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漢斷人執卻還有法執的說法是從什麼時代出現的?


一般上是,大多數人從開始學佛最開始,就開始被各種說法各種法師再灌輸大小乘、人法執,但是卻極少有人嘗試自己親身去看一看讀一讀研究一下所謂的小乘的原始經論到底如何、其中思想到底是怎麼樣的~~既然一個人,我們沒見過也沒交往認識過的一個人,正在被周圍各種人批判打壓,甚至說他簡直就是低劣愚蠢到不可理喻~~我的僅存的理性和良知,偷偷讓我去看一下那個被斥為焦芽敗種、無藥可救並罵了上千年的他到底是什麼樣的人,他的言行和思想到底是什麼樣的——然後我就明白了許多,其實這個人啊,小乘啊,根本不是他們大乘說的那個樣嗎。


最早一定是從大天比丘開始的,大天比丘以五事說阿羅漢不究竟導致佛教僧團分裂,而此五事也都成為後世佛教分支貶低阿羅漢的一種參考,在北傳佛教這種貶低阿羅漢的風氣明顯要高於南傳,其中大天比丘提出來的「不染污無明」被一直沿用了下來,不論是北傳部派佛教的俱舍論還是大乘佛教的各種經論,都認為阿羅漢存在一種無漏的障礙,也就是不染污無明,那麼大乘佛教的所知障,塵沙無明惑的說法很可能就是對不染污無明的一種添油加醋。首先看一下俱舍論怎麼定位不染污無明的,世親菩薩認為,阿羅漢看不到500大劫前的事情,而佛可以,這就是不染污無明的體現,雖然阿羅漢無漏了,但是神通力依然不及佛陀,就是所謂的不染污無明。那麼大乘佛教創立了十地菩薩的說法,十地菩薩從八地之後就是無漏的,但是9地10地依然有障礙,9地的障礙是指不能宣講佛法,不能辯才無礙,10地的障礙是指不能神通無礙,不能通達密義。所以大乘佛教對阿羅漢的貶低主要體現在阿羅漢不度眾生,神通有障礙這兩點,也就是所謂的所知障,或者塵沙惑無明惑


不談阿羅漢、菩薩、佛還是什麼果位,也不懂歷史。我只說「四無量心」和佛教中存在的「對宗教神聖性的崇拜」。

所謂「四無量心」就是慈悲喜舍,是指「在空性上平等地對待有為法」。至於什麼是有為法,二乘人和菩薩乘理解的不一樣。

早期佛教說的「一切法」指的是十八界,其中又特別地注重「五蘊(六根+六識)」。阿含經所說的四無量心,就是指「平等地觀察自己的五蘊」;因為五蘊都是有為法,不存在一個atman去主宰它的生滅,所以應該平等地觀察之。這也構成了四念處的理論基礎。

中觀提出了「諸法空相」,也就是「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這裡的有為法更注重於六塵。比如我眼睛所看見的佛,菩薩,阿羅漢,乃至大腦中所構想的佛法,也是空無自性的,不存在一個「自性」值得我去執取它。這就是「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在此基礎上,大乘佛法提出了「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對一切眾生無差別地慈悲,從而發大願度化之。

對「無我」的一些認識,請善知識指點? - 知乎

正因為如此,慈悲有了根本上的區分。愛,或者十二緣起中的愛支,是貪愛某種屬性。例如男朋友對女朋友說我好愛你啊,女朋友反問「你愛我什麼」,那怎麼辦?

無論男朋友回答愛什麼屬性,都會被質問「如果我失去了這個屬性,你還愛我嗎?」

母親愛子女是因為子女血緣關係的屬性;男朋友愛女朋友,可能是因為漂亮、聰明、有錢、有權勢或者別的什麼屬性;民族主義者愛國民是因為相同民族(語言、文化、習俗、血緣關係)等屬性;宗教徒愛他的弟兄姐妹則是因為相同的信仰;貓奴狗奴愛貓狗是因為可愛的屬性,諸如此類,皆是妄想分別執著

但是慈悲就不同了。菩薩行者對一切補特伽羅慈悲,並不因為他們具有哪些屬性,甚至不在意他們是不是佛教徒。在菩薩行者看來,大家都是無明眾生,不過有人醒得快,有人醒得慢罷了。這種不基於任何屬性的感情,正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菩薩行者不需要愛眾生的任何屬性,他只會對你的故事感興趣,如有需要,則應機說法。此所謂千處祈求千處應

我全部都喜歡,沒有不喜歡的地方。——阿良良木歷對戰場原黑儀
畢竟他生下來,已經很偉大了!——卡爾拉·耶格爾對艾倫·耶格爾

所以四無量心,實際上就是教你摘下有色眼鏡的行動綱領;你看到無明眾生作惡,不過是他們也戴上了有色眼鏡而已,他們並不存在所謂人性的本質,故曰補特伽羅皆有成佛的可能性。慈悲喜舍,便是佛法的平等觀。

