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提出訴訟?

知乎的醫生很多,我從這裡學到了很多,但是這次給我的感覺很不好。

從題主的發言來看,題主絕非醫鬧,而很多答主似乎過於敏感,把題主當成了假想敵,給人的感覺既不是冷靜,也算不上冷漠,而是一種對立情緒,這很不好。

希望大家都能反思。


節哀。 1、對於題主的理性冷靜的態度,還是需要讚揚的。至少不是在醫院鬧或者直接把醫生一刀透心涼。 2、題主心情表示理解,尤其是見識過醫院的一套後。對醫院提出質疑不可恥,也是你正當的權利。 3、關於病情。我是中醫學渣,中醫都學得跟西醫一樣渣,所以沒什麼真知灼見。前面很多人已經分析的差不多了。不管他們回答的態度語氣如何,我還是贊同他們回答的內容的。 4、多關心自己和老爹的身體,為活著的人好好活著,有病別拖著及時就醫(我說假如萬一)。


樓主節哀。

說正題,在這裡建議樓主,從樓主的表述來看醫院處理問題基本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你能認可這點,並且經過一段時間的緩和能平靜接受媽媽不在了的這個事實,想必那時心境也就時過境遷了,此事也不用提了。

如果你確實覺得心裡有疑問,我也能理解你想「搞清楚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才能真正接受「媽媽確實不在了」這個事實,你可以通過專家諮詢或者鑒定或者司法途徑,樓下這些醫屆同仁各種從專業角度來告訴你醫院沒有錯你自己也不見得能完全信服對嗎?也許這也是個辦法,通過第三方途徑,你最終得一個心安,也讓清者自清,如果醫療中確有處理不妥之處,也能有一個公正客觀的判斷,只是你難免要花很多金錢和精力在上面了。

如果樓主選擇後者途徑,答友中「飛菲」關於相關法規和流程的回答很中肯和專業,樓主可以借鑒。法學大一小盆友什麼的來胡鬧的回答就不要當真了吧。

最後願老人在天堂安好,好好珍惜身邊的親人。


說實話

中國太多人不拿病當病了。

我不是醫生,學動物的來分析一下,你母親這個情況。

第一點,刷牙出血,如果是突發的(就是說之前沒有過),結合之後的癥狀,基本上意味著九死一生一一凝血功能沒了。這一點是應該重點向醫生提及的。

第二點,黑便,經常有嗎?這可以判斷病情是急性、慢性或者是慢性病急性發作。

第三點,無力,典型的大量出血表現,這個時候已經很危險了,結合前兩點及診斷不難得到結論:急性消化道出血且不能自主止血。

第四點,嘔血,意味著還在繼續出血,輸多少血都是白搭。

其它的點,你也知道是活不成了的表示現。

我說這麼多,不是說你和你父親要負很大的責任,而是我想再舉一個我自己的例子。

大概五年前的現在,我打了一管飛機卻睡不著,迷糊到十二點,蛋疼(真的是蛋疼)驚醒,自摸左睾丸腫大劇痛,叫醒家長,送我上急診。

結果:睾丸扭轉,手法複位,打了一支麻藥,掛了一周水,沒開刀。但如果我等到天亮再上醫院,就是半個司馬遷了。

問題這個病往往深夜發作,絕大多數患者都不(自)得(找)不(的)忍了一夜蛋疼之後,面對切掉一個蛋蛋的結局。

做個對比吧。

感謝從小豐富的生病與住院經驗讓我明白:有了毛病趕緊去醫院。


節哀,好好照顧父親。

很難想像回答區是這樣的氣氛。

提問者在失去了母親的情況下,尚能斟酌詞句,做到不刻薄不挖苦,而很多答者的態度。。。

是,提問者的問題也許偏頗,可醫生你們先是人,能不能考慮下一個普通人失去至的心情,然後站在醫生的立場就事論事,難道非要刻薄一下才能顯得苦大仇深正義加身嗎?

捫心自問,是在醫院各科室間輾轉給醫生陪笑臉的多還是醫鬧多?

