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貪污 」的「污」字在台灣寫作「 汙 」?
01-22
如題。在新聞上發現台灣把「污」寫作「 汙 」。仔細想想,雖然筆畫一樣,但是台灣用的「 汙 」字比咱們大陸用的「污」字寫起來要更簡化。為什麼1956年大陸簡化漢字不採用「 汙 」字而用「污」字呢?
(畫得不好看,將就著看吧)
你講的這個字寫作:
它右邊的那個部件是它的聲符,這個聲符還出現在:「宇」這個字中,此處它隸變後被寫作「於」;
在這個字里,隸變後它被寫作「虧」,知乎貌似不滋瓷這個字,這個字隸變後一般是寫作的,這個字和「花」同義;上邊那個字加上草字頭後變成了
,這個字多被寫作「華」,「花」是它的俗字,在這個字中,那個聲符隸變後被寫作「干」的形狀(但這個形狀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字)。所以這個聲符隸變後的寫法蠻多的,而且寫起來也比較自由的,無論是「宇」還是「華」,都有該聲符寫為「虧」的版本。所以「污」和「汙」是完全相同的兩個字。簡化字里「虧」這個字承擔了「虧」的含義,但這個字原本只是「於」字的另外一種寫法而已。
至於大陸現行簡化字方案為何不用「汙」而用「污」,我猜測是因為由於「於」被用來充當「於」字的簡體,「汙」字容易被誤認為是「淤」的類推簡化字,而且由於「於」和「淤」的讀音在普通話里的確只是聲調的區別,就更容易讓人誤讀為yū而被當作「淤」的類推簡化字。因此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而定「污」為正字而不使用「汙」。
因爲本來就是全等的異體字。
最上面是傳統字形,中間是台標,下面是陸標。怎麼說呢?也許可以理解為台灣把腿拉直了,大陸把腿打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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