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法律體系已經很完善了?

中國的現在的法律體系完善到了一個什麽樣的程度?中國的知識產權法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嗎?


基本同意秋水和冷炎的答案。

從質量上看,我國法律中法典的法條數量太少,需要大量依靠實施細則、解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政策補充。

從形式上看,法典化的進度還很落後,民法典都還沒修呢。

從技術上看,在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間搖擺不定,試圖兩邊取長,但往往忽略兩邊司法環境的差異,導致取來的長因為沒有配套立法和配套司法變成了短。商法、知識產權法尤其嚴重。

從執行上看,法律保留太少,沒有違憲審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簽訂了但是沒有批准也沒有完全落實,等等等等。

問題確實很多,但是也要看到積極的方面啊,我們的大部分法律部門是1979年以後才開始建立的,英美、德國的法律現代化都幾百年了,咱們三十多年有這樣的進步,也還算不錯了。

繼續努力唄。


還沒有民法典,完善兩個字重了。


你應該問:是否走上了正軌

嚴格來說 我國的立法還沒有上道


現階段應該說法律種類已經很齊全了,基本上能夠覆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法律條文在細節的精準性和豐富性上還與法治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

至於知識產權法,中國目前的知識產權法絕大部分直接照抄自歐美的知識產權體系,體系很科學很先進,但是由於相應的配套制度和社會認知嚴重滯後,所以,知識產權法所能起到的促進發明創造的作用還非常有限。


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權利救濟是評判法律體系是否健全的重要標誌。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在個案情形下的權利救濟方面,已經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但是,當人民權利遭受來自公權力機關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的侵害時,則明顯缺乏相應的救濟制度構建。加快這方面的制度構建,是保護人民權利的必要,也是健全法律體系、實現白日夢的當務之急。(啊,好像有哪裡不對……)這一制度至少應包括兩點:一是使得涉嫌侵權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規範性司法解釋能夠得到及時糾正;二是因這些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範性司法解釋受到損害的權利人能夠獲得賠償。

從法治的角度看,保護人民權利不能只是停留在法律宣言的層面上,也不能停留在宣告人民享有的具體權利上,儘管這很重要;更為重要的是將權利保障落實到具體制度尤其是權利救濟制度的構建上,建立和健全權利救濟制度,在人民的權利遭受侵害時能夠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濟。誠如法諺所言,「有權利必有救濟」,「無救濟即無權利」。如果缺乏相應的權利救濟制度,不能為人民的權利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濟,那麼任何關於人民權利的宣言都只是一句空話,都只是一張開給人民的「空頭支票」。從這個意義上說,權利救濟制度不僅是檢測權利宣言是否只是一張「空頭支票」的試金石,也是評判國家的法律體系是否健全、法治是否得以落實的重要標誌,欠缺權利救濟制度的法律體系不是健全的法律體系,不能為人民的權利提供有效救濟的法治不是真正意義的法治。

因此,我認為,@冷炎 的答案是很有道理的嗯,我國法律體系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另,題主的第二個問題,參見我在另外一個問題里的答案。

中國著作權法的不完善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 知乎用戶的回答

網路侵害著作權的案例有哪些? - 知乎用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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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違憲審查都沒有,完善是個笑話~


預演算法剛剛出台,國家財政還是跟一個黑洞一樣。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法律一塌糊塗,公共領域的法律空白一大片,離完善還有很大的距離。


有很多,別人有的,我們還沒有;

有很多,我們有的,別人不想有;

有很多,已經沒用或者從未有用的,我們還留著;

有很多,大家都追求的,我們卻不敢率先有。

麻煩的是,這些有的沒的還不是我們可以隨意討論的。

慶幸的是,討論的人在增多,相信該有的我們都會有的。

大致如此……


法律體系包括立法、司法、執法。立法方面剛剛越過了只會抄的階段,後面兩個還有很長路要走。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法律體系已經很完善了。

人民日報評論員: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法治--人民網

朱景文: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理論


憲法作為法律體系的最高層都沒有司法化,下面的再多再細有毛用。


一點也不夠完備。

判例法國家的法典都比我們的法律完備,更不要說他們繁雜的判例了。(判例法國家的法典是指他們法典化的成文法,不服者請查閱一下「美國法典」一書需要佔多大地方。)

然而,個人覺得法律完備是個偽命題;更有意義的是法律權威:階層的法律體系和違憲、違法審查制度,全社會尤其執法者對法律的尊重。是實際在社會中運作的法律權威,產生了法律——法官心證的普通法和人民代表辯論的成文法。法律權威沒有樹立,再多法律也是一紙空文!


連一部像樣點的民法典都沒有,誰好意思說完善啊?

大部分問題都需要「最高院最高檢某某部關於〖〗的解釋、細則」等來完成,不懂法的人完全看瞎了!

證據這麼重要的東西,竟然沒有立法,只能散見於各訴訟法章節里。

民商是要分離還是合併,學界也沒有統一意見。

民法通則混亂不堪,竟然支撐起了民事法律的框架,難以置信。

隔三差五就出來一個司法解釋,完全拿他沒轍啊!

行政訴訟法很不完善。

至於各種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疊起來可以學香飄飄了。

祈禱五十年內完成吧!


≥﹏≤。

中國的法律體系還需要千千萬萬的人前仆後繼的予以完善和落實,並重點是要信仰。

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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