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提出訴訟?
第一次提問沒想到是如此沉重的話題。
我只陳述客觀事實,情緒也很平靜。 6月18日,媽媽因刷牙出血並且排黑便,想要到醫院檢查。早上情況還好,下午突然全身無力,樓梯也不能上,我爸把她被背上家並且出現過一次吐血的現象。晚上九點多吧,到醫院A就診,醫生初步斷定上消化道出血,說要住院,但是醫院沒有床位,讓我媽到醫院B去。由於當時看完病已經是十點了吧,加上我媽可能是吐過一次後,感覺胸口沒那麼悶,並且之前我媽也出現過消化道出血的情況,所以想著乾脆第二天再去醫院看吧,便回家了。【說明:我當時不在爸媽身邊,醫院A是通過我媽描述的癥狀診斷為消化道出血,還是說通過一些儀器做過檢查,我不清楚。】 凌晨三點左右,媽媽病情突然加重,我爸撥打了120,將我媽媽送去了醫院B,醫生診斷消化道出血,開始在醫院B進行治療。 6月19日上午,我來到醫院,我媽情況良好,意識清醒,。6月19日下午,情況開始惡化,吐血3-4次,身體開始發抖,心跳加速到140多,醫生進行了輸血。晚上,經過輸血後的媽媽情況穩定,能說話,身體不發抖,心跳慢慢下降到100-120左右吧。
6月20日早上,情況穩定,心跳在90-110之間,被推去做B超及胃鏡,此時意識清醒,胃鏡伸進去三分之一就無法繼續,發現還有血滲出,只能作罷。下午情況惡化,吐血,下體拉血,醫生進行搶救,並進行專家會診,無法做手術,一做一個死。家屬提出轉院,醫生說可以,但不會幫我們聯繫也不會安排救護車送過去。此時,媽媽雖然已經搶救過來,但一直昏睡 6月20日晚上,住院部醫生提議我們轉ICU,ICU醫生看到我媽媽情況,說轉過去我媽媽的情況也就這樣。我們不懂,覺得為難,進入ICU後就無法一直看著她,不去ICU又不能看著她在住院部無專人照看,於是決定轉去ICU。 送去ICU時媽媽意識清醒,能與我進行對話,包括進去後的兩小時,我爸進去看過一次,仍舊清醒。然而半夜1點多後,開始不行了,醫生跟我爸說可能熬不過早上。由於家鄉有風俗,做了痛苦的鬥爭後,決定在媽媽斷氣前送回家鄉辭世。醫生意見是:家屬做決定即可 6月21日清晨六點,我從此沒有媽媽 我客觀地,基本說完整個經過,由於處理媽媽的後事,還沉浸在悲痛中。雖然之前有過這樣的想法,但今天真正想去處理這個問題。我很想請專業的法律人士幫幫我:1、第一家醫院已經初步斷定為上消化道出血,但以醫院無床位為由,沒有對我媽媽做出及時的救治。消化道出血屬於內科的急診。從晚上九點到凌晨三點,病情惡化,我是否可以對醫院A的這種做法提出訴訟,質疑醫院耽誤病人救治的黃金時間?2、在醫院B的治療,媽媽反覆出現清醒昏迷,清醒,昏迷的情況,且住院部與ICU在我媽媽要不要去ICU的問題上有點踢皮球的意思。我媽在18號打點滴出現臉部腫脹的情況,詢問醫生護士並不能答出個所以然。這是否一個醫療事故?(今年初我媽也是在這家醫院進行肺炎治療,打點滴同樣出現臉部腫脹情況,轉去廣州大醫院打點滴卻沒有這種情況)3、家屬提出轉院時,醫院B表示不會幫忙聯繫醫院,也不會派出救護車接送,這是否正常? 跪求專業人士的幫忙!--------------------------------------------------------------
-------------我很平靜地在諮詢而已,我從始至終沒有表達出我已經認定責任在醫院,我沒有要鬧,大家質疑我可以,但請嘴巴乾淨點,尊重死者,此問權當我手賤上來發,感謝大家,已找專業的人諮詢,謝謝---------------------
請題主節哀,我真該早點把我父親的搶救經歷告訴你。我知道遲了,現在我想把我的經歷告訴其他的患者家屬,避免悲劇發生。
