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反對動物表演,卻不反對人類表演?

有人可能會說,這是強迫動物表演,它們不願意,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人類表演的人也不一定是願意的啊。還有一些動物放回了自然真的對社會好嗎?還有一些以保護動物為名義傷害「人」的做法真的可取嗎?我知道這個問題很欠打,大家別噴,客觀闡述觀點就好


謝邀。

原答案:

大部分動物表演的對應物,如果套用到人類的話,並不是「請一個演員來表演」,應該是:

「相聲藝術家於得缸先生在街上表演得好好的,突然被一群松鼠用麻醉槍打中,繩捆索綁,送到大興安嶺一個密林里。與家人、朋友統統隔絕,每天在電棒鞭子的威懾下學習爬樹、埋堅果、從一根樹枝跳到另一根,摔得鼻青臉腫新傷疊舊傷,還要在一圈一圈的野豬、狼、華北豹、東北虎、熊大、熊二圍觀中間強忍恐懼獻藝。那些動物根本不知道他的工作能力如何,他應該有的社會關係,甚至於對人類這種動物的基本性質都一無所知,介紹牌上寫的是『人類,這種動物的性格按照出生時的星座分成十二種,會造一種叫飛機的東西,然後用叫做發改委的武器把它們打下來,主要食物是泡麵,吃太多泡麵胃裡會長出蠟死掉』。有時候為了省地方,於得缸和不能瞅的金鏈大哥關在一個籠子里,被騎在脖子上揍,有時候為了強行繁殖,跟不認識的女人關在一個籠子里,雖然沒碰過她,但因為人工授精女人還是讓他當爹了,小孩從小被松鼠培養,過了學習語言的關鍵期,成為生活根本不能自理的啞巴。終於有一天於得缸的san值降到了零點,把擔任馴人員的兩個松鼠一手一個掐死了,松鼠人醫準備了一支空氣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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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反對這種人與動物的直接類比。我也不認為動物具有類似人的生存權,我這段東西是一時興起當段子寫的,我並不支持「像人一樣對待動物」。

如果我們純粹把動物看作「物」,類比應該是這樣的。

顧里去上大號,沒紙了,她手頭有一份張愛玲唯一存世的手稿,她不知道張愛玲是誰,寫過什麼東西,即使看了這些東西也對其價值一無所知,只是模糊地覺得這個女人好像挺有錢,然後她拿這份手稿擦了大便。

動物表演和馴養野生動物做「異寵」的行為,比如霓虹的貓頭鷹咖啡廳,大多數(不能說「全部」)是跟顧里一樣的。但生物具有特殊性,如果用無生物來比喻生物,這個比喻就不方便攤開來講了。

我們說野生動物,尤其是珍稀的野生動物,是有價值的,為什麼?

根據James A. Bailey的《野生動物管理原理》(Principles of Wildlife Management),野生動物的正麵價值主要有以下六項:

商業價值,比如獲取動物作為食物,發展觀察野生動物的旅遊業獲取經濟利益等。

娛樂價值,捕獵、觀鳥等行為產生的樂趣,娛樂價值和商業價值往往是重疊的,對於旅遊者來說,獲得的是娛樂價值,對於發展野生動物旅遊業的居民來說,是商業價值。

生物學價值,指維持生態系統穩定的價值。

科學、哲學、教育價值,這個很好懂。

美學價值,這個也很好懂。

社會價值,野生動物的存在,會對當地的社會環境產生一系列連鎖的影響。比如烏干達的大猩猩保護區,有一個旅遊項目是「追蹤大猩猩」,這樣不僅促進了保護,也發展了當地的旅遊業。

(原文還有一條是負麵價值,即野生動物產生的危害,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人類不是不能利用野生動物,但是,有些利用動物的辦法,並沒有充分發揮這些動物的價值,甚至是在毀滅動物的價值。

大多數動物表演就是這樣一種狀況。

我前面寫的段子里於得缸表演的環境,已經嚴重偏離了一個人類能夠正常生活的環境。因為生活在畸形的環境里,他沒法發揮作為一個人的價值。那些看錶演的熊大熊二,看到的只是錯漏百出的介紹,和於得缸幾個笨拙的把戲而已,它們也無法了解人類的價值,挖著鼻孔看完,只記住了人類只是長得奇怪,會做奇怪動作的動物。

