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這本書 作者的含義?

看不懂


先回答題主的問題吧

忽然七日有什麼含義?

沒有,什麼含義都沒有

一個人死前的臆想罷了,

重生數次,主角似乎改變了什麼,似乎拯救了誰

但是她沒有

可是她真的沒有拯救誰嗎?

從第六次重生時薩姆的視角來看,處於副駕駛位的人(真實世界裡就是她)死亡之後,同車的三人應該都沒有大礙,朱麗葉也沒事,

於是現實是這樣的,琳賽為了躲避朱麗葉使車撞上了樹,

薩姆死了

鬧劇里,琳賽掩飾痛苦而傷害童年夥伴,朱麗葉封閉自己一心求死 ,

薩姆呢

薩姆其實與這些事沒有什麼關係

她才是一場荒誕中的無辜的犧牲者

她才是需要被拯救的孤魂

所以忽然七日不是一個拯救別人的故事,而是薩姆完成自己生命缺憾的死前回溯 去理解,去發現,去愛

「什麼時候都不遲」

在我這樣一個普通的高中生看來,

雖然並不具備神作素養,但是忽然七日已經不算是一般的青春小說了

忽然七日在故事敘述的方式上有些獨特,但是當時應該也不是刻意寫成這樣的, (但是如果從這個角度去看,這個故事也許會有更加簡明的主線)

以第一人稱敘述(這種角度因為一些自蘇文和小白文變得名聲狼藉),

翻譯的語言也不夠優美(誒呀主角一開始確實是個bitch語言優美不是很奇怪嗎),

這讓很多(自視高逼格的)人一翻開就大失所望,我上豆瓣查了查,果然有不少人連呼初中生小說,垃圾作品

那麼它真的這般糟么?

我看不出來

忽然七日用七倍的筆墨講同一天的故事,用第一人稱的視角展開上帝視角的宏圖,在寫法上可稱以量取勝。保存了強烈的感染力和故事細節,而且筆墨並不重複累贅。

說是初中生小說,倒也沒錯,初中生真的會被吸引而且看懂。

可這不妨礙這本書具有雅俗共賞的潛力

因為篇幅夠大,可以使語言隨人物心理而風格轉變,並且不顯的突兀。

看到後面就會發現開篇出現的雜亂世界觀有一個理順的過程

(我認為能寫出這個過程是忽然七日一個很重要的優點,但是沒有到能挑整本書大梁的地步)

這個優點經常被拿來讚美千篇一律的青春小說,典型語句是「體現了主角青春疼痛的成長過程」

網上對這部書的書評多半停留在這裡,至少我是沒有找到誇過本書其它優點的了。

要我說的話,這部書的優點在於感情朦朧,曖昧而不膚淺,隱忍又炙熱

這和我們生命中能體會的真正的美好是相符合的

「……我想著所有這些事,感覺似乎還有更多話沒有說,或者根本什麼都沒有說過。我們花了太多的時間互相開玩笑或者胡說八道,討論無關緊要的事,或者希望各種事和人都會不同——更好、更有趣、更可愛、更老。」

我們彼此相愛,卻總是將相處時間浪費。

就像肯特和薩姆,後面的六天都是薩姆的幻覺,所以她從一開始就愛肯特,只是因為別人說他奇怪,她不願意和別人不一樣(這在開頭說的很明顯了),而且薩姆覺得肯特需要配一個好女孩,會去做義工,作業本上的字跡工工整整,而不是她(這也是她在某一天自己說的)。

對那些還沒真正長大的孩子來說,好東西都會被無意識地留到最後。

隨著人潮肆意狂歡表現自己勇敢而自由,卻對自己內心的悸動畏懼不已,所以她一直在拒絕著肯特。

而且越是跟隨著人群,放縱無知的那個自己,她便越是內心自卑,兩個人也越行越遠

只有到了沒有明天的時候,她才能放下所有青春舞會上的累贅,無所謂自己過去的錯誤,說要在一起。

如果是真實的生活,這一切會不會實現?