=========================================我沒有學習過醫學,我父親常年患病,我必須時時刻刻留意父親病情的變化。我父親是肝硬化,我很早就知道肝硬化有門靜脈高壓消化道出血的急症。之前胃鏡檢查提示胃底靜脈曲張,我有了心理準備。我爸爸剛從一個醫院治療完。治療效果很好,我爸爸很高興。出院沒到3天,出現嘔血癥狀。我立即將他送往醫院,急診緊急處理然後轉入住院部搶救。當時醫生立即採取止嘔措施,注射生長抑素止血。
之後誰也沒想到,血液在腸道的吸收導致血氨升高,父親出現肝昏迷癥狀,語無倫次,不配合治療,甚至不認識身邊的人。病情急轉直下。醫生立即注射門冬氨酸鳥氨酸,緩解肝性腦病。隨後,狂躁不安加劇,導致針頭脫落,我父親不配合靜脈注射。小護士無法將針頭插入血管里。回頭對我們說:針打不進去,家屬看怎麼辦我知道如果不繼續注射下場是什麼,我也知道醫護人員問我們是否放棄。我告訴護士,必須把葯打進去,不管從哪裡打,不管怎麼辦,葯必須打進去。
我找來了所有親戚,控制住父親,護士從任何可能進行靜脈注射的地方進行注射。我撐過了人生最痛苦,最恐懼的4個小時。那四個小時,我簽了很多字,各種病危通知單。
葯一滴滴往血管里打。早上天蒙蒙亮,父親漸漸安靜下來,意識漸漸恢復。爸爸告訴我說:他夢見了我已經過世了的爺爺、奶奶,他們兩個擺手讓我父親趕緊回去。爸爸清醒後,發生了什麼全然不記得。聽我描述那晚的事情,連忙向當晚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道歉。搶救過後的1個月,父親接受胃冠狀靜脈栓塞術。健康出院。
==========================================為什麼我的父親搶救成功,我覺得有以下幾點1,不放棄,我不放棄,醫生不放棄,護士不放棄。護士,醫生跟我一起熬過那最漫長的時間。2,醫生醫術精湛,當晚值班大夫是一個很年輕的女醫生,她帶著一個女研究生,但是她們遇事冷靜,迅速做出正確判斷,堅毅果敢。
3,三甲醫院。理療水平高,藥物齊全,有生長抑素等稀缺葯。化驗迅速,幾乎每一個小時化驗一次,極快出結果,病情監控到位。
=========================================現在醫療資源實在是稀缺。我想給每位患者家屬一些建議:1,一定要自己學習一些醫療知識,針對患者的疾病,必須用心去掌握相關醫療知識,你必須比任何人都要用心,甚至比醫生都要用心。(因為醫生真的是照顧不過來,平均每晚三個消化道出血患者,醫生真的累的受不了)。我向全國專家發郵件諮詢門靜脈高壓介入治療,我曾經去圖書館翻閱肝病治
療的專業書籍。去醫院搶救時,我帶了一大袋子的病例,影像學資料,醫生能立即判斷病因。我把父親的血型,Child評級都單獨列出來,冷靜告訴醫生。那晚,一切都是有備而來,做好面對一切挑戰的準備。我所學的專業跟醫學差十萬八千里,我能做到,我想大家也能做到。
2,針對醫療過程中的一些問題,拿出堅定的態度,而不是醫鬧。拿出不放棄的態度,醫生也不會輕易放棄。記住,拿出堅定的態度,而不是醫鬧。堅定的態度不是大吵大鬧,是堅定的眼神,堅定的語氣。這是給醫護人員的鼓勵,給他們打氣。你話語要像衝鋒號,讓醫護人員充滿繼續奮戰的動力。
3,急症,必須立即去三甲醫院(針對大城市而言)。小城市,穩定病情,然後立即轉院。但不是說三甲醫院一定能救人命。
