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守望先鋒拿了金搖桿獎「最佳原創遊戲獎」?

我來提供一個角度。

當我們說某某抄襲了某某的時候,實際上做了兩件事:第一件是說在事實上的「抄襲」,這也是在法律法規里有實際規定的部分;第二件是說我們對抄襲者做出了一個負面評價,即我們認為抄襲者的做法是不好的。很多時候網友評論都是著重在第二點,用抄襲這個詞來表達自己對抄襲者的厭惡。而第一點什麼地方相似甚至相同了,這個相似或者相同合不合理,合不合法,他們並不關心。

價值判斷是比較重要的,試想抄襲這個詞沒有批評意味,變成中性的話會怎麼樣。說一個人抄襲就像說他去吃飯了一樣平常。做價值判斷是需要慎重的,因為接地氣一點兒說,這就是在罵人。罵人能隨便罵嗎?不站在制高點能有力量、有效果嗎?所以我覺得有必要討論一下為什麼抄襲是不好的,來鞏固一下防禦工事。或者說什麼時候我們有必要為抄襲這個詞加上一個負面的價值判斷。

我想到最直觀的一點是:抄襲者侵犯了被抄襲者的利益。這裡的利益應該是非常廣泛的,包括名譽,經濟利益等等。為了避免討論的時候捲入價值判斷,我在用沒有價值評判意味的「抄襲」就用雷同來代替了。考慮一個理想情況,如果一個人在做某件事上與另一個人雷同,但是沒有讓這個被雷同者受到任何影響。這個時候有必要對雷同者做出負面評判嗎?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就像某個星系的某個居民第一個想到了喝酸奶舔瓶蓋,有人會在乎第二個這樣做的人是誰嗎?

那麼現在能得出一個最圖樣的結論,完全沒有影響到被抄襲者的「抄襲」,不應該有批評的意味。

再考慮一個嚴重點的情況,雷同這件事情讓被雷同者受到了損失,比如本來能賺它一個億,雷同者這麼一攪和連一百塊都賺不了了。現在能罵雷同者了嗎?能給抄襲加點buff了嗎?我覺得還不夠,還缺點東西。雷同者做了一件和被雷同者相似的事,但是如果雙方都是獨立自主完成的,那能因為一個賺了一個億,一個連一百塊都賺不了,就去批評雷同者嗎(這種情況,哪一方是雷同者其實是不太明確的)?

現在我覺得能得出一個應該沒有爭議的結論:如果雷同者是在被雷同者的啟發下甚至直接拿來用的情況下,完成了這件事,並且導致被了雷同者利益的損失。在這樣的背景下,抄襲這個詞才應該帶有負面評價。

這是個很上帝視角的結論,事實上利益怎麼劃分,怎麼評估,所謂的啟發怎麼確認都是很難界定清楚的。但是至少我們可以明確一點:沒有利益衝突、沒有造成利益損失,現實點說沒有造成一定的利益損失是沒必要用當今意義下抄襲這個詞的。

對於大家糾結的某某抄襲了某某,從這個角度去分析,就會發現沒什麼必要。

對於大部分軟體來說,基本上有需求就會有對應的軟體,需求越多越重,軟體商業化越厲害。這裡面點子重要嗎?重要,能奪得先機。但是沒有這第一個人的點子,第二個人也總會出來。應該保護第一個人,但是程度要怎麼把握呢?過分嚴格的話,就實際上否定了後來者在解決這個問題的可能性。過分寬鬆的話會讓第一個的利益受到損害。

其實我想說的就是:請慎重地使用「抄襲」這個詞,損害到別人的像才擔得起「抄襲」這個詞。而至於沒有損害到其他人的像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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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遊戲的本質還是商品,商品之間競爭正不正當,相似不相似不是重點,相似得合不合理才是重點。在遊戲的大分類上相似是合理的,比如FPS、賽車類等等,我想這是沒有爭議的。有爭議的現在主要是在一些很有獨創性的玩法上,比如dota之後的類moba遊戲、tf2里人物技能設定方面。

dota是脫胎於魔獸的地圖編輯器,是不算商品的,他和lol之間在利益上都沒有角逐關係,就先不討論了。

對於第二類,ow與tf2設定上的相似,還有許多網遊技能和職業設定上的相似等等,這種相似在商品的競爭中正不正當呢?挖個坑先。。。。


我依然認為ow不配。


又到了每月一次的TFboy碎碎念時間,不過這次我要鼎力聲援TFboy們。金搖桿明顯有貓膩,最佳原創遊戲這個獎應該頒給TF2(中文名為韜奮2)。要知道市面上大多數遊戲都或多或少帶有其它遊戲的影子,只有韜奮2能稱得上每一個元素都是絕對原創,堪稱空前絕後。韜奮2的偉大創新包括:

1、韜奮2首次定義了TF這個縮寫的正統內涵,TF只能用來指代韜奮,除此之外一切代指都是異端。

2、韜奮2首次將火箭筒和榴彈槍引入FPS遊戲,並且原創了火箭跳這一技巧,所有能跳能飛的FPS都在抄它。

3、韜奮2發明了血包補給,並且原創了血量暫時超過上限的設定,所有能吃血包的FPS都在抄它。

4、韜奮2首創主視角弓箭射擊,所有帶弓箭的遊戲都在抄它。

5、韜奮2首創了隱型技能和間諜偽裝,所有潛行遊戲都在抄它。

6、韜奮2發明了建造系統,這一系統正是RTS的基石,沒有韜奮就沒有RTS。

7、韜奮2定義了FPS的武器體系,但凡是有手槍、散彈槍、衝鋒槍、步槍、火焰噴射器、狙擊槍、火箭筒、榴彈槍的遊戲,都是韜奮的兒子。

以上種種原創,任何遊戲能做到一項就堪稱偉大了,而這些榮耀都歸於韜奮2。韜奮2不僅僅是FPS之父,更是當代所有遊戲的靈感源泉。韜奮2的偉大是超越時代的,儘管是2007年的遊戲,但是它今年剛發了個新補丁。既然巫師3能憑藉DLC跨年拿獎,那麼韜奮2這個遊戲史上絕無僅有的里程碑式傑作,更有資格拿最佳原創獎。


因為金搖桿獎並沒有「年度最佳抄襲遊戲獎」。

如果有的話,也輪不到OW。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甭說最佳原創了,這幾個名頭我都這個評價。


二進位後無原創

等等,0和1來自阿拉伯數字啊!