我們能不能有沒有明天的那種勇氣?

將前程往事一併遺棄,

能不能發現真正的好東西

我不知道

或許我知道

你呢,還在畏懼自己,偶爾心中蝴蝶撲翅的聲音嗎?

書評不值錢,如果居然有人轉載,那簡直是天大的榮幸,但是看在我碼了這麼久這篇毫無價值的文字的份上,還是請注個出處吧。

也許是我想多了,這麼隱蔽的小眾問題,將只是我一個人在自言自語吧


春節獨自去越南旅行,行前躊躇帶什麼書,本來帶了王小波和三毛的書重溫,但是臨行前同事給了這本《忽然七日》,說因為厚,且看過覺得不錯,所以讓我帶著。

厚雖厚,不過書質很輕,我登機時,OPEN BUS時,在美奈看海時,無聊翻翻,第一章看得艱難而無趣,但想來細看下去大約是有趣的,硬著頭皮往下看,終於到了第三、四章,興趣漸濃,到了五、六、七章,更時常讀到熱淚盈眶。

青春年少,我們喜歡一個人,討厭一個人,往往是因為朋友中特別有主見的那個人,TA覺得一個人值得喜歡,我們就一起喜歡,說一個人討厭,大家就往死里討厭,到成熟長大,或像女主角一樣有停下來重新審視一次的機會,才會想起問問自己,為什麼?可能這個人並沒有那麼好,可能這個人並沒有那麼糟,各人有各人的生活軌跡,不同的人不見得就是糟糕的,甚至或許,其實那個人特別美好。

這部小說和港劇《EU超時任務》有點像,女主開始重複一天的人生,從感覺不可思議,怨恨為什麼是自己,到自暴自棄,破罐子破摔,再到平靜開始,溫暖結束,或許有人認為結局是bad ending,一開始我也是這樣認為,但再想一下,其實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很隨機僥倖的,世界上的存在都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就像第一章里,作者借幾個女孩子戲謔之口所闡釋的。而薩姆每一次的選擇,都看到了,經歷了,與預想中不同的東西,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後面幾章她的改變才會順理成章。

看的時候覺得這本書倒是特別適合排成電影的,腦海里甚至女主的形象都勾勒好了,應該像是《gossip girl》里的s,事實證明我猜對了一半,片子已經拍完,微博可以搜到預告片,3月3日在美國上映,片名叫《在我墜落前》(好像就是小說原名),影片由萊·拉索-揚執導,佐伊·達奇主演。

因為雖然只有短短七章,我卻看了後面的,忘了前面的,所以第二遍看時,將每一天的開頭部分重溫了一遍,進行比較,第一天,她以為自己會長命百歲,毫無顧忌地,自以為天之驕女地開始;第二天,感到不可思議,希望得到幫助卻又無能為力,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地開始;第三天,心有餘悸,有些自怨自艾,萌發改變事實的開始;第四天,發現了一些秘密,自暴自棄的開始;第五天,經歷了這麼多,瘋狂之後沉靜下來,溫馨的開始;第六天,因為愛情,感受到生命美好,友誼美好的開始;第七天,明白自己內心想要的是什麼,珍惜擁有的一切,平靜開始。

我們的生命是線性的,一路向前,很難重複經歷某一天,發現每一個選擇都會帶來不一樣的結局。但總會不經意發現一些小秘密,遇見一些事情,改變自己的觀點,有些影響很小,有些則天翻地覆,寬容面對每一個人,不要被偏見束縛,正視自己的內心,不要受別人的影響,珍惜生命。


