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為何挖一個「賣糖水」的百事CEO來蘋果?科技公司和快消品公司經營上有哪些共同點?

知乎里另一個問題下Andy Pan的回答中以健怡可樂飲品的發展歷史舉了很多例子: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920338/answer/13357214


喬布斯為什麼要請斯卡利加入蘋果,在傳記裡面有一些很好的描述。我覺得主要是兩個原因:

1. 儘管蘋果電腦在很長的時間都只是少數人在用,但喬布斯從一開始,就希望他創造的產品針對的是大眾消費者,改變普通人的生活。當時,他需要一個營銷人才來幫助蘋果塑造傳播品牌。斯卡利在糖水公司的經驗和資歷非常適合。

2. 喬布斯當時還不到30歲,主要精力在開發產品上,在管理運營一個日漸龐大的公司上面沒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董事會覺得斯卡利的資歷和年齡,可以是一個很好的管理者。

對任何一家偉大的公司而言,不管是哪個行業,我覺得都至少需要3個方面:出色的產品,強大的品牌和營銷能力(必須以產品為基礎),以及高效的運營。從這個角度來說,我始終認為管理消費品和高科技公司沒有太多的不同。當然,對產品和行業的遠見則anyway需要一些天才。

另外,IBM的傳奇CEO郭士納就曾經是賣餅乾的(納貝斯克);

就連微軟備受爭議的現任CEO斯蒂夫 鮑爾默也曾經是寶潔的助理產品經理(ABM)


marketing對於大部分消費品都是共同的,所以找來pepsi的Sculley並沒有錯.不過由於傳統行業和科技產業在cost control和project valuation上差距很大,所以我覺得Sculley並不適合當CEO,而是應該去當marketing department的head.事實證明他marketing做的還是不錯的,但是在創新方面完全沒有進展導致前幾年apple蒸蒸日上而過了幾年又開始節節敗退.

PS.Scully是百事可樂的前president,不是可口可樂的人.


百事所體現出來的品牌個性,是天馬行空的喬布斯所認可的,一些有共同特點的人,是可以互相吸引的,包括產品。


經驗!斯卡利作為職業經理人,有著別人不可替代的公司運作以及管理經驗,蘋果當時正在進一步擴大公司規模,員工越來越多,產品種類也越來越多,這些顯然是當時的喬布斯自己無法應對的事情。而斯卡利則風頭正勁,年輕有為,而後Macintosh的大賣證明了他的價值。不過他還是晚節不保的蘋果ceo之一,缺乏蘋果的DNA吧。


快銷產品的特點就是同質性大,需要增強用戶體驗才能贏得市場佔有率。反觀蘋果的產品,mp3,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都是同質性很大,市場競爭很激烈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通過增強用戶體驗,才能贏得自己獨特的口碑。

另外,讓一個不懂技術的人去提出一些idea會更加新穎,因為他沒有技術上的那些條條框框的枷鎖,不會讓一個好的idea被「這個在技術上是不可能的」之類的問題所扼殺。


企業越大分工越細。德魯克說:用人得用他的長處。喬布斯看到了斯卡利營銷方面的才能。如果營銷只是一些內行人欺騙外行人的勾當,不能稱之為營銷。萬變不離其宗,不變的是本質。


職業經理人的之所以沒有行業前綴就說明給他的定位是可以管理任何企業。不同企業不同個性,要看這個職業經理人是否能了解企業的性格,並且引導他成長。


職業經理人不應該只會管理一間公司或者一種類型企業。企業需要的職業經理人是需要他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經驗。所以喬布斯讓百事可樂的斯卡利去做CEO沒什麼問題的,然而最大的問題是斯卡利能不能融入蘋果這樣一個特有文化的企業。


作為一個好的市場營銷的話,不管產品是什麼,只要它有市場,有閃光點,他總能發現,所以喬布斯找斯利卡,不管他之前在賣什麼,喬布斯都會找上他,重點不是他之前在賣可樂


各有所長,當科技公司發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後,其營銷策略也必然發生變化,儘快使自己的產品賣出去,因為其身後有一大群員工需要受到激勵


懂做網站的,不一定懂開網路公司。

懂開網路公司的,不一定懂做網站。

賣汽水的不會做電子產品,但是會開公司。


那我問你,劉備一個皇親國戚為什麼要找張飛一個賣豬肉的人來拜把子,還和他一起打天下,不以出身論英雄,何況有多少公司能做到像可口可樂公司那樣成功呢?任何公司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在賣東西,所以要做的事情萬變不離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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