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存在的意義 或為進化的需要?

看到一篇這樣的假設 2016年6月15日 最近兩名科學家發表文章,認為癌症的本質並不是與我們作對,這一疾病事實上是進化上最終的一步,它是用來避免有瑕疵的基因傳遞到下一代,這可能揭示了癌症難以治癒的內在原因。

當然,這僅僅是一個假設,並沒有經過試驗的驗證,而且他們也不認為任何人死於癌症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事實上正好相反,研究者們認為這一理念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這一疾病,從而設計更加有效的治療手段,比如免疫療法等等。

就這一觀點,我們可以討論一下:為什麼我們的身體想要殺死自己?這篇文章背後的依據是,每個人的體內都有一系列的安全守衛機制,這些機制能夠避免我們的DNA發生突變後傳遞給新的細胞。

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機制就是細胞凋亡,或者說程序性細胞死亡。如果細胞的DNA已經損傷到難以修復的地步,將會最終導致細胞凋亡,凋亡後的細胞能夠快速地被免疫系統識別,從而通過吞噬的方式解決這一異物。

但最新的這一理論認為,當細胞凋亡等安全守衛機制不再一如往常般有效的時候,癌症將會出現,作為最終的守衛機制發揮功能。癌症的目的即在突變的細胞傳遞下去之前將其殺死,以摧毀整個生命為代價。

具有分裂能力的細胞需要受到至少4個安全檢查機制的調控。

細胞凋亡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能夠發現細胞損傷,但有時候也會錯過一些。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將會導致細胞不受控制地增長,甚至導致癌症。

聽上去好像有些不靠譜,但是作者認為這跟衰老的機制是一樣的,畢竟地球承受不了無休止的生命。

"癌症像是一個終極的進化機制,就像DNA修復以及凋亡一樣,能夠保護地球上的生命不至於滅絕"。也就是說,根治癌症的方法是不存在的。我們對待這種疾病的方法應該著重於延長患者的壽命以及生活質量。"


我「部分」同意。

癌症的起源是基因組的變異,它是一種基因疾病。而我一直強調,生物的DNA複製是不完美的,總會有隨機的變異。這個變異可以來自於外界的刺激(紫外線、放射性、化學誘變劑等),也來自DNA聚合酶本身的保真能力有限。當然,變異可能被生物本身的DNA修復機制給糾正。

變異本身是生物進化的動力,但也是基因疾病的根源。你可以認為,癌症是一種buggy feature。只不過魚唇的人類總是喜歡把不利於自身的東西定義為不好的。也正因為此,我們這幫魚唇的科學家才有飯吃。

為什麼只說「部分」同意呢?

1、就算有癌症這個feature存在,所謂的有瑕疵基因依然可以遺傳給下一代,要不然的話,怎麼會有所謂的遺傳性癌症呢?當有瑕疵基因的基因同時存在於生殖細胞,而親代的致癌致死表型等到中老年才出現的時候,就已經晚了,該遺傳的已經遺傳下去了。

2、「承受不了無盡生命所以要設定癌症來自殺」的邏輯是有問題的。這只不過是神創論、設計論的變種。其實很簡單,無限生命容易導致生物量大爆炸,超過了環境的承受力,最終會因為缺乏能量和物質的輸入,導致生態系統崩潰,被環境選擇壓力給淘汰掉,

3、癌症確實不「需要」被「治癒」。但這裡有兩層意思。首先,需不需要,和能不能是兩個不同概念。也就是說,部分癌症是可以被治癒的。比如一些腸道腫瘤,整段腸子切掉,完事,不少患者可以終身不複發。所以說不存在治癒手段是不正確的。再說了,部分癌症還能被預防。第二層意思是,不能被治癒的癌症,只要保證患者不因癌症而掛掉(換句話說,正常衰老而死),目標就達成了。延長癌症患者的存活,提高患者的生存質量,確確實實就是這個領域的理想目標。


一部汽車跑了兩百萬公里不可能沒有磨損,同理上億的細胞組成的人體在細胞DNA多次複製過程中一定會出錯造成突變誘發癌症。


突變沒有意義,不以智慧生命的意志為轉移。突變是雙刃劍,既提供物種演進的基本材料,又能逐漸坍塌向病變的一側。

突變的本質是物質的相互作用及運動,不運動則無變化,不變化則無時間,無時間則不存在。以【實用主義】的眼光解讀生命現象是因果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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