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變態行為有哪些?

這些行為本身有違道德或者法律嗎?是屬於病態還是只是一種不被大眾接受的行為而已?身邊有這樣的群體應該持什麼樣的態度,如果他們生活中都正常,只是個人癖好,是否應干涉?


試著從心理諮詢學的觀點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不是專業人員,答案也因為缺乏現實體驗而比較枯燥

如有不足敬請指正啊嘿嘿嘿。

首先是背景知識:

一、認知心理學認為,人的性行為對於一個有完全責任能力的個體來說,可以說是一個完整的「策劃」過程,共包括八個階段:性角色認知、性慾望產生、性動機形成、性對象選擇、性能力發揮、性交操作過程、性交體驗、性後果的責任。從臨床現狀來看,這八個過程只要有挫折發生,都會形成不同程度的性心理問題。據此,性心理問題也分為八類:性角色問題、性慾望問題、性動機問題、性對象選擇問題、性能力問題、性交操作問題、性交體驗問題、性後果的責任問題。

二、而如上所說的八類性行為問題,依據自我體驗、行為表現、對生活和工作的影響再分為三類:性行為失調、性行為障礙、性行為變態。

三、對一和二所說的兩個維度進行交叉。得到下表。

可以看到,性變態的範疇就是表格最右邊這一豎欄。

然後回答樓主的問題:

一、首先道德和法律對人們行為的要求是不同的,其次我們可以看到性變態行為包含的類別很多,因此脫離了具體情境和後果,很難對樓主的第一個問題做出討論。

二、上面我們已經進行了分類,心理學上能稱為變態的行為必須有程度上的要求,沒有達到診斷標準的就只能稱之為行為失調和行為障礙,可以說是不能被大眾接受的行為,但其本身確實也是存在問題,需根據自身痛苦體驗以及對生活負面影響的程度來選擇是否進行心理諮詢或者獲取其他途徑的幫助。(附心理諮詢師三級教材對性變態行為的定義:這是一組以人格變態為基礎的性行為紊亂,它可以發生在性行為過程的任何環節上。紊亂的環節往往代替了整個性行為過程,患者雖有自知力,但因人格缺陷和意志力薄弱而無法自拔。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當我們認定一個人是否有性變態人格時,一定在他的既往史中,找到與當前相關的早年經歷,因為人各自身是在漫長的個體發育和成長中形成的。必須滿足以上條件方可做出診斷。)

三、前面的診斷標準裡面也提到性變態的產生一定能在早年經歷中找到相應的原因,並且他們對自己的行為有自知力且感到痛苦,所以從某種角度來說,性變態者也是受害者。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只是簡單粗暴的譴責和排斥他們,而是在適當的時候給他們幫助,嚴重者應督促其進行系統的心裡諮詢。因為他們是有可能脫離困擾變回正常狀態的。

附:

造成性行為問題的原因可分為如下三類:

①、生理因素,如先天遺傳缺陷和後天疾病等。

②、心理因素,如對性的錯誤認知或不良性經驗。

③、社會環境因素,如人際關係不良、生活事件的刺激、風俗習慣的制約等。


雖然是性行為,但是不是為了滿足肉體需求,而是為了滿足心理上的變態需求,我覺得也算。

比如有的男性對女性或者男性強姦爆菊,並不是因為好色或者是同性戀,而是從傷害他人的肉體和心靈中得到快感。本人無法從正常性行為中得到快感。根據一樓,大概叫施虐傾向吧。


謝邀.......:)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他娘的單身這麼多年怎麼知道什麼是性行為!

@雙性人想必你也是不知道的吧!


開一個小號回答這問題


接吻前吃韭菜合子還不口腔清潔!

指交不取戒指 !

和非人哺乳動物發生關係!

黃膳……


對你沒啥影響就不用干涉,但是有的對你有影響要追究,比如戀物癖、露陰癖


不會通過性交獲得性快感,而是從其他方式獲取,如虐屍、受虐、虐殺等~


很多只是性行為不良,尚能控制自己的就不該說是變態


這個太多了,我看過一本書叫性變態與犯罪,裡面有解釋也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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