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嚴選是否有侵犯知識產權?為什麼有人說這樣其實不侵犯知識產權呢?
不是很了解關於這個的事情,我能確定網易肯定是出得山寨抄襲了,但是為什麼很多維護者說網易沒有侵犯知識產權呢?真的沒有侵犯嗎?
謝邀。
微博上嚴選鬧得沸沸揚揚,我也是看到大V轉發才知道這事。那組海報初看是有問題的,這也是很多人開噴的原因。先下個結論,網易這麼做並沒有侵權。
(致尊敬的網易PR:上次雲音樂的錢也沒打!枉費我愛網易愛得辣么深沉!(╯‵□′)╯︵┻━┻)
好吧… 我們還是先看下網易在這事之後發的一個道歉聲明:
這篇聲明裡,一個重點的信息:ODM。以及事發那條微博里,ODM已經出現過很多次,除了噴以後,部分了解真相的網友已經在主動為網易站台。本人以前也是從事過電商行業,所以對這塊相對來說比較了解,拿出來跟大家科普一下。
ODM換個通俗的叫法就是貼牌,以往貼牌最常見的都是IT行業,同樣的一台ODM出來的筆記本,聯想貼牌它就叫聯想XX筆記本,海爾貼牌它就叫海爾XX筆記本。如果沒有排它協議的話同一樣東西是可以賣給不同品牌的。ODM是工廠擁有知識產權,和傳統大家熟知的OEM純代工是有本質區別的。熟悉手機的同學應該知道,HTC就是ODM起家,後來才開始自己做品牌。
再用以往一些現成的資料,給大家科普什麼是ODM模式。
我們先來看什麼叫代工?
代工,即代為生產。也就是由初始設備製造商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來生產,然後貼上委託其代工的公司品牌,因此我們也習慣稱之為貼牌生產。這種代工生產模式好處非常多,如資源調配方便,生產模式成熟,量產效率高,可定製生產,設計變換靈活等。而事實上代工也分為兩種模式,除了最主要的OEM以外,另外還有一種叫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即原始設計製造商。
相比之下,理論上ODM的規模和技術含量要比OEM高出不少,為什麼呢?且讓我們一邊講解一邊看一下OEM與ODM之間的區別:
OEM與ODM的區別?
OEM——OEM相信大家不難理解,無非就是一個A品牌拿著自主研發的各方面技術和設計要求,交由代工廠幫忙生產產品,產品出來以後當然也貼上A品牌的牌子。這樣一來,藉助代工廠的完整生產線和生產技術,A品牌可以非常方便的以極少的精力和成本投入來獲得自主品牌的產品。而在此過程中,OEM代工廠是不可以把A品牌的任何技術和設計方案泄露出去,當然也絕不能再拿此套技術為其它廠商生產同樣的產品。
ODM——與OEM廠商的純代工不同,ODM廠商會有自己研發的技術和設計,甚至是成型的產品。例如B品牌不想花費巨額資金去研發相應的模具和相關設計技術的話,可以找ODM廠商尋求支持,在ODM廠商里挑選適合自己定位和要求的產品,或者告訴ODM廠商自己的產品設計和技術需求,然後由ODM廠商全程負責設計生產,當然最後還是B品牌的牌子。
與OEM不同的是,ODM所生產的產品,各方面產權歸ODM工廠所有,而B品牌獲得的只是成型的產品而不包括其中的技術和設計。這樣一來,如果再有其它如C品牌看上了與B品牌同一個模具產品的話,ODM廠商依然可以為C品牌生產出一模一樣的產品並貼上C品牌的牌子。於是,我們在當前市場上可以看到不少不同品牌的產品,外觀模具設計基本是一模一樣的,這就是ODM生產的效果。
當然,如果某品牌看上了ODM的某個產品模具的話,也可以一次性買斷這款模具的所有技術設計產權,這樣就可以保證市場上不會出現另一個品牌的同一個模具產品了。
代工廠的誕生與意義:
我們知道,很多行業領域存在巨大的利潤,但又因為技術原因很難得其門而入,這個時候怎麼辦呢?隨便一個地下工廠也許也能造出一款不錯的成型產品出來,但品質難以得到保障。一條先進的生產線至少需要上千萬元為計量單位,並非所有廠商都有這樣的實力去架設和運營。他們要的只是進入這個市場,且有利潤可賺。找人代工是最快捷的方式,除了採購資金、市場宣傳等以外,幾乎零投入的好處讓廠商深深愛上代工模式,甚至漸漸形成了依賴。但也有一些實力雄厚的廠商始終堅持自主研發生產,通過全程生產監督規劃以保證產品的品質。
當然我們不能說通過代工生產的產品的品質質量會比自主生產的差,這些經過代工授權的廠商都是有非常嚴格的質量認證體系的,這些代工廠商擁有著非常龐大的生產規模和相當強勁的技術研發實力,完全不比某些品牌的研發實力差,因此在質量上足以讓人放心。當然,不同的代工廠之間的技術實力和規模也有差距,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在成本和質量上也會有所偏差。
