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音樂的人大都是長頭髮嗎?


  1. 搖滾樂人留長髮一開始和披頭士有關,披頭士留長髮跟他們崇拜的 Beat 派詩人有關。

  2. 在六七十年代所謂反文化運動期間,青年人崇尚天然的生活方式,不剪頭髮算是其中一項潮流。不是搖滾樂人獨有。直到今天披肩髮還是嬉皮遺老中常見的髮型。
  3. 有些流派是以長髮為重要的造型標識的,比如重金屬樂人是想把自己打扮成維京人、撒克遜人之類的生猛物種;視覺系、Glam Metal 之流麼,因為五顏六色的長髮夠炫……說到底都是為了給自己的音樂「提味」用的。
  4. 長髮已經過時很多年了,只有謝天笑和 Richard Stallman 還不知道。


大概10年前看過一個所謂的調查數據,國內的長髮男性中有93%從事美容美髮行業。


問題中的陳述不成立。


在我留長發的時候,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留長發;在我把頭髮剪了之後,又有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剪頭髮?

為什麼要有這麼多為什麼?頭髮本就是我的,是長是短,單憑我的心情,與他人有什麼相關?

這就是自由的釋放,做音樂或者做其他門類藝術的人,大多比傳統職業的人更追求自由,他們對髮型服飾的認知並不取決於外部評價,而遵從於內心的喜悅。只要你自己看著高興就好,至於長發、短髮、禿頭都不重要;同樣,在你看到別人的髮型時,也不必問為什麼,因為那時別人的事情,與你無關。

你有權利不喜歡任何一種髮型,但是沒權利要求別人也認同你的看法,因為世界本來就是多姿多彩的。

當我留長發時,很多人問我,是不是搞藝術的。我說不是,也不明白為什麼只有搞藝術的才可以留長發,或者留長發就要去搞藝術。我只是喜歡長發,與藝術無關;做音樂的人中,碰巧也有幾個人喜歡長發,依然與音樂無關;還有喜歡穿孔的、紋身的、釘環的、分舌的、懸掛的、入珠的、人體改造的、吸大麻的,這都憑個人喜歡,與音樂和藝術無關。

至於披頭士、謝教父為什麼留長發,只能他們說了算;即便再金屬裡面,李楠也是留短髮的;即便再朋克裡面,肖容也是留短髮的;即便在民謠裡面,萬曉利也是留短髮的。長發,只和自由有關,與職業無關。

唯一令人鄙視的,就是既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又不知道別人喜歡什麼,只是看到他人與自己不同,便開始冷嘲熱諷,穿鑿一個理由的。


毛髮作為一種身體的延長體

蓄髮的一般是金屬樂隊

在演出時方便甩動

作為人肉圖騰和跟隨節奏的旗幟

至於劉歡等藝人為什麼留長發 請去問本人。。。知乎沒人知道


搞音樂的人不僅不都是長頭髮,而且有的還沒頭髮。


建國以後很長一段時間,男人都是短髮,於是有人開始標新立異,多數都是藝術家。所以,90年代之後,國人把留長發當做藝術家的標誌,再然後,想標新立異或者讓人以為他是標新立異的人,都開始留長發,這就是裝逼的最初源動力。

和我們一看到GDP高,就說是發達國家一個道理。


1,展示與眾不同,個性的體現。通過外表給人一種感覺,就是音樂也可能會與眾不同。

2,吸引注意,尤其異性吧,至少內心潛意識這麼想的,嘿嘿。而且,大多情況下也很好使!

3,省錢。


刻板印象

刻板印象是指按照性別、種族、年齡或職業等進行社會分類形成的關於某類人的固定印象,是關於特定群體的特徵、屬性和行為的一組觀念或者說是對與一個社會群體及其成員相聯繫的特徵或屬性的認知表徵。

刻板印象的特徵是:

1、它是對社會人群的一種過於簡單化的分類方式;

2、在同一社會文化或同一群體中,刻板印象具有相當的一致性;

3、它多與事實不符,甚至有的是錯誤的。

「搞音樂的人大都是長頭髮」就是人們對音樂人的刻板印象啦~做過調查統計嗎?事實未必如此咯~


被音樂搞的才留長頭髮,我認可的天才和大師都規規矩矩留著正常人的髮型。


我年輕時候,家裡是出租光碟的。2000年以前、古惑仔系列電影以摧枯拉朽的姿態橫掃了全國所有初中少年們的課餘談資。在家鄉的小鎮上,下晚自習後去我家看陳浩南跟東星干仗,比經過楊二寡婦家時趴窗戶偷看更讓我們感興趣。雖然全鎮上沒一個人去過香港,但是電影中銅鑼灣的「渣fit人」陳浩南的確太過風騷,讓我們幼小的心靈長久的留下了裝B的種子。

我也幻想著有朝一日一定要學浩南哥、做一名有著憂鬱長發的男子。如此以後、身邊就會有大把跟電影里舒淇、黎姿、楊恭如一樣或風騷或性感或清純但一定會很美麗的大姐姐。當然後來我意識到身邊是否有漂亮的大姐姐跟是否是長頭髮關係不怎麼大的時候,我已經學會看黃色雜誌並且強烈的嚮往大姐姐的溫柔鄉到底比自己的右手好多少倍。