這麼多醫療工作者真敢說自己從來沒有因為誤診耽誤過患者病情或導致過更嚴重的後果嘛?

如果真有這種情況,你們對患者及其家屬如實說過嗎?

將心比心,那句我沒有媽媽了真的不戳心嗎?

醫生們遇到這種問題毫無疑問的一致對外,頗有六大門派同氣連枝之勢,可是醫生只是職業,不具備篩選功能,正如不是進了華山就是名門。

看淡自己的生死是洒脫,看淡別人的生死是冷漠。

知乎醫生多,良莠不齊,以上個別答者確實無法代表全體。我們都認同每個群體都有素養較差的一群人,按正態分布,大部分人都是普通水平普通態度,錯疏在所難免,認識難免有限,為什麼獨獨就醫生這個群體全對,變成不能說了呢?

毫無疑問,這個群體學歷較高,在專業上較之普通民眾有權威性,可是專業上權威不代表絕對正確,何況這樣問題可以答可以不答,犯不著說些離題萬里的嘲諷的話。

失去每一個至親對相關的人都是百分百 ,而不是醫學上的概率。

以上。

不過在知乎上也看到過很多醫生很感人的回答,比如有個女孩子詢問關於妹妹心臟病的問題,咖喱雞的回答真的太贊了。

還是那句話,醫生首先是人,需要理解和支持,但作為人,對生命也需要起碼的敬畏。


我只想殘忍的告訴你你母親的死最大的責任人是帶她回家的你父親,然後是平常漠視她健康沒督促她看病吃藥鍛煉的你和你所有的家人,健康不是理所當然,你不去維護修補就別怪它永遠離你而去,不要等到錢買不來健康的那一天


從醫師的角度看,根據你的描述,兩家醫院的處理都是沒有過錯的。

1.a醫院是否存在有延誤治療,根據描述中你母親的情況來看,當時病情平穩+醫院沒有床位,醫生是評估過病人情況做出的建議去b醫院住院。

2.消化科和ICU是否存在有互相推諉?根據你的描述令堂其實已經是非常嚴重的了,其實我在形容非常嚴重時想了很久用什麼詞比較合適但是我真的想不出來,應該是說沒有什麼搶救的意義。但是不可能會有哪一個醫生敢直白的跟你說。消化科建議你去ICU是因為確實已經超出了他的能力範圍,ICU醫師的表現也是因為看出來去ICU的意義不大,不想你人財兩空,到時候家屬更難接受。

3.醫院確實沒有幫你叫車的義務。

另,看到其他的回答,有人覺得我們醫生語氣太過激,把提主當醫鬧。我想站在我們的角度解釋一下,現在有些患者醫從性很低,沒事的時候覺得醫生說話嚇人,就是想要他們住院賺錢,出了事就來醫院鬧。提主的父母,在醫生說了需要住院後,還是決定回家。在醫生看來,最延誤治療的是他們自己,提主卻認為有沒有可能是醫生延誤了令堂的治療來提出訴訟,也怪不得醫生心寒


節哀,

如果缺錢,告!兩家醫院一起告,不光告,還要鬧!無論醫院對錯,迫於各方面的壓力,一定會賠錢,畢竟現在醫院和政(和諧)府都是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不過見好收哦,如果鬧大了,社會輿論的導向不一定偏向哪一邊。

再說醫院的過錯,A醫院以沒有床位為由要求轉院,好像沒有什麼問題,醫院有時候加床都加不下,為了保證醫療服務,這也是沒辦法的辦法。

B醫院同意轉院,但不提供救護車,這好像也沒問題,轉院本身而言就是很危險的事,想像一下你身上有個傷口在流血,本來血塊凝固了,救護車前面一個減速帶,然後你跟著車身一抖動,血液迫於局部壓力,又是血流如柱,更何況是消化道出血,轉院只會加速出血。

兩家醫院說完了,說說題主:

病人不舒服,為什麼不及時就診?

A醫院醫生要求住院轉院時為什麼回家?

