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統一六國算不算殖民,元朝統治算戶算殖民,清朝呢?


個人認為,只有元朝是,秦、清不是。

殖民統治有兩大特徵:一是主權向外擴張、二是被統治地區和本土的政治地位不平等

第二項尤其重要,聯合國目前認定的「非自治領土」就是按照這一標準,想要從這個標準上刪去,要麼讓該地獨立建國或是還給原主權國(香港澳門就是典型啦);要麼就直接併入本土,享有和本土完全一樣的(如法國已經把留尼旺、馬約特等海外群島改組為「海外大區」、「海外省」,適用法國和歐盟頒布的一切全國性政策法規,所以就被視為法國一個普通的大區了;海外大區、海外省居民擁有和所有法國人一樣的選舉權,議會席位和法國其他大區或省份完全一樣。)。。以此標準,二戰以前日本對台灣、朝鮮的統治,雖然大力的推行了同化政策,但這些地方和日本本土採取完全不同的區劃,台灣、朝鮮有自己的總督府,實行有別於都道府縣的「州」、「廳」區劃,還會頒布一些戰時體制,所以它們依然是殖民地;而沖繩就不是殖民地,因為它已經是和日本其他地方一模一樣縣了,有差別的可能也只是經濟和文化上的(比如沖繩沒有JR)。

所以從這個標準、結合各自歷史來看,首先秦朝本身和各諸侯國一樣,是周朝的一部分,秦統一六國也算是取代東周、改朝換代的一個過程,第一項特徵符不符合都是問題;秦統一六國以後,「書同文」、「車同軌」,原秦國和原六國的臣民,在秦律上地位都完全一樣,第二項則完全不符合。

元朝應該算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段殖民時期,不管官方是否承認。對比一下英國對香港的統治,你可以發現元朝漢人的地位,可能比英治時期香港華人的地位還要低。元朝對漢人採取隔離政策,還頒布了完全依照民族成分劃分的四等級制度,其中色目人的標準很耐人尋味,色目人泛指西域來的人,其實連歐洲人都可以算進去(為什麼馬可波羅一個義大利人,剛一到元朝就能做到達魯花赤這樣的高級職務,就因為他的色目人身份);這一細節與19世紀歐洲列強的殖民政策幾乎如出一轍——港英政府早期實行「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歧視性政策,限制了華人的社會地位,但對歐洲其他國家的移民、甚至是印度人緬甸人都沒有一點約束力。。元代的漢人更沒有被強制穿蒙服、學蒙語,可以說元朝統治者即使不惜喪失統治權,都絕不搞同化。雖然這對於漢人來講是好事,但卻符合殖民統治的第二條定義(其實在現代為了自治權而保留殖民體系,相比直接併入母國本土,從某種意義上說並不是壞事)。

清朝雖然滿人和漢人地位不完全對等。但清朝與元朝最大的區別恰恰就在於沒有大規模實行這樣的隔離政策,而是強有力的同化政策。漢人上來就被要求穿旗裝、留辮子,而與此同時,滿人也被要求學漢語、讀漢書:到了康乾時期,所謂的旗袍僅僅是剪裁和明裝不同,花紋、顏色、面料等幾乎完全採用漢式風格,成為事實上的「漢服」(漢服黨別pia我)。在康熙穩定住局勢之後,滿人和漢人的地位差距已經不大,滿人有窮到賣藝做工的,漢人也有做封疆大吏的;滿人的特權主要包括八旗軍隊、以及宗室事務的管理上(漢族王朝有類似八旗的禁軍,官兵皆養尊處優,自非一般平民可觸及;宗室事務就更不用說了),日常的民政、刑律、財產等事務,滿漢待遇基本相等;雍正以後,科舉考試不再分滿漢兩榜,錄取標準完全一樣,至少在科舉層面做到了滿漢平等。滿漢之間有差別,也主要體現在階級差別、而不是民族差別,不像元朝就算蒙古奴隸殺死漢族地主,都有機會享受超人待遇。。。而到清末,大多數中下層滿人都改了漢姓,說當地方言,融入到漢族社會中,不看家譜基本上分不清滿人和漢人的差別了。與其說是殖民統治,不如說是民族融合,而蒙元統治者則完全做不到這一點。


我覺得元清都算是殖民吧,因為元朝有保留地蒙古,清朝把東北畫成了自己的保留地,暗示只有保留地才是真正屬於他們的徒弟。

元朝好多次策劃民族滅絕,想把漢人殺光,自己徹底佔領中國。

清朝慈禧也說:我們不是中國人,我們是中國的主人。

這麼赤裸裸的話都擺在這裡了,他們自己都認為是殖民。

說不是的無非是站在民族融合的角度來說的,但就當是的情景來說,就是殖民。


元朝就是中國亡國了。

如果當年日本打下中國,

就和元朝是一樣的情況。

清朝算不算亡國很難說。


秦應該不算 元清金遼這些異族政權多多少少都有殖民的意思 尤其是元 但是結果還是被逐漸同化了...所以說想反殖民還是要 人多 力量大


都是不是殖民,按照黨教育我們的,那是民族內部矛盾,就是兄弟輪流當家做主,家還是一個家。呵呵,這個答案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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