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從法律上斷絕父子關係?
1、對於親生父子關係。
父子關係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就如@木唐 知友所說,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不過雖然血緣關係無法解除,但是基於法律義務的父親對於子女的監護義務,在子女年滿18周歲以後可以自動解除。如果你已經年滿18周歲,在法律上就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你的任何行為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預。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自小受到他人收養,則依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第二十三條 ……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2、對於繼父子關係。
對於繼父子關係,學理方面認為繼父子雙方承認明示解除後,可以斷絕繼父子關係。3、對於養父子關係。對於養父子關係,在養父子關係成立後,其關係的解除在《收養法》中也有明確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父子關係屬於親子關係的一種,是基於血緣關係產生的,從社會倫理的角度(或者說法上)或許可以做到某種程度的「斷絕」(如給雙方所有親屬發一封父子關係斷絕書),但從法律上是無法斷絕的,我國法律不支持,法院也不會受理此類案件。
------------------------知友@梅鵬飛 在評論中問到了」父母離異,子女分配給其中一方這種情況",補充一下: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子女」分配「給其中一方是口語,意即法律上的」直接撫養「。對此:1.第36條強調了親子關係在法律層面的不可解除性。2.第38條指明:即使子女不由其中一方直接撫養,也就是沒有「分配」給TA,法律仍保護其探望的權利。這同樣是對親子關係依然存在的一種肯定及維護。親生的,不能。
收養的,能。
當年蔣經國曾經聲稱過與蔣介石斷絕父子關係,三年之後,《中華民國民法》頒行。兩千年的父子關係,法律上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曾經高高在上的父權、家長權,退出了歷史舞台。雖然退得不幹凈,作為家長的父親,對子女的人身支配權,還是「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
嫡子、庶子之類的區別,也被掃入歷史的垃圾堆,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開始簡化為兩類新型關係:
一類是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通俗地說,就是親生的;
一類是擬制血親的養父母子女關係,通俗地說,就是收養的。
養子養女不是養父養母自己生的,沒有血緣關係,萬能的法律通過「擬制」的方法,假設他們有血緣關係,法律上叫做擬制血親。
蔣經國是蔣經國親生的,是自然血親。
按照我們今天的法律,自然血親之間的父母子女關係,是無法斷絕的。
未成年之前,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對子女的監護權,是不能放棄的。
依照今天的法律,雖然蔣經國當年口口聲聲說,蔣介石,我不再認你為父,如果尚未成年的他,真在外面惹禍了,侵權了,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作為監護權人的蔣介石逃不了干係,蔣介石不能說,他都廣而告之了,跟我斷絕父子關係了。
成年之後,子女就像長大的小鳥,自由地飛翔,不受父母干涉,他們只是在父母年老需要贍養的時候,承擔贍養義務,除此之外,與父母沒關係。
總的來說,自然血親,是一種事實狀態,你改變不了。誰叫你是他們親生的?
收養的,就不一樣了。
養子可以憤怒地告訴養父,我跟你斷絕父子關係。然後,依法解除雙方的收養關係。
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
了解更多法理常識,以案說法,歡迎關注知乎專欄【法之彬彬】
本人非專業律師,以下意見僅供參考!!!僅供參考!!我國民法的幾大原則中就有一個是公序良俗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禁止斷絕父子關係一類的約定。如果您不想贍養您的父親,如果您在未成年時被他人收養,則您與您父親的撫養贍養義務解除,您不必再承擔贍養義務。
推薦閱讀:
※你怎麼看待聽和尚念經治病這個事?(真實的故事)?
※不知道怎麼和媽媽相處?
※爸爸想換一個蘋果手機,我該怎麼勸他?
※世界上有哪些有趣的立體書?
※中國的女性在生完孩子之後是不是應該自己帶孩子而不是找老人幫著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