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戰爭轟炸機還有優勢嗎?未來戰爭的會不會不再出現轟炸機?

當然有,別被思維限制住了,以為轟炸機只能扔炸彈,把轟炸機定義為亞音速/音速左右,有效載彈量能夠達到40噸及以上的武裝飛行平台,思路就清晰了。

這樣的平台能幹什麼?

備註一個信息,戰斧新聞價格100萬美金,考慮中美武器價格比,長劍算100萬人民幣。一架F16算3000萬美金,用2架同樣的錢可以準備約400枚長劍。

18架採用循環波次,每波次6架,由上海向某東亞國家方向前出200公里,也就是5分鐘的事,一次齊射大約80枚,半個小時內可以向該國家方向射出400枚,費用還不會超過兩架F16.這個距離連加油都不用。

如果把該國的重點城市都列入目標,彈藥價格也就是一個航空師。你說轟炸機有沒有用?

我炸完你,5分鐘就跑了,你要沒有轟炸機,想報復,要麼開著航母暴露在我陸基,海基,天機的反航母陣線里被絞殺,要麼等著再來捱一波。


轟炸機是個好東西,可以以小博大,兼有高機動(相對而言),遠程投送,重複利用的各種優點

更重要的是研製轟炸機可以點開很多科技樹


在奪得制空權後,轟炸機實惠高效的輸出仍然是無法替代的


隱身,長時間滯空,巨大載彈量,具有E-8級別的對地偵查監視能力,這戰場支援能力完爆其他所有飛機好嗎。轟炸機反而會會和多用途戰機,甚至無人機一起把專用攻擊機淘汰掉。


空軍最大的作用就是進攻,進攻的主要手段是轟炸,戰略轟炸。大家平時關注的戰鬥機,那是為奪取制空權用的:保衛自己的領空,不讓敵人的飛機轟炸;保衛自己的轟炸機在敵人領空不被攻擊。所有戰鬥機的用途都是輔助性的。在我國空軍還弱小的時候,只能爭取完成第一項,不被敵人轟炸。現在空軍壯大了,該實現第二個目標了,戰略轟炸機也該登場了。

拜託各位軍迷,沒時間看杜黑的《制空權》麻煩也百度一下看看他的理論要點是什麼。一戰二戰包括美國空軍,都是深受其影響的。


未來戰爭有沒有轟炸機取決於未來戰爭中制空權重不重要


轟炸機飛行員不是也很珍貴嗎?那麼沒了轟炸機要飛行員幹什麼?


戰略轟炸機群最大的作用是在1000多公里以外對航母戰鬥群丟完飽和攻擊就跑。

真吃雞。


因為轟炸機便宜。投送作戰效能獨孤求敗。就好比你去浦東機場,是買輛車開到地方就扔了還是坐地鐵?

跟彈道導彈比,計入機體服役年限,轟炸機投炸彈簡直是乾坤大挪移。


當然有作用了,這是一種常規威懾力量。


真是活久見。竟然有人質疑廉價大規模洗地的必要性。


轟炸機其實是玩國力戰的時候才會用到的大殺器。是為了打擊敵國經濟基礎,才用到的。如果只是炸軍艦,炸坦克,戰鬥轟炸機,攻擊機足夠了。搞城市毀滅性轟炸才會用到轟炸機。


從戰略打擊的角度上說

戰略轟炸機、彈道導彈核潛艇和地面彈道導彈部隊是三位一體核力量的組成部分,雖然無論是潛射彈道導彈還是路基彈道導彈的突防能力和隱蔽性都超過了轟炸機的核巡航導彈或者核彈,但是有一點是比不過的——可控的威懾能力。核武器更多的是一種戰略博弈的牌,沒人真正想打核戰爭,但是在威脅升級的時候,必須動用一些核力量來向對方表示自身的決心。這種時候彈道導彈無法體現威脅的可控升級性(畢竟發射出去大家都玩完了)。而戰略轟炸機起飛巡邏可以很好的示威效果(例如美國派B-1巡邏半島)。

從戰術打擊的角度上說

轟炸機有其戰術靈活性。巡航導彈雖然突防能力強,但是成本之高昂、戰鬥部的威力有限使其並不一定成為所有情況下的最佳選擇。轟炸機既可以攜帶巡航導彈在高威脅情況下執行防區外打擊任務,也可以在低威脅情況下臨空投擲鐵炸彈、制導炸彈、鑽地彈等等不同武器。相對於戰術轟炸機,或者多用途戰鬥機例如F-15E等等,轟炸機擁有載彈量大、航程遠的優勢,對於機組來說,執行遠程打擊任務時對飛行員更為友好,畢竟坐在戰鬥機的座艙里十幾個小時挺痛苦的。

那為啥除了中美俄三家之外沒人造了呢?

總結一下是沒錢。首先具有完全核大國地位的就五常,英國和法國畢竟國家比較小,軍費有限,只能靠海基核力量來維持核威懾,戰術上的話通過戰術飛機也能達到作戰效果,畢竟在北約的框架下有美國佬的轟炸機呢。但是別忘了,在冷戰之初,英國還是一口氣搞了3V三種轟炸機,而法國也是通過幻影V這種稍微大一點的戰術飛機來執行核轟炸任務。

因此轟炸機還是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的,在可預見的未來是不會消失的。


答主下意識的把轟炸機作為戰略核力量的一環來考慮實用性,然而轟炸機能做的當然遠不止這一點。當然事實上,戰略轟炸機在「三位一體」核力量中相較其他海基和陸基都存在著一定劣勢(如平台自身的生存能力、隱蔽性、射程、彈頭的突防能力等等),所以在核威懾力量的佔比中,戰略轟炸機都是在彈道導彈發展起來後是一直在縮小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戰略轟炸機就沒用了。至於它能在現代常規戰爭中起什麼作用,高票回答已經很好地說明了,我這個半吊子軍迷就不班門弄斧了。當然武器是否實用還要看使用方的需求,英法敢於退役所有轟炸機,個人覺得一方面是因為它們的海基核力量可以滿足自身的戰略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們不再需要也不再有能力僅依靠自身力量打一場需要戰略轟炸機的大型常規戰爭(只是個人拙見,歡迎同好賜教),而這與我國面臨的環境是顯然不同的。


只有轟炸機投擲的重型炸彈和身管火炮發射的高爆彈比修碉堡修公路修機場的水泥和工程機械便宜。


戰爭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核武器和戰略轟炸機,尤其是美國的戰略轟炸機,都是為了威懾,而不是真的使用。


有種很有希望的反艦方式,就是利用戰略轟炸機當反艦導彈載機的。

B1B一架可以搭載24枚LRASM,一個中隊的投放量比一個航母戰鬥群一個攻擊波次都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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