《忽然七日》這本書是我在無意間讀到的一本書,剛開始的時候對這本書興趣並不是很大,但是故事的結局帶給我的感動超乎我的想像。

我不能說寫這本書作者的含義是什麼,每個人對讀書後的理解都是不同的,書想表達什麼全靠你自己去理解。只是我在小說主角一次又一次的輪迴中,看到了自己曾經錯過了這什麼。

主角在輪迴中發現生活那麼美,它也許是路邊的小花,也許是妹妹的依賴,也許是那個真正愛她的男孩,她所討厭的人現在看起來也並不是那麼罪無可恕了。

在你匆匆走過你的生命之時,是不是也要細心體會下生活的各種味道?也許這就是作者想要告訴我們的。個人理解。


一天寫了七種不同的結局,僅這一點我就覺得這本書很贊了 (/^▽^)/ (比某些青春文學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先說說我的感悟:

人生往往會犯下許許多多的錯誤,傷害一些無辜甚至是愛我們的人(比如書中的朱麗葉、肯特),但我們卻意識不到對他人帶來的這種傷害。就連主角也是在「死後」的七天時間裡才慢慢認清自己,悔恨並不斷改變自己,愛上了真正值得愛的人,救下了被自己傷害的人。儘可能地寬容對待每個人,尊重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也許,過不了多久,你會發現曾經討厭過的人是那麼美好,那麼可愛? ??

至於作者的含義:

我覺得的就是讓我們重拾人生的美好,發現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願當你死時,只看到自己人生最精彩的時刻,那些你希望記住的事,還有你希望人們藉以記住你的事情~


問題本身有問題:

「作者的含義」?作者沒什麼含義,只有她想表達的含義。

(美麗的作者)

記得幾年前有部電視劇叫《心術》,演過雪姨的王琳在裡面演了一個「孤美人」。

孤美人醫術很好,但人很孤傲,對病人一直很刻薄,說話像刀子。

直到她自己得了一場癌症。

親身經歷過病人的恐懼和等待、無奈等等情緒,死而復生,她才徹底改變對其他病人的態度。

這本書最大的意義,乃是提醒我們:

不問緣由,請給其他的生命,予以最本初的尊重和理解。

書中薩曼莎在考試時想抄前座女生的答案,借口找她要一支鋼筆,拿到手發現鋼筆被咬過,就特別嫌棄,對這個女生一頓腹誹。

在她出了車禍之後,再度經歷這一刻,她才恍然發現這個女生眼裡的友善,以及想起她們兩個人小時候的某個溫暖的交集。

設想一下:

你周一早上趕著去上班,碰巧電梯又壞了。

你背著包準備爬樓梯上去。

發現一個穿著保安制服的人,擋著你的路。

他正好坐在樓梯正中間,靠著牆壁睡的正香。

心急之下,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罵他「攔路狗」,或者一邊爬樓一邊想,自己都這麼努力了,一個當保安的為什麼膽敢如此偷懶。

你不知道的是:

昨夜他的孩子因為家人疏於照看,不小心被開水燙傷了全身。

變身燙到潰爛的孩子,此刻正在醫院搶救。

他為了照顧孩子,一夜沒有合眼。

孩子還在醫院搶救,巨額醫療費不能中斷。

雖然他很想留在孩子身邊照顧,但為了醫藥費,他不得不打起精神,回到崗位堅持上班。

人吶,刀子不捅到自己身上,就不知道疼。

只有像女主薩曼莎那樣,真的經歷過生死(如胡歌),才會真正一夜之間改變對人生的看法。

其他的人,看這樣的書再多,只是當時感嘆一下,過後,還是該吃吃,該喝喝,不愛給爸媽打電話的,還是會忘記給他們打電話,平時說話刻薄的,還是會刻薄。

所以……不要問緣由吧,把你的善意最大限度地展示出來。

這樣你才不會在將來的某個時刻,在心裡痛悔,當初為什麼不……


來湊個熱鬧。無意中在亞馬遜買了這本書。《忽然七日》也是國外的青年文學,這種文字每個人看過之後體會到的都不一樣吧。

文中主角薩曼莎是個美國的高中生,所以全文的表達方式是從美國高中生的角度(參考)開寫的。書中這種浪蕩不羈的文字(我在賣萌)對美國青少年心理的描寫倒是比較貼切,可能一些國內人無法理解吧。

