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音樂版權保護面臨的主要挑戰主要來自哪裡?
4月29號更新
音樂版權滲透的過程無論怎說都是一個自上而下的過程,這個是資源等一系列因素決定的。
內容中介商(就是這些網易雲,QQ音樂這些音樂軟體嘍)和消費者本身就不是一個平等的關係,所以一味的指責中國的消費者就是劣根性就是貪便宜沒有消費觀念什麼亂七八糟的根本沒用好嗎!就算版權制度相對完善得多的米國不也每年出個什麼盜版電視劇下載排行嗎(哈哈哈壯哉我權力的遊戲)!本質上的問題其實就是出在了內容中介商:
如果內容中介商無法做到自身的純潔性和高品質,消費者憑什麼消費?憑情懷?憑腦殘?還要強求消費者有消費習慣[翻白眼emoji]。
盜版本身(現階段)是無可戰勝的,唯一的方法是讓自己更強大,消費結構的天平才會向你傾倒。
就這樣下面的內容太情緒化了,當個故事看好了。
------------------------------------------------------------------------------------------------------------------------------
貌似是4月25日寫的
算了吧,就昨天beyonce的新專輯,天朝多少音樂軟體同步首發了。別人給版權了嗎?
碧神局可是宣布的Tidal獨佔好嗎?
想收費,起碼做一個讓人尊敬的市場維護者好嗎?
真的讓人質疑你給的錢到底被著些流氓拿了多少,又有多少是分給了歌手?
所以我至今也只買實體,沒在音樂軟體上花過錢(除了早年買過某鑽)……
---------------------------------------------------下方打臉
天哪裝逼被打臉了 我要趕緊去花點錢謝罪……
還有天朝萬歲 乖乖進局
-------------------------------------------------哈哈劇情好反轉
下架了@丁博 求解釋看到樓上很多答主說,尊重知識產權,能鼓勵創新,這個我同意,但我從另外一個角度說,畢竟我們大多數人是普通人和用戶,我們讀書的時候,四年教材會收1000多塊錢,後面會有退的,後面了解到美國,台灣等等發達國家或者地區,教材特別貴,真的特別貴,真的特別貴,因為保護得很厲害,而且可能是我們這樣農村來的很多家庭一大負擔,如果大學買書這麼貴,是不是窮人連受教育的機會也變得不公平,中國的教育也會變成印度,美國一樣變成精英教育,窮人更是輸在起跑線上,尊重知識版權要考慮到國情,在之前沒有保護,這個和窮人批判高考和科舉八股文一樣,如果廢除了這些,你們拿什麼標準和精英的孩子拼。 鳳凰傳奇雖然可能在歌曲方面不賺錢,但是歌曲大量傳唱之後,周邊當評委上電視、演唱會,商業代言,錢也沒少賺,請問知識版權這麼保護,演唱會的門票是否會降價呢,他們上電視的出場費是否會少呢,相信他們賺的錢最後還是我們用戶背,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喜歡把自己標榜成知識版權的衛士來鄙視那些不保護的人,你高尚,你高興就好,那些利益者,二道販子呼籲我能理解,但是很多其他的人呼籲就不能理解,恨不得中國沒有盜版,如果沒有盜版,相信星爺就不是星爺,至少不是我的星爺,也不會他每次電影出來,馬上去支持他,所以盜版不能一棍子打死,一刀切,我曾經也以為美國沒有盜版,亞馬遜上賣的也有我們公司產品的盜版。 我們的設計軟體,有幾個現在保護起來了,650塊錢一個,後續還要收費,這對於一個小店來說,一大筆支出,這對於一個發展沒那麼好的地方是好事嗎。 說實話我真的很害怕,我每個月還完房貸,剩下的錢只能最基本的生活,周末只能在家看看電影打發時間,有一天我想看個電影,一部已經在電影院賺了很多錢的電影,然後彈出一個框,說下載得收費十元,我想去書店看本新出的書,一看價格是我一周的生活費,為什麼要收費的法律落實得那麼快,還有一堆人背書。 結論,版權保護,考慮國情,循循漸進,用戶和企業尋找一個平衡點