醫療就像醫生跟老天爺打牌,患者家屬應該給主動往醫生手遞一些好牌,給他們碼上更多的籌碼。賭牌很可能輸,比如前一段時間,李小文院士也因為消化道出血,不幸逝世。看到上面那個律師的回答,我也是無語了。中國的醫患關係本來已經很艱難了,就是在某些無良媒體以及律師的慫恿及推波助瀾下愈演愈烈。1、我想請問一下這個大一法學生,您憑什麼認為醫院存在誤診?上消化道出血作為一個癥狀學診斷是沒有錯的,病因學診斷題主並沒有提出,不過我估計這種瀰漫性出血,患者可能存在肝硬化、M3型白血病、胃潰瘍等等病因,這些疾病大部分死亡是急速的,沒有及時的干預,部分疾病的轉歸很差。我想請問法學生,您所指出的誤診的依據在哪裡?
難道現在司法人員評論案情都可以不講證據,主觀臆斷的么?中國司法是一直在進步還是一直在後退?
2、關於醫生的道德問題。第一,對於醫生而言,冷靜的分析病情並作出客觀的處理難道不是一種可貴的品質么?第二、說句不好聽的話,患者又不是我爹,你想指望我對患者像自己的親人一樣絕對是不可能的。中國的患者總是喜歡用道德來綁架醫生,有意思么?不過是一種謀生的手段罷了,在履行職責方面,程序上沒有問題,無愧於心即可。每次看到那伙病人病逝之後,哭的稀里嘩啦的醫生,說句實話,我只能從心裡鄙視~~~~僅此而已。估計會有很多人罵我冷血,我就不匿名,來罵···接著罵····——————————7-25更新————————————一覺起來,居然收穫了這麼多個贊,小弟愧不敢當。不好意思,昨天的回答火氣略有些大,當然有自己無法剋制自己情緒的原因,向諸位道歉。1、我之所以對這位法律小哥有火氣的原因,其實是對事不對人。因為近年來「八毛門」、「縫肛門」之類的事情層出不窮,無數無良媒體上躥下跳,唯恐天下不亂。而這位小哥回答問題的態度與那些媒體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我整理一下他們的邏輯(有錯的話請指出):我是外行人,我不懂你們醫療,但是你們一定有錯。有趣的是,部分醫鬧的邏輯為,你們醫生就是良心大大的壞,就喜歡騙錢,就欺負我們窮人。so?我想對這些醫鬧說,人在做,天在看。不要以為整天無成本的鬧一定沒有任何後果。當然,這裡題主其實思維我很讚賞,他只不過是對醫療無知,而不是無理取鬧。2、我在回答的時候,就已經猜到會有人用「對生命不敬畏的人怎麼會是好醫生」之類的話語來辯駁了。講一個故事,我碩士就讀的醫院,有一位非常出色的外科主任,應該算是中國外科界的大大牛,他對病人的態度可以說一點都不好,甚至可以說很差,但是他手下開刀的病人大部分都痊癒回家,幾乎所有人都對他感恩戴德。為什麼?因為衡量一個醫生的價值關鍵所在,是能不能把刀開好,外科功底是否紮實。而不是這些虛的態度。
當然,可能會有人拿醫學人文素養、醫學治療模式轉變之類的身心關懷來反駁我。我就想說,想找關懷,出門左拐社會護理院、家庭成員、臨終關懷集團、私立醫院,這些企事業單位有足夠的時間給你情緒上的安撫。在醫院,這個醫生拿著微薄薪水,乾的活又賊多的地方,我覺得您真的是想多了。3、我覺得國人很有意思,總是喜歡拿「白衣天使」之類的高帽子給醫生帶上去,彷彿戴了這頂大帽子,醫生就能成為收入很少,工作很勤快,同時還能給予你春天般溫暖的職業。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你孩子都這樣,為何單獨要求醫生如此呢?最後,請讓我說一句大實話,雖然不好聽。如果您覺得現在中國的醫療是一堆翔,很遺憾的是,以後這堆翔只會更難吃。利益相關,準備干icu的醫生一枚。