野生動物的價值,有很多是在自然環境里,或者至少在一個接近「正常」的生活環境里,才能展現出來的。

自然環境里的動物,對一切其他的生物產生影響,維持生態平衡,也就是我們前面說過的生物學價值。另外,一些特殊的、醒目的野生動物,雖然它自身在生態環境中的總量有限,但它可以成為這個生態系統的「代言人」,讓更多人去了解和關心環境問題。討論生態保護的時候,我們經常談到保護老虎,保護大熊貓,老虎和大熊貓就是它們所生活的環境的「代言人」,叫做「旗艦種」。

現在的表演動物,有些是從野外捕捉為主,比如寬吻海豚、逆戟鯨,有些是人工繁殖的,比如獅子、老虎。你要是從野外抓動物來表演,不用說,野外的動物肯定會減少,那麼人工繁殖的呢?經過長期演化的物種,有複雜的基因多樣性,這是一個儲蓄了重要信息的基因庫。

舉個例子,美洲獅的佛羅里達州亞種(Puma concolor coryi),曾經被獵殺到接近滅絕,現在剩下的少數,只能近親繁殖,產生了各種各樣的遺傳病,現在有一個保護計劃,就是不顧亞種的特殊性,讓它們與別的亞種雜交。要不然,這個過度狹窄的基因庫,本身就會把它們推向滅絕。

一些展示動物的地方,雖然也繁殖動物,但他們是不管保護基因庫的。假如一個馬戲團需要老虎,最快的辦法,就是讓所有能結合的老虎結合,需要的時候上人工授精,不管它們是不是親戚,是東北虎還是華南虎。結果基因庫被破壞了。要麼是因為近親繁殖而過分狹窄,要麼是摻雜了外來的基因。

上面說到的,這些野生動物的價值,都是內行看門道的東西,有沒有外行能看熱鬧的呢?也有。在自然環境下,為了生存和繁殖,動物要和眾多生物非生物互動,做出各式各樣複雜的行為,這是非常深邃有趣、引人入勝的,具有很高的科學和美學價值。

動物表演把動物抽離出來,飼養在一個光禿禿的鐵籠或者水池裡,讓它鑽圈、頂球,這時動物只像一堆肉,它的價值被嚴重地降低了。

而且野生動物野性難馴,表演環境又吵鬧、不安,它本身就是一個不穩定因素,表演用動物殺死人的案例並不少見。

好的動物展示場所,應該負起科普的責任,利用動物的科學和美學價值,傳遞保護生態,正確利用野生動物的理念,這個過程是辛苦、複雜的,但是做到了,會有長久的利益。一味追求「獵奇」、「萌」,以圈錢為唯一目的,這種動物展示,短時間會得到很多錢,但長遠看來是有損於社會,有損於人類利益的行為。

這就像一部好電影,它要有走心的劇本,有好的演技,有各式各樣的創意和技巧,如果只靠小鮮肉,招引無腦粉絲吸金,雖然短時間內會得到不錯的票房,但它還是一部爛片。

關於動物展示場所應該是什麼樣子,請參看:http://www.guokr.com/post/789349/

關於動物表演如何影響到動物的生活,從而毀損動物的價值,請參看:http://www.guokr.com/article/437914/

孫犁《黃鸝》
黃鸝系在一根木棍上,一會兒懸空吊著,一會兒被拉上來。我站住了,我望著黃鸝,忽然覺得它的焦黃的羽毛,它的嘴眼和爪子,都帶有一種凄慘的神氣。
「你要嗎?多好玩兒!」老頭兒望望我問了。
「我不要。」我轉身走開了。
我想,這種鳥兒是不能飼養的,它不久會被折磨得死去。
這種鳥兒,即使在動物園裡,也不能從容地生活下去吧,它需要的天地太寬闊了。
從此,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不再想起黃鸝。第二年春季,我到了太湖,在江南,我才理解了「雜花生樹,群鶯亂飛」這兩句文章的好處。
是的,這裡的湖光山色,密柳長堤;這裡的茂林修竹,桑田葦泊;這裡的乍雨乍晴的天氣,使我看到了黃鸝的全部美麗,這是一種極致。
是的,它們的啼叫,是要伴著春雨、宿露,它們的飛翔,是要伴著朝霞和彩虹的。這裡才是它們真正的家鄉,安居樂業的所在。
各種事物都有它的極致。虎嘯深山,魚游潭底,駝走大漠,雁排長空,這就是它們的極致。
在一定的環境里,才能發揮這種極致。