作為韓流愛好者,我不能說的很專業,但是可以說一下自己目前的感受。
當得知馬雲入股韓國最大的娛樂公司SM Entertainment(代表藝人:東方神起,EXO等)時,我馬上下載了蝦米音樂app。不出一周,sm旗下藝人的歌曲有相當一部分已經不能從我原本使用的網易雲音樂app收聽。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騰訊音樂買下了YG 公司(代表藝人:bigbang)音樂的播放權,海洋音樂與JYP(代表事件:周子瑜台獨事件)簽約,還有許許多多的韓國娛樂公司與不同的中國音源網站簽訂獨播協議。前一陣子韓劇《太陽的後裔》的ost(就是劇中音樂)也只能從酷狗音樂收聽。我的手機是16g的,我關注韓國音樂很久,沒有固定的喜好,實時追蹤新的音樂,手機不能支撐我下載四個甚至更多的音樂app。同時,有些app不僅僅要下載app才能聽我想聽的歌,還要買會員才能下載。一般是一個月七八塊。但是四個就要三十幾。更多app,更多會員,更多費用。
附一張各大音樂app版權情況,有人因此說,不僅韓國流行歌曲,民謠、老歌、港台等等,或集中或分散,給口味頗雜的聽眾帶來了很大痛苦。
所以我選擇到淘寶買了韓國音源榜melon的app充值賬號。
韓國不僅有melon一個音源榜,還有bugs、genie等等,但都表明,韓國音樂,音源是有收入的。
我必須註冊,實名,同時充值,才能聽到一首歌(否則是1分鐘試聽),下載也是要付款的,但我不需要下載n個app。同時這個音源榜的榜單成績直接影響一首歌的成績(韓國有很多音樂舞台展示類節目,評選每周的一位歌曲的重要指標之一就是音源成績),以及這個藝人或歌曲所在專輯的年底獎項。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音源收入會有比例的分給作詞者、作曲者、歌手等等為這首歌做出貢獻的人。作詞、作曲、編曲會收入更多相比於表演者,這讓韓國歌手努力提高音樂素養,自己作詞作曲,成為整首歌的全部收入者。相比於薛之謙這樣努力自作詞曲還要開個火鍋店、淘寶店才能養活音樂的藝人,韓國藝人真的幸福很多。這樣回到問題,音樂版權保護面臨的挑戰,除了已經提到的複製之容易,觀念之頑固,還有音源收入制度沒有建立。
因為沒有音源收入制度,導致簽協議才能給詞曲作者和歌手一次性買斷的錢,導致在有協議的平台聽,給錢,在沒有協議的平台聽,就沒錢。複製生生不息,單純靠「獨播」來讓聽眾不停的下載各類app也是很痛苦的,即便是手機內存足夠,會員費每個平台都充,但聽著聽著歌還要來回切換也是很辛苦。我們以前是在哪個平台聽歌都不花錢,版權保護之後不僅僅應該在哪個平台聽歌都花錢,而且任何一個平台都應該有完整的曲庫。這樣有人會問,那音樂app還怎麼提高自己的app下載量?還怎麼推廣自己的app?
推廣自己的app也不能通過壟斷某一音樂來推廣啊!憑藉自己平台的獨特功能和用戶使用體驗才是硬道理好嗎!網易雲的版權買的是騰訊的,比騰訊晚一點發歌,其他很多都沒有版權也沒歌,但我還是捨不得刪!最後,正如我在開頭說的,我的觀點不是專業的,因語言障礙,我只是模糊地知道韓國有音源收入制度,其起源、建立、運作、發展、問題我很難知道,歡迎有經驗的專業知友指點批評!最大的挑戰就是想要免費聽歌的普通老百姓,有的人不願意花錢買音樂,他就需要有人做盜版,需求有了自然就有市場了。除了改變大眾對資源的消費意識,還要健全版權的護的法律。現在做盜版成本低、承擔的法律責任小、利潤空間還大。就難以打壓盜版市場。
補充大家答的:音樂作品使用權購買交付渠道不明確。 現在普遍的是音著協授權使用,但是音著協網站沒有明確的交付流程。並且其公司(體制)內所覆蓋的音樂使用權並不全面。設計港台地區 海外歌曲版權更是難找。一部作品或是個人想要合法使用發布,可能需要聯繫到某歌曲版權所屬公司,或者明星工作室—非圈子內部人士很難接觸到。
現在下幾首歌就的用好幾個不同的音樂播放器,分別包月,歌手的利益的保障的同時,有人想過用戶的利益嗎?都沒有一個完美的解決辦法就強行解決,真雞吧噁心!
