玩不下去。我認為對音樂來說,不存在轉型和蛻變,更多的是不同的時代對某些特定用途的音樂有著特定的要求,音樂殿堂,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一直以來遵循其內在的邏輯,源遠流長。音樂理論從古希臘的琴和管走向中世紀的格里高利聖詠,從復調走向平均律,從協和走向不協和音,從現代走向後現代,現代任何一個音樂工作者,從古典大師到流行世界,從偶像明星,到電影配樂,就像這個世界的數字運用都遵循龐大的數學體系,這個世界的音樂運用也都遵循音樂世界系統的知識體系。

最後,音樂是直面感官的藝術,和繪畫,行為體驗一樣。如果說人心有最近的距離,那麼一定在感覺上。如果說心可以交流,那麼音樂一定是最適合的手段之一。電影,電視劇,遊戲等等,都在充分肯定音樂的價值,每當電影或者遊戲高潮之時,音樂響起,或悲傷,或振奮,或思念,變化萬千的情緒像你撲面而來,你感受到了震撼。其實以後你去聽OST,每當音樂再起響起,一切都會在腦中回想,眼淚會再次充盈你的眼眶,而當時光冉冉,當年的畫面也許模糊了,故事也許淡忘了,世態炎涼,斗轉星移,也許淡漠了種族,忘卻了國家,戰爭沒有了目的,愛情也沒有了對象,但音樂響起,半輩子前的眼淚依舊是如此的溫暖。這就夠了。


最近丹拿 寶華 帝瓦雷 賣的那是相當好!!


我每天下班回家就默默的打開音響聽會歌 感覺很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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