最後站在行業角度,代工關係確實是一張相當複雜的關係網路,品牌與品牌之間產品的『同母異父』、品牌與代工廠之間的討價還價鬥智斗勇、代工廠與代工廠之間的明刀暗槍互挖牆角,無一不表現出這個行業的深不可測。但不可否認的是,由於競爭的存在,不管是代工廠和品牌,都會在創新、品質這些地方盡全力的去保障,去突破。
對於用戶來說,我們只需要知道,由於代工關係的存在,所以,你買到的任何大牌,都可能是代工廠生產的。你買到的任何大牌真的可能是MADE IN CHINA,品牌廠商也就只是拿去貼了標籤而已。
其實,網易嚴選的ODM模式,算是一種常見的商業模式。至於網易嚴選廣告的糾紛,碼農只能表示廣告法太複雜,有興趣的可以看下這個問題里的回答:網易嚴選的廣告是否觸犯廣告法? - 網易
以上。謝謝。
已有的幾個回答基本可以有個很好地了解了。
提到的對商標的不正當使用,我沒深入分析,但記得商標法侵權抗辯裡面有幾種情形(當時學商標法用的是英文所以不確定這個翻譯對不對),功能性使用、指向性使用等、不構成侵權。所謂指向性使用,是指使用他人商標並非為混淆自己和他人的商標造成消費者的誤認,而只是為了說明一些事實。舉個例子,一家品牌為OO的清潔公司,為證明自己的清潔質量,強調其所用清潔劑為XX牌,XX牌清潔劑品牌知名深入人心,故OO公司顧客絡繹不絕。OO此時並未侵犯XX品牌商標權。寫過嚴選的模式,截取一段來強答一番。作者:黑焰十字鏈接:知乎專欄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嚴選的模式到底是什麼
對於嚴選,其實最有趣的就是他引起不小爭議的基本商業模式——ODM模式。給他定個性的話,他的做法即不違法也不違背商業道德,但他這個外來者破壞了行業的一些潛規則。
嚴選是網易的一個電商產品,算是今年年初正式上線的。對外說法是高品質生活類電商品牌,或者說網易自營家居生活品牌,但究其本質實質是個ODM模式的電商品牌。
製造業採購模式主要分為OEM和ODM。OEM也叫代工,品牌方找製造商下單,製造商負責最末端的製造、品控等少數環節,相關知識產權屬於品牌方;而ODM一般叫貼牌,製造商提供包含設計和製造在內的整體方案賣給採購方,或者採購方要求製造商更具需求開發,然後打上品牌方的Logo就能上架銷售,相關知識產權則屬於製造商。
所以網易的ODM模式實際上就是自己既不生產也不實際設計商品,只是採購貼牌的模式。這模式本身沒啥稀奇,但拿出來大肆宣揚的倒是非常少見。
ODM的廣泛應用,在製造業里這從來不是什麼秘密,但是在大眾層面卻知之甚少。舉例來說,我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昌碩研發部(從華碩分離出來的電子製造大廠,也是蘋果的代工廠之一)負責筆記本電腦ODM的項目管理,當時我負責的產品中有一款產品就是同時供貨給Sony和神舟的,除了Logo和外殼烤漆,其他幾乎完全一樣,不管是配置表、生產標準還是檢測標準。我想大家都知道神舟的筆記比相比索尼,同配置情況下至少便宜25%。嗯,索尼大法好。
連筆記本電腦這種複雜的產品都可以ODM,家居、廚衛、服飾箱包等品牌的需求自然更甚。對這些品牌商來說,ODM是他們提高整體利潤的重要環節,但幾乎沒有品牌對外透露過自己的產品中到底有多少ODM的產品。因為很多消費者都知道品牌和商品製造是分離的,但他們往往認為品牌和商品的設計研發是捆綁的,如果讓消費者感覺自己買的產品不但是不單單是made in China,而且是design/research in China,這種受欺騙的感覺會讓消費者的購買慾望會顯著降低。
大多數時候,品牌都對ODM採取用而不談的態度。甚至有些品牌,例如雜貨品牌名創優品,明明貨架上就是ODM的商品,還非要給自己披個設計師原創的皮。雖然這並不能改變他們「豪華十元店」的事實,但這樣的品牌包裝可以產生消費者認知上的溢價。用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就是憑空製造出了消費者剩餘。
當然,如果品牌商有意向,其實也是可以在下單同時一併買斷ODM的知識產權,但因為各種原因(主要還是成本因素)品牌商很多時候是不會選擇買斷的。這也算是製造業公開的秘密吧。
某天,網易中的某人(說不定是丁磊)想起了這個秘密,於是靈光一現:
第一步,我搞個品牌專門賣你們這些大品牌買過卻沒有買斷的ODM商品,那我的這個品牌豈不是質量優異?