總之,看完後我就覺得平時你可能注意不到,如果人生能全部重來,你才能發現哪些人是愛你的,你愛的是哪些人。以及忘記在哪裡看到的一句話:這世上也許恨薩曼莎的人比愛薩曼莎的人還多。

我的感動點比較奇怪,說話不連貫打字倒很快。個人理解僅供參考,畢竟閱讀文學作品的一個好處就是打開讀者的思想啊。


我想作者在小說最後幾段中已經給出了答案。

「當『我』死的時候,『我』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時刻。那些『我』希望記住的事情,還有『我』希望人們藉以記住『我』的事情。……

它們就是意義。

……

剩下的部分,就由你自己去發現吧。」


前幾天剛看完,看的過程中一直在猜結局會是什麼樣,我從裡面看懂兩件事,一是對待身邊的人好一點,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就離開他們了。二是別用最大的惡意揣測別人,書中的安娜和朱麗葉就是例子,主人公在死後從另一個角度接觸她們,才發現自己以前犯的錯誤。我認為第二點比較重要,當你不了解一個人的時候,不要去跟風,不要因為其他人討厭他們,你也跟著討厭。

其實這本書算是happy ending,主人公完成她的心愿了,在她死後,人們想起她,會是稱讚的。作者或許想表達人生的意義吧,就是要活得有意義,不只為了吸引別人的眼球,為了成為焦點那樣虛無的活著。


我是這樣理解的:我們每個人生活時 ,不會特別在意平時日常的一些小事或者說人們和事物,我們馬馬虎虎,大大咧咧,很難懂得珍惜,而當我們死了後再回來體驗活著的時候的一些場景時 我們就會更加留意每件事情,每個人。甚至於看清一些東西,就像書中主角看清他的男友,理解她的同學一樣。還有一點就是,再活一次的我們,也會想要改變什麼,我們的生活,我們的處事方式,性格等等。總之,我覺得,這本書表達了我們不滿意的東西以及我們想要改變的想法,而最深刻的,則是教我們要學會珍惜。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感悟,歡迎評論。


女主一次次的經歷同樣的事情,感受啊那是一個:

不可思議

害怕

麻木

自暴自棄

發現美好

找到事實

珍惜世界

最後生命結束的片刻,完成了自我救贖。

要說邏輯那大概是:sam一行人最後撞車時,撞到朱麗葉,其實只有sam一人死亡,之前重複的每天都是臆想。

而作者對一個將死之人的描寫,死前的臆想,這個臆想非常的巧妙。

這個臆想在sam的每一日回放里都或多或少的解釋為什麼她會死去的原因,其實通篇看來發現她只是一個略意外的死亡。

因為本是女團里的大姐惹出的一堆破事,當然她也是因為父母離婚受過傷為了保衛自己而出賣朋友,長大轉化為這種強硬的性格,周圍的人都聽她的,進而她有錯大家也為了友情被迫接受。

她們幾個啊都像個孤獨的小島~為了看上去跟陸地差不多都拚命擠在一起。

女主一日日的過著,慢慢發現 卧槽除了姐妹情深還有我爸媽妹妹啊!卧槽男票跟保護神比起簡直弱爆了!卧槽我小時候這麼善良!卧槽被冷落的人們太可憐了!卧槽我姐妹騙我!

