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把握劇情和角色塑造的平衡?

覺得有時候著力描寫角色的性格時會拖延劇情的進展,而著眼劇情的發展時角色的魅力又很難體現,請問這個平衡應該如何把握?


瀉藥。

你等我先做個表情。

題主啊,我覺得就技術上來說,你搞錯了啊。

人物的性格,本質上是靠劇情來塑造的啊,一個人物的性格,體現在一個人物在特定情境中的抉擇,面對矛盾時所採取的措施。

而不是靠描寫啊。

一個人物的塑造並不是寫「熊吉是個很變態的男人」,所以熊吉就是個很變態的男人了。

你要寫「熊吉不僅喜歡舔手辦,還喜歡偷女孩子的胖次」,所以熊吉才是很變態的男人啊。

舔手辦被妹妹發現,想要解釋卻又被妹妹看到揣在口袋裡露出一角的從隔壁家伢子姐姐那裡偷來的蕾絲內褲,其實那條內褲是刺客組織的信物,熊吉為了保守秘密殺妹證道,從此踏上以世界為敵的修羅之路。。。。。。

劇情中的所有戲劇矛盾,伏筆,發展,轉折,高潮,必須圍繞人物形象進行,任何兩者的分離都是錯誤的做法。因為你的劇情,是由你的人物進行的,一切劇情發展,都是以人物性格作為導向。

所以並不存在描寫角色會耽誤劇情發展,著眼劇情發展角色魅力又不會得到體現——

難道角色魅力不就正因為劇情發展才能得到體現嗎?


【多用側面描寫。】

我特別喜歡那種故意不交代主人公是什麼樣的小說,可能你看到一半兒才能對這個人有個大概評判,比如故事裡說主人公走過咖啡館時看到一個美麗的姑娘,她卻沒怎麼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這段兒算是劇情,但也是對主人公的一種側面描寫啊,什麼描寫?說明他不帥啊,至少是默默無聞那種長相。

而這種劇情和角色塑造糅合的手法,對錶述方面的要求較高。這就像文藝片兒,也不吸引讀者,只能看讀者是否喜歡這種比較不主動的表述手段。如果他喜歡,一直看下去,能真正體味你的文字,會越看越有感覺,越看越有韻味。

如果你使用這種辦法寫,達到某種程度,就不需要擔心兩者是否平衡了。不過對你的文風改變也很大,通常適合純文學,不適合消費文學。

這還像畫畫,最終都會產生成品沒錯。純文學就像從白布上開始作畫,先打稿,再一點兒一點兒上色之類的,在這個過程中你會遇到一些意外,這個意外會導致你在走向上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在文學上就是可以在故事某個節點讓讀者產生各種各樣的判斷和感受,他是一個尋求未知的過程,有探索的快感在裡面。

消費文學更像數碼油畫套裝,它會首先給出答案,在封皮上就表現出這個數碼油畫畫出來是什麼樣。而在消費文學通常刊發在同一風格的刊物或者出版社裡,讀者在讀以前就知道大概會得到什麼感受,進而閱讀。他們享受的過程是印證的過程,嗯,這樣了,我好喜歡這種甜蜜的感覺,又更甜蜜了。看完,下一本,再買一本類似《男生女生》的雜誌看,繼續享受。

有沒有能把消費文學和純文學的這種意外和印證兩者兼得的作家?

有。

誰?

東野圭吾。


我認為,寫一個故事這兩個方面是不衝突的。

我構思一個故事的順序是這樣的:

中心——故事——人物——環境——其他

在確定了主線故事之後,還有一個構思順序:

大情節——人物性格——小情節——環境——其他

其中,故事又分為大情節小情節,就類似於網遊中的做主線任務和刷副本,但無論是主線和副本都是為了升級而做的。你的大情節和小情節也是如此,都是為了這個故事。

那麼人物呢?

人物其實是為了這個故事而服務的,你要寫一個復仇劇,就必然不能設定主角聖母;你要寫一個宅斗劇,就很難讓一個柔弱可欺的姑娘做主角。

如此,你的主線故事已經決定了主角的主要性格,在事情發展中就能夠體現主角的性格,劇情和角色魅力並不衝突。

故事影響人物的主性格,同樣的,人物其他性格設定也可以影響故事的小情節。

例如,主線故事:主角復仇,從一個一無所有的小子變成了厲害人物,最終打臉。

如果題主設定人物是堅韌不拔的性格,那麼就可以讓他拜師學藝,十年如一日的練劍。

如果題主設定的任務是投機取巧的性格,那麼就讓他遇到一個奇遇,或者開一個性格相關的金手指。此處參考鹿鼎記

人物性格決定了小情節的設定,因為人物要遵循設定在遇到這個事情的時候給予不同的反應。

例如,小情節:一群高大壯的人欺負一個乞丐,主角救了乞丐,從而得到了XX的賞識,為復仇大路又添一份助力。

主角已經有了堅韌不拔這個性格,有了劍法高超的技能。我們再增加他第二個性格特色,讓他更立體。

  • 性格耿直的人直接衝上去,開打,雖然對方人數眾多,但是主角武藝高超,有驚無險的贏了,因此得到XX賞識,覺得他仗義。

  • 性格悲憫的人覺得我不如地獄誰入地獄,不想動手,只好動口勸說。當然基本就揍了,然後XX出現救了主角,因為覺得主角是個好人。
  • 性格古靈精怪的人覺得敵人太多不好開戰,因而想了個主意,收拾了這幫人,然後XX看到了一切,覺得主角很聰明。
  • 性格薄涼的人……直接走掉,此情節根本不能寫……

因而,小情節的設定,既要體現人物性格,又要推進主要故事情節。

如果想要體現人物性格,最差的描寫方式是直接描述,最正常的方式是通過事件體現。因此,劇情和人物兩方並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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