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閃婚三個月後,確認女方脾氣暴戾、常實施家暴。 現男方想單方申請離婚,應如何索回彩禮?

弟弟屬於閃婚,跟那個女孩認識時間不長就談婚論嫁了。女方是獨生女,所以要求弟弟倒插門。我們家家庭情況不好,加上有兄弟倆,父母就同意了,東拼西湊借的錢,付了90000塊錢的彩禮。婚前女孩表現的很正常,沒有發現一點不對。然而婚後以後,就跟變了個人似的,經常無理取鬧 跟弟弟發生衝突。且無緣無故就跟我父母吵架 講話聲音大吼大叫。

跟鄰居吵架 跟弟弟朋友吵架 已經是家常便飯。

無奈弟弟去了外地工作。前天,她跟她堂姐 打了一架 被110帶走了,晚上十點多,衝到我們家 打砸我們家的大門 往院子里扔磚頭 辱罵媽媽 我 還有 老婆, 村委會來勸阻 也照罵不誤,誰勸罵誰,沒有任何理由。給她父母打電話 她爸爸關機,她媽媽說 自己管不了。無奈,我報警了, 弟弟現在後悔萬分 想離婚可是那麼多彩禮 擔心拿不回來。 請問,該怎麼辦才能離婚? 且 把彩禮能退還給父母,因為這些錢當初都是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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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向我提供幫助的人

爸爸經過他同學打聽了解到 她父母曾經因為她暴戾喜怒無常 帶她看過病 ,至於診斷結果沒人知道。

我想問 這樣的情況下該怎麼辦?

如果要說她有病,她家不承認怎麼辦?

如果說她有病 ,她父母誣陷我們是因為受到了弟弟的刺激怎麼辦?


既然是個法律問題,就從法律角度給題主指條明路:

他們倆如果沒有領證,直接打官司要。

如果領了證沒有一起生活,再去領個離婚證,然後打官司要。

如果領了證還一起生活了,只有領完離婚證後自己活不下去了才能打官司要。

下面是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道理我就不講了,這類返還彩禮的問題我也回答過很多了,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三種情形在法律上支持返還:①沒有登記,②登機了沒共同生活,③婚前給付造成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我就是想知道一件事,為什麼入贅還要付彩禮,想不通啊!


恕我直言。

倒插門還要付彩禮,而且是九萬。

在我出生到現在的幾十年裡面。

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這個題目直接填補了我的一個歷史空白。

真的是

活久見!

我不禁想問題主一個題外話。

如果不是倒插門,付多少彩禮?

題主如果看見了,能否告訴我一下。

言歸正傳,說本題。

本題真的是,

閃婚,倒插門,付彩禮,女人家暴男人,

把傳統的婚姻常見曲目完全倒著演繹了一遍,

本身具有極高的傳奇性。

當然,我個人覺得,已經不僅僅是傳奇了。

這就是現實魔幻主義。

不過既然你來問,

我也接這個題,

那還是要給出個結果。

離婚!

這個是必須的。

彩禮?

拿不回來。

想要拿回來,

按照你們全家的尿性,

至少扒層皮。

我看這事,

就這麼算了吧,只要你弟弟安全回來,和這家人斷絕來往,已經菩薩保佑了。

假設你這個描述是真實的。

你們最大的麻煩,不是能不能離婚,

是女方這家子會不會讓你們想離婚就離婚。

至於彩禮,別去管了,那根本不是問題的關鍵!


照題主說法,閃婚不一定領了證,而且只有三個月也不一定有共同生活。如果起訴應該是能要回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重要還是你弟弟的人生安全和家人的安寧重要?

離,必須離,面對任何有家暴的婚姻,不管男方還是女方受到暴力對待,都必須離。

彩禮的部分所大人回答過很多遍了,法條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以您說的情況,彩禮是可以拿回來的,至於能拿到多少就要看您找的律師如何取證和辯護了。還是那句話,要主張權利首先要取證。

家暴的證據,女方到你家裡搗亂的證據,女方是否存在精神問題的證據,這些都要充分收集好。

以上,家暴絕對不!能!忍!