然後想著必然要做點什麼來珍惜這些從沒發現的事情,不想變成壞人,想回到善良的自己,真實的自己。

在這個虛擬的世界,想活出真實的自己,也就如保護神那上牆貼的紙條:to be the true yourself

最終如願的做了真實的自己,發生的一切又回到現實。也就是自己死亡的現實,但是這一次她是充實的微笑著離去了。

其實我覺得作者這麼寫可能大部分人會覺得邏輯有些莫名其妙但故事又很感動,可能藝術是基於現實又高於現實的描繪吧。

這種描繪手法反正是讓我有珍惜生命,善待他人,做真實的自己的衝動。

但是活在世上,被社會一點點改變,學會偽裝自己,雖然不是自己想要的,但是符合物競天擇的,現實和藝術的差別就是這麼無情的對立。

如果活在柏拉圖的理想國,我想我會義無反顧的童真善良下去,可是我沒辦法在這個善良被人欺的21世紀存活~

哈哈哈我是不是辜負了作者…但是我想告訴作者我有一個夢想那就是世界和平!人人幸福!或許某個角度來看,我跟女主一樣是個披著狼皮的羊吧…

額…珍惜所遇之人之物就是了,但是太真實的我怕被打。


今天,可能是平凡的一天,甚至可能是生命最後一天,如果不想帶著遺憾死去,那就趁活著的機會,去把溫暖帶給身邊的人,去理解一些人的痛苦,學會用善意和理解去愛這個世界叭~


第一次寫,想得短淺的地方就等各位看官指點了。

這本書讓我們明白愛與同情的重要性【我知道這兩個詞很大,所以請聽我慢慢說】。

對於肯特,薩姆學會了我理解的真正的愛情。羅布...只能說算是個打發寂寞的人。在我高三的時候,班級就有這種【包括現在我上了大學也有】,可能覺得一個人奮鬥太孤單,可能羨慕真正擁有的人,可能是想增長經驗,有的情侶你一看就能分辨是不是模擬情侶。薩姆和羅布就是這種,我想大家都能感受出來。那麼,對肯特的愛情是那種?想無時無刻在他溫暖的懷裡,無時無刻不想見到他,女生會變得主動【而不是霸道總裁里被強吻】,在他面前會安心,想保護他或者說不是一味地等著他來保護你...這七日,可能比薩姆之前談過的所有戀愛都要快樂,這是發自她本心想相處的,而不是迫於琳賽等人的壓力去和羅布做愛。她不是不想做,而是不想和羅布,這個毫無意義的人做。如果她能活著,我猜她會撲倒肯特【我的小肯特】。

對於朱麗葉,薩姆主動去幫助弱者,了解真相,這是同情。當然了,這和肯特的刺激有關:"我看透你了"其實,肯特並不知道薩姆內心是否快樂。薩姆之所以成為今天的薩姆,在丘比特日貌似很受歡迎,在學校名聲大噪,跟老師調情也不會被批評,每天都有人一起吃午飯,有固定的還頗受歡迎的男票...是因為她站對了隊伍,與琳賽【大多數人】為伍,與輿論【對錯不重要】為伍。朱麗葉完全是個相反的人,或許包括安娜【??好像是這個名字,在廁所吃午餐,喜歡埃舍爾那個】和一切琳賽等不喜歡的人。薩姆知道了三人市虎的可怕【微博有時可能也是這樣的】。所以她去改變。而且她當時還是逆流而上,她的朋友們都不理解她,朱麗葉也不理解她,肯特也不懂真相。不過好在,她最後明白了自己真正的樣子。

還有一點,關於校園暴力。最近這種事情太多了,女孩子跳樓,廁所毆打視頻...以前我不懂什麼是校園暴力,我覺得我沒受過欺負,我覺得我沒做過,所以這件事情離我太遠啦。其實不是的,那些爆出來的都是太極端的了。不極端的就可能是薩姆這樣的。薩姆不是領頭,但是她助紂為虐呀。套用一句名言,一切違背事實的逼逼都是耍流氓【不只是耍流氓了好么!】。就比如朱麗葉尿不尿床,她尿不尿床這事是琳賽一句話就能斷定的事么?薩姆都不跟朱麗葉住一晚她就相信了...所以我,以後,一定,什麼事情,都,用自己的,腦子,想想。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覺得朱麗葉懦弱,被欺負這麼多年,就因為一件自己沒做過的事。她是真的心善的小公主...整本書最心疼她。為了幫助好朋友【我上小學的時候因為幼兒園的朋友跟我不是最好的朋友了,對著鏡子哭了一個晚上,小時候的友情太認真】她默默承受這一切,哎,只希望她有個好的丈夫,美好的生活【我是不是入戲太深??】。