我來說幾點淺見吧,個人感覺現在知識產權保護現在是一個嚴峻的問題,而且直接決定所謂萬眾創新的成敗,可是很悲催,目前還是沒有看到解決的希望,主要原因有下:1.法律因素;2.經偵水平;3.經濟因素;4.大眾意識;------------------------------------------------知識產權保護對於創新來講的意義,大家肯定已經了解了,可是還是不夠普及,我來講個我身邊事情,我的大學同學。有次我倆聊天說著說著就說專利法上了,他覺得專利就是掌握專利的有錢人用專利來剝削老百姓,我當即反對,給他講了專利保護的意義,講了半天他還似懂非懂不以為然,要知道我同學可是大學本科畢業的啊(不排除腦袋瓦塔的可能),何況一些教育水平更低的人群呢?1.法律因素: 眾所周知我們國家的法律是有知識產權保護法的,可是現實就是每時每刻在抽這個保護法的臉,piapiapia! 個人感覺我們國家的大陸法系特徵太過明顯,和海洋法系有著極大的區別(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海洋法系的懲罰對於知識產權保護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就是罰到你去當褲子、賣屁股,讓你永遠記住這個教訓!我們國家呢?違法成本太低,比如當年的郭敬明抄襲事件,比如這幾年的於正抄襲事件,怎麼樣了?罰款、賠款只是象徵性的而已,根本沒有補償受害者的意思,交了錢之後,後面的抄襲行為被合法化了,等於花錢買了合法證明了,還有天理嗎?2.經偵水平; 眾所周知,盜版或者抄襲乃至專利侵權的案件中,偵查取證都是相當困難的,對於公安機關有著相當高的要求,可是偏偏我們國家的刑偵水平就這個樣子,對於刑事案件辦案水平是沒得說,可是這種知識產權的案件,我就不敢恭維了。 有很多時候證據鏈條不完整,現在又是誰主張誰舉證,那我們要警察幹嘛?比如,我做了一款應用,上線了,用戶不多,有家大公司覺得不錯,就做了個一樣,這樣糾紛來了,我只能提供我自己手裡的東西,讓我去那家大公司找證據?可能嗎?這樣造成了直觀或者感覺上的認為是侵權了,但是證據鏈條不完整,法院也沒辦法,只能用折中的量刑,或者說是和稀泥了。3.經濟因素; 這裡主要說的是經濟實力問題。現在支持免費下在音樂的網站一大把,用戶比較多的就是百度了,不用講大家也知道,這家公司的背景。不用說小公司,一家中等公司去和百度大這種知識產權的官司,你覺得有勝訴的可能嗎?那如果換成了一個小公司呢?再或者換成一個自由藝人呢?再或者換成了一個網路歌手呢? 之前泰勒斯威夫特豐田汽車廣告上線前夕曾經警告過百度,不要盜版她的音樂,那段時間百度真的不能下載了,可是現在呢?有興趣大家可以去百度音樂看看。4.大眾意識; 大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中最最最次要的!大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中最最最次要的!大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中最最最次要的!不要說大眾的知識產權意識薄弱blablabla......這種言論就像電視裡面的那種反貪的公益廣告一樣,根本是不應該給百姓看,因為百姓不是貪官也管不了貪官。任何法律自誕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假設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壞人的!如果都是好人就不需要法律了,在我們這種無神論國家宗教只是個擺設而已,致使社會的道德底線界限已經非常模糊,維持社會運轉的只有法律的紅線了。 不要指望百姓能夠自己自覺的拒絕盜版,甚至很多人都不覺得網上的免費音樂有什麼法律問題,因為這些已經太普遍了。可以假設一下,有一家正版音樂公司,提供付費下載,還有一家盜版公司,提供免費下載,大家會選哪個?不要跟我說你高尚,你會付費,但是也有窮人想要聽音樂啊?加入100塊一首歌,對於清潔工和白領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啊。