大概,以上。

均為個人看法,或對或錯,均可指正

另:如果題主時間夠多,多關心一下家裡的老父親,這才是妳應該做的。


想了半天還是匿了。

希望你節哀。

只是你問了三個問題,都是在想問責醫院。不知道你有沒有考慮過是你們家人,尤其是你母親自己延誤了病情?


我只覺得問題出現在你父親身上。

一個中年,生活閱歷豐富的男人,消化道出血的問題可以讓妻子第二天再去看。不能說不無知。如果這個病在他自己身上不知道結果如何,也未知。也可能是我多慮了。希望你多關心父母

第一家醫院因為你母親病情穩定,做了轉院建議。為什麼沒有得到重視。這個地方我希望醫生同仁對於可疑危重病人,他再愚昧無知,你再忙,也要多說幾句,說清楚厲害關係。

第二家醫院當時已經無能為力。別想著他能幹嘛了。

進ICU是表示他們已經儘力了。你們要做好準備。。


我看了問題簡單說說吧~

首先請樓主節哀。

其次我想問下樓主,不知母親生前是否有其他慢性疾病?單從樓主描述上看,牙齦出血,可能代表了凝血功能的異常。臨床上如果出現凝血異常首先應該考慮的就是血液系統疾病和肝臟系統疾病。另外題主提到有過消化道出血的病史,也就是說題主在這少給了我們一個信息,之前是怎麼出的呢?便鮮血可能是痔瘡,結直腸腫瘤等等,黑便有可能是消化道潰瘍,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等引起的。作為一個非消化科的大夫,從題主的描述中我僅能推測您母親的病很有可能是肝硬化?腫瘤?引起的食管胃底靜脈曲張破解出血以及凝血功能異常。 這都是急診沒錯,可是您在聽到A醫院沒床,要求您去其他醫院看的時候您沒有聽從而是回家了。相信當時A院的急診醫生已經對這個疾病的危險性對家屬做了告知。而處置凝血差,消化道出血的患者,沒有病床不能做術前準備和術後觀察的,是不可能收入院或進行手術的,哪怕是急診內鏡下套扎或者是注射硬化這樣的手術。您自行回家而不遵醫囑,所以第一個問題沒有必要討論。

第二個問題踢皮球算不上,住院部及ICU肯定告知了家屬病情的嚴重性,對家屬進行詳細告知為何要進,進了會有什麼可能,不進會有什麼可能。別嫌我嘴黑,這都是這些年醫患關係不靈鬧得。不進,出了事說怎麼讓進啊…進了,沒好說治不好還坑我們錢啊。像您母親這樣的病情,不是晚期肝硬化就是嚴重的血液系統疾病基本不存在治癒的可能,如果醫院沒有對您進行告知那您可以自由發揮。

最後一點,都是我自己的私貨。且不說病危狀態下隨時可能發生需要搶救的情況,救護車的條件根本不具備,所以醫院不可能用救護車幫您轉。另外,在協商不成的條件下家屬強烈要求轉院,也只能是"強烈要求出院",所以這救護車更不可能出了。

最後,,死者不能復生,節哀。我只能希望題主能做好日常保健工作,定期體檢。錢該省的省,自己身體的就別那麼省了…您母親的病肯定不是一天兩天了,早發現早治療,拖得太久,小病也治不好了。另外感謝題主的提問,我在這先匿名了。


說實話能寫出這麼冷靜的提問,而且回答評論裡面對別人不同的意見也沒有過激言語,真的是很不容易了。題主節哀。。。

題主反駁別人自己不是想鬧,而是不懂來提問。哪怕你真的沒有這麼想,但是你的三個問題確實給別人一種「你在尋找鬧的理由」的誤導。如果三個問題的答案都是「是」呢,也不想鬧嗎?

