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提出離婚,女方拒絕受理的情況下,如何成功申請離婚?

我媽欠賭債跑了,家裡這些年賺的錢,大概三十萬左右全被她輸掉了。還有二十萬的賭債,是碼錢,有利息的。(應該不止二十萬)跑的時候把家裡最後幾萬塊帶走了,我爸手上一分錢沒有,我做文員,一個月2000,我妹小學老師,一個月也2000多點,我爸腿有問題,不可能再去找高體力的賣命活來干,根本還不起利息。

我媽要我們把房子賣了,還了錢才回來。不同意離婚,人也不知道跑哪兒去了,要債的天天上門來要錢,我們沒有錢可以給。

這種情況下,我爸如何單方面申請離婚?以哪一條法例?多久可以申請成功?

(實在不知道怎麼辦,先來知乎問一下,心裡有個底。這兩天像噩夢一樣,晚上都不敢睡覺。二十萬是不多,但是短時間不還上,以後根本沒機會還了。另外可以的話,希望告知下律師費,因為沒條件再折騰了。也希望大家不要開玩笑,非常感謝。)

補充:

1.爸爸和其他家人並不知道她有去賭博欠債,事發才知道。

2.為什麼不賣掉房子?因我媽拒絕溝通,不告訴我們真實欠債金額及債主是誰。若她說實話,抵押房子一起還銀行貸款不是難事,現在賣掉了,她極有可能繼續賭博,一家人居無定所,難以度日。



就我所知,如果你沒有關係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第一次起訴離婚都是被駁回的(準確的說,如果有一方拒絕,是肯定不會給判離婚的)……

然後第二次,必須半年後……

所以,你必須找關係通路子……

律師費用,不會低於1w(離婚律師現在也是按照提成來算的,諮詢費可能小几千,但是正式起訴成功之後,你拿到多少,他要提成1~5%之間。你這種沒有全是債務的不好說)

當然我在上海,其他地方可能會便宜點,但也不會便宜到哪裡去……

我不贊成你賣了房子還債,就算是要這樣也是先離婚之後再操作……

不管男女,不管父母還是子女,攤上賭博了就不會顧念到親情了(對方不把你們當自己親人了,只當錢袋了)

這種時候還要考慮親情,根本就是一起沉船……


同時告訴樓主一個好消息:賭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可以不還。


無須找律師,節約幾千塊錢。你是文員你妹是老師,研究下婚姻法,搞定訴狀沒問題。

但要注意幾點:

1. 證據。包括嗜賭的證據、欠債的證據,以及對你家庭造成非常嚴重後果的證據;

2. 離婚必然涉及到財產分割,你們現在房子可能還是需要處理掉的;

3. 債務問題,如果沒有證據,你媽媽一口咬定是為了家裡開支才借債的,那還得共同負擔;

4. 婚姻問題,在法庭上多多少少還是會偏向女性一點點,考慮到你媽媽的現狀(有無工作?有無償債能力?被放水的人追債可能存在的人生安全問題?等等),第一次不一定會判離;

5. 你媽媽堅持不露面、不同意離婚,第一次判離的可能性也不是太大;

最重要的是:

除非把錢還上,否則即便離了婚,放水的渣渣們也會騷擾你父親、你以及你妹妹的。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訴訟離婚還是要以感情破裂為由,所有陳述都要以此為準,有個老師幫著寫寫訴狀應該不難,主要是列舉你媽媽的一些惡習啦,不顧及你父親的感受啦,諸如此類吧。

訴訟離婚如果不涉及財產分割的話是要不了多少錢,走簡易程序一兩個月就夠了。我個人建議你們把房子賣了,錢分一半給你媽媽,然後換個地方住吧,既然住址已經暴露了,以後如果債務不還清,哪怕你的父母離婚了,債主也不會放棄騷擾你們的。

那個人是你們的媽媽,不管她做錯了什麼事,她總歸還是是你們的媽媽,所以,將來如果有條件的話,適當的給予她一些接濟吧。

就醬。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有明確規定,即:「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根據這一規定,可以看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法院判決夫妻離婚的法定標準。感情確已破裂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實質性要件,調解無效是判決准予離婚的程序性要件,二者均為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前者是主要依據,是主條件,後者則是從條件。同時,我國法律也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作出了具體規定。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這類情形時,經調解無效後,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准予離婚。

一方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經法院調解,一方堅持不予改變的,法院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離婚。

如夫妻中的一方有賭博、吸毒等行為經法院幫助調解後,有此惡習的一方仍然屢教不改,夫妻雙方確實積怨太深,難以和好,無法繼續共同生活的,應准予離婚。

夫妻分居滿二年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經法院調解無效後,可以准予離婚。

如果一方拒不受理很有可能被駁回,可以六個月後再起訴。


先離婚,爭取按父親不知情不用還債的判決方向努力。之後如果債主繼續上門纏著父親要求幫忙還母親的債的話,再賣房子,搬家。


訴訟離婚的情況上面已經有人回答了,這裡有一種處理方式可以參考

先向公安機關報失蹤,告知他們你母親從離家之後就一直無法聯繫,處於失蹤狀態。要求其出具失蹤的證明。(這裡不同地區做法不同。有些地區可以直接出具,有些要等一年才出具。)

拿到證明後,在你的住所地基層法院申請宣告你母親失蹤。法院會出具公告3個月。在法院宣告其失蹤後,再由你父親在法院起訴離婚。


請問你媽媽走了多久了 那些要賭債的有借條么 你看過沒是什麼內容 因為你說的不全我沒法針對性的回答

你家房子是誰的名字?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也就是說提出離婚是可行的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時候賭債會被判給個人