法律問題不懂就不說了,分析一下題主的描述。 醫院A做出診斷應收入院治療,告知因沒有床位建議轉院,家屬應該是簽過字了,如果沒簽字告醫院A官司能贏(不過題主不要想了,現在的醫療環境不簽字不會讓你們走的)。 在醫院B,因大出血出現休克進行輸血輸液,病情暫時穩定後立即進行內鏡止血(沒成功),因出血不能控制病情加重,建議轉icu。進icu之前處理沒什麼大的紕漏,進icu。病情惡化,家屬要求轉院,不說病危情況下不能轉院,醫院B在法律上至少沒有義務為患者聯繫醫院,同意轉院而且讓家屬簽自動出院。以上醫院B的處理出來在icu的應該沒有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地方。 剩下在icu,我是來黑icu的。其實病人病情轉icu已經沒有意義(即使進icu前是清醒的,因為病因沒能控制而且沒有能控制的手段了,輸血輸液只是控制防治休克)。那轉icu的意義何在?因為家屬現階段不能接受病人可能到來的死亡,所以轉icu以再次向家屬表示病人病情危重。這是很多醫院icu除了術後24-48小時內觀察之外最大的作用。最後一段話,建議題主去看一個紀錄片《120》,只看上下集末尾的作者評論就行。很多人自己不珍惜自己身體,結果患病,進醫院治療還不珍惜自己身體,拒絕各種化驗檢查治療(有些是因為表面上還好,自己認為不必要,諱疾忌醫,可以溫習一下《扁鵲見蔡桓公》;有些是因為經濟原因,這種深層次問題就不討論了,五毛公知打了那麼久也沒搞明白)。題主母親突然消化道出血不知道具體原因是什麼,最可能的原因是肝硬化或胃潰瘍,這兩種病都不會是突發的,而題主家屬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沒有積極治療(不要問我為什麼知道題主沒有積極治療,如果以前因為這兩個病去醫院就診過,就不會對消化道出血的風險沒有任何認識了),這就是所謂的「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了;而病人已經出現消化道出血還選擇回家,這就是「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了。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說句非常難聽的話,希望題主不要再讓悲劇重演。
ps:有些話說的重了,望見諒。
pps:不要跟我說國外如何如何,美國如何如何,自己看圖————————————補充一下,早晨交班思路亂了,病人還有可能是血液病,血液病是可能突發的(而且多是不治之症),但病人選擇回家觀察還是太大意了題主您好,到底是不是醫療事故這是一個很專業的問題,我想任何一個人憑藉題主的描述也沒辦法給予確切判斷。
現在可以做的事:
首先要求醫院封存病歷資料與藥物。然後視情況決定是否申請屍檢。
現在事情還屬於醫療事故爭議,你可以申請衛生局處理也可以和醫院自主協商處理。醫療事故的鑒定需要向當地醫學會申請。
如果對初次鑒定結論不認可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後十五日內向省級醫學會申請再次鑒定。如果對鑒定結論還不認可還可在十五日內向法院起訴。
現在您最好還是在當地信譽較好的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服務。
最後,失去至親一定是難過,很欣慰您能夠理性的面對與解決這個問題。我也失去過至親,我也知道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可真的很難接受一切發生如此突然。如果當初沒這麼做,結局是否會有不同。但是人不可能全知全能的,醫院與醫生也並非是萬能的。到底是否醫院存在過錯,還是要相信專業人士的判斷,還是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相信題主也不會去醫鬧的。
最後希望這些日子裡題主注意身體,注意飲食與休息。
安題主節哀!