最後說說這本書讓我有幾個聯想。

肯特(薩姆最後喜歡的那個人)讓我有種Ed Sheeran的錯覺。肯特在學校不是受歡迎的孩子。Ed在高中也被嘲笑夢想不會成功【顯然他現在成功打臉那些人】。書里還提及薩姆感受到肯特的毛毛(黃毛誒)和溫暖的身體(ed其實不瘦的)。【我的小肯特】

琳賽(薩姆的好閨蜜)讓我想起顧里【我知道郭敬明的那幾本書很不討好,但印象這東西太滿難去除了】。她們都太要強,以至於傷害了自己曾經愛的人。她們都是家境好,因此嘴巴很尖銳,總是站在很高的地方批評/教育別人(比如女主)。但她們不是無堅不摧,只是善於隱藏,家庭給他們帶來的傷害讓她們更加敏感。

這本書讀完讓我想起冰心奶奶的話。愛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路的兩旁,隨時播種,隨時開花,將這一經長途,點綴的花香四溢。【這也算是個對開頭的解釋】


感覺這本書比較適合初高中讀,畢竟有些雞湯的灌輸,嗯,是那種高級雞湯。

整本書向讀者傳達了「做好事,做好人」的思想,不論是從女主角和朋友同學之間的同學關係,還是和父母妹妹之間的親人感情,在無休止的循環中,由存在裂痕到逐漸緩和再到變好。

這其中主要的是女豬腳一點點認識到了自己和周圍的人的不足,即便是深陷循環中也決定去做一些真正有意義的事情。

but最終女主卻因為救別人而毀滅了自己,現實點的眼光看,真的不值得。

相信很多人從小到大都經歷過類似的經歷吧,被同學欺負或者看過別人被欺負,多數人不以為然,全程都是冷漠的旁觀者,抑或幫凶。而被欺負的人不一定真的就值得這樣被人對待,或許是長相突兀,或許是家境貧寒,總之與別人不同便可能成為嘲笑的對象。

然而,這種事情,除了對於受害者的一方有不可磨滅的心靈傷害,對於其他人來說,又算得了什麼?況且這只是簡單的校園欺凌,社會上人踩人的更加狗血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我們能做的就是不去傷害別人和保護自己不被傷害,又何談獻出自己的生命?

這種書,低齡一點的讀者值得一看,畢竟年少的時候內心的陽光要多一些

但是,大朋友們就別看了,看完了只會覺得太小清新惹!成年人的社會裡時刻都要提防別人的槍林彈雨,勾心鬥角,只祈求他人少一些套路,哪有心思去歲月靜好呢。


覺得比中國某些文字好得多,值得一讀


同感,無意中買下的書,剛看完第一部分。感覺國外的文章都一個樣,沒有修辭手法,習慣用平淡的語言,第一人稱視角把故事的開頭鋪墊的好長好長好長。

中外文化差距啊,表示欣賞不了這種太有"深意"的文章。


我也是剛剛才看完這本書,其實也有點似懂非懂,於是來知乎找找書評,尋思再捋一捋關於這本書的思緒。

這本書是我朋友推薦給我的,他說是他這幾年來,閱讀的最快的一本書,一口氣就讀完了。但是當書真正拿到我手裡的時候,看了前兩張,我就把它評為年度最看不下去的書之一,還有一本是,百年孤獨。但是有始無終不是好事情,硬著頭皮往下看,終於在第五章之後開始有點共鳴。樓上有一個答案,就是說心術里王琳扮演的女大夫在知道自己也患病了之後,才更加體會患者心情的那個答案,我推薦可以去看看,全書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不同的選擇帶來不同的人生,不要妄自去揣度一個人,甚至帶著有色眼鏡去看一個人。站在另一個角度,你會發現生命中的更多美好。

但是,如果你讓我為推薦這本書打星,滿分是五星的話,我還是只給一星。不推薦,要是單純想增加閱讀量可以看看。全書能讓人得出的道理並不太深刻,就這樣。

我真的不太喜歡打字,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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