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這句話合理嗎?
註明:本人是在知乎某個問題的熱門回答中看到這句話的。
咱們學哲學的,評價一句話至少得說明出處吧。不說明出處,憑著中文字面意思在那猜測,這跟胡說八道有什麼區別?黑格爾的這句名言出自其《法哲學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20)。德語原文是: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英文翻譯是: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翻譯過來是: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黑格爾說的理性是絕對精神的分有,而不是大眾理解的「理性」。當時有人說黑格爾說這話是給德皇辯護,認為只要存在的制度就是好的。但是恰恰相反,黑格爾黑了德皇一把。他的意思是現象界存在的東西不一定合理,而符合絕對精神的展開才是合理的。也就是說,你一定要問黑格爾支持不支持德皇,皇帝在那裡,他肯定要支持。但是支持也要按照絕對精神的基本法。雖然皇帝現在存在,但也要考慮到歷史的進程,如果皇帝背離了絕對精神,他就是不合理的。會有更加符合絕對精神的東西出現。存在即合理我思故我在上帝死了是我國民哲三大法寶,你說他瞎扯,他說存在即合理,你說他想法怎麼那麼多,他說我思故我在,你說他有病,他說上帝死了,我們只有自己救自己。以上為吐槽
普遍認為存在即合理表達的是:存在的即是符合理性的。
黑格爾的辯證法體系是從存在出發,回歸絕對理性的環狀,這其中的一切都是絕對理性的一環。這個問題在知乎出現了5、6次了吧,這不是這句話合不合理的問題,是知乎合不合理的問題。而且每次都有非常專業的人關注和回答,然後按照知乎的規定在給知道一個問題上去,這不是胡鬧那。所以能不能上點心,先想想怎麼把提問質量搞上去吧。
看原文,不敢說這句話怎麼樣,至少這個翻譯給人的感覺與原文的含義是有點區別的,算是有歧義吧。
合因果之理,而非情理
如樓上@Marcus Aurelius 所提到的,《法哲學原理》德語原文「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凡是合理的,必定是具有現實性的;凡是具有現實性的,必定是合乎理性的」,wirklich的動詞verwirklichen在德語里強調「實現」,也就是一種生成過程。有限的事物在現象上的存在,其自身會產生對自身的否定,因而是將被揚棄的。如果某種定在之物是終將消亡的,它與其說是現實的,不如說是現存的。而「現實」的事物更多包含一種超越性、革命性的東西在裡面,如同腐朽的資本主義制度,它的確是存在的,但只是現存的,它的現實性早已消失殆盡了,然而社會主義作為其否定的理念,固然具有現實性,但卻有待實現。
個人更喜歡這個翻譯:存在是有原因的。
恰恰相反,存在是不合「理」的。
這個理,不是指邏輯道理,而是指真理。
這麼說可能好理解一些:存在如果合理,那它的性質就應該是永恆不滅的。但實際上沒有任何存在能做到這一點。
再進一步,如果有一個存在不滅,它應該也同時具備另一個性質:不生。
既然不生,哪來的存在?
不生不滅,既存不存,不存也存。
「存在」在真理層面上,是超越二元對立的,無有言語可形容。
個人淺見,無有是處,僅供謝邀。我的粗淺理解,只是讀了讀兩本哲學史而對這句話的認識,歡迎大神指正。
這話原文說:凡是合乎理性的就是現實的,凡事現實的就是合乎理性的。關鍵問題是,什麼是黑格爾說的現實?什麼是他說的理性?我的理解是:
黑格爾認為理性不僅僅是人的思想,而且是事物的本質。而現實指的是事物從潛在變成現實。就是成為自己。這也就是現實的意思。那麼我們所討論的那句話其實就是說:事物成為事物的本質也就是完全實現自己,就說這個事物是現實的了。再簡單點就是,事物向事物的本質發展時就是事物在實現自己,而當事物已經實現自己的本質我們就說這個事物是現實的了。這句話貌似沒什麼好反駁的吧。黑格爾認為本質只有絕對精神所以只有絕對精神是真正現實的。把這句話里的「理性」換成「本質」更好理解。合理。所謂「存在即合理」的合理指的是「符合邏輯」,「可以推理出」,與道德、通俗意義的「正確」無關,非「合情合理」的合理。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如果一個人認為1+1=3,3+3=7,且「如果a+b=c,d+e=f,那麼c+f=a+b+c+d」的話」,那麼7=1+1+1+1。顯然這個結論是合理的,但並不是「合情合理」的。
在題目語境下我認為題主把「存在即合理」與「合理」並列,是為了找出這句話的矛盾,所以姑且認為題主所說的「合理」是「存在即合理」的合理,而不是「合情合理」的「合理」。
但如果題主曲解了「存在即合理」為「存在即絕對正確」,並且只是問這種「存在即正確」是否正確,顯然不正確。駁「存在即合理」
下文引自曼德爾黑格爾的出名的公式「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理的,合理的東西都是現實的」,並不自動地是辯護的語言,如果這個動詞「是」被辯證地想像為「變成、被轉變、生長、然後衰退和消失」。它的意思可以成為:「所有現實的東西,只有當這個現實符合一個需要的時候,才能夠生存。如果這個理性衰退、分解了,如果它的矛盾尖銳化越來越充滿爆炸性,這個現實的東西就越來越『不現實』,換句話說,它就開始分解和消失,讓位給一個新的、更合理的現實」。同樣地,「所有合理的東西,雖然還沒有充分地實現,雖然仍是潛在的、蓓蕾的,會越來越變成現實,會逐漸地全部實現。」謝邀!