另外,關於放生的兩篇文章:

過年放生真的是積德嗎? | 科學人 | 果殼網 科技有意思有時候,放生等於放死 | 科學人 | 果殼網 科技有意思


我就非常反對雜技表演。

尤其是小孩子做的那種身體難度、強度較高的雜技表演。

據我所知,雜技訓練過程中,小孩子受虐待是很常見的事。

把小孩子從小進行的雜技訓練,在我看來就與動物訓練表演沒有實質性區別。

之前走街串巷的江湖藝人,有時候帶猴子,有時候帶著小孩子,有時候兩種都帶。

那些小孩子和猴子,在觀眾和班主看來都沒有多大區別。

可能很多孩子都是拐賣來的,即使是親生的,那種都該把大人報警抓起來。

雜技表演,尤其是很多傳統雜技表演,早該取消甚至禁止。

雜技團里的小孩子,如果被敞開關注,我想會有很多傷心的故事。


《白熊咖啡廳》里的熊貓的工作就是去動物園表演熊貓被人圍觀。

裡面的動物們可以開咖啡廳可以開飯店可以做生意,也可以選擇去動物園上班。有自己應得的保險福利報酬。

這才是理想中的動物權。所以這部動漫這麼溫暖。

現實的動物表演,只是奴隸而已。

它們未必是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找到飯吃,可只能被剝削著用這種方式來換飯吃,且未必是自己愛吃的東西。還可能遭受虐待。

人類不是沒有奴隸,那些被拐賣的人為製造的殘疾兒童或者賣藝兒童,其實也在過著這樣可怕的生活。

拿勞動力換取生存資本是一個社會規則。

奴隸與否看是否有彼此有知情權、有議價能力、有自由決策權。

我喜歡兔猻、環尾狐猴、雪鴞,希望它們在野外自己討生活,過得好好的。


淺層次的原因:
馴化野獸使其學會為人類表演常常需要動用暴力手段,並且馴獸師為了「娛樂」反覆毆打表演動物也不是什麼稀罕事。(這不需要解釋吧,題主對這個問題感興趣,應該了解過相關資料。)而據我所知,人類演員演戲一般不會被毆打~

深層次的原因:
就算將來有一天對馴獸師行為做出細緻規範的《表演動物保護法》出台了,動物保護組織還是會反對動物表演。法律存在的意義在於被執行,但對於動物表演來講,這部法律幾乎不可能得到良好的執行。

工人被老闆拖欠工資了,可以罷工,可以以《勞動者權益保護法》捍衛自己的權益;消費者遭到商家的欺騙,可以永久拒絕購買該品牌的產品,可以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捍衛自己的權利;可是表演動物若在馬戲團內遭到虐待,該怎麼辦?是讓一隻被拔光了牙齒的老虎對抗馴獸師的棍棒和高壓電,讓一隻猴子打110報警,還是讓一頭大象手持《表演動物保護法》小本本,在法庭上據理力爭?no way~ 人類演員則不然——導演虐待你怎麼辦?打回去!撥110!法庭上懟他。

執法和司法的一大特點是「事後糾正」,但對於缺乏自衛和表達能力的群體,ta們的訴求常常是很難被執法和司法系統聽到的,以至於ta們所受的不公正待遇往往會被忽視(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而這種忽視是「制度性」的、只要動物還沒學會說人話,就無法改變的。有鑒於此,要完全杜絕動物表演給動物造成的傷害,反對動物表演是唯一的選擇。