真心不想鬧的話,這三個問題的答案根本沒什麼意義。想要知道死因什麼或者對消化道出血的病人應該怎麼護理或者平時能做哪些檢查或者預防,知道了這樣的答案才更有用吧。

還有父親要照顧呢,平時多注意身體。


您節哀。但是,你回頭看看您的文字,你們自己的到底對沒對病人負責呢?去了又走,實在讓人遺憾。不能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來怪罪醫院。


1、第一家醫院已經初步斷定為上消化道出血,但以醫院無床位為由,沒有對我媽媽做出及時的救治。消化道出血屬於內科的急診。從晚上九點到凌晨三點,病情惡化,我是否可以對醫院A的這種做法提出訴訟,質疑醫院耽誤病人救治的黃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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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就診,診斷為上消化道出血,理論上來說,刷牙出血並且排黑便,有一次吐血。醫院A診斷正確,沒有床位無法入院,並建議了轉診醫院,應該是沒有責任的。

由於當時看完病已經是十點了吧,加上我媽可能是吐過一次後,感覺胸口沒那麼悶,並且之前我媽也出現過消化道出血的情況,所以想著乾脆第二天再去醫院看吧,便回家了。

何況題主家人選擇了回家,沒有到醫院B去,這才是耽誤病情的主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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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醫院B的治療,媽媽反覆出現清醒昏迷,清醒,昏迷的情況,且住院部與ICU在我媽媽要不要去ICU的問題上有點踢皮球的意思。我媽在18號打點滴出現臉
部腫脹的情況,詢問醫生護士並不能答出個所以然。這是否一個醫療事故?(今年初我媽也是在這家醫院進行肺炎治療,打點滴同樣出現臉部腫脹情況,轉去廣州大
醫院打點滴卻沒有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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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是重症監護治療病房,「ICU醫生看到我媽媽情況,說轉過去我媽媽的情況也就這樣。」 是很實在的一句話,對病情的好轉沒有幫助。從題主的描述看,醫院B已經在規勸家屬放棄治療了。

至於打點滴出現臉部腫脹,護士無法回答原因是正常的。至於說不什麼所以然,也不算醫療事故。何況也不可能無法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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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屬提出轉院時,醫院B表示不會幫忙聯繫醫院,也不會派出救護車接送,這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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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醫院沒有治療設備和治療條件的情況下,請主動提供轉院。 但如果是已經建議放棄治療的,涉及到醫療責任糾紛問題,醫院不會把將死之人送到其他醫院。自行轉院的責任由病人及其家屬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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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 醫院既沒有誤診,也沒有採取錯誤的治療手段。


底下有的人說話……好刻薄!


最後一句話真是令人嘆為觀止,不得不服啊


題主節哀。關於你的第一個問題,醫院A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診斷並且告知家屬沒床,建議去醫院B就診,從這一點上講醫院A已經給了你們非常明確的建議,但是病人認為自己病情不重主動要求回家,因此我覺得醫院A不存在任何過錯。第二個問題,從你的描述上看,醫院治療過程沒有看到明顯的過錯,考慮過胃鏡下止血,請過手術會診,但都沒成功,最後建議進icu,題主你可能對醫院的處理態度不滿意,但治療上他們確實儘力了,沒有更好的辦法,所以請你理解。至於打吊瓶臉腫這件事,如果你覺得有問題,可以查看用藥情況,但我覺得過敏的可能性大,並不是影響治療的什麼大的問題。第三個問題,醫院是不是應該負責轉院我不清楚,建議你先去醫務部問清楚。

看你對你母親病情的描述和醫院診斷,考慮肝硬化或是消化道腫瘤可能性大,也不能排除系統性疾病,比如血液系統疾病又伴有消化系統損傷等,這些疾病都是長期的慢性疾病,危險性很高,需要長期規範的治療。從你描述的來看,你對你媽媽的病情不是很了解,估計你母親也沒有規律的去看病,因此才會導致突然出了嚴重的出血。這件事對任何人來說都難以接受,希望你能理智的解決問題,以後多注意老人的健康問題,不要等出了事措手不及。