我是天穗所大人,

有事找我,無事退庭。


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簡單。

這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萬事都有個動機,請問題主為什麼一個婚前正常的姑娘婚後嗑藥似的歇斯底里?她瘋狂打鬧的原因和目的是什麼?為了離婚嗎?所以她結婚是為了離婚去的嗎?這麼重要的題設不給怎麼解題?

我身邊有個一表人才的男生,愛好只有音樂從來不亂搞男女關係,前兩年娶了白富美,咋看也是人生贏家的節奏。不久前離婚了。問他離婚的原因,說是姑娘太歇斯底里根本不信任他,比如出門扔個垃圾都能有六個奪命連環call,不彙報在哪裡誓不罷休。

聽上去很震驚吧?諸君也許想,這麼正直的男人都絲毫沒有其他男女關係的跡象,他老婆還如此不信任他,如果我娶了這樣一個老婆我保不準也要離婚。然而,誰能想想,是什麼讓姑娘如此缺乏安全感,更何況接個電話會死嘛?實質上,這個男生是沒出櫃的gay,結婚前他老婆根本不知道他的取向,結婚後他也沒有斷了圈子裡的來往。他老婆也許發現了些蛛絲馬跡,但男生拚死抵賴,讓女生越來越懷疑越來越沒有安全感。

所以啊,題主你們家在這場糟糕的婚姻中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別單方面把對方描述的不可理喻,相信只要不是精神有疾病不會無緣無故的判若兩人。你們在其中做了些什麼又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呢?


來,跟我一起唱(旁白:演唱曲目《春天在哪離》,預備~~~起!!!):

離離離離離離離,離離離離離~

說正事。

把你故事裡的男女性別對調,我們看著就眼熟了。這和一個女的嫁到男的家,被家暴,想離婚並要回嫁妝一樣嘛。

想要回來應該比較困難,不過亡羊補牢,先離再說嘛~

問律師比問知乎管用(你快長點心吧~),快去吧,不要在我們身上耽誤寶貴的時間。。。。。。


倒插門不應該是收錢么?


總覺得是編的,倒插門沒聽說過要給彩禮的,就算真的倒插門給了彩禮,那肯定是佔了女方巨大的便宜,不然正常人怎麼會幹這種事!現在便宜可能占完了,又後悔付出的代價了!也許女方是官商之類的家庭,給男方家解決了什麼大問題之類的!


我翻了下各個答案,離婚問題還是直接去諮詢律師如何解決比較好了。

這年頭,無論干神馬事,都會有意想不到的風險,就不要事後諸葛亮的馬後炮了。


倒插門還付九萬彩禮?

打官司好了。


明顯是個套路

可能性有兩種

一,女方有病,精神上的

二,人就是為了你這筆錢


更一波。

答案里果然一堆人懷疑題主隱瞞真相的,恕我直言,這就跟「期待反轉」的心態沒什麼區別。

如果是一個女的受了騙,她鬧男的家就行了,犯不上連鄰居和堂姐之類無關的人一起折騰,再看看她父母的態度,一副「我們家閨女就這德性我們管不了」的樣子,這是女兒被騙的父母會有的模樣么?

你們以為是女的就是受害者么?你們以為作惡就一定需要合乎邏輯和人情么?