我來回答題主對「患者家屬提出轉院,醫院表示不幫忙聯繫醫院,也不會派救護車接送」的質疑。
前提:在這個扭曲的不和諧的醫療大環境下。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在患者的病情較重時家屬提出轉院,醫院才做出的如上回復。原因是:
1,在患者隨時都有可能出現生命危險的情況下B醫院幫忙聯繫醫院有轉嫁糾紛的嫌疑。且醫院並無此義務,何必擔此被業內人士側目的風險。
2, 派救護車接送,萬一路上出現突發情況起了糾紛還會牽扯到救護車的相關人員。
若是醫療環境和諧,我想也不至於此,奈何! 如上面某個回答所說,對醫生的殘忍遲早會報應到患者的身上。有一個殘忍的事實,大家都沒有忍心直接告訴題主。
如果要為死亡和疾病找一個責任人,那就是你們,作為家人,延誤了她的治療。
如果死亡和疾病是沒有責任的,你們沒有責任,醫生也沒有責任。
疾病是沒有責任的。
在你們看來醫生不夠盡心,但他們是在自保的情況下完成了醫療規範內的事情,超出範圍的責任心,很明顯,你們沒有給出相應的信任和支持來換取額外的東西。
如果你們認識不到責任的事實,即使打贏了官司,也無助於緩解內心的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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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面對死亡一事時,一般會經歷五個階段: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沮喪、接受。題主正處於憤怒階段,需要尋找一個責任體來承擔喪母之痛。
希望你能認識到,你的憤怒來自於難以處理母親的離去。
如果可以,我更建議你把精力和金錢,用於尋找一個合適的諮詢師,給全家人做一個哀傷輔導,讓一家人能夠互相支持,告別和重新開始。首先題主節哀。我可以問問你說的令堂「以前有過消化道出血」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嗎?是肝硬化、腫瘤還是血液病?看過沒有呢?從你描述的情況來看,令堂臨終前的表現,醫生可能覺得無能為力了,寄希望於icu,icu過來看了覺得也沒什麼希望,所以進去裡面除了花錢並沒有什麼意義。消化道出血只是一種癥狀,其背後必然有導致癥狀的原因,所以令堂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多次消化道出血最終去世,你似乎並不清楚?
我是醫生,先匿了。 首先節哀。 A醫院無任何過錯,B醫院程序上無錯。不要一死人就找醫院的錯。中國的醫患矛盾讓醫院根本不敢收治重病人。這兩家醫院都很巧妙地在現行法律框架內規避了責任。A醫院並不違背急診救治原則,因為你母親當時生命體征平穩,不危重,根據雙向選擇原則,醫院有不收治的權利。法律沒規定醫院有義務承擔患者轉院的車和路費等,那是120的事,也沒規定有義務幫忙聯繫下家醫院,B醫院這方面無錯。至於搶救過程,如果處理合規,指征把握無誤,沒有誤診,也是沒過錯的。這官司你打不贏。要怪就怪這個把醫生搞得人人自危的大環境吧!早就說過了,對醫生的殘忍,遲早報應在患者身上。