《民法通則》第九十條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賭債非法所有人都知道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路、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也就是說對方敢起訴你的可能不是很大。

如果對方騷擾你們,尤其是前幾次打電話要說清楚了,你爸爸和你媽媽離婚了,債務由你媽媽自己負責。

在騷擾堅決報警,騷擾一次報警一次。這個是最現實的辦法了。


訴訟離婚。

不知道題主在的地方,如果有政府熱點或者免費的公益,律師費是可以免除的,就好像法院的費用,加上列印材料什麼的不會超過1000吧。

另外請國內法律等方面的出來科普下:

(在我的記憶裡面)

賭博的錢是不支持追討,這本來就是個違法行為,去報警,如果來騷擾,請警察叔叔抓人,因為賭博是違法的,高利貸什麼也是違法的

(其實我一直好奇,為什麼不走走正途處理,而是想著要找關係私了,好像默認另外個地下世界存在)

(不過我也不知道這行不行! 因為上一次碰到這樣處理在國外,而且不知道後續情況)


同意 @王鵬飛 的答案

介於問題主的情況,我從放貸者側面進行補充。

—————————分割線———————————

我們會不斷的派人騷擾你,直到還錢

我們會24小時輪班換人盯著你家,直到還錢

如果你還不來錢,我們會讓你慢慢還(榨乾你啊)

有可能遭遇毒打,抓我們?怎麼判?過幾天我出來了,想想後果吧。

你家拿不出~可以~你會有男朋友吧,你妹妹會有老公吧~

他們也要幫你還,你男朋友沒有錢,那他爸媽有錢嗎?

—————————分割線———————————

大概就是這樣吧,社會沒有其他答主想的那麼光明,

這樣說中廣網北京6月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按照不同的統計數字,中國每年的失蹤兒童不完全統計有20萬人左右,呵呵這只是兒童,而且定義的是失蹤,

網傳推算的失蹤人口每年在60W到800W反正什麼說法都有(網路數據,本人不負責),個人覺得少也不會少很多。

總之,個人建議你找個機會舉家跑路,換姓換名,重新開始吧。

走法律程序?既然他們已經找上了你們,你還指望法律?


看到有人回答賭債可以不還,出來冒個泡。理論上確實可以不還,但實踐中,你以為賭場借錢的人那麼傻寫賭債嗎?一般是寫家庭生活所需,甚至還會把配偶名字寫進去,以夫妻共同債務起訴


您好,男方可以採取起訴離婚的方式。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的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AND

根據《物權法》第九十九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作者:律品

鏈接:雙方離婚,男方要求平分家庭財產,遭到女方拒絕或拖延,該如何辦? - 律品的回答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

偶然在知乎上看到的內容,快兩年了,不知道還能不能幫上題主。


1、離婚的話,婚姻法第32條規定 有賭博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可以准予離婚。關鍵在「屢教不改。」注意收集和固定證據。

2、但是離婚訴訟一般要求兩方都要到庭,如果對方不配合上庭的話比較麻煩。只能聯繫你媽媽,多做溝通和勸解。

3、你母親一定不來,缺席判決方面,堵衡的回答已經非常清楚了。就不贅述。

4、離婚訴訟上,要多方諮詢。可以請一個律師,省錢就諮詢清楚,寫好法律文書就好。離婚訴訟走不通,還可以以失蹤為由,判決離婚。但是時間太長了。

5、離婚後,這種債務不屬於共同債務,不用你們承擔。暫時離婚失敗,賭債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是要證明是賭債。高利貸超過法律規定範圍的利息,不受保護,大約是年利率30%。

6、假如催債的一直騷擾,不建議正面對抗,一定要及時報警,引入相關部門來解決。情況不對,不妨進行躲避。

7、除了解決問題之外,要做好心理調節和建設。

----------------------------------------------------------------分割線---------------------------------------------------------------

(對其他答案的評論)

1、目前排名第一的答案,準確的回答了部分問題,列出了相應法條。但是我沒給贊。原因在於光列法條對於解決問題幫助不大。有賭博情節去確實應該當準予離婚,但實際操作過程十分複雜,例如證據的收集和固定、法院對其母現狀的考慮、母親堅決不離婚不露面,都可能導致第一次訴訟失敗或者延長訴訟時間。

其實這條答案類似抖機靈的答案,不是說不好。而是個人認為此類諮詢類問題的判斷標準,都是以能否有效解決問題為標準的。

2、SaYi的回答,作為個人經驗來說沒有什麼錯誤,但是貌似太激動,把我作為邪惡勢力的代言給拉黑。我再廢話兩句,司法部門黑不黑?要我說,就是有的地方黑,有的地方不黑;有的人黑,有的人不黑;以前很黑,現在不太黑。之所以反對是他建議通過潛規則辦事,我不贊成的是這個。

3、至於今後如何對待母親的問題,很多人認為其母不值得原諒。我認為她也需要為此付出代價,但是作為兒女還是應該原諒和寬恕她。就醬紫。


推薦閱讀:

法官判案時,個人好惡或情緒對判案影響多大?
庭審時,被告人生病了如何處理?
遊戲公司如何防範員工帶走公司的遊戲創意另起爐灶?
國內一些日本料理店只允許在華日本人消費,是否構成消費歧視呢?這種行為違法嗎?
公司涉嫌金融詐騙,全體員工已被刑事拘留,當下員工家屬可以做些什麼?

TAG:離婚 | 婚姻 | 婚姻法 | 法律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