題主的弟弟為什麼上趕著娶這個女的,我來猜一下。現在農村裡娶個媳婦的難度,不比城市裡差。題主家境不算好,有個看上去正常過得去的姑娘願意嫁,很可能倒插門也願意。如果不倒插門,娶個媳婦要的彩禮錢不止9萬,連借都沒處借去。

你們知道農村裡有多少結不起婚一輩子打光棍的男的么?男女差距3000萬這種熱點出來很多年前就這樣兒了。

城市長大的以為結婚是兩家財產合併加成,雙方再兩情相悅那就更好。實際上很多農村男青年,就是想結個婚而已。結一門自己結得起的婚。

題主在別的評論里也說了,貌似這姑娘是被別人退了婚,拿題主家的彩禮錢去還了上一家的彩禮。上一家那男的為什麼遲遲不肯跟這姑娘結婚?我覺得是多少看出這姑娘的品性了。

然後,就是人姑娘嫌自己嫁虧了唄。

題主,再答一遍我還是要說。你這弟媳,後續怎樣不說,目前絕對是欠狠抽一頓。

以下是原答案-------------------------

這事兒,你想要回錢,就別抱著能和和氣氣要的打算了。

打官司,除非你家裡司法有人,否則單以感情破裂這理由打普通離婚官司,時間精力不用說了,平分財產,女方沒工作你還得給贍養費,9萬塊錢不夠你折騰的。

這種女的,如果沒有精神病,就是婚後哪根兒弦搭錯了覺得自己日子過得虧,你弟弟性格又慫,發泄口就拿你弟弟當了。也不只你弟弟慫,你們一家子都夠慫的,這個女的,如果真按你所說深更半夜無故來騷擾你母親你老婆,且是爹不在線娘不搭理的狀態,你一個男的,這時候不上去給她倆大耳刮子什麼時候給?你報什麼警?農村要多生男丁為的什麼?不就是為了碰上這種事不受人欺負么?

你們這麼慫,還想不吃虧,還生在我們這個法治國家,你叫我乎的智慧群眾怎麼幫你?前面有個答主讓你找人勾引你弟媳,這事兒你幹得出來么?幹不了吧?

我實話跟你說,讓你弟弟先在外面呆著,留個分居既成事實。過程中你弟媳上你家鬧,不要慫,狠狠揍一頓先,最起碼揍到她明白要鬧也鬧不得好兒。接下來,找個她能聽得進去話的長輩也好姐妹也好親戚發小隨便什麼人,講道理的,去跟她談。別談離婚,先說說你鬧成這樣,你老公要離婚了,你以後的日子怎麼怎麼不好過。

經濟上,她離了你弟不太可能更好。只要腦子沒病,還是多半想把這婚姻維持住的。有顧忌,接下來就好辦。看你敘述我覺得她腦子沒毛病,就是拿你們家撒火兒。

你可以窮,也可以慫,但是兩樣兒都佔住,誰也幫不了你。


關於彩禮主張這塊,現有的司法解釋對此規定是很詳細的,而且有不少的案例。

具體的法條其他回答里已經提及了,這裡不贅述。

彩禮退還這塊的主張,要以離婚為要件,也就是走離婚訴訟了。

寧拆百座橋,不拆一門婚。

三思而後行。


我給你出個餿主意。

上網買虛擬戀人服務,勾引她。

一旦出軌坐實,仙人跳成功,就可以起訴離婚拿回彩禮了。

任何想離婚的人,都可以用這招。

人性真的很經不起考驗的。

即使離婚不成,也有個大把柄在手裡。

鬧大,有輿論優勢,以後主動權會更大。換言之對方沒底氣那麼囂張了。

如果經得起考驗……那這人真沒那麼不堪,可以考慮再磨合一下。

畢竟,人是自己挑的啊。夫妻打架甚至單方面家暴,派出所婦聯都不咋管呢。

啊,對了,記得做乾淨點兒,別拿自己的賬號買,東窗事發了後果不堪設想。

另外……我陰謀論一下,倒插門不一定是真相。

正常農村娶媳婦,彩禮房車是標配。題主家出不起房車,只給彩禮,女方家出了房車而已……

女方這麼囂張,也有可能越想越氣,想本來能嫁個有房有車有彩禮的,嫁了個這。

農村倒插門的,基本都是女方有顏值的缺陷或者黑歷史……獨女為了要孩子冠姓權寧可捨棄房車……真不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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