阿拉伯數字後無原創

嗯,沒毛病


連LOL都被人嘲諷為抄襲,OW會被罵成任何樣子我都可以理解的

反正抄了玩法抄了地圖就是抄襲,管你TM這麼多

我就知道肯定有人來撕~然而我不打算撕了蛤蛤蛤蛤,隨你說啥


不能否認ow有大量「借鑒」tf2的地方 不過最佳原創遊戲不是這個意思。。ow是新ip,就有資格參選 囧


早期LOL原創和借鑒比例一九開(技能幾乎照搬,但畢竟創始人參與過DotA的開發,不能說就是抄襲)。

ow我覺得九一開,除了占點推車的框架,幾乎都是原創(各種技能互動、爬牆)。RPG那麼多神作,不能因為都靠做任務推動進度就說不是原創。

當然可能你指的是借鑒DotA(可能性不大,比如閃光用了編織者大招,路霸用了屠夫的鉤,黑影用了灰燼之靈大招),畢竟技能的創意有限,遊戲發展了這麼多年,要是都不重複也不可能


看來每個人對於「抄襲」的理解都不太一樣,之前在知乎專欄「旗艦評論」看到過關於遊戲抄襲、改良和、超越的界定,覺得很有道理,不妨看一下。

抄襲者通常是完全複製或者劣化原作的設計,

改良者是在原作基礎上拓寬設計的可能性,

超越者則是對原作進行全方位的優化和超越。

我認為《守望先鋒》再怎麼次也不至於淪落到抄襲者的地步,這款遊戲目前更像一位改良者。能不能做到超越者現在還不敢說,但最近推出的街機模式和明年要舉辦的《守望先鋒》聯賽都能看到一種向上的趨勢。

TF2是一款好遊戲,《守望先鋒》也確實能從中看到對這個遊戲的借鑒,但是你如果仔細玩了之後,而且沒有跟風評論,你會發現《守望先鋒》無論從畫面、特效、還是故事背景都與TF2或者其他同類遊戲有著明顯的區別,甚至於這個遊戲中的彩蛋都夠你細細把玩很長時間。

因為批評一個遊戲太容易了,可以不用花錢,光看看遊戲要素,遊戲簡介,就能對新遊戲評頭論足。


國人理解範圍:cs是fps經典,後續fps遊戲只要比cs火的皆是抄襲,dota是該類遊戲經典,後續該類遊戲只要比dota火皆是抄襲。國人遊戲玩家的字典里從來沒有「借鑒」兩字。


? 遊戲 不都是用滑鼠鍵盤搖桿.....玩的嗎?

我的觀點是法律上沒構成抄襲 一律不得經商

不對 一律不得算做抄襲 哪怕當年lol剛出的時候和dota的相似程度 ow少數英雄和tf2的相似程度

只有卧龍抄爐石這種法院判決的 才能構成抄襲


你們爭個屁,這遊戲是玩家投票的,國內外暴粉千千萬,又有多少人真正玩過9年前出的TF2,9年前用PC玩遊戲的外國玩家估計還在被人叫GEEK,國內的就更少了,玩過TF2的都知道OW抄了TF2,但是現在TF2每天巔峰同時在線也就7W人,日活躍玩家也就120W左右,國內還沒代理,完美總不會好心幫V社雇水軍和網易水軍對噴,國外人就是美國騰訊,你們拿頭跟別人吵。

而且這個原創,不是什麼玩法模式原創,就是單純的IP原創,雖然說OW這遊戲賣肉討好玩家,玩法操作手感大量借鑒TF2,遊戲內容單一不能突破TF2的天花板,比賽又不好看,英雄還少,OW玩家跟FPS玩家爭論的時候說自己玩的是MOBA,跟MOBA玩家爭論的時候說自己玩的是FPS,搞的這兩方玩家都不待見OW,但是故事確實是原創的。

另外針對某回答,MOBA的唯一原創還真是一DOTA,星際的AOE那張圖,作者是E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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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了天使和法鷹的雙飛TF2里沒有,這裡借用一下 @CarCat 做的對比視頻,這個視頻是重製補完版本,另一個版本就不貼了【重製補完】守望先鋒與軍團要塞2的相似之處_網遊·電競_遊戲_bilibili_嗶哩嗶哩彈幕視頻網

請直接移步6分35秒


孔乙己說過………:讀書人的事,那能叫偷嗎?? 在一群守望玩家面前問守望有沒有抄襲軍團要塞2 那不跟在一群cf玩家面前問他們cf有沒有抄襲cs一樣嗎?畢竟cf比cs多了那麼比如多會員踢人啥的高大上功能。怎麼可能是抄襲。

匿名答一波,不想跟一群玩個遊戲都能玩得各種叫暴雪爸爸的人撕


星露谷表示,最佳原創獎為啥不選我(手動斜眼)


題主你寫個提問都要抄字典有什麼意思?

你自己回去看看你寫的哪個字字典上沒有?

手動滑稽


美酒佳肴擺上桌,最後選了速食麵。

雖然是暴雪粉,但快餐遊戲的勝利卻是不想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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