後來我很失望,因為有天我看電影的時候,看到浩南哥的老婆細細粒竟然跟一個五短三粗拄著拐杖重點是頭髮一點也不長的老頭談戀愛,我很替浩南哥不平,甚至自己用報紙做了一把砍刀,想去跟浩南哥報仇砍了這個老頭,然後就可以跟著浩南哥成為洪興的另一個扛把子。

我計划了一整個下午,先去縣城找舅舅借錢,買兩袋奇味蔥油餅跟一大瓶健力寶、然後從四里棚扒火車到香港。砍了老頭以後功成名就回家鄉,回來後必須要做的一件事是讓手下出馬,威脅打過我屁股的數學老師張星元不許再教書了。

當然這個想法最後被夭折了。原因可不是我不敢砍他,主要是跟我媽要去縣城的路費她沒給。

不光不給路費、老媽知道原因後還不讓我看電影錄像了,這實在是讓人煩惱。

看不了電影,我只能看看由20首歌曲精裝N合一的劣質光碟。於是我又認識了一些長頭髮的會彈吉他的傢伙們。

雖然這些個傢伙們沒浩南哥帥和會罵對方「撲街」,但一樣的是他們身邊還是有很多很美麗的大姐姐。我的長髮夢就一直在心底瘋長起來。

所以,從那以後我就產生了一個情結,一看見長頭髮的漢子就莫名地羨慕和激動,認為自己碰上了玩音樂的,仔細瞧瞧他後面是不是背了一把吉他,隨時都可以彈一首。可是那時候的大街上,敢出格留長頭髮的大多數是沒有上學的小混混,我有次在遊戲廳遇到一個長頭髮的傢伙要走了10個遊戲幣,他問我要錢,我沒敢說話,把褲兜里遊戲幣都給他了。因此我很生氣,2004年的時候,政府貼了告示說要嚴打犯罪分子,我特別想跟市長寫信、要求嚴厲打擊留著長頭髮確不好好乾音樂寫詩歌的傢伙們。

魯迅先生說過,真正勇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因為我的長頭髮情結,我堅持認為,一個真正的文藝青年一定要留著長長的頭髮,風吹過來的時候微微甩一甩頭,並用手往後捋一捋頭髮,帥得簡直不行不行。可能有朋友會認為我這個觀點有失偏頗,並指出有些文藝青年們並不留長頭髮,但他仍然是個牛逼的文藝青年,那我認為,他一定是沒出名之前就留過長頭髮,後來光景不好把頭髮剪了賣掉了換錢吃飯,因為文藝青年們都比較窮,很可以理解這件事。反過來說,一些不怎麼文藝還堅持要留長發的傢伙們,我會認為他涉嫌偽裝文藝青年,目的是為了欺騙小姑娘上床,不信讓他們來彈一彈吉他,肯定彈得不咋滴。


過去男人都是留長頭髮,你看清朝,滿大街都是搖滾明星。只是在上世紀初人們把頭髮留短了。搖滾樂出現後,頭髮又長了。披頭士最初也是短頭髮,後來是慢慢長的。他們肯定不是倡導留長發的搖滾樂隊。


因為認為頭髮是接受靈感的天線,頭髮越長信號越好。


長發不一定是代表女性化,而是代表天性,自然,不去順從世俗對男性外表的界定,所以有些音樂人大概覺得崇尚天性,反對各種條框,所以就長發了吧~純粹提供一種猜想~


我在最近十來年,頭髮從板寸到披肩到板寸到披肩到板寸到披肩到板寸到披肩已經循環到第五次了,懶得去理髮店聽那些安迪老師托尼老師推銷產品,自己買了推子——自己的手藝只能推個板寸——長發披肩了就推,可能每周推一次,持續幾個月,然後懶了,就放任頭髮去長,待它及肩再說。順便說一點,對於頭髮偏軟的男性來說,板寸和披肩長發是最方便打理的,每天洗乾淨,長發在出門前束起就好。

從來沒覺得頭髮長短與藝術有直接關係,雖然接受藝術類教育並是相關從業人員,也曾對別人問是否搞藝術的不耐煩。這陣子懶了,就留長,過陣子勤快了,就剪短,我的頭髮,與你何干?


標新立異,其實搞音樂的大多多有文藝范,文藝范的人喜歡這樣留,就這樣簡單!


甩甩多牛逼


總結起來有三個原因:一,長太醜,有羞恥心,就留長發遮下。二,個性害羞,需長發掩映壯膽。三,覺得長發代表「有態度」,是種搖滾樂的style,覺得自己吉他solo的時候甩起頭髮特別帥。以上。

作為女生,十幾歲的蘿莉期狂愛長頭髮的搖滾青年。現在卻覺得長頭髮不幹不淨,很不衛生。噗哈哈哈~


「我開始搖滾啦

我先留頭髮再剃個禿子

我開始搖滾啦

你借我倆錢兒我買把吉他

我開始搖滾啦

我喝點兒小酒兒我找點兒想法」

——正午陽光《我開始搖滾了》


沒記錯的話,好聲音有個歌手叫平安。


搞音樂的男的喜歡留長發,搞音樂的女的喜歡剪短髮。


首先,男子通常是短髮,長發或許可以看作一種離經叛道。但是離經叛道的方式很多,為什麼通常選擇留長發,我也不清楚,我猜想是一種傳統的延續吧,我想這種行為是一些鼻祖級的藝術偶像留下來的吧,然後成為一種傳統。

還有就是,很多搞藝術的都有GAY傾向,而GAY的心理比較偏女性化,偏好長發就不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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