我反對任何的,

我叫你幹什麼你就必須幹什麼,不幹就挨打的表演。

無論是動物還是人。


這是一個倫理道德上的問題。

實際上,在古代社會,演員其實本來就是低賤的,他們的個人尊嚴與幸福本身就是可以被忽略的。西方宮廷里的「弄臣」,天朝社會裡的「戲子」,本身就是低人一等的「賤民」,他們的存在就是用作踐自己的方式取悅他人,古代戲班裡的訓練方式本身也就是一種用暴力把人當做「動物」來調教使其能夠做出一些行為滿足他人的行為。在古代,「演員」某種程度上就是一種有著人類外形的「動物」。

而現代社會肯定了人權,確定了人與人之間平等的地位,所以給予了「演員」同樣的社會地位和人格尊嚴。表演這種行為不再是一方無視自己的情況全面取悅一方的行為,而是一種表現與欣賞的雙方向的藝術行為。

這裡面廢除的只是對「演員」的歧視,只是對施加在演員身上的強制性暴力的解除,而非對表演行為本身的否定。

所以是否貶低他人人格,是否「反文明」,和「表演」這種行為本身是無關,重點是對「演員」的社會定位。

因為人類是具有智慧思維能力的物種,他們可以在社會地位和人格不受損害的情況下投入到表演這種行為里,訓練不存在強制性,就算有一些可能對人體造成損害的高強度訓練,這也是雙方出於自願的原則,是有交涉和討論餘地的。

但是,許多強迫動物進行取悅人類的表演則不存在交涉和討論的餘地,完全是單方面強制一方形成一種條件反射,就像我們反對傳統的「填鴨式」「體罰式」以及馬家軍那樣強制使用興奮劑的教育方法一樣,這是一種「反文明」的落後手段和行為。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海豚和狗的表演訓練被接受程度較高,前者是因為海豚智商本來就高,進行訓練的時候無需太多體罰式的訓練,可以做到「互惠互利」。而後者是已經被人類馴養,進行訓練的時候也可以較少使用暴力強制手段,訓練員和被訓練對象某種程度上是平等的,就像是演員和觀眾的關係一樣。

相反猴子老虎獅子等完全野生動物的表演訓練則必須要使用上暴力手段,甚至需要一些損害到肢體的極端殘害。無論是對待人還是對待動物,暴力手段都是反文明的,都是現代社會應該否定排斥的內容。

所以反對動物表演是反對的是「用暴力手段讓其他人或物屈從滿足自己」這種行為和思想,而非動物表演這種事物本身。


題主強詞奪理。其實說白了,我們反對的不是表演,而是對動物的逼迫、虐待、高強度的訓練……你所看到的精彩的動物表演,都是用無盡的痛苦換來的。


誰說不反對的?

如果現在有人囚禁人類,用毆打,電擊等方式進行雜耍訓練,強迫他們進行娛樂表演並從中謀利,大家不但要反對,而且會報警。

假如動物在訓練時沒有受到虐待,那麼就沒有人會因為心理上的不適而反對這種表演了。可是這種訓練動物的方式即使存在,效率也不高;然而馬戲團作為盈利者,必然認為效率即金錢。

還有,談論道德標準,不能拋開所在人類群體的生活方式,不然沒有意義。


反對的是「違背動物習性」的表演好么。我覺得什麼口銜蓮花胸口碎大石一樣違背人類習性,一樣應該反對。


借題發揮一下,我覺得某些人類表演,在某種程度上,也應該禁止或者有所限制 .

例如京劇,某些民間極限藝術,體操,甚至某些樂器等,哪個不是在孩子不懂事的時候父母或者教練毆打,或者是言語的壓迫教出來的,而且絕大多數孩子,尤其是沒有天賦的哪一部分,處於父母或教練的執念,不僅過了一個凄慘的童年,成年後也失去了未來,我覺得和那些馬戲團的動物沒有本質區別 .