到此,當其他人問「你是誰」的時候,我們也知道這句話想問什麼了。

當我們回答「我是誰」時,「是」表示判斷屬性。在中特馬看來,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所謂社會關係就是在其他人的評價中,我和他者構成的關係如何,例如學生、中國人、漢族、鏟屎官、知乎高級佛黑等等。在佛法看來,補特伽羅是五蘊的集合體,例如身高體重、性別、健康狀態、血緣、膚色、愛恨、思維模式、語言、智商、情商、年齡等等。把這些屬性拆分,則發現任何一個屬性的得失並不影響自我的顯現。所以我們回答「我是誰」時,實際上是把某種屬性傳達給對方。

結合「自我是一段關於五蘊生滅的連貫且正在延續的記憶」,我們也可以把這句話轉換為「自我是各種關於補特伽羅的屬性的得失且正在得失的過程」。所以我執就是「把某個屬性認為是補特伽羅所必要,並且為這個屬性的得失產生煩惱」;斷除我見就是「不再認為任何屬性是補特伽羅所必要」;斷除我執就是「不再為任何補特伽羅的屬性的得失產生煩惱」。

同理,「有為法是各種關於名色法的屬性的得失且正在得失的過程」。所以法執就是「把某個屬性認為是名色法所必要,並且為這個屬性的得失產生煩惱」;斷除法見就是「不再認為任何屬性是名色法所必要」;斷除法執就是「不再為任何名色法的屬性的得失產生煩惱」。

注意,斷除我執、法執並不意味著對屬性的得失視而不見,或者不作區分,而是不再產生煩惱

以下舉一個例子來區分二乘人和菩薩行者在處理事情上思路的不同:

比如當高溫熱蒸汽的現象衝擊到身上時,我的色蘊(名色支)身根(六入支之身根)與熱蒸汽(六入支之觸塵)接觸(識支,識蘊的身識起作用)而流汗,身根和觸塵經過身識連接形成觸的關係(觸支),產生苦受(受蘊,受支),然後感性認識到熱蒸汽的名相(想蘊),進而在過去的無明的推動下起嗔恨心(愛支),執取這是我主宰的(取支)而造了一次小小的意業(形成未來的有支),產生了讓身體涼快的意念(行蘊),在此期間意根意識識別出受蘊、想蘊、行蘊的生滅(識支,識蘊的意識起作用)。

一個二乘人注重五蘊皆空,所以他會選擇對這種熱的感受慈悲喜舍,不起嗔恨心,然後選擇身遠離來避開熱蒸汽的現象;換言之,他可能會對熱蒸汽的現象存在的因緣熟視無睹。

一個菩薩行者注重諸法空相,故認識到觸塵背後的熱蒸汽的現象也是因緣生滅的。所以他發願要找到這個熱蒸汽的現象的來源,然後消滅熱蒸汽的現象存在的因緣;同時還要動員其他人不要被熱蒸汽的現象傷到。這個發願和動員的造作,通過造作利益眾生,就是菩薩行。在這個過程中,菩薩行者是空,造作是空,其他人也是空,均不執取,故稱三輪體空

吊軌的是,雖然中觀對有為法的執取提出批判,然而佛教的教條主義、偶像崇拜卻越演越烈。例如八敬法(對比丘尼的歧視)、在家人不許看律/不說出家人過/崇拜祖師大德(對出家人的崇拜)、念佛/念經/念咒/塑像有功德(對三寶或宗教儀式的崇拜)等等。這可能是因為變異的佛法僧三寶作為無為法成為新的執取對象。

此處特地要提八敬法,作為一條歧視比丘尼的戒律被一代一代比丘僧團傳承下來,我可以說佛教作為一個整體對女性沒有做到慈悲喜舍。


內觀的結果是,從心理學上講,當阿羅漢作為一個名字存在的時候,以及出現了一個「全局中不存在有玩家證得阿羅漢成就」的時候(這本身就是個全局flag),兩個條件相輔相成(但是可以打斷)。東南亞那邊因為每一個時代都有阿羅漢出現,阿羅漢的存在一直是連續的,所以也沒人能夠有足夠的能量誹謗他們。

在我看來,歷史是不存在的,或者說是表象的。事件(事實)才是世界根本,而事件是由條件(原子事實)充足所觸發(緣起),這個類似於電腦遊戲中的事件機制。我就是這麼理解為什麼有人誹謗阿羅漢有法執——這不是一個歷史問題。


阿羅漢確實同佛有差別 《雜阿含》有類似的經文。


金剛經上明確說的,不證法空不能證我空,換句話說如果斷了我執,那什麼有法執呀


應該是密嚴經、楞加經時期

「不知法無我。是說為聲聞。」(《密嚴經》)

  「聲聞但斷見思煩惱。見人無我。未破無明見法無我。」(《楞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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