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費孝通《鄉土中國》中「長老統治」一篇中的這句話(見說明)?
所謂意志並不像生理上的器官一樣是慢慢長成的,這不是心理現象,而是社會承認
他的意思是說我們出生在一個有既定規則和認同的社會,我們從一開始出生就在被大人教去接受生活世界中的種種規範,外界的規範不是像我們的器官隨著時間推移慢慢的長大成熟,而是在一開始我們就別無選擇的要去接受
我來談談我的理解吧,不一定準確,但可以供大家參考。
說這個問題之前必須要了解一個概念——教化的權利。什麼是教化的權利呢?作者是這麼來說明的。社會的發展是人由年輕到老,由上一代到下一代不斷傳承的過程,也就是文中所說的社會繼替。在這個過程中必然存在著老人對小孩、前輩對晚輩的諄諄教誨,也就是文中所說的教化。比如說如何使用筷子,如何學習穿高跟鞋跳舞不踩到別人的腳……這些事情不是生而就會的,必須加以學習,必須不怕苦、不懼煩。然而不怕苦、不懼煩又非人之天性,於是這個過程中就不得不加一些強制了,有了強制就發生了權利,這種權利就是教化的權利。
教化的權利並不是一個階層對另一個階層的剝削和壓榨性質的橫暴權利,也不像社會契約式的同意權利,說它不是同意權利是因為這種教化權利中並沒有承認個人的意志(同意權利發生的前提是取得每個人的同意,尊重了個人意志)。還是舉上面說的例子,孩子小時候學習使用筷子夾菜,爸爸媽媽在旁邊耐心教導。這個過程的發生並沒有以這個孩子的同意為前提,而是一種想學也要學,不想學也要學的過程。因為他要學習的這一套是先他而存在的,是存在了一代又一代的東西,我們可以稱之為文化。說到這裡我們可以知道,所謂的教化其實就是文化的熏陶,在潛移默化中不得不完成的、必須完成的學習。
這個孩子的同意也就是個人意志了。教化的過程中,文化熏陶的過程中,我們並不需要去尋得孩子的同意,不需要去承認他的這種意志。也就是說,在大人眼裡,在長輩心裡,壓根兒就沒有意識到孩子自己的想法,默認他沒有這種想法,整個社會都不承認他的意志。由此反推,所謂的意志就是一種社會承認,是外界給予的,並不像生理上的器官慢慢長成的。社會承認就有,不承認就無,就是這麼任性、就是這麼霸道。
胡說八道,僅供參考!打個比方說,如果有一個四世同堂的家族,那麼這個家族中說的上話的人是誰?誰是這個家規的制定者?當然是健在的老太爺。這裡的「老太爺」就是規則,所以少的小的就必須在這種規則中規範自己的行為,因為權威早已生成,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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