第二步,如果我只賣大品牌1/3的價格,那這個品牌豈不是還很超值?
第三步,如果我告訴消費者,這個東西和對面商場里的那啥啥是同一個東西,但他們貴我3倍,消費者不得瘋了似得來買我家的東西?
不久,網易就多了個自營品牌叫「嚴選」。這個品牌上線沒多久聽說月流水已經超過6000萬元了,真的就是賣瘋了。
嚴選這個基於ODM的商業模式看起來很投機取巧,但總體來說他確實是合情合理合規合法No Problem的。不過最後一步么實在是很破壞「行規」,不但得罪競品,還得罪競品的粉絲,同時還引起很多圍觀吃瓜群眾的抨擊。
原本大牌對ODM就是比較敏感,一般傳統品牌尤其是大品牌是不太願意提自己的ODM的;禁品為了避免「撞衫」的尷尬,部分品牌會對ODM商品進行針對性投放,比如錯開上架區域、時間等;即使有一些不太識相的新品牌這麼玩,一般也形不成什麼氣候。
嚴選一下子把這些規矩都打破了,先說自己的商品是ODM的,然後直接把自己的商品和Muji的商品放一塊,丟出兩個價碼牌給消費者看。我猜Muji可能已經看傻了,因為這種行為就像是一個妹子一把扯下自己的bra,又一把把隔壁姑娘的bra也給扒了,然後一邊舉著兩個bra在空中揮舞一邊高聲吶喊,「你們看,咱倆的胸一樣大,她包夜998,但我只要398」。但這麼做有錯嗎?真沒有......
這個事實告訴我們,你不要和跨界競爭的對手講行規,他們不懂這套,如果無視行規對他們有利,即使懂他們也會裝作不懂。
全文地址:https://zhuanlan.zhihu.com/p/23511598
謝你們邀!
我感覺這是網易在作負面營銷。所謂侵權事情本來沒太多討論必要,實體商品知識產權遠不如文藝作品重要,文藝作品本身就是兜售創意,此乃全社會共識,所以文藝作品抄襲絕對說不過去。而網易嚴選所售商品價值不完全在於創意,至多是有侵犯其他方面外觀或設計專利可能。
法律上侵權自該走法律程序,可有趣在至今沒有任何廠商站出來指控網易,只有微博上大V帶隊狂批,網易還煞有其事地發表致歉聲明,實在讓人忍俊不禁。
網易嚴選在做odm,致歉聲明顯然是致以懷疑網易嚴選侵權網友,致歉內容是為沒做好odm商業模式大眾科普而道歉。此事因懷疑網易侵權而起,最後侵權一事本就不存在,自然是煙消雲散,只剩下一個寧忍冤屈附身道歉之良心企業,及中國互聯網odm先驅網易嚴選。
如今整場營銷正好處於造勢期間,新浪好勤奮!搜網易直接推薦搜索網易嚴選,點擊網易嚴選即可見其苦心。我是覺得如果真的有問題就不是網民在那裡討論了,人家被侵犯知識版權的人馬上就採取行動了。
我知道這種代工模式在筆記本行業特別厲害。基本上咱們平時用的筆記本全是幾個大代工廠出來的,所以很多時候看到不同品牌不同型號的筆記本基本長的一樣。也沒見人家天天撕。
.我看了他們的道歉聲明,自己去搜索了一下什麼叫ODM然後感覺自己好蠢
ODM模式是現在行業中一種常見的運作模式
很多大牌都在中國有代工廠的,而由這些代工廠生產出來的產品,貼上品牌的標籤,轉頭就賣你幾十上百倍的價錢,想想都冤得慌。
首先需要明確當窩們在討論知識產權的時候窩們在討論神馬
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技術方案) 著作權(文藝美術作品) 商標權 等
網易嚴選 按照它們的聲明的屬於ODM模式的話""產品的外觀面料尺寸等權益歸屬製造方"" 這個OK 外觀可能屬於外觀設計專利 可能同時有著作權 面料應該是專利保護 然而問題在於它們的廣告 可能構成對別人家商標的不當使用 圖中杯子上的象印商標 以及"MUJI"字樣 手機上不了商標局網站 有興趣的可以查一下這些大企業的產品上線前都要經過法務的確認吧?應該不會出現這種問題
我一直覺得網易這事兒只能稱為做得不厚道,但是我很好奇,那些大品牌和代工廠難道沒有簽什麼協議,代工廠可以隨便拿著自己的設計自己的技術專利去造別的品牌的東西?
我以為網易會坑了這些代工廠,但目前情況看來代工廠並沒有受到任何負面影響。莫非大品牌本來就用的代工廠的設計,只是貼了大品牌的牌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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