既然存在,自有其道理。當思惟有什麼道理使其存在、又什麼道理使其消亡。。。這句話是廢話。
就像是,100歲的人普遍長壽。
在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的《漢英大詞典》(第3版)中查詢 合理,可查到三個英語單詞:
- rational
- equitable
- reasonable
在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Oxford Dictionary of English》(第2版)中查詢這三個單詞,可得到如下的相關釋義:
- rational: based on or in accordance with reason or logic.
- equitable: fair and impartial.
- reasonable: fair and sensible.
由以上釋義,不難看出,在現代漢語中 合理 這個詞有多重含義,其中 rational 之義偏重原因與邏輯,equitable 之義偏重公平公正,而 reasonable 之義則更偏重於可接受的、合乎情理的。換言之,rational/equitable 這兩個解釋更重客觀的事實判斷,而 reasonable 更重主觀的價值判斷。
我認為,在「存在即合理」這句常常被引用的名言中,合理 應指事實判斷,而非價值判斷,換句話說,此句的解釋是,任何客觀存在的事物、業已發生的事情背後都可以找到相應的原因或邏輯,但這並不等於人們可以在情感上接受這個事物,或認為此事是對的、正確的。例如,盜竊、搶劫等同於非法佔有他人財產,這顯然是不道德、不合理的,但針對刑事案件所展開的司法調查一定要找到符合邏輯的、合理的解釋,以便形成證據鏈。
存在當然合理,但是你的決定權也是很重要的!
存在即合理說的是這個事物存在的是有原因的,而不是說這個事物的存在是否正確。
存在即合理,在翻譯的過程中為了精鍊上口,用了「合理」兩字。
朗文詞典上查英文原句是: 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
rational 的意思更多的是接近於:合乎邏輯的?
如果要儘可能地用中文去探究寓意:應該是存在即道法。
但道法並不是法律,也不是正義,也不是良善,而是對宇宙大規律的凝練。
中國還有句老話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該話出自《道德經》。意思是:天地滋生了萬物,但並不感知萬物,只接納萬物,無悲無喜無知無怒,無所謂仁,也無所謂不仁。
存在即合理,最本質的涵義,在下不敢亂語,知乎有很多高人。但這句哲語的如果強行要接地氣的話,我比較有把握意思是,已經存在和已經發生的事情,必然有其前因後果,有其產生的合理性。和黑客帝國里那句「世上沒有意外」一樣,是中性的概括。
但天地不仁,人間有情。天地不仁,人心向善。常常見到很多弱智用這句話為一些惡行開脫,真是莫名奇妙。
存在是最高的普遍性,一切存在者都存在。 存在又是不可定義的,無論我們用什麼東西來定義,都會把存在弄成了存在者。最後,存在是不言自明的:存在就是存在,無法證明亦無須證明。 【存在就是古希臘時代的宙斯諸神】【存在就是阿爾泰系民族的 天神騰格里 】【存在就是 印度教三大主神梵天、毗濕奴和濕婆 】等等。現代哲學界因為是【無神論】,他們不承認有神存在,只好用一個【存在】表達【最高的普遍性】。
人,就是這種存在者。人不同於其它存在者,因為人在他的存在中同存在本身打交道。只要人存在著,他就對他的存在有所作為,無論有意還是無意;他就對存在有所領悟,無論明確還是含混。 人內心明白,自己有一個來源,他只是那個【存在】的產物之一,人【存在物】離不開【存在】,他必須【在】【存在】之中。
人對【存在】是在不斷地理解過程之中。借用【聖經】的一句話【他在我裡面,我也在他裡面】。人,生存在世界狀態就是【此在】,用佛教術語表達就是【苦】,用基督教術語表達就是【罪】,用海德格爾的術語表達就是【煩】【 沉淪 】【 被拋狀態 】【 畏 】。
現代哲學界把自己搞得特別高深,特別玄妙,不說常人的用語,非要把自己與普羅大眾隔離開。佛陀當初說法,可是用了最普通的語言,可查【雜阿含經】為證。
現代哲學可悲之處就是 , 只能說:「我是」,而說不定「是什麼」。 !