我覺得,現在的秀,只唱老歌或者改編老歌,就已經讓我們嘗到了惡果。明星再難有新歌好歌。不創作到處以口水歌演唱會謀生。這不是他們的錯,而是我們的錯。情懷,夢想,堅持,熱愛,都不能果腹。是我們先斷了他們的奶,報應來的真快。
各家都爭,又不統一,沒什麼辦法好好支持版權。 你的歌在這家,他的歌在那家。不像國外的iTunes曲庫比較充足。就在那個地方買。 付費的歌曲資源也不知是否合法?主要還是法律關於這方面的太欠缺了。
舉個例子,我在網易雲音樂上面聽不到的歌可能在QQ音樂上可以聽到。然而可能QQ音樂也是沒有版權的。
說說我個人吧,首先 購買渠道問題。目前來說,主要廚一些日系ACG向的歌曲,包括一些聲優啊,acg歌手啊之類的,購買的話,主要渠道就說hmv和日亞買CD,另外一個就是mora的Hi-Res。作為一個沒有信用卡的人來說,真的是gg... 而且郵費也很蛋疼...一張單曲碟子幾十塊錢 算上所有之後就100多了 花100多去買兩三首歌 這就很蛋疼了....另外買Hi-Res的話,似乎還不支持外國購買 麻煩的一b....每次都是朋友買 我找他 讓他幫忙買 實在太麻煩
在於用戶
比如我,我就是一個非常忠誠的盜版音樂使用者,我下免費音樂,用越獄盜版無損音樂軟體,但目前為止並沒有人找我麻煩。像我這樣的人,我身邊還有很多。有些事,花錢可以省時間,那就有人花錢,但是免費盜版音樂太好找了,基本不費事,花錢買正版能為我省的時間精力十分有限,故而我不願意花錢。
我窮,但我也知道這不對。我以前也買正版音樂,但是反而被噴子們恥笑。說買盜版侵權我愧疚嗎?為愧疚過,但我現在不愧疚。因為我和大多數人一樣已經將道德靈魂出賣了,自甘墮落做一個損害原作者的人。
我舉的是我自己的例子,但在你我身邊,還有很多人持有這種要省錢不要臉的心態,反正也沒人查的到,反正查到了也沒處罰。人家都這麼不要臉,我為什麼不能?
很多人甚至都不覺得下盜版是不道德,甚至是違法的,等哪天法律處罰嚴厲了,用戶意識加強了,版權才有的談說句實話吧,音樂版權算是很好的了!你去瞅瞅文學作品,人家大半輩子寫出來的書你去各個網站ctrl+c 再ctrl+v就竊取了別人一輩子的成果!一首歌創作幾個月,一本書呢?一張專輯多少錢一本書又多少錢?誰更慘?所以版權問題是個普遍問題,不是只在音樂領域才那麼慘!要真正培養版權意識就應該全面推進!
我不管,我愛網易雲!在於很多人沒有意識到, 獲得音樂是一件需要付出代價的事情
嫌專輯貴, 那現在有雲音樂QQ音樂百度音樂,可是他們又在說曲庫不全. 那你只付出了看廣告的代價或者一個月10月的會員費, 就真的不夠享受100%曲庫的服務啊.
享受的服務跟付出的代價成正比不是天經地義的么?
那怎麼辦?
那去買電子專輯自己存到雲上面啊 去買cd 啊 或者找渠道去買單曲啊.
聽不到就不要聽啊.
比如說 草東沒有派對的 《醜奴兒》 #怨念又快到了每一年的版權日,去年看到的時候比較忙就沒答,然而版權日是解決不了核心問題的。
頂多每到這個時候各侵權方,暫時關關網站避避風頭。
大致瀏覽上面的答案,有從普通用戶視角,產業內視角,律師視角答的。
作為可以隨意下載到目前這個世界大部分音樂的樂迷,簡單說說看法。
直接拋簡短結論吧。
1,中國網民不是主要的音樂資源洩漏地區,屬於守株待兔的類型。真正的洩漏地區是比中國版權法律更完善執行力更高,嚴懲力度更大的國家。然而也並沒有阻止音樂的零成本被複制被傳播。
2.音樂人的專輯洩漏只要出版,想要阻止洩漏除非是極少的限量版本,如果是流行類音樂,尤其是在亞馬遜或蘋果商店之類可被網路形式購買的,可阻止不被大量免費傳播的機會,是0.
