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vivo的標誌是抄襲索尼vaio嗎?
原來一直不覺得 最近有朋友突然說分不清兩種標誌 覺得vivo是抄襲索尼 請問有人有相關研究嗎?有是抄襲的證據嗎?
反正我覺得是抄襲, 就算vivo註冊(非全球註冊商標)的比vaio(全球註冊商標)早, 你也不能字體都接近吧。
最噁心的就是索尼有Xperia , Vivo來個一個Xplay. 中間那個X 更是無限相似。 滿滿都是為了蒙蔽消費者的惡意, 就跟「可口可樂」 「口可可樂」一個樣。95年誕生的是步步高,vivo這個商標最早出現在步步高第一台安卓智能手機vivo v1上,是2011年的事情。不說現在發展情況,sony vaio的歷史地位還不是vivo能比的,而且知道vaio的人第一眼看到vivo的時候,很難不聯想到vaio
不得不說,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為vivo是索尼家的。。。
雖然步步高這個品牌是1995年成立的,但是你要看看,vivo這個創立時間是2009年。
而索尼的VAIO筆記本品牌是1997年誕生的。
如果你們要追溯更早的時間,索尼還是1946年成立的。
看了上面的回答,發現幾乎都是在「看圖說話」。
單說商標圖案,有沒有構成抄襲,這其實應該是屬於著作權範疇,而不該放在商標里。著作權法保護創造性智力成果,禁止對原作品的複製和抄襲,但是不禁止在原作品基礎上的再創作,意思就是你可以照著別人的改,但不能直接拿過來用。所以單看兩個商標的圖樣,有沒有借鑒不好說,但肯定是不構成抄襲的。
把兩個商標放在商標法的範疇里進行比較,怎麼說呢,一切不以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類別為基礎談商標近似(也可以說抄襲)都是耍流氓。兩家公司都註冊了不少商標,其他的與題無關,就題主貼出來的商標來說,索尼和步步高指定的核心類別都是09類,但是類似群不同,索尼的主要用於計算機、平板電腦也就是0901類似群, 步步高的主要是用在行動電話、智能手機也就是0907類似群。這兩個商標本身就是無法構成近似的。再直白點,就是說就算步步高拿著跟索尼一樣的商標(當然這裡不談有沒有侵犯索尼的商標圖案著作權),在0907類似群里指定十個商品,索尼的在先商標也不構成障礙,這兩個商標也不近似。
至少就目前來看,索尼並沒有拿著這個圖去提過異議或者撤銷。這就說明,步步高的商標用的是合法合理,你還真別不服。「1997年誕生之初,VAIO的含義是『Video Audio Integrated Operation』(影音互動),
在當時引發了一場個人電腦革命,首次將影音技術和信息技術合二為一,實現了個人電腦向商務與娛樂的兩棲發展,為個人電腦在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廣泛應用打下了
堅實的基礎。英文名稱
vivo
創立時間
1995年
所屬行業
手機
國別
中國」 百度一下不會?真的是日本的月亮比較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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