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哪些我們習以為常的事情其實是違法的?

希望各路大神能夠分享一下關於這方面的內容,非常感謝。

各位好給力,請繼續!


謝邀。日常生活中的行為,違法的很多,僅就特別常見的,舉幾個例子

1、辱罵他人。

2、不遵守交通秩序

3、排隊時候加塞(該行為的實質是擾亂公共秩序)

4、父母辱罵、毆打子女,教師辱罵、體罰學生。

5、男女交往中不適當的追求行為構成騷擾、甚至威脅他人

6、借錢之後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甚至逃避債務

7、內容侵權行為(比如今日頭條這種APP)

8、出於個人目的,向他人虛構事實或隱匿真相,誤導他人做出錯誤的判斷

9、漠視他人權益,如施工擾民,鄰里糾紛等等。

10、對普通人的八卦行為,傳播無事實依據的謠言,甚至對他人進行無依據的人格否定。

11、片面誇大自身權益,提出無理由的過分要求。

12、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以次充好,欺詐消費者

13、強買強賣

想到再補充


打孩子


禁摩,限摩,下位法違反上位法,國家允許有牌照的車上路,但是地方政府不允許


今天看了這個,有一條寫,利用網路不已盈利為目的,傳播淫穢視頻40部以上即構成犯罪。。

默默回想下,唉。。


昨天有朋友在北京路邊看到了這種雙人騎自行車:

然而如果你真的騎了,是一種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項明確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兩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在中國,只有部分旅遊城市和景點可以騎這種雙人自行車,除此以外在公共道路上騎這種自行車都是違法的行為。


加班沒有加班費,也不安排調休。

有的單位動不動就罰錢。


這些年,我一直在違法。我欠了國家好多棵樹~(~ ̄▽ ̄)~

沒有為建設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而共同奮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全民義務植樹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組織群眾植樹造林,保護林地和林木,預防森林火災,防治森林病蟲害,制止濫伐、盜伐林木,提高森林覆蓋率。

《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三、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十一歲至六十歲,女十一歲至五十五歲,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均應承擔義務植樹任務,各單位要將人數據實統計上報當地綠化委員會,作為分配具體任務的依據。縣級綠化委員會在分配義務植樹任務時,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樹三至五棵的要求,確定具體指標,因地制宜地進行靈活多樣的安排。可以按單位劃分責任地段,承擔整地、育苗、栽植和管護任務;也可以按相應勞動量,分配承擔造林綠化的某一單項和幾個單項的任務。此項任務,可以一年一定,也可以一定幾年。對十一歲至十七歲的青少年,應當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勞動。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議案。會議認為,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建設社會主義,造福子孫後代的偉大事業,是治理山河,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一項重大戰略措施。為了加速實現綠化祖國的宏偉目標,發揚中華民族植樹愛林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樹立集體主義、共產主義的道德風尚,會議決定開展全民性的義務植樹運動。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十一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會議責成國務院根據決議精神制訂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並公布施行。會議號召,勤勞智慧的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和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高度的愛國熱忱,人人動手,年年植樹,愚公移山,堅持不懈,為建設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而共同奮鬥


發票換工資


送紅包


1.在資源網站上下載電影看

2.教育孩子時打孩子

3.騎車帶人

4.使用繁體字回答問題

好吧,其實第四條我是杜撰的,但是,這個梗的確有它的典故,如果大家有興趣,我二更補上~

———二更———

第四條梗的由來

及為什麼說這是胡說的詳細解釋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712331/answer/15936016


中國式過馬路

違法事實:行人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行人闖紅燈)

違法性質:一般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


這是本人代理的一個案件,雙方就貨款的數額產生爭議,而這個爭議是與產品質量有關的,理應通過訴訟的途徑解決。

但對方老闆聚集員工前往我委託人的公司外圍聚眾鬧事,並掛橫幅稱我委託人欠債不還導致工資不能發放,並堵門不許我委託人的貨車進出。事鬧大了,街道辦,派出所介入後,我們被逼先付了部分的貨款。我委託人一怒之下,委託我以名譽侵權之訴訴至法院,訴請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最後法院判決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2000元(象徵性)。