最簡單一個道理

人表演,今天生病了,發燒了,身體不舒服了,朋友結婚了

可以請個假

動物表演,你只要沒死你就得去,哪怕你全身都是病

你都得去表演

人表演,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可以買房買車吃的好用得好

動物表演,只是能保證自己有一口飯吃

人表演,真的累了,可以辭職休息

動物表演?可能真的得死了吧


謝邀請,我之所以不回答這個問題是因為我並不會比最高贊回答得更好~

非要我說,我就班門弄斧一次~

把動物看成是純粹的私有財產的問題在於,它們和人是有相似性的,有些動物實在太過相似了。每個養過寵物的人都知道,有些時候你會不由自主地給它代入人格,不由自主地在它身上看到你自己的影子。而像黑猩猩這樣的大猿,簡直相似到了驚人的程度——畢竟我們才分開幾百萬年而已。

這一相似性帶來了兩個問題。第一,動物會受苦。人類雖然神經系統高度發達,很多機能動物都沒有,但痛苦迴路是歷史悠久的、深藏在我們演化遺產之中的,很難說我們的痛苦和動物的痛苦有本質區別。第二,我們看到動物受苦也會不安,會把我們的同情心加在動物上面。

動物的痛苦問題有許多灰色地帶,但也有許多明確的場景——比如,如果有人把「他的貓」拿到大街上虐殺給路人看,這是大多數人都不能接受的。而動物園是公共場合,動物表演更是為了公眾傳播而生的——因此,至少在這個場合下,管得著。

雖然我們常常說動物是吃了睡睡了吃,但是動物並不是只有餓覺這一種感受器的。許多動物也是生活在社會中的,也有母愛、社交、求偶等等需求,剝奪它們這一權利,帶來的痛苦也是真真切切的。

在衡量圈養動物福利時,有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刻板行為。它是說,動物在缺乏精神刺激的時候(既包括和同類交流的刺激,也包括探索新環境帶來的刺激),會開始進行一些反覆的單調的行為,許多行為伴隨著自我傷害。觀察過刻板行為的人,往往會覺得這和人類百無聊賴時的行為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里爾克在《豹》里寫道:「它的目光被那走不完的鐵欄/纏得這般疲倦,/什麼也不能收留。/它覺得只有千條的鐵欄杆,/千條的鐵欄後便沒有宇宙。」這就是大貓典型的刻板行為:繞圈踱步。長頸鹿會不停地用舌頭舔各種各樣的無生命物件,大象會反覆把鼻子搖來晃去,黑猩猩會抓起糞便在牆上胡亂塗抹,許多鳥會拔掉自己或者籠伴身上的羽毛——這些都是在野外和理想飼養環境中幾乎見不到的行為。

關於馴化的詳細問題,請參見我給果殼寫的文《狼圖騰的狼,到底能馴不能馴?》。簡單來說,家養動物是被我們選育改造過的。它們的「天性」里有了順從人、陪伴人、學習人的成分,因此可以成為伴侶動物。也因此,對它們的訓練很容易。從心智上講,一隻狗可以近似認為是永遠停留在幼狼的階段,它會覺得自己永遠是在跟隨父母學習和玩耍。

可是當一隻狼長大之後,它的獨立意識就會覺醒。父母不再是它的榜樣,而是要遠離或者挑戰的對象。這時候,如果你還想「訓練」它去做什麼事情,不但十分困難,往往不得不使用暴力或者飢餓這樣的威脅。訓練一隻狗是順應它的天性,可訓練一隻狼或者別的什麼野生動物去給人做表演,幾乎都是逆著它們的天性來進行的。

因為這一困難,動物演員幾乎挑的都是幼年動物。但野生動物是會長大的。黑猩猩的表演生涯一般在6歲左右青春期到來時就會被迫結束,可是他們的壽命會長達60歲!從小和父母同類分開,被人類訓練去做違反天性的事情,沒有正常的社會化與心智發育過程,你要他們怎麼度過漫漫餘生呢?

動物園是有價值的,即便是今天的紀錄片時代依然有。許多優秀動物園擔負了科研和遷地保護的任務,而在教育層面動物園和紀錄片也是有分工的——紀錄片能把別人見到的精彩場面匯聚起來,但屏幕上的場景終究和身臨其境不同。

很難去具體地計算這裡的「匯率」,但是,一個管理良好的動物園,對動物的福利影響很小,產出巨大而且難以替代的研究、保護和教育價值,這是划算的;而一個管理糟糕的動物園,或者是一個使用野生動物表演的馬戲團,強迫動物處在陌生的環境中遭受痛苦,這是不划算的。

