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血原則是種族歧視嗎?

這種黑白混血的也應該算是黑人嗎?

圖為籃球運動員奧斯玎·里弗斯


混的好,白人覺得他是白人,黑人覺得他是黑人。

混不好,白人覺得他是黑人,黑人覺得他是白人。


謝邀

題主配圖很酷。真心是很小很小很小的一滴血。若非黑人基因太強大簡直看不出來這個人混過。

one-drop rule當然與種族歧視密切掛鉤。

最早在課本里學到的定義是,一旦有一個African的祖先,有一滴黑人血液,此人就是negro,就不能享有各種白人特權,也就是通過血統成分來定義上下等人民。

這個問題的歧視性質不在於幾個drop才構成黑人的問題,而在於不管你有幾個drop,都不該被認定為是一個下等人民。以及這個定義的結構本身充滿了對黑人避之不及的厭惡,就好像「如果你的一大盆飯里有一粒米粒大的屎,你就不會吃這盆飯」 一個思想,所以這跟幾個drop來定義黑人沒有關係,而是這個定義背後充滿的態度和這個定義的功能是用於區分上下等公民。

在現代社會你仍然會聽到對各種長得不像黑人的黑白混血的強加定義,我覺得在這個背景下,更多是對「freedom」的infringement,干涉他人自由。為什麼這又跟自由扯上關係了呢……在戰亂年代,自由是生與死的選擇權,在歧視女性的年代,自由是穿褲子、學科學的選擇權,而在發達社會民主社會的進步年代裡,自由又回到了每一個個體上,我認為這時候的自由包含但不局限於對自己的選擇權和定義權。

比如一個人出生在浙江,父親是福建人母親是上海人,三歲以後被帶到遼寧,十二歲起在河南長大,十六歲去了美國在加州,讀完書後去了波士頓工作,三十多歲後定居新澤西。那麼在這個人一口標準普通話不會講任何方言的情況下,請問這個人是哪裡人?這時候我相信會有人跟我一樣認為,「你管得著嚒」,是的,如果這個人說他是浙江人,我們會覺得他在意出生地,說是福建人,我們認為他在意祖籍,說是遼寧人我們說他回憶童年,說是加州人我們說他西化洗白,但是不管他怎麼定義自己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並且同時我們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在內沒有一毛錢資格告訴他他應該是哪裡人。

這就是我說的自由,沒有人可以告訴你你該如何定義自己,也沒有人可以替你選擇歸屬感,更沒有任何事情應該限制你定義自己的歸屬感,包括血統。我覺得這種自我定義權利是自由的一部分。所以,在和平民主發達的社會,告訴別人一滴血你就是個黑人,我覺得干涉的是這個人的自由,同時牽引出前段所提的種族歧視背景。


謝謝邀請

種族歧視的概念是政治野心家實現個人政治抱負杜撰出來的。本身是從游牧生活向農耕生活狀態產生家族後延伸出的血統觀念。

而那些不爭氣的群體自然會被那些積極向上並有所建樹的群體排斥

在美國,黑人進入上層社會的人比比皆是,膚色並沒有改變,但是他們可以住在富人區

在自然社會中,靠別人救濟,還要讓人供著,品心而論,不公平

我們也曾經有過,越窮越光榮的時候,那不過是為了發動群眾,實現某一團體的政治綱領。等新貴被扶持起來,不積極進取依然不得翻身


1

中國人:【新聞播報】:華裔xxx獲得諾貝爾獎………………

美國:美國新移民創造科技歷史。

2

外國:【新聞播報】華裔xxx走私販毒………………

中國:美國籍xxx犯罪被捕

誰tm牛逼誰tm親!


語言分陰性和陽性是性別歧視嗎?


黑人什麼時候成為侮辱性的辭彙了

一滴血就是歧視


絕對的種族歧視,一滴血原則是這樣的,所謂怎麼判定一個人是否是黑人,不是看膚色,因為有些混血黑人他的膚色並不算太黑,比如奧巴馬,所以美國人為了這個問題,弄出了好多人不滿的一滴血原則,只憑藉一滴血的檢測結果就證明你是黑人,這個原則一直到今天還在使用,我為什麼知道呢?因為恰好昨天英語重修課老師講到了


一個相對正常的現代社會,一般是社會意識帶動社會制度的改變,但社會制度的改變需要時間,而且並不是制度改變了,全民的意識也會跟著轉變的。

說到底,「一滴血原則」隨時代的轉變,它在美國的法制環境產生了很大變化。假如這個社會充滿著歧視黑人的法律,那麼這個原則的確對很大部分人會造成傷害;假如社會目前已經基本從制度上消除了種族歧視,那麼這個原則對於沒有種族歧視傾向的人來說,只是一個判別原則,對於相對保守有種族歧視傾向的人來說,它算是一種寄託吧,畢竟社會上已沒有空間給ta們實質地進行種族歧視了。

尤其是在某些領域中,雖然種族歧視不鼓吹,但種族判別還是有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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