你很平靜,這很好,請節哀。如果想提起訴訟的話,需要的是醫院開出的的病例、病程記錄、處置措施和藥品。我想說一下在您的陳述中所看到的。刷牙出血,排黑便,這是早上的事,已經值得注意了。下午全身無力,又有嘔血,這個時候竟然背回家了嗎?請您直接去醫院。然後晚9點去了醫院a。對醫生的初步診斷是上消化道出血這沒有問題,醫生的初步診斷都是淺顯的。比如一個肺炎患者有發燒咳嗽等癥狀,去了醫院初診發燒咳嗽,確診需要更多的證據比如CT影像核磁B超。初診上消化道出血,這沒問題。然後醫院a建議您住院。這時候您該住院,到醫院b。中國的醫療水平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完美,所以當醫生給出意見時,需要患者聽話。您不能因為時間晚了就回家去,嘔血不是小事情。醫院的晚上也有治療措施的,千萬不能認為在醫院過夜跟在家過夜一樣。然後醫院b。各種基本搶救措施,沒問題。早上患者病情穩定神志清楚做胃鏡,沒問題。胃鏡是確定上消化道出血的出血點的最準確措施,沒問題。然後患者無法耐受胃鏡及時取出,沒問題。接著病情惡化,專家會診,確定無法做手術。這時候家屬提出轉院醫生可以理解,但無法幫忙。原因已有其他人解釋。關於「踢皮球」。住院部醫生建議您轉icu,是因為icu設備能維持您母親的生命體征,此時住院部基本無能為力。但icu此時也只是能「維持」。另,打點滴臉浮腫您母親查過腎臟代謝嗎?或者是藥物特有的,原因很多,無法通過陳述判斷。您當時該問醫生的。
我的經歷告訴你下,我父親也離開了,肝硬化,肝癌晚期,消化道出血也有過。
轉院好像醫院沒有義務出車,但是你可以花錢雇,說白了,路上風險他們是要擔責任的,換誰也害怕出事。
消化道出血很傷元氣,而且,後期基本不能進食,所以即使止血是非常重要的,看起來你是耽誤了(晚上回家)
ICU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特殊,不必糾結在這個問題上
說白了,遇到這種情況,醫療手段都只是輔助,病人的身體狀況等其他因素也有很大影響。
最後,願你在今後的日子裡能夠堅強快樂輕鬆。共勉先抱抱題主。
好久沒遇到這麼冷靜且講道理的題主了(醫患方面),我好感動。題主如此貼心,我也認真整理一下自己。反思一下自己,以前回答醫療糾紛問題時多少心裡是有些怨氣的,所以總是站在醫生的角度、專業的角度、有一點傲,雖然道理和科學支持總是有,但終歸沒有給患者和家屬足夠的安慰。
我總以為是因為專業知識的缺乏導致溝通的隔閡如此之大,但並不是,問題你給的回答並不是我想要的。我或者我們都搞錯了一點,醫患的對話像情侶吵架希望,一個人總在重複邏輯和分析,另一個人卻只想知道你到底在不在意我、想不想對我負責。
贏了這樣一場辯論的意義並不大。
我決定努力變得溫和一些,再溫和一些。
當然,這不意味著面對無理的退縮。
也請大家多多理解,醫院總是承載很多負能量。疾病和死亡,有時醫院就好似送這些壞消息的信使。消息是壞的,但不一定是信使的錯。
題主,不好意思,我說了很多廢話。
對於你的問題,請在先傾聽解釋,若不能理解,請選擇向醫院及相關部門,諮詢專業法律人士。千萬千萬不要碰醫鬧團體,那真能把人的心性給掰歪。
以上。1、第一家醫院已經初步斷定為上消化道出血,但以醫院無床位為由,沒有對我媽媽做出及時的救治。消化道出血屬於內科的急診。從晚上九點到凌晨三點,病情惡化,我是否可以對醫院A的這種做法提出訴訟,質疑醫院耽誤病人救治的黃金時間?
消化道出血需要住院治療,但是沒有床位已經當時就建議你轉院了,你拿什麼質疑醫院?