國內首部動物保護暗訪紀錄片——《圈套》,它瞄準了馬戲團,其中有個例子是揭露黑熊表演的真相——為了讓黑熊學會制定動作,馴獸員會套住黑熊的脖子,讓它不得不站立起來,跟著做指定動作,如果早點完成指定動作,黑熊就可以躺下休息,否則的話只能一直保持站立姿勢……

動物們不會言語,不會傾訴身體和精神上的疼痛,也不會控訴人類的罪責。它們只知道,少一點反抗,努力做好一點,就可以多分一杯殘羹,少挨一頓酷刑。

都說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多數人觀看馬戲表演也就是圖個新鮮圖個樂,但從未思考過台下這短暫的快樂,是台上動物們經歷了漫長的日復一日的絕望和遙遙無期的自由換來的。

動物天生恐懼火焰。一環接一環的火焰,是它們最不願意靠近的噩夢,但比起不跳的責罰,它們寧願鼓足勇氣克服恐懼。台下觀眾的笑聲有多大,它們對人類的恐懼就有多少。

儘管全球目前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已經出台《動物福利法》或《反動物虐待法》,我國也頒發過《全國動物園發展綱要》,同樣明確提出要「杜絕各類動物表演」。然而,馬戲團依舊存在,動物們依舊無法從噩夢中醒來。

美國知名「玲玲兄弟與馬納姆貝利馬戲團」(Ringling Bros. and BarnumBailey Circus)宣布將在3年內逐漸取消延續了百年傳統的大象表演;截止2018年底,所有大象都半被送往大象保育中心。這便為什麼今天我們和大家分享馬戲團表演和動物保護話題的原因。對孩子而言,生活和生命教育就在日常點滴中。

————以上大部分皆摘自網路,另外想了解動物園價值的朋友可以閱讀《如何展示一隻牛蛙:一個動物園人的夢》文章首發於1968年


說個親身經歷吧。

去年夏天,我陪同一女性友人在某動物園看動物表演。我個人是不喜歡這種表現的,但是朋友非常想看,我就陪著一起去了。

表演場地是一個兩圈護欄組成的大鐵籠,理論上動物是不可能從裡面逃脫的。最初上場的有猴子、黑熊、狗,表演的都很順利。

最後上場的,是三隻獅子和兩隻老虎。

表演一開始還算順利,獅子和老虎都順從的在工作人員指揮下各跳上一張桌子。而就在工作人員揮動手裡的棍子,讓獅子老虎們向觀眾們鞠躬的時候,出事了。

一隻雌獅突然對身旁的工作人員咆哮起來。

全場瞬間安靜了。

工作人員又試圖指揮這隻獅子做其他動作,但獅子並不聽從指揮,而是繼續向工作人員大聲咆哮。

於是表演過程中,這隻獅子就一直站在桌子上,再沒下來過。

最後退場時,工作人員再次試圖讓那頭獅子鞠躬,獅子很不情願,仍然低吼著,但還是向的微微鞠了一躬。

觀眾們鼓掌,好像一切都沒發生過。


這裡面實際上牽扯兩個個觀念:動物福利和動物權利。而實際上這個觀念是有爭議的,起碼在中國是有爭議的。

動物福利是在英國被整出來的,在1965年甚至被搞出來五大自由,即:

  1. 免受飢餓、營養不良的自由
  2. 免於因環境而承受痛苦的自由
  3. 免受痛苦及傷病的自由
  4. 表達天性的自由
  5. 免受恐懼和壓力的自由

是的,別說你覺得很扯淡,連我都覺得很扯淡,而且這玩意很有抄襲羅斯福的四大自由的嫌疑,但是羅斯福的四大自由是針對人類說的,不是針對動物說的。

結果呢,西方人認為扯淡扯的還不夠,又搞出來了「動物權利」,唉,人權在英文中大家都知道叫Human rights,這個想必大家都知道,這時候你會想,動物權利不會跟人權一樣,就叫Animal rights吧,是的,真的叫Animal rights。

某些組織還整出來動物權宣言(原文指教科文組織,但是經查,未發現,目前還未知這個版本是如何來的)