3,中國的音樂品質相比一些國家創新力差版權是其中之一的原因,不是全部原因。
4,既然在目前的數字時代裡,你根本無法阻止音樂的傳播,又不希望音樂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這雖然不是一個無解的問題,但也是異常難杜絕的問題,至少10-20年內無法解決。
5,有人說至少是因為法律嚴懲的力度不夠,效率太低,面積太窄,才導致了今天沒有創新作品的局面,其實這話除了最後一句我是同意的,也是結論性的一句,不同意見是有這樣想法的人還是太天真,當下的音樂泄漏方式早就是雪崩式的傳播,你可以阻止一個人一個國家的傳播,但阻止不了全世界檯面下的暗流涌動。你可以讓一個發達國家的人有更高的道德修養,有更多的經濟條件去買音樂CD,但你約束不了第三世界的人們和發達國家的人有一樣道德情操及法律支持。
甚至假如,有人認為或有黨派認為版權正是阻止文化產業的真正阻礙真正挑戰呢?北歐就有一幫這樣的傢伙。名叫海盜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5%B7%E7%9B%97%E5%85%9A
再比如以後這樣的趨勢在民主政權國家得到更多人支持,那麼版權法和整個社會又當如何權衡呢??
全世界各個國家對文藝產業或者文化產業都有不同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護,不變的是都沿襲了版權法,但在法律細則上的出入很大,像中國的維權成本太高,侵權又如此泛濫。
個人認為真正意義上解決版權保護方式如下,雖然相當理想式:
音樂從黑膠到CD到數字的演變,花了幾十年時間,看起來也相當漫長,但這在維護音樂版權的保護整個制度中是完全沒有跟上時代腳步,讓這個問題變得無解,讓侵權變得無法無天。
就目前整個制度來講,依此延續下去有意義也是沒有意義的,最多就是維持現狀。
啊,來事情了,回頭來補坑。
我不喜歡版權收費,聽不起歌了
我認為,這是一個關於社會成員版權意識的問題
1. 各種BT,P2P搜索和分享就是讓我們不想買正版的原因之一;打比方娛樂這東西不是生活必需品,誰不希望得到免費的大餐享用呢?
2. 國外一樣有各種這樣的分享型論壇和搜索引擎,但是國外的版權觀念普遍已經深入人心,雖然我這話說的沒有經過社會調查,但是相信這還是被大多數人認可的:別人比我們早起步幾十年,關於版權保護的相關制度已經完善,版權信仰已經深入人心。
3. 國內的普遍現象:專業級軟體(Adobe,Autodesk等產品)相信國內各位不捨得花錢來買吧想想花了這麼多錢,買來了身邊朋友只用多幾次搜索就能免費得來的東西,是不是心理很不平衡?音樂版權也同一個道理,除非是自己的需要( 的歌手)大部分人都被這種社會現象所影響子女
線上註冊方式無疑為新一批網路詐騙者提供了最好的歸宿。各種冒名頂替,就連許多原作也無可奈何。誰讓文娛局出台了所謂的「先來後到」呢。
最大的問題是管嚴了之後的蕭條。似乎大多行業這一年都這樣問題。著作權人好點的策略應該醬紫:未成名的主打上網免費聽,當然是音質差點兒的,或技術混聲Demo版,成名的老歌也這樣,共同營造一個熱鬧的免費市場。國內推人,市場細分,關聯商品,新歌詞曲,歌友見面,各城循回……都差的很,再版權了,只能孤芳自賞了……
還來自於人們對「版權」這一感念認知的缺失。同為音樂專業的同學竟也能說出類似於「為什麼現在聽歌要收費,版權?這有什麼?」之類的話。
歸根到底還是一句話,人們願不願意去掏錢來聽音樂!誰都知道正版的好,需要對正版進行保護。但是誰也都知道不要錢更好啊,不要錢我也能聽到歌曲,我幹嘛要掏錢呢?所以,還是人們願不願意為聽歌買單。
說起挑戰。對於我們這些聽眾而言,最悲劇的事情莫過於歌曲已下架,現在我的網易雲歌單裡面有成片成片的白色標題歌曲點開都是已下架。哪怕是付費下載,對於喜歡的人來說也沒什麼大問題。可是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下載或者收聽歌曲一個音樂軟體或者播放器明顯不夠用的說。
個人認為挑戰主要來源於國內大家聽音樂的「習慣」還有大家對音樂人的態度
養成用戶的付費習慣是條路,一步一步來,就像十年前的電影行業行業,
網盤
要下載很多播放器,嗯。。。不開心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 SongTaste 網站永久關閉的消息?
※我國盜版猖獗與國民收入較低之間是否有必然聯繫?
※為什麼國內音樂平台近期好多日語歌突然下架了?
※為什麼音樂、電影大都在國內可免費下載而境外 IP 卻受限?這些東西的版權在國內是怎麼一回事?
※豆瓣電台只有「下一首」而無「上一首」,且不支持點播和下載,是否因為版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