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相信音樂」那樣的職業經理人與職業音樂人共同建立的音樂公司還有哪些?職業音樂人參與音樂公司運營有哪些利弊?
第二個問題太專業,外行如我就不亂入了。
姑且列舉日本幾個我知道的類似型態的事務所:
UNDER CODE PRODUCTION (2003年至今)
&>&>社長&法人代表:松浦忠史/KISAKI(KISAKI PROJECT、Phantasmagoria等多數)2003年設立,當時KISAKI本人25歲,這是他設立的第二個廠牌,第一個則設立於1997年。UCP是日本INDIES界的大手VR事務所&廠牌之一。旗下除KISAKI自己的音樂活動外,也發掘培育了很多VR新血。不過我一直以來沒有特別關注過該事務所的資料,待調查後再來補充。
main gate works (2007年至今)
&>&>社長&法人代表:村田信也/KIRITO(Angelo)2004年,PIERROT主唱兼LEADER的KIRITO與胞弟、PIERROT貝斯手KOHTA設立個人工作室other gate。2006年PIERROT解散,全員因此從原事務所SWEET HEART自動除籍。KIRITO和KOHTA,與原PIERROT鼓手TAKEO組成新團Angelo,納入other gate旗下活動。2007年,工作室重新註冊為株式會社,更名main gate works,設立廠牌Eastlink Records。
成立最初,運營事務幾乎全由KIRITO一手操辦。那時候他在FAN CLUB的個人BLOG上說自己每天都在看各種公司管理書籍,忙到不行,還抱怨日本稅法教人頭大,結果沒多久後就決定果斷放棄,全部交給職業經理人打理,自己專心於音樂活動。loversoul music associates (2010年至今)&>&>社長&法人代表:久保琢郎/TAKURO(GLAY)2010年,GLAY因遭遇移籍問題,由吉他手兼LEADER的TAKURO創辦的事務所。※發現網上資料所述跟我記憶中頗有出入,待查證後再補充。
謝邀。 太多了 Beatles: Apple Records, Rolling Stones:Rolling Stones Records, Led Zeppelin:Swan Song Records, Prince: NPG record, Oasis: Big Brother Recordings, Marillion等等。還有者篇文章所說的:http://www.pastemagazine.com/blogs/lists/2011/03/kid-cudi-recently-announced-that.html
音樂人參與公司的好處跟一個打工的人出來做小老闆一樣,按自己本子辦事,方向明確,全身投入,賺虧也是自己的。弊端也跟很打工和做生意一樣,要算opportunity cost(機會成本),和自己是不是生意那塊料。 音樂畢竟是藝術,想太多市場、運營、銷售等,對自己的作品和藝術生命肯定有影響。
個人覺得,單人還好些,band就千萬不要自己出來做唱片公司,太容易鬧翻了。A Music 林建岳+黎明
東亞唱片公司「姐妹」公司,是香港本地大型唱片公司之一,2004年7月由黎明與商人林建岳合作成立,林建岳所屬的豐德麗控股有限公司與黎明各擁有股權50%,目前由黎明掌管公司日常事務。音樂工廠 羅大佑+滾石唱片段氏兄弟滾石唱片和羅大佑合資成立的唱片公司,在1990年開業,1999年結束。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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