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中國出生,均為美國國籍,在香港生得一子,關於孩子的中國身份問題?
如題。孩子自動獲得美國國籍,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有沒有可能通過辦理回鄉證,從香港進入內地?小孩出生才幾天,美國護照尚未到手,各類法律程序尚未走完,有沒有可能拿到香港護照?
法律條文上對香港居民身份的持有人和香港護照的持有人 的法律描述不一樣,分別是「香港永久居民」和「中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同時,回鄉證也是針對中國籍香港人的。但是香港那邊的回饋是可以辦香港護照。三種身份之間是如何影響的?
嘗試理清一下:
重點在於你們其中一方有沒有保留中國國籍。如有則一切好辦,孩子可根據父母血統取得中國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特區護照和回鄉證。
如已放棄中國國籍,則和外國人沒分別,無法取得任何有關香港和中國的身份。
詳情:Eligibility for the Right of Abode in the HKSAR都可以。無關父母國籍,只要有中國血統,在香港出生的人都有中國國籍,並且有居留權。
人大常委會對《國籍法》在香港實施的解釋:
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
鏈接: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註:之前有人在評論區不斷反駁我。我實在沒時間在網路上浪費時間。我前段引用的是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來源也給了出來。對人大常委會管轄權或正確性有不同意見的同學可以跟人大反應。
根據香港《基本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 一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鏈接:《基本法》全文及相關文件
根據香港中旅的網站,申領回鄉證的要求也是: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香港居民可以在香港申請通行證:
1. 在香港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同一個網站中說明,申請回鄉證時,需要提交的證件包括:
04. 中國國籍的證明文件 (如香港特區護照)。
並且默認持有雙重國籍的情況:
06. 持有外國旅行證件的,請同時交驗。
所以,依照法律,孩子可以取得特區護照以及回鄉證。但是注意,持有回鄉證進入內地,是不能享有美國領事館的保護的。所以也許應該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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