首先,我理解題主的想法,很大程度不是為了錢。親人在短時間內的突然離去難以接受,潛意識想推卸責任,逃避自己的心理負擔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沒有病床,建議到別的醫院,是你們自己不去,醫院是一個提供醫療服務的地方,要住院不住院,要住哪裡都要自己決定,各個病區只能給出自己的建議,選擇是自己的事。

醫院A也被扯進來讓我實在覺得中國醫生真的成了生來帶原罪的職業了


題主節哀

醫院沒有做錯什麼

醫院床位基本一直是滿的,急診不太可能有床位。

消化道出血還回家不待在醫院是題主的最大失誤,但醫院沒有義務苦口婆心地勸說題主務必送醫院什麼的,因為大部分時候這種話是好心當作驢肝肺。

最後,奪取令堂生命的是疾病,絕不是醫院。


題主,沒看我也能猜到應該有許多人責備你了吧。

其實我覺得你媽媽當時的狀況已經很危險了,醫院沒有床位是很正常的事情,且以你媽媽當時的情況,接受A醫院建議轉送其他醫院,時間上並不會延誤很久。且在當時的條件下已經是最好的安排。

然後我看到你們竟然沒有採納轉院意見,直接回家了?!忍不住憤怒!消化道出血!!回家了!!!還想等到第二天?!如果你媽媽這樣的情況經過搶救能夠活下來,真是天大的天大的微乎其微的幸運。

其實你媽媽的去世不能怪你,當然是因為消化道出血。但是家屬的責任真的是大過醫院成千上萬倍。

也許你真的有不得已的理由,必須把這件事定性為醫療事故。但是人得學會客觀看待問題和承擔責任,當時怎麼沒想下,延誤治療是什麼後果。


樓主節哀。依據樓主描述,醫治過程並無重大過失,似乎找不到合理的理由起訴醫院。


就題主目前拿出的情況回復一下:

第一個問題:醫院無責任。首先醫院沒空位是客觀情況,有理由讓題主母親轉院,其次,家屬也同意了轉院的。

第二個問題:住院部和ICU之間的扯皮,並不了解這個,無法作答。

第三個問題:舉證是個大問題。

對於這種法律問題,來知乎其實並不沒有太大用,題主最好找一家值得信賴的律所解決問題。

節哀。


其實這不是你真正想問的問題吧?

只是真的真的沒有辦法接受,明明健康的媽媽怎麼突然就不在了。不用強迫自己,不需要冷靜地發問,不需要客觀,大聲哭出來吧。

孩子過來,阿姨抱抱


醫院是救人的,不是搖錢樹!天自有命,安排就是這樣。你若是告,那麼醫院必須派醫生來打官司,那麼他本來能救活的一條命可能就因為你而失去。中國的醫患關係就是因為家屬想要訛錢才緊張的。


您好!看到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也感到痛心和難過!我們建議患者還是要理性維權!基於上訴片面性的描述院方在整個治療流程中確實存在過錯!有延誤治療的可能性,但是具體情況要看詳細病歷才知道!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醫療事故這個概念現在已經不存在了,變成行政概念了,目前法律中醫療案件只有兩個案件大分類:1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2 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出現醫療糾紛處理一般只有2種合理合法解決方案:1 找當地衛生局調節 2 法律維權!除此之外的途徑基本都是不被認可的!第一種情況下衛生局會組織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確定院方是否有過錯,過錯比例及賠償金額,這種解決方案比較快速、成本較低但客觀性不夠。 第二法律途徑,成本較高,但是客觀性很強!到時法院組織的是司法鑒定做的醫療損害責任的司法鑒定!這種途徑下法院決定院方是否承擔責任必須滿足4個要素:1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所以要保留好醫院就診所有的票據和病歷,證明你和這家醫院有診療服務的關係 2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必須有過錯-法律規定患者要承擔舉證責任,專業角度說清楚院方的問題在哪裡不能想當然認為一定是院方的問題 3 存在患者損害的事實 4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行為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係。如果沒有上面四個要素,是很難在法律上得到支持的!你得證明院方的醫療行為導致了最後的死亡!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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