如果堅持打官司的話,我覺得是怎麼打怎麼輸,甚至醫鬧都不一定願意接這活我來補充個答案,首先,A醫院沒床位這就是沒辦法的事兒,並且做出了轉院決定等,總的來說,這個過程符合各類規定和要求,並沒有什麼問題。急診不代表沒床位就強行安排床位,現在國家在嚴打加床現象,沒有任何醫院願意為了你的要求而去自己犯規,這大家都知道,治得好感恩戴德,治不好就是罪該萬死,所以大家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態度,太正常。
第二,B醫院的ICU和住院部的問題,不算踢皮球,在這個問題上,如果發展到了你說的那個地步,確實是進去ICU也就是艱難維持一下,而住院部認為病重應該進去,這兩個部門只是觀點不同,並不能說任何一方是錯誤的,ICU並沒有無條件接收重病人的任務,這是大家理解的誤區。
第三,面部腫脹與醫療事故,明確的說,除非你能證明這是直接導致令堂死亡或者間接加重的原因,不然這無法構成,可以選擇屍檢。人在滲透壓改變的時候,出現腫脹並不是什麼很稀罕的事情,個人懷疑是不是為了解救消化道出血而大量補液的結果,然而就文中來看,並不是死因或者相關因素,故不支持這個判斷,當然,請找司法鑒定機構,我只能看著判斷下,不負任何法律責任,這裡特別聲明,誰要未經同意引用並用作證據,我要追究法律責任的。
第四,基本所有醫院都是不會幫聯繫和免費送救護車的,而且你也沒有說明是個什麼樣的醫院,急救車如果送病人去了,這邊要急救的時候怎麼辦?並且轉運是有相關規定的,如果患者達不到指征,醫院有權拒絕。說句老實話,在某地區教學醫院呆久了,見到的自己想辦法的病人是絕大多數,這並不是你家遇到的單獨的案例1、 沒看到病歷無法初步判斷醫院有無過錯。 封存病歷和藥品等是關鍵。2、其次建議走合法途徑解決糾紛,不要醫鬧。有不滿可以到衛生局投訴或者提起訴訟。再次建議不要醫鬧!3、逝者安息。
第一句,我想說:沒有常識好可怕。
「6月18日,媽媽因刷牙出血並且排黑便,想要到醫院檢查。早上情況還好,下午突然全身無力,樓梯也不能上,我爸把她被背上家並且出現過一次吐血的現象。」
都全身無力了,估計出血量不小,這種情況下,你們還敢回家?病人的安危難道不是最重要的嗎?難道不是待在醫院家屬才能安心些嗎?
再看第一句,因為刷牙引起出血,同時伴有黑便,很有可能是血小板過低,我想令堂真的不只是有消化性潰瘍。
再看後邊,
「6月20日晚上,住院部醫生提議我們轉ICU,ICU醫生看到我媽媽情況,說轉過去我媽媽的情況也就這樣。我們不懂,覺得為難,進入ICU後就無法一直看著她,不去ICU又不能看著她在住院部無專人照看,於是決定轉去ICU。送去ICU時媽媽意識清醒,能與我進行對話,包括進去後的兩小時,我爸進去看過一次,仍舊清醒。然而半夜1點多後,開始不行了,醫生跟我爸說可能熬不過早上。由於家鄉有風俗,做了痛苦的鬥爭後,決定在媽媽斷氣前送回家鄉辭世。醫生意見是:家屬做決定即可」ICU的收費很高,如果沒有治療價值,進去也是白花錢,很多時候都是人財兩空。所以說:家屬要好好考慮。隨著病情惡化,不管是失血性休克還是肝性腦病,都將會導致患者昏迷。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最後,你們想轉院,醫院是沒有義務幫你們聯繫車的。他們能做的就是在你們轉院之前把病例給你們複印好,化驗單列印好,這樣轉去其他醫院之後才能節省點時間,抓緊治療。
話到最後,希望令尊與你早日從悲傷中走出來。以後多跟老人說說話,自己順帶學點醫學常識,沒事給老爺子講講。支持訴訟。
但你在逼乎不用完全敘述病史,法院不是只聽一面之詞。
你應該收集好證據,找個靠譜的律師給你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