說他是人權宣言的翻版,不是我栽贓它,它裡面的用詞,例如說

第六條

  1. 對動物進行會製造肉體或心理疼痛的實驗已侵犯動物權
  2. 替代的方案必須發展出來並且有系統地落實。

第七條

所有並非必須就處死動物的行為,以及所有決策會導致這樣的行為,都是反生命的罪刑。

第八條

  1. 所有會危害野生物種存活的行為,以及所有決策會導致這樣的行為,都是滅絕物種,即反物種的罪刑。
  2. 屠殺野生動物,污染和破壞生物小區,都是滅絕物種

這裡面的用詞,例如說「動物權」,「反生命」「反物種」,這種詞一看就是抄襲人權和反人類,滅絕人類之類的辭彙。

動物權利這個辭彙以及動物權利衍生出來的大量東西幾乎都是二戰以後對人權的翻版,由此發展出各式各樣的,例如說物種歧視 ,這明顯就是抄襲種族歧視,人類至上主義,抄襲白人至上主義,甚至已經出現了廣義自衛( extensional self-defense )這種概念

什麼叫廣義自衛權,我們知道人類社會有個權利叫正當自衛,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很顯然動物它自己沒法「正當自衛」,它要是有能力正當自衛,它早就上去給你一爪子,還管它是不是正當自衛,因此這個廣義自衛名義上是動物享有的,但是執行的卻是人類,它的定義是:在採取廣義自衛的行為時,行動者(人類)在道義上有權從事故意破壞甚至暴力活動,因為動物是「非常脆弱且受著壓迫的,以致於他們無法反抗攻擊或殺死壓迫它們的人 」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你如何定義一種動物。目前所有的中國法律毫無疑問的是人類中心論,包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在內,都是百分之百,純正的人類中心論,人類保護動物不是為了動物,而是為了人類,這種概念在第一條說的非常清楚

第一條 為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目前中國是動物保護主義,西方主流是動物福利主義,西方激進的是動物權利主義。至於你選擇那個,那看你的心情。


說一件有點不相關,而且有點顛覆理解的事情。比如說百日維新。。。教科書上面的不用說了。說一點我看的雜書。不對的請指正。

首先,光緒是不適合當一把手的。因為抗不了壓力。具體可以看看甲午戰爭他的表現。。。

其次,光緒其實看不上康有為等人。因為讓康有為離京的旨意,是光緒本人的意思。

最後,當年其實慈禧是力挺光緒的。類似於現在富一代半退休,扶二代上位。但是二代捅了一個大簍子,甲午戰爭。董事會,也就是當時的皇族想要廢掉光緒這個二代。但是一代力挺,才沒讓這個二代下台。。。

慈禧和光緒在清廷里屬於改革派。由於甲午海戰的關係,光緒沒什麼威望。慈禧儘管想改革,但是那種政治環境培養出來的,且保守派皇族的力量。所以選擇緩慢改革。。。

而當時的百日維新及其以後的政變,對改革其實起的是反效果。因為沒有這個,說不定保守派的皇族,就被慈禧這種老狐狸溫水煮青蛙煮成熟青蛙了,然後光緒身體挺得住的話,也可以借著改革重振威望,順利接班。

但是有了這檔子事,給了保守派皇族反攻的借口。關鍵是讓慈禧,不再完全信任光緒。。。要收真的像康有為所說,慈禧想害光緒,早廢了,因為皇族大阿哥都幫他找好了。。。

那麼康有為等人為什麼要這麼努力的搞百日維新,然後最後不惜政變呢?為什麼要把光緒塑造成一個不得志的皇帝,把慈禧塑造成一個妖后呢?說白了就是為了上位,往自己臉上貼金。如果歷史按照慈禧的設計走下去。康有為說不定也就是一個小官吏而已。。。

回到題目,其實這些人要的不是什麼動物福利,什麼權益。要的就是能站在風口浪尖而已。呼風喚雨的感覺而已。

福利和權益,是有限資源。我們人都尚且不能公平公正的享受這些資源,關心動物做甚?

這些組織,個人,沒有這個由頭,說給他們捐款?誰給他們助威?他們幹些什麼呢?


人類正規情況下是自願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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