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網上問診」是否屬於非法行醫?

醫生是否屬於非法行醫?

《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許可證》是否允許進行網上問診?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規定,中國醫生行醫,除了有執業醫師證之外,還有註冊證。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

第十四條 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就是說中國醫生行醫是定點的,先有了執業醫師證書,有了行醫資格,然後註冊行醫單位之後,在規定的地點、範圍內行醫。所以,有人說如果在火車上見義勇為救人了,那麼就有非法行醫之嫌。那麼在網上問診是不是也是非法行醫呢?這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是怎麼定義的呢?


謝邀。

可以提供「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但除非是正規醫院利用互聯網進行遠程醫療會診(需要省級衛生部門審批),其他人不能從事網上診斷和治療活動,否則構成非法行醫。

不過由於醫療資源的緊缺和分配不公,很多網站都在打擦邊球。雖然網上問診和遠程醫療都存在很多問題,但我認為醫療體制改革需要對新技術進行回應,適度放開。當然這涉及複雜的公共政策,已經不是一個法律問題了。

衛生部《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管理辦法》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bgt/s3581/200906/41403.htm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是指通過開辦醫療衛生機構網站、預防保健知識網站或者在綜合網站設立預防保健類頻道向上網用戶提供醫療保健信息的服務活動。

開展遠程醫療會診諮詢、視頻醫學教育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按照衛生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內容必須科學、準確,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保健信息管理的相關規定。

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對發布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鏈接的信息負全部責任。

不得發布含有封建迷信、淫穢內容的信息;不得發布虛假信息;不得發布未經審批的醫療廣告;不得從事網上診斷和治療活動

非醫療機構不得在互聯網上儲存和處理電子病歷和健康檔案信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 第7號》《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已經正式被廢止,不再適用使用該辦法進行相關解釋。最新的法律適用應為《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國衛醫發〔2014〕51號)。其中明確了遠程診療的具體細節:遠程醫療服務內容。遠程醫療服務是一方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邀請方)邀請其他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受邀方),運用通訊、計算機及網路技術(以下簡稱信息化技術),為本醫療機構診療患者提供技術支持的醫療活動。醫療機構運用信息化技術,向醫療機構外的患者直接提供的診療服務,屬於遠程醫療服務。遠程醫療服務項目包括:遠程病理診斷、遠程醫學影像(含影像、超聲、核醫學、心電圖、肌電圖、腦電圖等)診斷、遠程監護、遠程會診、遠程門診、遠程病例討論及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項目。 新註冊知乎帳號,也匆忙翻閱了一下此前的一些大神的解釋。有的已經不能適用了,於是又按照目前的理解嘗試重新作答,希望對大家的人有用。


簡短回答 個人認為 所謂網上問診 題主可以看成一種 需要前置資質許可(如行醫資格)的特殊的諮詢服務類別 何況 僅僅是問診 而且是不加任何傾向性的問診 本身並非我們傳統所說的醫療服務行為 我認為應當是諮詢服務大類 就像你感冒了 問鄰居 他覺得吃什麼葯有效 是個人行為 做個補充 遠程醫療也是通過網路通訊的方式進行診斷 這甚至成為政府鼓勵的一種先進的醫療手段


網上問診應該指的就是視頻 問診,這個不屬於違法行醫,現在很多公司都做視頻問診,屬於互聯網醫療行業,我知道匯醫在在線做的還不錯的,現在日問診量突破幾千例,


推薦閱讀:

臨時掛靠醫療機構考取執醫合法嗎?
為什麼小時候得過腮腺炎會引起無精症?
為什麼中國不能推行「小病自費,大病公費」的醫療制度!?
實習期間拔腹腔引流管不小心把T管拔了,患者投訴,我該怎麼做?
中國的醫療制度對大病患者有哪些政策?

TAG:法律 | 醫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