緣在(Dasein)這種存在者在自己的存在(生存)中與存在發生著關係(領會)
緣在(Dasein)用佛學中的緣起理論可很好地說明。 緣起:即凡是存在之法皆是由諸緣生起之義。 在經典中,佛陀通常以十二個環節來解釋緣起(十二緣起支): 指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
「此在」總是處在一種不斷敞開著、開放著、揭示著的一片疏朗之地,澄明之境中, 這個過程就是「存在」....... 這個表達,意思不清楚,可用佛陀的【菩提】理論予以解答。 「菩提」一詞是梵文Bodhi的音譯,意思是覺悟、智慧,用以指人忽如睡醒,豁然開悟,突入徹悟途徑,頓悟真理,達到超凡脫俗的境界等。 菩提是大徹大悟,明心見性,證得了最後的光明的自性,也就是達到了涅盤的程度。
【菩提】就是【存在物】的人,對於【存在】通過【解蔽】達到【澄明之境】。
海德格爾認為【 時間是此在存在理解的先驗境域】 ,佛學的【唯識學】對【時間性】理解很清晰。佛學認為時間不是連續的,是剎那剎那的粒子狀態【量子力學表達的很明白,時間空間就是粒子狀態,術語稱為量子狀態】。在剎那剎那之間,時空都是【空性】狀態,也就是【人我空】【法我空】。剎那剎那的狀態,就是【時間性的境域】,也就是人們認定的【存在】狀態。
存在者—Dasein的存在這一還原路徑提升至了存在—時態性,【存在的發生境域,就是剎那剎那的粒子的概率論條件下的顯現】, 存在者就有了種種可能性的存在,剎那剎那的時間性構成了Dasein存在【理解,籌劃】的可能性條件,人【存在物】才有可能實現【菩提】。
對於【存在】,海德格爾只討論了達到的方式,就是林中之路,就是【天 地 神 人】.【存在】的顯現在每一個人類時空點上,【存在顯現】的內容是不同的。古巴比倫時代,古希臘時代,印度吠陀時代,東亞西周時代,【存在物】人對於【存在】通過【解蔽】達到【澄明之境】是不同的,這就有不同的文明內容。也就是海德格爾沒有討論【存在】的【普遍意義】到底是啥。
海德格爾認為,關於"存在",我們要問的不是它的"什麼"(Was),也就是說,我們不問"存在是什麼?"這樣的問題。因為存在"不是"什麼,能"是"的是諸多的存在者,存在者存在,存在本身不能用"存在"或"是"來描述。所以與諸存在者比起來或者說與存在者整體比起來,存在顯現為"無"(Nichts),存在著的是存在者,存在自身不存在。
因為海德格爾想要表達,【存在】就是【空性】,空性就是一個【剎那剎那的粒子的概率論條件下的顯現】,在剎那剎那之間,時空都是【空性】狀態,也就是【人我空】【法我空】。【存在】就是你想說點啥,都是錯,都不是【存在】。
【存在者存在著,這是怎樣的一回事情?】是可以表達的,是有效的提問。但是【存在的意義】,就有多個可能性,意義顯然需要人的【領會】。
存在就顯現為"有某物"(Es gibt etwas)中的那個Es。這種"給出",就是一個個Ereignis,一個個不可重複的事件。這重意義上的存在便要被理解為「讓存在」(Seinslassen)。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存在】的【在場】,【用白話表達就是在具體的時間空間中】。【存在就顯現,給出,一個個不可重複的事件】,就是每個存在物的活動與思維,大到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小到一個人,一隻貓,一隻狗,他都是平等的【存在方式】,現在西方的行為藝術就是表達海德格爾的【存在】的理論思想。
【存在就是合理】,1.本體論討論,存在就是一切存在物存在的源頭,也就是存在就合理 2. 個體生存輪討論,每一個個體的任何行為與思想,都是都是【存在】的顯現,都是合理。但個體在不同時空,個體的行為思想,不一定符合時空的限制條件,他也許就不合理。
所謂「存在即合理」,也就是所說的現狀,現狀是一種長期演化的結果,是各種力量相互博弈的既定形態,是多方相互周旋、妥協得到的結果,構成一個目前的那什均衡。任何存在的現狀,哪怕是不好的或是不合理的,都來之不易,存在之所以存在,必有其內在因素、內在力量,也就是「存在即合理」。
合理,因為這句話存在。
這種極難證偽的命題無需理會太多。知道就好了。
畢竟你也可以說一切都不合理,這樣也極難反駁,對吧。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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