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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女性在生完孩子之後是不是應該自己帶孩子而不是找老人幫著帶?

女人生完孩子該不該辭職在家帶孩子主內,現在的老人大多寵愛第三代,不講究教育方式方法,作為父母,是不是應該有個人做些犧牲為了孩子像日本人美國人那樣在家照顧孩子照顧家庭呢?


謝邀。

題主,建議你去掉標題里「應該」兩個字。

現在的中國社會的整體氛圍對全職家庭主婦並不友好。雖然全面二胎開放以後,一直有這樣那樣的人或者機構或者專家或者別的什麼呼籲女性回歸家庭。

但是中國女性能回歸家庭嗎?

請你仔細研讀婚姻法等法律,看看法律是否承認家務也創造了勞動價值。

辭職在家帶孩子是你個人的選擇,而不是中國女性「應該」做的。

最後,請注意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的權益。


女人生完孩子該不該辭職在家帶孩子主內,現在的老人大多寵愛第三代,不講究教育方式方法,作為父母,是不是應該有個人做些犧牲為了孩子像日本人美國人那樣在家照顧孩子照顧家庭呢?

因為老人寵愛第三代不講究教育方式,所以應該由父母照顧孩子。

這個我同意,我父母在我出生之後只讓我奶奶在鄉下帶了不到一年就趕緊領回來自己帶了;我也和父母討論過,以後我有孩子了也要自己帶,不麻煩他們。

因為由父母照顧孩子,所以應該有個人做些犧牲在家照顧孩子照顧家庭。

這個我就不怎麼同意了,照顧孩子都不能有事業了?就算不說這是不是高估了「照顧孩子」這件事的難度,通常抱著「犧牲」的想法來照顧孩子,孩子很容易有壓力吧……(除非是這種情況,我覺得可以接受,就是孩子生重病,必須有人看護)

因為要有個人在家照顧家庭,所以女性應該辭職在家主內。

我退一步,姑且同意第二條吧,但是這一條……Excuse me?只說「有個人」而已,為啥一定要是女性呢?男性不行嗎?輪流照顧不行嗎?

從Normative(實然)的角度來說,目前中國的國情是:許多家庭的父母無法承擔看護人員的費用,自己又不得不掙錢養家糊口,因而選擇讓老人照顧孩子(特別是留守兒童);如果老人又不方便照顧,或者有認為必須照顧孩子的情況(特別是陪讀),通常確實是由母親辭職照顧的,原因無外乎母親工資更低,或者母親更會照顧孩子。

但是如果從Positive(應然)的角度說,我覺得這裡面沒有一個說得上是絕對「應該」的。

以及偷偷說一句,從目前我和女友的職業規劃來看,以後我帶孩子的可能性比較高= =

我們經原課的教授(男)就負責每天接送孩子,因為他老婆是某國際大投行的高管,比他忙得多……


說個簡單粗暴的吧,如果你的「社會階層」決定了你有時間精力,自己帶,如果缺人手自然家裡帶,然後如果你們是一起住的,一起帶。一起帶最好!


男人一個人掙錢養家夠么?


其實我覺得老人帶孩子的問題,並不是老人教育方式,而是帶小孩的人太多!(不排除有的老人確實文化程度不高,略有問題)

而我認為老人帶小孩對孩子很大影響是,插手小孩事情的人太多!小孩很容易嬌氣,因為父母管教時他跑爺爺奶奶那去了,爺爺奶奶管教時他跑爸爸媽媽這來了,所有相對容易更任信。

而全職媽媽一個人帶小孩的,小孩子一般比較聽媽媽的話,媽媽生氣教育小孩不敢不聽!

這是題外話了。

老人帶小孩有老人帶小孩的好。

另外,我下午四五點路過幼兒園門口,有很多爸爸接小孩的呀!


借貴問題,發表一下我的感想。一直以來,對於讓是否應該讓老人幫忙帶孩子,老人帶孩子是否應該感恩,爭議不斷,其實從來沒有明確這個」幫」究竟是怎麼幫,大家比較來比較去的幫,其實根本不是一回事,因為每個幫忙的方法都不一樣,我拿兩種極端的來舉例子,在上海,有的是這樣,老人住在兒子兒媳家附近,早上過來燒早餐,送小孫子上學,然後回到兒子兒媳家裡,把家務張羅好,接回小孫子,做好晚飯就走了,或者一起吃好晚飯,洗好碗才走。我周圍讓人羨慕的女生,公婆都是這樣的,這種女孩子都是懷著感謝的心情來說這些事。另外一種幫忙,是這樣的,住在兒子媳婦家裡,一大早就踹門叫媳婦起來做早餐,然後罵罵咧咧叫小孫子和兒子起床,然後指揮兒媳婦喂飯,一邊罵罵咧咧說這個不對那個太燙,埋怨早餐做晚了耽誤兒子上班(兒媳也要上班),埋怨早餐種類不豐富,不開胃,等兒子媳婦走了,帶著孩子看電視,晚上兒子媳婦回來之後,開始告狀,小孩這個了那個了,搞臟衣服了,尿床了,好累啊好辛苦啊,聲嘶力竭滴喊叫,你們不感恩啊!然後指桑罵槐說兒媳家窮,沒有錢,沒有帶著自己兒子飛黃騰達,如果兒媳頂嘴,那就大叫兒子,快離婚!這兩種老人幫著帶孩子的效果是一樣的嗎?所以我覺得網上辯論這種問題,永遠沒有結果,第一種老人幫忙的家庭,覺得第二種的特別不感恩,第二種的,巴不得老人不要來帶孩子!


這個看經濟能力吧 如果有經濟能力那當然是自己帶最好 沒有這個經濟能力貿然辭職回家帶孩子 可能會造成很多矛盾 反而無法給孩子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整個中國女性有六個億,天壤地別的個體差異全被你一句應不應該給概括了?


不知道為什麼題目要特意限定為「中國的」女性,我暫且理解為在「傳統思想」下的情況吧。

這個問題我專門跟我老公的姐姐姐夫討論過,他們算是比較「典型的傳統」了。他們認為夫妻之間的女性必須為下一代做出犧牲,因此女性應該找更能顧家的工作,應該包攬家裡的家務,應該照顧公公婆婆,如果一定要其中一個人辭職在家照顧小孩,也應該是女性,否則男性會抬不起頭。當然了,女性因此應該跟公婆同住,公婆「幫忙」照看小孩,女性照顧公婆和負責大家庭的一切家務,他們稱之為「女人必須管家」,男性卻可以視情況決定是否在本地上班。

我不太清楚這樣的想法是應該歸為傳統還是應該歸位封建,但是我們仍然可以不遵循這些所謂「傳統」。就拿我來說,目前我們夫妻在別的城市租房住,我辭職在家帶小孩,打算等小孩可以去上早教班了再去上班,這樣小孩可以一直帶在我們身邊。之所以這麼決定是因為我的工資比老公低,只能勉強支付一個保姆的薪水,而寶寶由於身體狀況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必須去醫院。

所以我並不認為男性或女性「應該做什麼」,家庭的事情應該由夫妻雙方協商,權衡利弊後作出決定,而不由性別決定。


想跟寶寶在一起,想天天看見寶寶,可是離寶寶又比較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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