敬告大家討債也要合理合法,別流氓式處事。


盜版問題。軟體遊戲什麼的大家都比較熟悉。

說兩個其他方面的。

1、公共場所播放音樂的版權問題

這一點還是在知乎上才知道的。

咖啡廳、酒吧、書店等公共場合播放音樂這種行為侵權么? - 法律

麥當勞、肯德基餐廳里播放的歌曲是怎麼選出來的? - 肯德基(KFC)

2、字體的版權問題

南方周末 - 中國字體行業調查:本來我們該有更多種「漢字」

字體設計方面,因為盜版導致整個產業生態環境極差。這篇文章講的很好了。我們漢字因為版權問題,因為太多的盜版侵權,太多商業用途中的使用得不到支付,導致從業者越來越少了。

比如辛蒂字體官網的告示

侵權使用新蒂字體的案例

以上。


暫住證,基本上是個人都違過法,不過戶籍改革這個要取消了


兵役登記


公司強制員工加班,強制員工帶病加班


打罵醫生。。。。


生活中沒有習以為常的犯罪,有的只是被捕時假惺惺的狡辯我不知道這樣會坐牢。

還有題主我就不吐槽你這問題啦,法學生表示無法回答如此不嚴謹的問題。


打老婆


摩托車不年審……


定向紅包,指的是在在群里發出的紅包,並在附言處說明某某人收的紅包。一般情況下,只有指定的人會接收該紅包。但,確實有人在微信群中惡意搶定向紅包,非常不自覺,而且還拒不返還,這種行為是否涉及違法,構成不當得利呢?我們來看下面這個案例

案例:12月31日上午,某中學同學微信群中,大家在群里發紅包慶祝,迎接新年。

小李,那是我給師姐發的定向拜年紅包,你如何搶的?」某位同學抗議。

「不打緊,我手滑了。」小李急忙在群中發言,「我馬上發回去。」

但,實際上並沒有。過了一會,小李退出該群。

搶了師姐的紅包200元錢,溜走了,這個混小子!大家紛紛譴責小李,頓時沒了興緻。

此時,發紅包的那位同學當面找小李理論,但小李推脫微信號被盜,拒絕發回那200元紅包。

小李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我們先來看看網友的意見:

1、針對搶定向紅包的行為,有網友認為構成盜竊罪。

2、也有網友認為,構成搶奪罪。

3、還有人認為,構成侵占罪。既然標明是定向紅包,如果惡意搶紅包,就是非法佔有別人的財產,涉嫌構成侵占罪。

律師分析:

1、搶紅包的『搶』和搶劫、搶奪的『搶』不是一個概念,搶到定向紅包不構成犯罪。

2、普通紅包的發包人,是對微信群內人員的贈與,對象不特定。定向紅包是發紅包人處分其合法財產的行為,在微信群中指定發給某個人的定向紅包,屬於發包人對該人的贈與,非指定人不符合指定條件,不能領取該紅包(雖然微信系統並未禁止)。定向紅包一旦被指定的人領取,則該紅包內錢款即歸該人所有,發放指定紅者即完成了贈與行為,亦不得反悔,索回紅包。

3、贈與在我國合同法中屬於諾成性合同,雙方當事人意思表達一致,贈與合同即成立並生效。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如果定向紅包指定的人未領取紅包,則紅包內錢款仍屬於發包人所有,微信群內的成員擅自領取紅包的行為侵犯了發包人的財產權,構成不當得利,應當及時返還發包人。經發放紅包者索要拒不歸還的,發紅包人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返還紅包內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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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中年男人,絲毫不顧忌有女性在場,也不顧及女性的感受,隨意講黃段子,和女性開黃色玩笑。如果在場的女性有不適的心理感受,這是構成性騷擾的。

學校以加強管理的名義要求學生必須定校服,這是違反教育部的規定的,且多半有經濟問題。


車幾乎從來都不讓行人!

交規里明明寫的,駕照考試也是必考,但是卻鮮有人遵守。

每回過馬路,心裡都想罵人。在飛馳的車面前,行人就是弱者,就不能減減速讓讓嗎!

在過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時,地上「車讓人」的大字真的覺得挺諷刺的,偶爾會碰到個會把車停下或減速讓你過的人真的是感動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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